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白菜烩粉条
君北
咱们视频他老也不露面。
他在午休,下午还有课。
他好像越来越不爱说话了,有心事?
唉!儿子,我跟你说——妈妈起身将卧室的门轻轻关上。我怀疑你爸是不是老年痴呆。
啊——这么快!
这半年来,他的话更少了——
儿子打断了妈妈的话,老妈,细想想,这不算什么,老爸本来就是闷葫芦,心思全被铁包着,从不外露的。
不是的。儿子,你听我说。妈妈着急了。他在吃饭上从来不挑,你知道的,可是现在挑了,也不能说挑得厉害,只要他做饭就一定有猪肉白菜烩粉条,我做饭没有猪肉白菜烩粉条,他虽然不说什么,但是眉毛一挑,那是不高兴的表现,我知道的。挑完眉毛后,他一定会走进厨房,东西看看,再嗅一嗅,就这样。
儿子看到了妈妈夸张的表情,忍不住笑了。
妈一点也没夸张,就是这样的,还不止一次。嗅完,终于失望了,才坐到饭桌上,吃起来,却很少夹菜。你知道的,他过去可是能吃菜的,爷爷说人家是饭就着菜吃,他是菜就着饭吃的。
你没带他去医院看看。儿子不笑了。
学校体检,他除了轻度脂肪肝,没什么毛病。我就怕是老年痴呆。你不知道,他去超市买东西,一定会买大白菜和粉条,你看柜子里有多少粉条。妈妈拉开柜门,举起手机,儿子看到满满一柜子粉条,长的,短的,直的,弯的,有塑料袋装的,有细绳捆扎的。还有这里面的。妈妈又揭开一个大白塑料储物盒子,还是粉条,各种包装的,显然不是一次买的。
要么,我回国一趟,领着老爸到上海大医院看看。儿子一脸严肃。
可是,他再没有别的异常。你很忙,先别回了。我退休了,也没别事,尽量给他做猪肉白菜烩粉条,但是,我是怕他吃肉太多,心血管病啦,高血脂啦,肥胖病啦都来了咋办。
你做了猪肉白菜烩粉条,他还嗅吗?
不了。坐下就吃,别的菜几乎不动筷。他大口吃着,每次都会挑一下眉毛,好像怕我看见,一瞬间就没了。我问味道好吗?他点头。我知道他不满意,可是从不说出来,因为他一有时间做饭,自己就尝试,自己念叨着酱油多了酱油少了,皱皱眉头,低声念叨着味道不对。但是,不论怎样味道不对,他从不浪费那道菜,剩了,收起来,下一顿热热再吃,吃不掉再热再吃,别的菜你可以倒掉,这个菜你倒掉他不说什么,可我看出他不开心。
印象中老爸从来不是个固执的人,怎么变成这样了?老年痴呆的先兆?儿子心里念叨着,却没有说给妈妈,他怕增加老妈的心理负担。老妈,放心吧,他这是念旧,人老了都会这样的。说着,他想,一定要和老婆说说,争取回国一趟。
妻子说旅游就旅游去了,丢下肖云长一个人在家,房子一下大了许多。他每个房间走一遍,叹息着。老了,老了。人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一点不假。
也好,早饭午饭在学校食堂吃饭,晚上回家,再好好研究猪肉白菜烩粉条,为什么就是做不出那个味道?
很少做梦的他,半年前却突然梦见了妈妈,不知在哪里,好像是老家,但是房子却不是茅草苫的,而是瓦房。妈妈给他做了猪肉白菜烩粉条,那香味穿过贫穷的岁月飘飞,弥漫了整个房子,香酥了他的骨头,他端不动满得冒尖的一碗烩菜,只好趴在桌上,不抬头地吞,一口气吞了一碗,才发现妈妈正微笑着看着他,“再盛一碗,这会儿就着馒头慢慢吃。”他点头,妈妈又给他盛了一大碗,递给他一个大馒头,他才知道刚才忘记吃馒头了,将馒头掰开,夹进一大块猪肉,一大口,半个馒头在嘴里,却翻不过身,他把筷子放下,全力以赴对付那占据整个口腔的半个馒头,眼睛才有时间盯着眼前的烩菜。肥瘦相连的猪肉,厚薄大小相宜,瘦肉浸满汁液,肉丝鲜嫩;肥肉紫红晶莹,肥而不腻;粉条油亮剔透,筋道滑腻;白菜绵软却不烂糊。消灭了嘴里的馒头,夹一筷子粉条入口,一吸,嗞溜一下子,滑入口腔,香味沿着食道滑下去,芬芳了肠胃,芬芳了全身心。“姆妈,你也吃。”他才想起让妈妈吃菜,可是抬头却见不到妈妈,他马上去厨房里找,就像小时候那样,妈妈做好了吃的,盛给他们,自己就厨房热猪食喂猪了,一家人吃完了,有剩的,妈妈才吃一点,没有也就算了。然而,厨房里没有妈妈,他也就醒了,黑夜里泪流满面。妈妈已经离开三十年了。
他有时呆坐着,想妈妈的模样,想着想着,忍不住心酸,妈妈去世还才五十多,可是他永远记得妈妈是个农村的老妇人,和那时代苏北农村妇女一样,好像从来没有年轻过,虽然在他记事时,妈妈才三十多岁。在那个吃糠咽菜都是奢望的年代,妈妈生了七八个孩子,又饿又累又操心,早早就老了。她常说,她不怕累,只要有米有面,有肉有菜,再累她也开心,因为她能给我们做出各种好吃的。然而,米面肉菜只能香在我们一家的梦里。盼到过年时,生产队里每人分二斤猪肉,妈妈给我们做上一大锅猪肉白菜烩粉条,看着一家人围着桌子,幸福得给个什么金元宝也不换的样子,妈妈那张老脸笑得皱纹更密,随即想到一年孩子们只能吃一次,她的笑容就隐去了,满脸沧桑。
胃是记性最好的,妈妈做的猪肉白菜烩粉条的味道深深烙在胃的记忆神经上,梦中的那两碗烩菜,让胃迫不及待地寻找小时候的味道。
早晨起来,发现夜里下了一场春雨,树枝梢头擎着一个个芽苞,有的忍不住,突然笑开了。妈妈做的猪肉白菜烩粉条的味道也突然萌发,随即是枝繁叶茂,疯了。
他匆匆到楼下菜市场,买了白菜、粉条、猪肉,笑着对妻子说,今天给你做个老家菜。
直到现在,他也没有做出妈妈那道菜的味道,要么咸了,要么淡了,肉要么炒老了,咬不动,要么没吵到火候,但总是有点猪腥味,吃得妻子没胃口,也吃得他皱眉。
下午没课,他提前跑回家,泡上粉条,切好一斤腰条肉,然后到“下厨房”上搜这种菜的做法,发现人家用淀粉、生抽、盐、五香粉把猪肉拌均匀,再腌制10分钟,之后严格按照人家的操作步骤,还没有出锅,就闻到沁人心脾的香味,诱得他直咽口水,然而,第一筷子还没送到嘴里,他就泄气了,因为,妈妈从来没用过淀粉,肯定味道不一样。
周末,又把“下厨房”上的另一种做法,做了一遍,自己坚信一定不错,隐约记得妈妈也是把生猪肉先煮熟,去掉腥气。可是,揭开锅盖,就发现瘦肉干巴巴,咬着如同木渣子,肥肉也太瓷实,没弹性,口感太差,味道更差。
好不容易吃完了难吃的猪肉白菜烩粉条,他再按照新的做法烩了一锅。这次是将五花肉切好,放入滚沸的清水中,焯一下就捞出,去掉血沫子,等到油红,放点红糖,将肉放入,爆炒,加葱姜蒜,开水炖5分钟,出锅,再用荤油炸锅,炒白菜,加肉,加粉条,大火烧沸,小火慢炖,半小时出锅。哇!色香味俱全,这是最好吃的一次,我一定要做给秦岚吃,她肯定喜欢。放下饭碗,他再次细细咂摸,眉毛一挑,还不是那个味道!
一种说不明道不白的感觉,随着鼻孔的香烟飘出,唉——
最后一节课下了,他和学生一起往食堂赶,真是饥肠辘辘,所以,他理解学生奔饭,那些小孩早晨就没好好吃饭,早就饿得难以自已了。手机响了——
老肖,下课了?回家吃午饭吧。
秦岚,你回来了!咋不告诉我,去接你?
我知道周三你有三四节课,自己回来了。
吃啥饭?
回来就知道了。
肖云长加快了脚步,不仅仅因为饿了。
推开门,一种熟悉的味道拥抱了他,看向餐桌,他一恍惚,怀疑眼睛花了:桌上一只大黑碗,满满的猪肉白菜烩粉条,一只大黑碗,四五个印着红喜字的白馒头。
妻子从厨房出来,端着一碗白米饭。快,洗手吃饭。
秦岚,你去哪里旅游了?他站着没动。
洗手去。
你说。
我回老家旅游了。
苏北老家?你学做这道菜去了。肖云长觉得心头有点酸,转身去洗手。妻子老家和他的老家相隔数千里,妻子回老家,肯定是为了他。这么多天,不知道从谁那里学到了。
他确实不知道。妻子看他那么执着地做猪肉白菜烩粉条,尤其看到没做这道菜时他寻找的眼神,是独特的,既执着期待,又害怕躲闪,就莫名地心悸。记忆中每次回老家,临别时,看着桌上的菜,他就是这样左右看看,既执着期待,又躲闪害怕。问他找什么,他也不说。她怀疑就是在找这道菜,于是悄悄打电话给小姑子,才知道他离开家上大学,还有大学毕业,离开家到外地工作,妈妈都是给他做了猪肉白菜烩粉条,后来妈妈去世了,没人做这道菜,他肯定是找这道菜的。她听得心疼,丈夫在生活上从来没有自我,啥都行,从没主动要求吃什么、穿什么。于是她决定回老家学做这道菜。
他擦去一抹泪水,洗好脸,微笑着到饭桌前坐下。好香啊!这碗也是你从老家找到的?
回老家才听说过去上等酒席要四大盘八大碗,就是这样的老海碗吧。我就叫二弟想办法给弄几个来。
他抓过一个花馒头,掰开,将一块猪肉夹进去,大咬一口。看着那大黑碗里的菜,肥瘦相连的猪肉,厚薄大小相宜,瘦肉浸满汁液,肉丝鲜嫩;肥肉紫红晶莹,肥而不腻;粉条油亮剔透,筋道滑腻;白菜绵软却不烂糊。笑了。谢谢。
他知道妻子辛苦了。可他不知道妻子怎样辛苦的。她回到家,大家都吃惊,因为她从没有一个人回去过。进家,换上干活的衣服,半天时间,将老公公那又乱又脏的厨房里里外外打扫干净,再花一天时间,将院子、堂屋收拾得一尘不染,然后买来猪肉粉条白菜,还有其他蔬菜、鱼肉蛋虾,给老公公做饭,叫来在村子里的四弟还有叔伯兄弟,说学做猪肉白菜烩粉条,请他们鉴定。可是,问老公公,老人家说自己只会吃,从不知道怎么做的,问兄弟们,他们有的说二婶子做的那个才真好吃,有的说二大娘做的那个菜咱们都不会做,四弟说,大嫂子,你只管做,我们吃吃就知道是不是那个味道,直到吃成那个味道,你就学成不是?于是一顿,他们摇头,再一顿,他们摇头,后来他们吃得不好意思摇头了,尴尬地笑笑,笑得前言不搭后语。好不容易知道肉必须煮熟,三弟点点头说,接近了。勉强的味道,傻子也听得出来。在她挫败得巴不得明天就回去时,三叔家的三弟说,公社(他们还习惯这样称呼)驻地有一家“老乡亲”饭店这个菜做得很有二大娘的味道。于是,她去那家店点那道菜,请几个兄弟一起吃,都说,就是那个味道。终于找到了,脸庞被突如其来的兴奋照亮了,她去问人家怎么做的,没成想,人家说保密,脸上的笑容来不及抹去,僵住了,不尴不尬。又是多亏了三弟多了个嘴,我大哥就是肖家庄的,叫肖云长,想吃这道菜,我大嫂正好退休,回来学做给他吃。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妇女,对着秦岚就喊“表婶子”,说俺认识俺表叔,俺还是亲戚,俺跟你婆婆叫姑奶奶,是姑奶奶教给俺妈妈做这道菜的,所以我们保密,这回却不能保密了。于是,秦岚知道,猪肉是要煮成六成熟,关键是用第二遍淘米水煮,味道口感就独特了。为了学到手,她请求在店里打工一周,不要工钱,只要能看看大厨怎样做这道菜,然后给她实习的机会。
他又把粉条白菜夹进馒头,再咬一大口,抿着嘴唇,嚼着,笑,憋不住似的。
慢点吃,多着呢。你不吃米饭?秦岚盛了小碗米饭。
摇头。他的嘴没空说话。
妻子笑了。
他埋下头。他心想,下次回家给老妈上坟,可以给她做一碗像样的猪肉白菜烩粉条,不再弄什么一条鱼、几块鸡骨头、一碗炒猪肉,妈妈不爱吃。泪水滚下来,跌进碗里,他也不管,埋头吃。那年,快过春节了,他接到电报,妈妈病危,他没等到函授的妻子回家,将儿子托给大姨子看管,自己乘汽车,转汽车,赶火车,转火车,再转火车,乘汽车,来到县医院,一年没见的妈妈骨瘦如柴,脱相了。见到他回来,妈妈坚决要回家,因为妈妈的病已无法挽回了,就回家了。妈妈说,等我好一点,我给你做猪肉白菜烩粉条吃。他没忍住哭了,他突然想起,妈妈从来都是为一家人做猪肉白菜烩粉条,却没有看见她自己吃过,对,妈妈从来都没有自己吃过,今天就让我给妈妈做一顿猪肉白菜烩粉条。于是,他手忙脚乱地做了一锅猪肉白菜烩粉条,肯定是做得很不好吃,妈妈吃了一丝丝白菜叶子,就不吃了,然后笑了,黑黄的脸上有了一丝亮光,一副满足的样子。他很自责,一定是做得味道不好,虽然他也知道,妈妈已经连喝口水都很困难了,哪能吃得下呢。
妻子塞给他一张餐巾纸。怎么了?别哭。她的眼圈也红了。
他头埋得更深了,边哭边将一大碗菜吞下去。
秦岚知道他想起老妈了,他曾说过,自己不跑那么远,老妈不会死得那么早。他还说,小时候听妈妈说“二拇脚指长不养娘”,他正好二拇脚指最长,妈妈去世,他说还没来得及孝敬呢,恨得只想把那二拇脚指给剁了。她又给他盛了半碗菜,他吃得太多了,是平时的两倍,别撑坏了。但她又不好说什么,再给他塞了几张餐巾纸,自己也拿着纸擦着泪水。
上次去一个朋友成军家吃饭,成军和他年龄接近,说过年回老家差点没给撑死,因为老妈每天给做一大桌子菜,还说都是成军小时候爱吃的,看着儿子吃,老人家就很开心。为了叫老妈开心,成军就拼命吃。秦岚看见丈夫听着听着就流泪了,趁大家没看见,擦掉了,然后埋头吃菜,喝了不少酒。她才想起什么似的,起身去酒柜取出一瓶酒,给他倒了一杯。
喝杯酒吧。
不会喝。他脱口冒出这么一句,好像连脑子都不动。
妻子看着他。
妻子不知道,在去外地工作离家时,妈妈给他做了猪肉白菜烩粉条,然后取下挂在墙上的用来上坟的半瓶白酒,给他倒了一杯,说,“喝杯酒吧。”他就是这样回的,我不会喝。当时他确实不会喝酒。
秦岚,谢谢。他抬起头,挂着眼泪,咧着嘴笑了,孩子似的。
妻子看着他的笑,心里一阵揪痛。无语。然后,才问,味道,一样吗?
他的泪流过上唇,流进咧着的嘴里。仍在笑。侧脸。看看酒杯。端起。干了。
于2021年清明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