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体工商户从2013年的4000多万户增长到目前的1.16亿户,在吸纳和稳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几个月以前的一则新华社消息振奋人心,让我心潮澎湃,因为我家也是一户个体工商户,是全国个体工商户的1.16亿分之一。
我为我是个体工商户沾沾自喜,也勾起了对个体工商户的回忆。
我刚投娘胎的时候,当小学教师的父亲在街上买了一块地皮起了一间房子,埋下了做生意的福根。母亲捡了家在街上的便宜,到本地粮所领稻谷回家来加工。后屋磨房里,母亲脚踏杠杆式的“木对子”对着石臼穴舂稻谷,加工50公斤稻谷粮所回收30公斤白米。家乡的稻谷出米率高,上交粮所30公斤白米后,多出来的3公斤到5公斤大米和米糠就是母亲起早贪黑的所得,也就是她这个个体作坊的营业收入,可惜那时候我年纪还小,不知道我家算不算是个体工商户。
我上小学中学那些年,父亲一边干农活,一边上山去挖一种叫做“三百根”的草药做酒饼,煮家里的稻米酿米酒上街卖。父亲又种了土烟叶,这种土烟叶无须熏烤,晒干了就能到市场卖。父亲到税务所登记交了“定额税款”。那时候,我家应该算是一个体工商户了。
后来不知道从何时何处刮来了一股风,说做生意是“投机倒把”“资本主义”,到别人家打工或者雇请几个零工也会受到限制。农业人口不能经商,非农业人口才有资格办商店。如果与现在比,完全与新华社发布的信息“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的精神格格不入。于是,当时的市场冷冷清清,我家邻居不再做生意了,干脆以150元低价卖掉他的一间有门面经商的房子,回到屯里搞种养。因为他回到屯里还能上山开荒种地,养鸡养鸭,总比在街上闲着没事做好。所以我的父母亲也像他一样锁了街上的家门回到屯里务农,街上有生意也不敢做了。
日月更替,岁月如歌。我家的孩子们陆陆续续到了创业的时候。我在生产队里当了外出搞副业的拖拉机手、生产队粮食加工坊的机手和管财务的会计,经过了工商劳动者的历练。那时,我家街上的房子也从卖酸萝卜醃黄瓜的小摊到做米粉的饮食店、经营小商品的百货店,在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备案。居民户口本上也没有了“农业人口”一栏,和“非农业人口”一样经商,营业执照上写上了妻子的名字,这样一来,我家成为了一个正规的个体工商户。
参加工作后,我呆过乡政府办公室、乡镇企业办公室,当过扶贫助理,与个体工商户经常打交道,密切往来,亲眼目睹了个体工商户的所得收益与其对国家的贡献。
不忘初心,我退休在家萌生了想法,在市工商、税务、工信等部门的扶持下,注册创办了一家餐饮公司,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终于消除我一生只呆过行政、事业单位,没有亲身经营过个体工商户的遗憾,于今年圆了亲自主持个体工商户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