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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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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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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只鸡到底有多难

儿子打来电话,说晚上想吃红烧鸡肉焖土豆。一向以巴结儿子为乐的我接到圣旨,马上合上电脑,停止写作,欢快地奔向特易购。

土豆家中还有,只需买只鸡,英国特易购超市的新鲜肉类区,鸡们以多种形式被肢解包装:有分装成盒的鸡翅膀,鸡大腿,鸡小腿,大鸡胸,小鸡胸,也有被宰杀好,退完毛,去头颈去爪子去内脏的,独立包装的笼养鸡和自由放养的鸡,更有只吃玉米长大的三黄鸡,还有肉质较硬的几内亚鸡等,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共同点是只只全裸,毫无尊严地等待着被人类变成餐桌上的美食。我选好自己喜欢的品种,买回家,将菜刀磨锋利,拿出孙二娘的气势,三下五除二将鸡斩好下锅。

如今物质丰富的现代社会,吃一只鸡是如此容易,而我们小时候呢?经济条件只允许在逢年过节和家中重要的日子吃到鸡,而且要吃一只鸡,从宰杀到退毛清洗,更是一场繁琐浩大的工程。每家的父亲都承担杀鸡儆猴的重任,让我们这些“猴”在被恐吓的同时,也学习到了初步的生物解刨学。

小时候,父亲每次杀鸡,我都在旁边瞪着小眼全程观看。杀鸡前,父亲会提前准备好半碗放了盐的凉水,再将刀磨的嚯嚯响。一切准备就绪,父亲一只手将鸡的一只腿和两个翅膀抓住,据说这样最能控制住鸡的挣扎。将鸡咽喉处的细毛先拔掉一些,这时候父亲总会威慑地看我一眼说,“看它以后还敢不敢不用功学习!”,然后就用刀开始抹鸡的脖子,抹完鸡脖子,父亲放下刀,用右手捏住鸡的头部,将鸡血滴入那只盐水碗里。鸡在父亲的双手控制中动弹不得,乖乖地将血滴入碗中,等血流得差不多,父亲将手中的鸡扔到院子里,鸡扑腾着做垂死挣扎,两条腿一直在蹬,直到最后腿蹬直了才彻底断了气。整个过程在小小的我眼里,恐怖血腥又刺激,看得欲罢不能。有一次父亲还没下班,等着做饭的母亲让已上高中的大哥杀鸡,大哥模仿着父亲动作,在鸡的脖子上抹了几下,不同的是,等大哥将杀好的鸡扔到地上,那只鸡竟然站了起来,流着血拼命奔跑,一时间,整个院子鸡飞狗跳,吓坏了所有人。

将一只活生生的鸡杀死,这才是第一项工程的结束,接着的退毛和解刨是马上就要进行的第二第三项工程。若是刚被杀的是一只漂亮的大公鸡,那我和小伙伴们还会将可怜的大公鸡身上的漂亮羽毛拔下来,留着我们做鸡毛毽子。父亲将鸡放入盆里,用烧开的水均匀地浇在鸡身上,这样烫一会儿功夫,鸡身上的毛就会很容易地被退下来。要趁热就给鸡退毛,不能烫太久,否则就是连皮带毛都退下来了,浪费了鸡皮,在那个时代可是件奢侈的事。退完了鸡毛,一只漂亮或不漂亮的鸡就呈现出裸体的原生态了。鸡毛也是宝,晒干收集起来,可以卖给收鸡毛的。这时候趁着水还烫,还有两件事要办,一是给鸡拔嘴皮,一是给鸡脱“袜子”。鸡尖尖的嘴吧上下都有一层外壳,热水烫后,使劲一揪就揪下来了。父亲这时候会冲着坐在小板凳上认真观看的我说一声“看它会不会再说谎!”。最后就是在鸡的爪子上使劲一捋,鸡的“袜子”就被捋下来了,那原来是鸡脚上的干外皮,如袜子一样贴脚穿着。

给鸡退完了毛,第三项工程也刺激地拉开序幕。父亲用刀将鸡胸腔上端脖子处割开,顺着气管将鸡的嗉囊整个掏出来丢掉,这是不能吃的部分。薄薄的嗉囊里能看到里面的玉米粒,还有黑心小贩为了给鸡加重量塞的小石头。父亲再用刀割开鸡的下腹部,掏出来鸡的内脏。肠子等都扔掉,小心摘掉鸡肝上深绿色的胆囊,胆囊不能破,否则胆汁流出来,整个鸡肝就苦了。别看这苦胆囊,关键的时候竟然是一味药。我三岁的时候得了“百日咳”,久咳不愈,就有人给母亲一个方子,要找6颗鸡苦胆,生着蘸白糖让我吞下,那滋味真让我永生难忘。最后不知道是鸡苦胆的作用,还是母亲托人找到了当时稀缺的抗生素的作用,我的“百日咳”也渐渐好了。母亲一直说我记事记得早,我却不以为然,任何娃你给她喂生苦胆,都会早早地激活她的记忆力。

鸡的腹腔里还有鸡心和鸡胗可以吃,鸡心会被父亲用刀割开,洗干净心包里的血。鸡胗被割开后,要用水冲去里面的脏污,再将那层黄色的鸡内金小心揭下来。这鸡内金,俗名“鸡屎皮子”,别看出身不洁,那可是一味中药,晒干后磨成粉,收集起来,据说能治消化不良。我对鸡心感觉马马虎虎,但鸡珍可是人间美味啊,一盘鸡烧好,饭桌上多少双眼睛都在寻找鸡珍呢。

等父亲把鸡收拾利落,母亲在厨房里也准备就绪,将剁好的鸡肉块和葱姜蒜冰糖老抽等一一放入锅中,我们就开始漫长的等待了,直到鸡肉的香气传遍整个院子,白米饭也正好焖好。母亲这时候再将已在盐水里变成果冻状的鸡血倒入锅中,再焖几分钟,拍碎几瓣大蒜,出锅前拌入,一锅工程复杂,耗时超长,鲜香诱人的红烧鸡才算大功告成。饭桌前我和哥哥们,也已将米饭盛到碗里,乖乖地坐好等着妈妈宣布开饭。

小时候就见惯了杀鸡宰兔的我们70后,对小动物的肉体熟悉程度虽不及庖丁解牛,对血腥场面的驾驭能力虽不及电锯杀人狂,但我们也是从小胆大包天,自由放养长大。所以高中的生物解刨实验课,我们每人都能毫无心理负担地,个个以优异的超完美成绩,完成对鱼和青蛙的解刨,这对于现在的孩子应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吧。

之前吃一只鸡就是这么血腥繁琐和超长耗时,记忆中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各菜市场里才开始提供宰杀服务。买家选好一只鸡,付了钱,小贩就开始宰杀,杀死的鸡放入滚水里泡几下,再将鸡丢入一个相当于甩干机的机器里,鸡在里面高速旋转,离心力让鸡身上的羽毛纷纷掉落。快速,省心,自己双手不用沾染无辜鲜血,从那以后,人们吃鸡就再也不用自己做嗜杀者了。只是家长们不再有机会杀鸡儆猴,新生代的“猴”们,也果然比我们那一代“猴”们桀骜不驯很多。

当年我那个刚两岁的,出生于90年代初的,“西游记”里妖怪们都会馋涎欲滴的肥白嫩小侄儿,我只要一对他摆摆手说“来,杀鸡!”,“肥白嫩”就会跑过来,仰起脖子让我假装摘毛,同时将两只胳膊和一条腿伸向身体后方,我”摘“完他的毛,用手掌当刀,在他脖子上杀几下,抱着他的身体控一会儿”血“,然后将他放在地上,“肥白嫩”就开始在地上认真地扑腾,小肥腿蹬几下就蹬直了。“肥白嫩”的整个杀鸡表演,一气合成,不拖泥带水,熟悉得如行云流水,让人叹为观止。终究,90年代初生的娃们,是最后一代,让血腥的杀鸡过早地刺激了脑细胞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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