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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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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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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说

“酒色财气”是四个常说常鲜的话题,从古至今,说的人很多,却总也说不完道不尽。笔者暂且不说“酒色气”三大话题,就单说一个“财”字吧,这也迎合了当今的时尚。财,本意是金钱和物资,多指日常生活必需品,古人造这个字,取贝的含义,取才的读音。财应该指人所拥有的生活资料的总和,但看字释义,上古时候人们用贝壳来作货币,财指的也就是金钱了。

古语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好一个“财”字了得!人要去追逐、聚敛它,是要连性命都得搭配上的。钱财与性命,孰轻孰重?已经不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了,它渗透到了精神和物质的各个层面,成了所有人不得不面对的价值取向。可以说,对待钱财的态度,决定着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和人生的目的性。财不是上天赐予、与生俱来的,所谓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它是人创造的,用智慧和体力换取的。人们自身创造了财富,却又被自身的创造异化了,对财富的膜拜深入骨髓,比奴仆之对主子、信徒之对神灵还要忠诚虔诚千百倍!

中国人创造了财神,把一个叫赵公明的人供奉于庙堂之上,供奉于心灵深处。人人都希望它像太阳一样,光芒普照大地,既“公”又“明”。然而,人类所创造的总财富是有限的,绝对平均下来,只能解决温饱,不可能共同富裕,因而人们为争夺财富所付出的代价要比创造财富所付出的努力大得多。历史上的许多次改朝换代,无不以拉起“均贫富”的大旗开始,以财富的过度集中而告终;每一次社会的大乱大治,都是财富的聚与散、散与聚的变化,都是财富不断易手的过程。争夺财富的人,要以性命相搏;保卫财富的人,也要以性命相博。所以说,人为财死,在漫长的人类社会里,确实是一个普遍规律。

对财富的不断追求、广泛占有,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是人类求生存、图发展、进行劳动创造的原动力,本身应该是好的属性,只有当这种本性与社会的分配制度、与社会的经济运行秩序、与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发生冲突、产生矛盾的时候,才会显示出来它的坏的方面。古往今来,人们仇恨两种人,一是拥有的财富数量过于巨大的人,二是获取财富的手段过于卑劣的人。这两种人的共同点是,对财富的占有欲到达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其意识呈现出病态,为常人所不能理解,不能接受。财富对于他们,已经失去了本来意义,仅仅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除了满足慰藉他们的病态心理,别无任何作用。

广厦千间,夜寝不过八尺;腰缠万贯,每日不过三餐。许多聚敛巨额财富的人,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们从骨子里已经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历史上许许多多的贪官污吏、奸商巨骗、豪门贵富,都想把他们聚敛的财富世代流传下去,可是一个也没有办到。因而,富不过三代,几乎成了铁的规律。

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前一句是说,就连君子也是爱财的,这是人的本性;后一句是说谋取的手段要正当,要遵守法则,遵守法规。这些话无疑是对的,但在实践中却常常碰壁。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改革开放初期,多少富翁依靠制假售假、偷税漏税、对资源无序掠夺、甚至坑蒙拐骗等等手段,完成了原始积累,短期暴富,一夜暴发;如果按“道”去取,怕要好几代人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行,或者未必能够实现!

对于财,说千道万,归结到具体的我们,当以正确的态度待之。“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钱”的谐音是“欠”,具有永远欠缺的特点;钱亦是流通之物,还具有不胫而走的特性。钱财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供人收藏的。拥有到怎样的数量才合适,没有上线,但它的底线应该是生活所必须的不缺,且略有盈余吧?还有好多的讨薪农民工和等待就业的人员,离这个标准甚远。惦记着他们,以他们作比较参照,就会有知足的感觉了。

李嘉诚先生说:什么最难?借钱!当一个人面临窘境,需要向人告贷才能过坎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最痛苦的时候。无论向谁告贷,都存在着这么几个问题:一是唯恐遭到拒绝(哪怕是深表同情之后最委婉的拒绝);二是能否兑现给对方的承诺如期如数偿还;三是一旦对方借给了你,你就欠了对方比金钱还要贵重的几乎终身难以偿还的天大人情。因为,他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向你施以援手的。于是,李嘉诚先生又说:肯借钱给你的人,一定是你的贵人;不仅肯借,而且连个借条都不让你打的人,一定是你贵人中的贵人。如今,这样的贵人不多,遇到了,必须珍惜一辈子。诚哉斯言,说得好极了!

而犹太人却说:借钱给人是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敌人。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或多面性的。老于世故、洞悉人情的犹太人,所说的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那是针对告贷者中的小人而言的。倘若把它当做一个普遍真理,未免失之偏颇。不仅在主观上否定了人之良善本性、人之崇高友情、帮助他人之善举;同时,也在客观上侮辱了受困者,把告贷者不分良莠,一锅煮了,极大地伤害了告贷者本来就很脆弱的自尊。

借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常识,天经地义。然而,借债有借债的难处,讨债有讨债的无奈。借债的人往往是君子之诺,讨债的人往往是小人之举,从古到今,这早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当君子之诺无法兑现(不管是主观恶意还是客观受限),且久而久之,债主也就只能以小人手段讨之了。那个新编杨白劳和黄世仁的小品,用置换了身份的杨白劳和黄世仁的故事,一再警示施借者,对于告贷者千万莫怀恻隐之心!

施借者有爱心,告贷者讲诚信,是这种事情中最值得称道的结局。乐施援手,讲究诚信,是施借者与告贷者应该具有的起码品德,其意义,已经远远超过金钱交往本身。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然而,在金钱之上,还有更具价值的东西,它是我们人性中最宝贵最应当珍视的品质。写到这里,笔者忽然想起一则故事,甚为感动。兹录于后,以说明人世间还有远远胜于钱财的宝贵东西。

明清时期,山东人闯关东;福建人下南洋;陕西人赴新疆;山西人则走西口。离乡背井,走南闯北,为的是养家糊口,摆脱贫困。数代人节衣缩食,顽强努力,日积月累,始得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发家致富。于是,便有了鲁商、闽商、晋商等称谓。除了冠以地名以区别其籍贯之外,他们发家致富的途径大同小异。

某甲某乙,都是走西口的晋人,相互照应,情同手足。乙得甲帮衬,不数年,腰缠万贯,为一方首富。甲却屡屡赔本,潦倒落拓。乙每念及彼时得甲相助之情义,心存感激,多有不安。于是借予甲五十万做本钱,为其解困。不料甲贾运多舛,再度血本无归,五十万之告贷,遂为死债。

一日,乙造访甲,见其家有旧斧一柄,便随手带回。之后,打发管家将五十万借据送予甲。甲见乙在借据上写道:“贤弟之斧,愚兄以五十万购得。现将贤弟借据奉还,你我债务,从此归零,请贤弟万莫惦记于心。”甲嘴唇颤颤未说出话来,老泪先已夺眶而出。想来,以斧抵债,当是感念甲曾经给予“资斧”之意吧?俚语有云:“人情大于债,头顶锅子卖。”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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