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我到现在还没学会爱和喜欢哪一个更重要。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理由吧”。这是我大四即将毕业给初恋女孩的留言。
七年过去了,当我面对昔日的老友,我依然会坦然地说起那些年追过的女孩,那就像我的青春还在眼前一样。
初中的小课堂,可以眼里没有老师,穿着拖鞋上英语课。尽管手心被打的生红,却还是偷着乐。可以翘课遍游大山深谷,搜寻山之野味。也可以翻墙通宵上网,体验初晨的那一缕寒意。哪些翻跃的山河,我只记得有你一起追逐过的那一座,我管它叫“情人山”。那青葱的绿意,伴着初晴的小雨,依旧年少的我们,一起告别着中学时光的尾巴。在这儿,我曾疯狂到把裤子玩破了,惹的同学们连连哄笑。那些青春的言语,我就只记得“自知之明”四个字,这是你对我说的,可我一直没丢,也许我觉得很受益吧。在我最喜欢的运动中,它是你扔给我的至理名言。以后,我对这项运动就一直珍藏起来,再也没有认真触碰过它。
那时候,我最大的热爱就是打国球和篮球。我们男生分成两个小帮派,我们是乒乓球小分队,是漂亮女生比较热衷参与的活动。
慵懒的太阳开始释放它的热量,我们迎来了久等的体育课。拿起球拍,我们拼命就去抢地盘了。班上的四小花旦,当然包括你在内,也就是那一次,我们走得很近,玩在了一起。我们直男的乒乓活动受宠若惊。这不要与美女过招,我可不能认怂,我先挑翻了好友,成了庄家。在心里数着,马上要到小花旦孙芳芳上场了。一眼瞧出你和她在一起,我整人的欲望诞生了。我和孙芳芳打着和平球,我连连出好球,可把她乐坏了。这女孩的魅力一得到释放,就宛若四月的桃花。最后,我还是送走了孙芳芳,我的目的是为了和你过招。
当你拿起球拍,我心里乐坏了。你话不多,没有像孙芳芳叫对方让球,我这大男子气概一下子被打击到了,真不是滋味。第一回合,我接球后送出一个近身球,完胜了你。你就说:“会不会打球”。我直言不想和你打友谊赛,你根本不是我对手”。大言不惭的道:“来来来,三球儿把你搞定”。在我的一番嘲讽之后,你出其不意的给了我一记边角球,太耍赖了,发球还带边的,我又是一番调侃。你心平气和的说:“这叫兵不厌诈,况且你还一大男生,就没点招架之力”。我想要据理力争,可又一时无话,毕竟人家真是初来匝道的新手。吃瘪也就吃瘪,我可没手下留情,左右送出边角球,打发走了你。我体会到了春风拂面的感觉,笑的合不拢嘴。又到了与芳芳同学打和平球了,我们边打边聊,羡煞旁人。女孩一旦生气,是十分可怕的。接着又轮到了你,你一开口就撂下了狠话:“你有点自知之明,好吗?”这四个字的杀伤力太大了,我在心里认输了,这是艳阳天下起的雨,淋了让人发醒。我没心思打了,也就败下阵来,去和钢铁汉子们打篮球了。
那之后,还不懂喜欢人的我,会莫名奇妙的开始关注你了。从你家门前走过,我总希望会遇见你。看到你爸爸炒菜,我就想着要去吃一回,可是一直没鼓起勇气走进去。上课,我也变得安静了,大家都忙着看书考试。没人和我玩了,我就呆呆的看着你,坐在后排的我多希望你能和我有心灵感应。那时候我唯一认真做的事,就是静静的看着你,觉得这世界就我和你,一切是那么美好。那些可爱又可恨的化学物理符号,也变成了美丽动听的音符。
初三毕业,我只身一人在青春的旅途上走丢,丢不掉的是和你的点点滴滴。我喜欢你青春般的笑脸,是没有任何杂质的塑彩。我喜欢那时候的我,还懂得一点廉耻之心,那该是“喜欢”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