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婚姻悲剧就是尤二姐嫁贾琏。悲剧的根本原因是贾琏与尤二姐两个人的感情基础不牢固。贾琏娶尤二姐的理由主要是为色,表面理由是为子嗣,这还是侄子贾蓉为他找的托词。而尤二姐嫁贾琏却是为了一张长期饭票。也正因为此,当贾赦因贾琏出差平安州办事得力,赏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丫环秋桐给他作妾时,贾琏马上跟秋桐火热起来,将尤二姐落在一边不管不问,直到她吞金身死。
《红楼梦》用了五万字,七个回目(自六十三回至六十九回)在后半部中详细叙述尤氏姊妹的这段婚姻悲剧,与贾雨村娶娇杏有影像关系。这其中暗含一个严肃的当时的礼仪、婚姻制度和习俗。贾雨村娶娇杏的时候,正妻还在,只做侧室,也就是贾府中的姨娘。她为贾雨村先生下了儿子,正妻去逝后才被扶正的。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以传宗接代为主要宗旨,同时有又讲究门当户对之说。所谓门当户对,就是男女双方的家庭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相对平等。为了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又兼顾子嗣的繁衍,中国古代婚姻采取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贾政是如此,贾珍是如此,贾琏的亲爹贾赦也是如此,而贾琏本人却想例外,结果就只能的出格。贾琏的出格,是娶了尤二姐做正房是越位,名不正言不顺,而且没有获得家族承认,属于犯规行为。理由是原配王熙凤身体不好,而且小产,生育的可能性小。虽然生育子嗣的可能性小,可是寿命还是有的,还能活很长时间,因为年轻。
其次,是这场婚姻本身违法。凤姐暗使张华状告贾琏的讼词是: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国孝是指皇家一位老太妃已甍,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见第五十八回)。贾琏身上是捐了个同知的官职的。家孝,是指贾敬宾天。贾敬是贾琏的堂亲父辈,贾琏理应守孝一年。瞒亲,是指贾琏娶尤二姐,并没有向他父亲通报。所以,前两句三项罪名“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是坐实了的。根据大清律例,这三项罪名可判夺爵,杖责,甚至充发。
另外,由于是“瞒亲”,所以,秋桐的地位都比尤二姐高,虽然是妾,因她是贾赦赏给贾琏的。虽然尤二姐有贾珍作后盾,但是贾珍与琏同辈,是贾赦的侄子,在大族官宦之家,辈份的高低,决定了政治地位的高低。这也就是王熙凤在指使张华告状之后,敢去宁国府大吵大闹的原因。当贾珍见凤姐一来,赶紧骑上马出家往外躲那一刻起,尤二姐的靠山就彻底倒了,剩下的就是可怜惜惜地乞求那一点怜悯。
王熙凤的行为固然老辣,可是站在她的角度来看,她的行为完全是正当防卫。如果是直来直去,那就不是王家大小姐的所作所为,所以,当她听完兴儿的讲述后,思考处理的策略时,体现了一位贵族家庭政治家应有的姿态。她首先聘请工匠按照自己的卧房装修了东厢房,准备用来给尤二姐住。东比西的地位高,以示尊敬,贾家始祖宁国公居长,宁国府家人简称东府。那东厢房实际上是为了她便于监视和控制尤二姐,而且,接进来时并没有直接送进去,而是先怪进大观园,让二姐在那里住了一些日子,等贾母邢夫人确认其身份后才住进东厢房。
去接尤二姐时,她带领的四个人是平儿、丰儿、周瑞家的、旺儿家的,随从众男人都是素衣素盖,表示既正在孝中又谴责尤二姐不识抬举。在平儿向尤二姐行礼时,尤二姐连忙亲身挽住,只叫:“妹子快休如此!你我是一样的人。”凤姐忙起身笑说:“折死他了!”这就是尤二姐的尴尬之处,也是她的自知之明之处。她的实际社会地位理应与平儿相当,可是偏偏非同母非同父却同一家的姐姐尤氏,背了个有名无实的贵族小姐身份。做丫环委屈了,做小姐又不配,却偏偏要进贾府,嫁贾家的男人。做人呐,最可悲的是德不配位。
另外,贾琏与尤二姐的婚姻是合法的有效的,因为这场婚姻是族长贾珍的主张主持的,具由贾蓉牵线且承办,尤氏首肯。要否决其合法性,才能使该婚姻无效,婚姻无效了,凤姐才有做掉她的机会,所以,凤姐将尤二姐接到家后的第一件事是大闹宁国府。见到疯疯火火的凤姐,贾珍第一个条件反射是逃跑,一点不顾兄弟情义,其行为间接承认了该婚姻为非法;尤氏老老实实承认该婚姻不妥,接受了凤姐的条件,承认其非法;贾蓉先是全部揽在自己身上承担了劝说张华接受退婚的事实,间接承认了该婚姻为非法。既然目的达到了,最后的手续是在贾母面前确认,相当于最高领导人签字盖章。于是,凤姐拉着尤氏过来荣国府见贾母,得到贾母的批示:“只是一年后方可圆得房。”为了巩固胜利成果,凤姐又带着尤氏和二姐去见邢夫人,至此将尤二姐彻底贬黜,打回原型。因此,住进凤姐东厢房的尤二姐是确切身份已经不再是奶奶,而是小姐,顶多算是一个寄宿在夫家的待嫁的女人。
所以,二姐死之后是不许进家庙,因为她并没有正式嫁给贾琏,不算是贾家的媳妇,还不如后来的秋桐,只能跟她妹子尤三姐葬在一处。
至于尤二姐能入大观园,是因为作者曹雪芹悲天悯人,所以将她送入了大观园,逝后应该成仙,升入警幻仙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