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大爷,名叫刘汉朝,因乳名叫“茂”,人们就他茂大爷,孙字辈的叫他茂大公。
提起茂大爷,在我们寨子里也算得一个怪人。一是他走路很怪,一年四季拖着一双破旧的汗腻腻的灯草绒布鞋,踩出“内八字”脚印十分明显。二是他说话很怪,每说一句话都是撮起嘴巴,叽哩咕噜的,说得嘴唇边都掉着粘粘的口水,感觉都有些不利索。背地里小孩子们都喜欢学着茂大爷走路和说话。大人们见着便都吼道:“你们学哇,今后成为习惯,就象茂大爷那样了咯。”于是孩子便不再学着茂大爷的模样了。
茂大爷有许多怪怪故事,更使人们觉得茂大爷这个人怪。
听说茂大爷小时候大人们就给他说了门亲事,那个时侯是普遍现象,叫开“娃娃亲”。我们这里对岳父岳母的称呼,背地叫"老丈人和丈母娘"但不能当面直呼,否则,是一种不礼貌和不文明。一般当面称呼“舅爷舅娘”或依古亲旧戚来称呼。到春节拜年时,大人教他说:“走拢了要说给老丈拜年啰哟。”他答应得很好。到了老丈人家,作为女婿客,要表现自己对老丈人很礼貌,但不知道对老丈人不能直呼的习俗,大人也没想到小孩子不明白这一称呼。果不其然就打招呼道:“老丈,拜年了。”老丈人听了很不好意思,连忙解释道:“乖(是对小孩疼爱的称呼),莫这样喊,喊舅爷。”搞得他自已的父亲也十分尴尬。
从此,“给老丈拜年了。”成了茂大爷一辈子的笑话。
茂大爷是一个得过且过人,一生平平淡淡淡,没有多大的造化。听说,茂大爷娶过两个老婆,前一老婆生有一儿一女,后一老婆生了一个女儿。我们记事以来,茂大爷有一个大女儿早已出嫁成家,就夫妻二人养育一个小女儿。三个人一屋,大集体时期,日子还是比较好过,但家里不是很富足。
据说,茂大爷的儿子还在就读初中时就娶了媳妇,刚结婚不久,不幸在读书期间下河游泳而溺水身亡。儿子死后,没得一男半子,媳妇只好改嫁了。于是,茂大爷就断了后,当地的习俗为叫断了香火,在世上有一种没有面子感觉,在世人面前说不起硬气的话来。可能茂大爷得过且过的性格与这些原因有一定关系。
其次,茂大爷的性格与另外一个事故有关。
茂大爷解放前被一个堂弟不慎将脚腿上扫了一火枪,许多铁砂子钻进了肉内,幸好没有伤到筋骨。解放后,那个堂弟被划成地主,以便成茂大爷的下饭菜。茂大爷只要身体稍不舒适,就要说脚腿炎症发作了。那时正是集体出工时期,那个堂弟所干活路的工分就要记在茂大爷头上,那堂弟还时不时要上山捞柴给茂大爷扛去,供烧水做饭燃烧。那个堂弟真是悔不当初的冲动。
茂大爷的亲弟弟是大队支部书记,在当时当地是比较得势的,茂大爷常时以此炫耀,觉得没有人敢欺负他。有了弟弟当支书,随时随地都有优先的份,在集体劳动中,都是干一些轻松的活儿。
有一次赶集,在卖副食品商店买东西,因为人多拥挤,为了想得到售货员的照顾,早点得到购买。茂大爷便主动自我介绍道:“我是刘支书的大哥。”那售货员,本也是姓刘,和刘支书家确实有些来往。本来也认识茂大爷。但在众人面前不好优亲厚友,也装着没有听见,茂大爷也不知趣,反复自我介绍,搞得旁人哈哈大笑。
那个年代,的确如是。茂大爷有一次到半坡山上捞柴,抽烟时不小心把火签头丢路旁,引起山林燃烧起来,一时三侯,茂大爷没能扑灭火苗,偷偷地回家来装头痛躺在床上。
人们见半山坡起了火,才纷纷上山去扑救。有人看见是茂大爷上山去才回来。他的弟弟刘支书来问茂大爷说:“大哥,你在干啥?”茂大爷装着有病的样子呻吟地回答道:"我脑壳痛,在睡咯。"他的弟弟气汹汹地吼道:“你脑壳痛,明明有人看见你才从山上下来,你还不老实,你快起来看看,对门山上烧成什么样子了。”茂大爷看来瞒不过了,顿时嚎啕大哭,连忙起来涚:“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
燃了好几个钟头,烧了几匹山坡,火终于扑灭了。茂大爷因占好了关系,没有受到处罚而不了了之。茂大爷内心感激不尽的是自己支书弟弟,更主要的因素有个侄儿,就是支书的儿子在检察院工作。
茂大爷因为没有男嗣,后来只有招纳一个女婿入赘。女婿入赘后,为了与弟弟家明确房产,并请当地明白人见证房产的划分。就是兄弟二人共用的堂屋归弟弟家所有,理由是,在安埋老头子时一些事务费用是弟弟家负责的,茂大爷没有承担,便答应让其堂屋半间给弟弟家。可见茂大爷当时所处世俗观念所导致的情感态度。
茂大爷死后,相继的茂大娘也死了,过了几年,茂大爷的弟弟与弟媳也死了。留下的就是他的侄儿们与他的女儿女婿一屋两当头住着。
就因为那半间堂屋,侄儿子与女儿女婿吵得不可开交,已经达到反目成仇的地步。这都是茂大爷生前不担当老人之责任和无谓半间堂屋所有权所致。
你若处在茂大爷那般境地又是怎样的所思所想,又是怎样的所作所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