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在贾家四个姐妹中,命运算是最好的,虽然最终远嫁异乡。远嫁异乡,却是做王妃,至少在读者眼里,物质生活是优渥不缺的。当然《红楼梦》曹雪芹部分轶失了,但是在众多的研究考据中都确认了这一点。那么,我也就当然相信了。这很重要,因为,她的出现很亮眼,是以一个正面,正能量人物出现的,最后居然当上的少管家,执掌实权。
曹雪芹借王熙凤的话赞扬她:“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女蓄险心》,探春的生母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去逝争取更多丧葬银,探春坚持按照常例批,最后平儿出现,因为赵姨娘惧怕王熙凤,不得已只得接受常例赏银二十两。表面上看,探春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可是细细深想,将整部《红楼梦》纳入思考中,就感觉很不对味。
探春的生母是赵姨娘,赵姨娘是贾政的妾。赵姨娘为贾政生了一女一子,子是贾环。那么赵国基百分之百是惜春的亲舅舅。当赵姨娘问她:“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个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探春居然说:“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
在血源上,探春是赵姨娘的亲女儿,在心理上,她只认王夫人。赵姨娘在贾家主人眼里是奴婢,在奴婢眼里是名义上的主人,地位却还不如自己亲生的儿女贾环和探春。在《第二十三回》中写贾宝玉去见他母亲王夫人房中见父亲。书中描写“可巧贾政在王夫人房中商议事情”,在那房中,贾政和王夫人对面坐在炕上说话,地下一溜椅子坐着迎春、探春、惜春、贾环四个人。赵姨娘打起帘子,宝玉躬身进入。可见,在贾政和王夫人商议事情的时候,赵姨娘的根本没有插嘴的地方,甚至连坐的位置都没有。与奴婢的区别在与她可以给宝玉“打起帘子”的特权。因为是奴婢却为贾家生育了儿女,当想借此伸一伸腰时,马上就遭到打压。赵姨娘看见儿子贾环受了委屈,批评两句,被王熙凤听见了。王熙凤立刻对着贾环指桑骂槐,大骂赵姨娘。
百度搜索如下,本人全文抄录: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这种压迫是封建礼教的压迫,是那个社会,那个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纓之族在文化上的迫害。赵姨娘遭到迫害,也就是探春遭到迫害。作为被害者的探春不但不反抗,反而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她宁肯给同父异母的兄弟宝玉做鞋,而且那鞋做得相当精致,以至老爷批评说:“何苦来!虛耗人力,作践绫罗,作这样的东西。”赵姨娘气得抱怨她:“正经兄弟鞋搭拉袜搭拉的没人看的见,且作这些东西!”用她的话说:“他(指她母亲)只管这么想,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她一概不管。”
如果说赵姨娘还算半个主子,那么她的兄弟赵国基就是百分之百的奴仆,他是护送贾环上学的随从,扮演李贵的角色。李贵就是陪宝玉上学的仆人,宝玉奶妈李嬷嬷的儿子。
俗话说,血浓于水。探春的表现恰恰相反,对太太和宝玉的情感比赵姨娘和亲兄弟贾环还重,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如果说,发生在1973年8月23日,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银行抢劫未遂案,那遭挟持的四位银行职员患的是武装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那么探春所患的就是文化上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