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别人养宠物,尤其是养小狗,我很羡慕。我在街上看见主人遛小狗,就会仔细瞧瞧那些小家伙,打个口哨,甚至摸摸它们的脑袋。多年前,我在市场上见到了三只小狗,是一窝生的,刚满月。我花了一百六十元买了其中的一只。小家伙浑身纯白,两只耳朵却是枣红色的,十分可爱。因它是雌性,我就给它起名叫小妞。然而,一想起它,我的心就会隐隐作痛。
人对宠物往往比对自己的孩子还要好。那时间,儿子在兰州上学,远离我们。我和妻子就把小妞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每一个星期给它洗一次澡,买了整箱的火腿肠喂它,晚上甚至还会搂着它睡觉。有一次,我给它肉骨头吃,它护食,把我的手指头咬出血了,我用骨头打了它,兴许手重了些,它嗷嗷地叫着,却不躲藏,反倒扑进我的怀里了。这一举动,使我想到,它还是一个婴儿,需要呵护,在它心目中,我无异于父母。
后来,小妞长大了些,我和妻子每回下班回家,它只要听见我们的脚步声,就会跑到门口来迎接我们。我们一开门,它就要在我们面前连续翻上三个跟头,我们摸摸它的头它才肯罢休;否则,它就要重复做一遍,认真而又执拗。我们没有教过它,完全是它自己的行为方式。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仪式,一种习惯,一种向我们表示亲昵的举动。
小妞睡觉也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冬天来了,小妞怕冷,就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睡醒了,还会伸懒腰,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才起身走动。
有天傍晚,我们带着小白狗一快儿在街上散步。走着走着,忽然发现它不见了。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就想小妞是不是被人偷走了,或者是跑到其他什么地方,迷路了。我和妻子像热锅上的蚂蚁,东跑跑,西跑跑,就是没找到小妞的踪影。我难过极了,一句话都不想说。当我们走到楼梯口时,“汪汪汪”,隐隐约约传来小狗的叫声,却是小妞,已在楼梯口恭候多时,看见我们回来了,立即摇着尾巴向我们打招呼。我一把抱起小妞,心里一下高兴了起来。
然而,就在我们养了九个月的时候,小妞开始换毛,我们的沙发上,床上,身上,到处是狗毛,恼火得很;尤其是满身的狗毛,让人很难出门。这时候,妻子就提出把它送人,但她说的理由却冠冕堂皇:“我们住六楼,都上班很忙,可怜小狗经常爬到沙发顶上,朝窗外张望,就象小萝卜头蹲监狱一样。”妻子说的是实情,但最大的原因还是狗掉毛的问题。
我们犹豫了好长时间,最后还是决定送给一位在乡下住平房的农民朋友。小妞离开之后,我们好长时间都有若有所失的感觉。星期天,我们带了火腿肠去看望它,小妞非常高兴,照样给我们连翻三个跟头。有一次我在农民朋友家里喝醉了,小家伙竟然在床头守了我一晚上。我们每个星期天去看望它,返回的时候,它都要依依不舍地默送我们到村头,然后就蹲下来,长时间地目送我们,直到彼此看不见了。
再后来,那个农民朋友搬了家,同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就与小妞再未谋面。我常常想,我们是否真正地了解这个世界,了解这个世界里与我们无法进行语言交流的生命。都说,狗通人性,是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小妞深爱着我们,曾经与我们相依为命,我们却无情地将它遗弃了,它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心里一定充满了悲伤和哀怨。我们出于私心,把它送给了别人,我们唯一有所慰藉的是,它比在我们家里自由了许多,仅此而已。
我曾经不无痛楚地对妻子说:“我们不是养宠物的人家,因为我们都是叶公,我们不是真正的‘好龙’。”由此我又想,爱,虽然是一种美好的感情,但却不是对同一事物一贯到底的感情。当你所爱的事物与你的生活产生了矛盾、发生了冲突的时候,你就会忍疼割爱;也就是说,爱是一种动态的可变的靠不住的感情。因而,生死不渝,是多么的难得,多么的珍贵,难怪古往今来人们总是对它上下求索,苦苦追寻!
由于偶然的契机,小妞来到了我家,成了我家中的一员,给我带来过生活的乐趣,带来过人与动物灵犀相通的宝贵感受。而我却对它没有尽到抚养呵护的责任,没有做到爱我所爱,善始善终,不离不弃。很长的时间里,我一直耿耿于怀,十分愧疚,常常自责,却悔之晚矣,于事无补。从此后,我毅然决定,不再豢养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