我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上学的。当时,小学一、二年级由生产队开办,称之“小学校”。升三年级,就得去大队统办的“大学校”上课,一直上到初中毕业。
大学校在街西头,距我家约有一箭之遥。校舍是当年土改时留下的,原是地主家的一个大杂院,年久失修,四壁通透,门窗破旧不堪,屋顶的瓦楞上长满了蒿草、青苔。教室的一面墙上,挂着一块刷了黑漆、缺了两个角的木板,部分油漆已斑驳,黑一块,白一块。一排排用烂泥和着麦秸、稻草垒起的课桌,高高低低,如同古代兵阵,错落有致,倒也不显零乱。上课的板凳是自己带的,因怕丢失,每天都是提着凳子上下学。
班主任姓高,名字已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个头较高,浓眉大眼,就是腰有些弓,略显驼背。据说,是当兵时学骑马,从马背上摔下后留下的后遗症。说是班主任,实际上我们班的所有课程都是他一个人上的。
那时候,三年级学杂费每学期七八毛钱,书也只有两本,一本是语文,另一本是算术。书是上届学生升级后留下的,破破烂烂赃兮兮,有的连封面、封底都没有了。
高老师讲课是从不带课本的,但他能将书中的所有内容,滚瓜烂熟地讲得丝毫不差。除了上课,高老师还识谱懂音乐,会打拍子,而且篮球打得也不赖,在当时也算得上是投篮高手了。别看他腰不太直,上了球场却生龙活虎,带球过人、投篮,动作十分潇洒,且中篮率极高。更让我们崇拜的是,他是全校唯一、也是全公社仅有的3名国家级篮球三级裁判之一。
学校的操场上,有一对用木棍支起的篮球架,经过风雕雨琢,篮板已腐朽不堪,铁圈也已锈迹斑斑,但它却是我们室外唯一的运动器材,也是我们大队搞群众性篮球比赛唯一的“正规”场地。每到课外活动时,人最多的地方,便是篮球场了。几十个男同学围在球架子下面,争吵着,哄抢一个篮球。能幸运地抢到一次球,再运用自以为潇洒的投篮动作,在众目睽睽之下,将球准确地投入篮中,那一瞬间内心会自豪得一塌糊涂。因为球场边上围着一群叽叽喳喳看热闹的小女生们,懵懂少年谁不想在女孩子面前显摆一下呢?我个头小,在拦板下当然是碰不到篮球的。
后来,我发现有的同学常常将球投出界外,于是我干脆站在篮球架的后面,守株待兔,拾拣“漏板之球”。因为腿短跑得慢,结果还是很难拣到一个球。好奇心和占有欲,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越是难以得到的东西,心里就越想得到。
第一次碰到篮球,是在校长家。那时,学校只有一个篮球,由校长亲自保管,校长的儿子吴老二是我同班同学。为了过足球瘾,星期天我带着自己省下的一块糖,忐忑地找到吴老二,提出“以糖换球”,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同意了。我抱着那只在操场上让众人欢呼雀跃的篮球,左摸右揉,并在地上不停地拍打,又拿到操场上使劲地投篮,折腾了整整一个上午,却找不到一丝拿球后的快感。后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中的快乐,大多来自于分享。
高老师始终穿一双当时算是最时髦的白色“回力牌”球鞋,穿一身衣袖和裤腿外侧压着两道白条的浅蓝色晴纶运动衫。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挂在胸前,从不离身。运动装、白球鞋、铁皮哨子,加上脑袋上三七开短分,成了高老师外表的形象标志。有时,他正在给我们上课,公社里的干部来请他去当裁判,我们就会一哄而上,前呼后拥,跟着他来到操场边观战。
一般情况下,只要高老师当裁判,我们大队的篮球队是不会输球的。如果我们大队的实力明显胜过对方,他就按章办事,实打实地吹。要是对方技高一筹,他就会利用权力使点小花招。人家刚拿球,他立马吹响哨子,两个拳头十分麻利地上下反转,说带球人“走步”了;人家明明是远投三分,他指指脚下说在三分线内(根本就没划三分线),判得两分;人家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一拍臂膀说人家带球撞人“犯规”在先,两分无效。对方气急了,将篮球朝着他砸过去,他一挥手,将其罚出场外。这下可把我们乐坏了,我方围观的人拼命地唏嘘鼓掌。
我们之所以会如此崇拜高老师,还因为他让我们在很早的时候就懂得了一个真理:规则的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权“玩弄”规则的那个人。
那个年代,上课没有现在这么正规的。老师如果有事,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反正就那两本书,无论怎么教,一个学期下来都能原原本本、一字不落地学完它。
有一回,第二节课的下课铃声响了,还不见高老师的身影,校长见我们班乱哄哄的,便让我们去找他回来上课。
高老师家住街东头,他娘在门前摇着扇子看摊做生意。我们说找高老师,老人家阴沉着脸懒得搭理我们,只是用手中的芭蕉扇子朝屋子后面指了指。原来,老师在后面,正高卷裤脚,赤着脚和稀泥,说是要泥墙呢。
在那个年代,我们村绝大多数人家住的都是茅草屋,墙体是土坯一层层垒起来的,外墙用河塘中的老淤泥掺着稻壳碎草和匀后作为保护层抹在外表,这是住茅草屋人家每年雨季后必做的事情。高老师见我们来了,不慌不忙地拿起水瓤,从水缸里舀了瓤水,冲了冲腿上的泥,光着脚来到了教室时,已经快中午了。
进了课堂,高老师可不含糊,让我们打开语文书的第十八页,给我们讲解关于雷锋的故事《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出差去安东,去参加沈阳部队工程兵军事体育训练队。他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从抚顺一上火车,他看到列车员很忙,就动手干了起来。擦地板,擦玻璃,收拾小桌子,给旅客倒水,帮助妇女抱孩子,给老年人找座位,接送背大行李包的旅客。这些事情做完了,他又拿出随身带的报纸,给不认识字的旅客念报,宣传党的政策。一直忙到沈阳……”老师手中没有课本,但他叙述、讲解的内容,却与书中写的一字不差。高老师在当年是最受我们欢迎和爱戴的老师了。他给我们的印象是不怒不恼,不温不火,有板有眼,永远是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从不会体罚学生。
上了四年级,班主任换了位姓朱的女老师,年轻漂亮,穿着时尚,家住在美丽的姑苏古城。据说是响应国家“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号召,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下来的。朱老师的普通话,当时我们认为是最标准、最规范、最甜美了。我们觉得,她那温柔悦耳的声音,比广播里说的不知要强多少倍。但她的教学风格和对学生的态度,与高老师却截然不同。整天板着粉嘟嘟的小脸,见不到一丝笑容,就像是有人欠她八吊钱似的。发怒时,凶巴巴的样子,真是吓人呢。私底下,我们都称她“冷面女魔王”。厉害点,倒也没什么,只是有件事情,让我打心底里不能原谅她。
有一次,我抱着全班的作业本,去她宿舍交作业,她的门关得严严实实的,轻敲了两下,却没反应。我纳闷了,明明看到她下课后回了自己的寝室,怎么就没人吱声呢?于是,便下意识地扒着门缝往里头看。只见朱老师与高老师,两人坐在床边上,朱老师的脸蛋儿红的像一个鲜艳的桃子,高老师却把她抱得紧紧的,嘴对嘴在啃着什么东西,还不停地发出奇怪的声音来。开始真不清楚俩人到底在干啥呢,后来觉得孤男寡女如此亲热不是件好事,便红着脸俏俏地离开了。
高老师在我的心中一直很崇高、很伟大,肯定是受了姓朱的那个“坏女人”勾引,他才“下水”的。晚上,我和同班的张三描述了白天的事情,并狠狠地骂朱老师是从城里来的“狐狸精”,卑鄙、无耻、下流。没想到的是,这个小“叛徒”,为了讨好那个朱老师,一五一十地把昨晚的话,和盘托出,告了密。“祸从口出”,这下可把我害惨了,朱老师可不是盏“省油的灯”啊!
课堂上,只见朱老师怒气冲冲地走到跟前,一句话也没说,双手恶狠狠地拎着我的两个耳朵,如同抓小兔子似的,连拖带拽,将我弄到讲台前,让我罚站了半天,什么话都没说,什么理由也没给。秧苗般生长的年纪,却承受着自认为是人生中最大的屈辱,这一阴影几十年都未能从心灵深处抹去。
放学前,这个姓朱的老师,竟然宣布我的副班长由张三来当,还指着我恶恶狠地说:“下午你不用来上课了!”中午放学,我耷拉个脑袋,含着委屈的泪水,像只生了病的小瘟鸡,无精打采,有气无力地回到家中。
母亲见状,问了原委,便哈哈地笑了起来,笑得我有些莫名其妙。午饭后,母亲让我上学去。我说朱老师都不要我了,进不了学校门咋办?母亲却说没事了。到了学校,我的心像“十八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地进到了班级,朱老师既没赶我出去,也未批评指责我,就像从未发生过什么事似的。后来,才知道原来母亲中午去找了高老师。
后来渐渐发现,朱老师除了表情严肃、衣着时尚外,还多才多艺,其实人并不坏,渐渐地便喜欢上了她。她常给我们讲城里人的生活习惯,以及城里人有趣的故事,使我们这些从未进过城的乡下孩子,对城市有了一些模糊的印象,对城里人的生活产生了向往,也改变了我们一些生活方式,养成了讲卫生、守纪律的好习惯。
朱老师的二胡、口琴、手风琴样样都行,她高兴的时候会在课堂上,给我们奏上一曲。歌唱得也好,不仅声音甜美,而且声调也准,比起高老师要强很多。记得她教我们唱的第一首歌曲,是电影《沂蒙颂》插曲《愿亲人早日养好伤》。她让我们唱歌时,用丁字步站立,上身要挺拔,眼睛要平视前方,声音要从腹腔内发出,还要带着感情唱。我们照着试了试,果然有了几分不凡的气质,不用声撕力竭,嗓音也能高出许多。更重要的是,唱完了,嗓子还不那么疼。
“蒙山高,沂水长,我为亲人熬鸡汤;续一把蒙山柴,炉火更旺;添一瓢沂河水,情深意长。”几十年过去了,这首歌的歌词和旋律,仍然是那么熟悉,那么的优美,那么的荡气回肠。
每年的清明节,学校都要组织我们去祭扫烈士墓,缅怀先烈,接受洗礼。南方的天气总是变化无常,昨天还阳光明媚,今天却阴雨绵绵。记忆中,我们几乎每次都是冒雨前往烈士陵园。
正是人间四月天,小雨花还在轻舞飞扬着,渐渐地淋湿了春天的容颜。
出发前,老师总是提一些我们觉得无关紧要的要求,如:路上不能讲话啦,烈士墓前要有悲伤感啦等等。关键是扫墓后,三年级以上的同学,每人要写一篇作文。
全公社所有“大学校”聚齐后,主持人便含着泪水,哽咽地念着“千年不变”的稿子。结尾必说:“五星红旗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用生命换来的,一定要牢记烈士的遗志,当好革命事业接班人!”
雨越下越大,有的同学快坚持不住了,在一旁的老师却一个劲地说:“在战场上,烈士们死都不怕,这点雨算什么?咋能当好革命接班人?”那时,我们都有“当好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的强烈愿望。老师这么一说,还真管用,任凭风吹雨打,个个都精神饱满,再没有叫苦叫累的了。
作文,第二天是必须交的。对于作文,所有的同学都有些发怵。朱老师告诉我们,写作文是有诀窍的,写三段就够了。第一段写政治形势;第二段写事情经过;第三段谈感想表决心。按照朱老师的说法,我们鹦鹉学舌地模仿着试了试,作文还真的不那么难写了呢,而且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能得“优”。
后来,我们渐渐发现,朱老师的“三段论”作文,不仅假大空,而且千篇一律,每篇作文的开头几乎一模一样:“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全国形势一片大好……”有一次,一个同学打破了常规,开头引用了杜牧的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师生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冒着蒙蒙细雨,来到了烈士陵园,瞻仰烈士遗容,缅怀革命先烈……”情景交融,语言流畅,令人耳目一新,我心里暗暗佩服。
然而,没想到的是,朱老师不但没表扬,反而严肃地批评了他。大概意思是:违背事实,凭空臆造。烈士埋在地下,你怎么能见到遗容?结果给了个零分。我心里不服气,觉得老师对这位同学不公平。我做梦都想写出人家那样漂亮的语句,可老师却偏偏觉得不好呢?朱老师让这位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零分?那同学胆怯地摇了摇头。朱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来的。那个同学直呼冤枉,拍着胸脯,差点把祖宗八代都搬出来,赌咒、发誓,矢口否认。朱老师说了句:“不老实的小囝,不是好小囝!”然后拿出了证据:原来那篇作文的开头,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那是一个“劳动最光荣”的年代。学校每个学期都会有两周的“勤工俭学”社会实践课。我们常常会在农忙季节和社员们一起,到生产队的农田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我们干的主要是拔杂草、施肥料、拾麦穗之类,辅助性的事儿。在农田里干活不像在学校课堂上课,不管你会与不会,是没人教你的,主要靠模仿。别人怎么着,你就怎么着。即使你有什么疑问,也没人会告诉你的。
在农村,很少有农活是被教会的,农活是这样,家务亦如此,为人处事也差不多。大人们通常会将孩子直接投入实践,没有那么多理论可讲的。大人们认为,讲理论、提问题,是课堂上才能够有的事儿。因此,农村孩子的实践经验、自理能力,都会比城里的孩子强多了。
生产队倒也不亏待我们,劳动结束后,一般会奖励些铅笔,本子,或糖果什么的。至于数量多少,是根据劳动的具体表现来定的。比如施肥,不仅要看使用肥料的数量,还要数庄稼的行数,要是用肥多、行数也多,得到的奖品肯定也会多。
尽管是在大集体平均分配的时代,但“多劳多得”的意识已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深深地扎下了根。为了多拿奖品,又想偷偷懒,我们有时也会耍耍小聪明。趁大人不注意的时候,就会静静地躺在玉米地里,一句话也不想说,伸手触摸太阳的温度,洗耳聆听庄稼的呼吸。然后,百无聊赖地望着蓝蓝的天空,看着西边的残阳,想着太阳赶快落下,梦想着自己能长出一只长长的手,把太阳狠狠地拽下。或者干脆挖个大坑,将篮子里的化肥一轱辘地全部倒进去,之后提着空篮子快步向前走十几米,一个人开始在苗间挖坑,另一个人却返回取化肥。这一偷奸耍猾的办法,最终还是被生产队长发现了。那一次,不但没多拿奖品,还挨了批评,重新返工。
炎热的天气,繁重的劳动,简单的重复,枯燥得让我们透不过气来,学校的课堂自然就成了我们向往的地方,只有傻瓜才会逃学旷课呢。
我的童年,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所谓亲子班、才艺班,以及花样繁多的课外补习班。那时的亲子班就在大树下、庭院里,当年的才艺班就在大地中、乡野间,大自然就是我们最朴实、最优秀的课外老师。现在孩子每天起早贪黑地赶着上亲子班、才艺班、补习班,却很少亲近大自然,对于自然界的认知大多是从书本上、电视中、网络里或者老师的口中得到的,我一直在怀疑这种脱离自然的教育,没有经过实践的学习又怎能透彻?封闭式的填鸭、灌输,对于梦想快乐童年的孩子们,又何尝不是件痛苦的事呢?教育这个原本公平的行业,却因为错误观念的捆绑,从而导致一些人误入了歧途……
时光荏苒,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那个快乐的学生时代,早已随着故乡的炊烟,飘逝在时间的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