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挑着一大担长长的枯枞树枝,一步一挨地从崎岖的大山上缓步而下,他人矮个头小,那两捆枯枝高过他的两三个人头,远看就像一个小人挑着两座山,他双手紧攥着扁担,脚尖尽量抬起,提升自己的身高,尽量不让柴禾被沿途那些荆棘和突地凸起的小石块给牵扯挂住,怎奈裤腿还是被刺条给钩住了,他卖力猛一拉,只听到“嘶拉”一声响,他到不心疼,因为那条旧裤子穿了十几年,额上豆大的汗珠渗出来,他咬牙撑着安慰自己:坚持吧,坚持着!下了山到了平路上就好了。快了,快到了!就这样男人跌跌撞撞地终于磨蹭到了山脚下,他心里一阵窃喜,也许是太急,也许是过于高兴,身子惯性般往前一倾,高大的两捆柴也随着他的矮个儿往前一扑,眼看就要倒下,说时迟,那时快,他瞬间使出全身力气定住,幸好长年的劳作让他身子敏捷,不然必栽倒无疑。他吁了一口气,索性停下挑子歇口气,他双手扶着挑子向四周张望。男人不抽烟,也不喝酒,不串门,唯一的爱好是种花种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一天都闲不住。
一阵秋风袭过来,男人打了个寒颤,他有些畏冷,赶紧把敞开的外套拉上拉链,他是不能生病的,刚才力出猛了,内衣汗透,冰凉冰凉的,粘在肉身上怪不舒服,眼望满山遍野的枯茅草和积起的厚厚的枣红色松针,男人想到以前在他的四川老家,每到秋天这个季节,农闲了,山上都是三五成群拾柴禾准备过冬的乡民,家乡的那些熟悉的人,熟悉的山山水水,几十年过去了,他依然能叫得出名,说得出各自的特色。自从女儿嫁到这里来后,他再也没有回去过。如果不是为了她唯一的心爱的女儿,他才不愿意到这个外省的偏远的乡村来呢。金山、银山还是不如俺家乡的山。唉,有什么用呢,姑娘嫁鸡随鸡,自己嫁女随女。如今这山上只有他一人来得最多,连山上的鸟儿也认识他了,他来了,也不再惊恐地飞走。
做手艺的女婿出远门打工去了,女儿前几年生了一场大病,做了一次大手术,两个外甥女正在上学,他也六十五岁了,幸好自己身体尚且健康,不然他可为女儿家愁死了。女儿家的左右隔壁的邻居都小车进小车出,在外面大城市都买了新房,女儿因为有过大病史,不能进行强力劳动,他女儿全家仅靠他女婿一双手养活一大家子。他老了,有心无力,不然他也会去打工挣钱。家里一日三餐,电费水费,日常费用也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为了节省,他把女儿家的院子里荒土开垦出来,种了一院蔬菜,靠墙种了几棵果树,院墙外也种了各种好看的花,他帮助女儿打理家务,隔三叉四的上山去拾柴,做饭不用电,不用煤气,一年也要节约不少开支,秋天和冬天,山上总能看到他躬身拾柴的背影,女儿家的小柴房,已经整整齐齐地堆满了如山高般的木柴。
女儿劝他:“爸,你歇歇吧,别再去拾柴了,你拾的这些柴禾够烧的了!”
“我能拾就拾,能砍就砍些吧,柴一日三餐都在烧,烧起来快着呢,说不定哪天我动不了,就没人上山弄柴了……”
总之,他是闲不住了,再不就在菜地里翻来覆去的整地,罢了这菜种那菜,一轮跟着一轮,菜园里一年四季青菜不断,瓜果飘香,女儿家除了偶尔买些肉类调节一下口味,从来是不需要买其他的蔬菜的,因为他种的菜女儿家哪里吃得完,再添五六个人的菜都能供应得上。
女婿村里的人羡慕地说他女婿“你娶回一个媳妇,带来一个仆人。”
是的,他就是一个忠实的仆人,任劳任怨,不求回报,甘心情愿,他承认,他是他女儿的仆人,他愿意!他乐意做他女儿的骆驼。
女儿就是他心口的朱砂痣,是他的心头肉。他的妻子在女儿两岁时就因病突然离开了,他一个人苦苦奈奈的硬撑着,爹是他,妈也还是他,他自己天生身材矮小,像个侏儒人一样,好在他能吃苦耐劳,有一双勤劳的手。他提灰,当搬运工、替人看工地等做过各种苦力活,脏的,重的,甚至被人觉得下贱的掏粪工他都干过,只要是他能胜任的活,只要有钱挣,他都干。好不容易把女儿养大了,出落成大姑娘了,女儿却喜欢上了远隔千山万水的外乡人。他劝过女儿,“小妹啊,你不要嫁那么远,你嫁那么远,我怎么办,我担心你啊!”他说的是内心话,女儿是他的心肝宝贝,他害怕女儿远嫁他乡受欺受苦,他容不得别人欺侮他的女儿,他是不是杞人忧天,他不知道,但他就是担心,就是放不下心。
“爸,姻缘是天生注定,我相信缘份,不是我中意的对象,我不喜欢,要是我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我一生活得会很窒息。”女儿也跟他掏了心窝。
他是过来人,他懂。牛郎织女的故事他打小就听过千遍万遍,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吃粗糠喝稀粥甘心情愿。没法,为了不违背女儿的意愿,他便遂了女儿的心。
自从女儿跟他乡的小伙子对象关系公开以后,他是冥思苦想,招坐台女婿吧,自己也是穷家薄业,他试探过,那小伙子支支吾吾地不乐意,说他们那里比四川这地方好,有发展前途……
谁都觉得自己的家乡好,他不埋怨他女儿选择的人。
自己跟着女儿去吧,这是生他养他的土地,他生活了几十年的故乡,这里有他熟悉的山山水水,熟悉的父老乡亲,他要走,无疑是端了他的老窝……
几个夜晚,他都失眠了,干活时也是无精打采。
有一天,他乡的小伙子不在身旁,女儿突然高烧,鼻孔出血,几餐都茶饭不尝。他跑前跑后的服侍,这更让他增加了一份担忧,他牙一咬,决定女儿到哪,他就跟到哪,女儿就是他的一切,女儿不在身边,他的心就无处安放,女儿是他从小看着养大的,他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呵护着女儿,女儿远嫁后,为了安抚他内心的那份担忧,他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哪怕是他骨子里割舍不下的家乡。
回想着以前的那些纠结,想想女儿家的现状,男人自言自语:幸好我跟着女儿来了。不然这些年,我闺女要多遭受多少罪啊。他高兴他帮女儿承受了那些“罪”。
女婿的家境在乡村里也是一般,这些年,他盖新楼房,建大院,搞家庭建设,供两个外甥女儿上学读书,一直在外面打工,也不容易。而他自己已快接近古稀年,想打工没人要,那日,他往招工老板面前一站,别人看了他一眼,容不得他哀求,大手一挥,就把他拒之门外。满头白发且不说,他那侏儒般的个子,更是不能入老板的法眼,被人淘汰的他,无奈的他,只有跟女儿呆在家里,他总想着女儿有过大病史,怕女儿干重活再犯病,他呢,更像母猫保护小猫咪一样,细心地照顾着女儿,打理着家务,女儿白白净净的,像城里没有晒太阳的少妇,两个外甥女活泼可爱,假日回家,家里热热闹闹,大家围着饭桌边吃边聊天,欢声笑语不断,他眯着眼,咧着嘴乐呵呵地笑,其乐融融的一家人。这也给他增添了不少的快乐,他很满足,他觉得自己又多了几个女儿,他只恨岁月无情,不然,他要把石油工人那种“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的干劲拿出来,可惜他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刀刻般的皱纹布满脸,牙也脱落,只剩光秃秃的牙根。
他现在是老牛脱货车,只能慢慢的,有多少力就出多少力了。他依然是坚持上山拾柴禾,依然是种菜种花,不过效率再也不能如从前了。
秋去秋又来,他乡的大山跟他故乡的大山已经在他的心中融为一体,都成了他熟悉的老朋友。女儿的家已成了他的家,这里的一切都已烙在了他心里,他乡——女儿的出嫁之地,成了他的第二故乡。他爱女儿,也爱女儿所爱的一切,女儿出嫁了,他也出嫁了,为爱而爱!为爱付出,累也不累,苦也不苦!
在一个秋风瑟瑟的下午,他劈完一大堆木柴,有条理地刚刚码好,再一起身,蓦地感到天旋地转,突然倒地……
临终,他的双目睁得大大的,老是不瞑目。
他女儿摸着他冰凉的脸,抽泣着:“爸,你有什么心愿不闭眼,你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