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结束了一周繁忙的工作,心情可以稍稍放松下来,但想彻底从快跑的节奏中刹车还需要一段缓冲时间,就像一股被拧得很紧的绳子,想要恢复原始状态,怎么得给它一段回弹的时间。
想着明天周末不必早起,不如就下楼转转,说不定一吞一吐浊气都没了。但很显然,小区公园三四百米的里程和景致不够我消化完所有的压力,我得寻找新的路线,一个人信步走出小区大门口。
正当抬脚间不知向左走还是右转,突然闻见了丝丝缕缕的淡淡的幽香,闭上眼睛仿佛置身于湿漉漉的上海某个弄堂巷口,此时不知是谁家的花在夜里偷偷放香。这股幽香正应和了我此刻的心情,指引着脚步不自觉地向左走。
在我现在租住的小区里,南门口东侧有一排长长的花店,这也是当初我相中这个小区的一大重要原因,因为看房的那一天就是房东领我从这里进去的,这也是我对小区的第一印象。
虽我不痴恋花,但感觉有花的地方是好的。它帮助人们在俗世和理想之间搭一座桥,给生活蒙上一层梦幻的色彩,让浪漫的人在空中多飞一会儿。
它切切实实为我的生活带来许多的改变。比如每一次搬家的日子,都有一支百合陪着我;每次想家的时候,都有一盆栀子花伴着我,给了我很多希望。
慢悠悠地往前走着,潮湿的泥土味混合着青草味扑鼻而来,花香愈来愈清洌,人行道的两旁摆满了高高矮矮的花草树木。左边层层叠叠摆放着小盆栽,地上是带花盆的植被,高一层是多肉,再高一层是高瓶花;右边展示着高大的绿树,令人目不暇接。
其实店里还有些名贵的花和包装精致的捧花,但像我这样闲逛的人很少会自讨无趣地跑到店内去挑花。门外的这些花够你花上半小时挑挑拣拣的,倘若碰到喜眼的,稍一支回去便是了。
最先看到的是一排彩色的水晶多肉。它们个个圆润饱满,通身发着光,晶莹剔透,好像下一刻生命之水就要喷薄而出了。远看像一块块开了底灯的玉,细瞧还有点佛祖的影子。不得不佩服这群小生命长势真可人。
再往前映入眼帘的就是绣球花了。之前只见过蓝色的,眼下粉、红、绿、紫、白绣球花簇拥而长,一朵朵笔直地挺着,骄傲地昂着头,尽情地绽放,散发出幽幽的清香,时不时听见粒粒水珠从枝叶间滚落的声音,这一刻我觉得它们美得太惊艳了!
这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一株小小的植物也可以美得如此震撼,突然眼泪不由地夺眶而出。
同一片宇宙之下,不同的生命却活成了完全不同的状态。
眼前的你热情奔放,恣意洒脱,活出了那个独一无二的自己。虽然你的盛放没有惊世骇俗,但你在自己的世界里完成了自己,让每一个从你身边路过的迷路人都自渐形秽。
从这些小小的生命里,我照见了自己。为了守住那点微薄的薪水,我每天生活在格子间里,穿着得体的职业装,说话察言观色,谨小慎微,做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有人做着同一个暴富的梦,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全然没有生命该有的样子。
而我们自愿把生命交给魔鬼,把我们的梦想当祭奠品,以为魔鬼会给我们想要的生活,最后我们也变成了魔鬼。
我想起来小时候每个人也都是昂着头挺着胸,心中有大大的梦想,都坚信自己的未来会闪闪发光,也发誓为此甘愿付出所有。但长大了,我们学会了妥协,学会了逃避,学会了自欺,学会了放弃;习惯了平庸,习惯了行尸走肉,习惯了一无所有。
最后我买回了一支蓝色的绣球花,把它放在我的书桌上。第二天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升起,花的影子投在我的本子上,我开始了业已荒废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