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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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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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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侯宝林自传》有感

1993年2月1日晚,异常兴奋,通宵未眠,嘱托家人在《北京晚报》上发表给观众、听众的《最后的话》:"我侯宝林说了一辈子相声,研究了一辈子相声。我最大的愿望是把最好的艺术献给观众。观众是我的恩人、衣食父母,是我的老师。我总觉着,我再说几十年相声也报答不了养我爱我帮我的观众。现在看来,我难以了却这个心愿了,我衷心希望我所酷爱、视为生命的相声发扬光大,希望有更多的侯宝林献给人民更多的欢乐……"。

他是20世纪华人最著名的相声艺术家,被尊为相声界具有开创性的一代宗师,更被誉为语言大师。

最近读了侯宝林自传,起先只是想了解自传到底是用来写什么的?又是怎么写的?

难道如情感大师都是写自己的感情经历吗?故事集般一段接着一段?

“今日某来找我……”

要真如此未免太好笑一些。

正内心哂笑时却无意间发现了侯宝林的自传。

原本我是觉得我读不下来这本书的,毕竟自传本就像是说明文——又枯燥又乏味,很难从其间找出有意思的点儿来。

更何况除却对于故事或者主角本人感兴趣的,我想没几人愿意去读他人自传。

没有想到是侯老前辈作为相声大家,即使是自传也生生带着了几分逗人发笑的意味,不仅有趣生动,还自嘲恐怕我们也是“觉得他在说相声”。

不过其中内容绝不仅仅是单纯逗你笑和乐。

(一)打戏

才读了一半就发现原来任何人,但凡只要是人,活着就没有容易的时候,侯老前辈自然不例外。

就像上台前得经历“打戏”一样,得“打”。

所谓“打戏”并不是说武打戏的武打动作,或者对戏,实际上是一种规矩——在学戏的时候,师傅要打,而且是狠狠地打。只要是动作不到位了,或者当徒弟的人懒了,就可以打。

到什么程度呢?甚至可以签生死状。

如果有学徒自杀行为,当师傅的概不负责甚至还可以向对方索赔。

这什么道理嘛!

不过人家讲究的也是当师傅的把艺教给你,付出了不少精力,就像是选潜力股一样,未来可能会把这门发扬大,你半途而废自然也算是白花费了人家的心血。

侯老前辈有没有挨过打?

有!

而且曾被打的跑路过,每当他回忆这一段的时候也是不禁感慨,幼年学艺挨打的经历为他以后学东西学得快打下了一定基础。

(二)抓住一切机会

再一个是抓住一切机会,去展现自己。

在前辈眼里什么叫机会啊?

哪哪都是机会,甚至无所谓机不机会。

这在前辈眼里只不过是在自传中一句话带过的“我就说我会唱戏”、“我就主动过去”而已。

在我眼里连举起手都困难的事,在前辈那似乎再简单不过:你这缺了,正好我会,那我就上,就这样。

凭借着多年跟着别人学习或是表演过程中慢慢学到的本事,侯前辈基本都可以胜任。

也是这种心态才可以让他一个地方吃不下去就去另一个地方,也对新的地方适应的很快。

北京——天津——闯关东——又回到北京,成为其他人眼里的“旋”。

这其中不单单是靠吃苦、敢干就能达到的,少不了前辈的学习速度快,并且能够创新。

就因为这个什么“艺”也接,机缘下侯前辈学会了相声,当然这一开始的缘由也是生活所迫。

(三)我印象最深之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是侯前辈在没学戏之前竟然曾经讨过饭。

现在的年代丰衣足食,社会歌舞升平,早就让人遗忘了这些微末和不被世人所公开。这是深刻其一。

其二是因为在我眼里厉害的大家似乎根本不可能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

但读了这段经历后,又是在佩服之余惊叹。

其中一段是这样的:

“要饭,得厚着脸皮挨门挨户去喊:

‘行行好的老爷太太,您给点儿吃的吧!’

这够寒碜的!我觉得难看,我只得到离家远一点儿的地方去要饭。

我拿着筒,从龙头井南口的豁口(就是现在什刹海体育场地方)一直向南走,到旃坛寺、养蜂夹道、刘兰塑、北医附属医院后墙一带去要饭。那边离家远,可以避开认得我的人。”

“我要饭的时间大约一年多。这一年内,只要有我干得了的活儿,我总想法去干,为家里挣几个钱。

那时父亲在县长家做饭,他看到宛平县征来好些新兵,就告诉我去卖水。这些兵是从各处征来的,呆不了三两天就得开走,商店老板等为新兵送来了烙饼,为的是他们吃了好走。

但是没有水。我就拿个大铁壶,再拿几个碗,去卖白糖水。

白糖水卖一个大铜板一碗,够贵了,但是这些兵吃烙饼的时候没有水,非喝不行。这样的活儿也就干了三两天,新兵一开走,我就不卖水了。”

这是前辈学艺之前的生活,很多人都说他是被饥饿逼进了艺坛,我想这真的很贴切,当然也是与侯前辈的兴趣、天赋有关的。

自一开始的夯歌、童谣到后来的街上富有北京特色的叫卖都深深吸引着侯前辈,甚至前辈和伙伴编了打粥的童谣,自己改了叫卖方式。

而自己曾经做过的“营生”:检煤核、卖冰核、卖报。“牛筋儿豌豆”,连母亲都感觉到他卖什么都挣不少钱来。其中种种无不体现出侯前辈的创新精神和善于抓住机会。

“我卖冰核儿的时候,三大枚的成本,最少也能卖六大枚,赚一倍。天气热,生意就好:天气凉,生意就差;若是下雨天,就苦了我了,卖不出去,家里没饭吃。

“有一天下大雨,家里没饭吃,怎么办?我就跟街坊借了十个大铜板,顶着雨跑到兴华寺街(现在叫兴华胡同)西口往北路西的那个粮店里,买了一斤多豌豆,回家后搁点儿盐和花椒煮了,不能煮太熟,煮九成熟,捞出来晾一会儿,皮一皱,叫'牛筋儿豌豆',好吃着哪!

“我那时为了多赚钱,煮的工夫就大一点儿,好多出数,这样豌豆晾干后虽然皮不太皱,可是我吆喝时还喊'牛筋儿豌豆'。

“那天下着雨,我煮熟了豌豆,披着麻袋挎着个筐去卖豌豆了。麻袋做成蓑衣式样,连头带身子都护住。筐上面盖着条比较干净的毛巾。其实那毛巾挺脏,不过在我们家里来说,就算是最干净的了。

“下雨天卖豌豆是好买卖。因为天一下雨,一般卖小吃的都不出去,我是独一份儿,准能赚钱。但我也得注意,若是瞧见那边还有个卖豌豆的,就赶快跑开,离远点儿,省得离近了打架。”

那个年代的人啊,在下雨天想的并不是愁着雨天不好讨饭或者该怎么办要不要在家里饿一天。而是当即选择了自己要干的买卖,侯老就什么小买卖都做过。这一点也跟绝大数人的想法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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