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娄炳成的头像

娄炳成

网站用户

散文
202002/23
分享

狗说

据考证,大约一千多万年前的脱马克即是现今狗、狼和狐的祖先。有关家狗的起源,最具代表性的说法有两种:一种说法认为家狗是由一种类型演化来的,也就是“一源说”;另外一种说法认为家狗是由不同的类型演变来的,也就是“多源说”。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家狗起源于不同食肉动物的“偶然结合”。如果从地理分布、生态习性、 交配繁殖等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一般的推测:家狗是由狼和豺杂交演变而来的。它最早出现在大约一万五千年前的中石器时代,我国发现最早的家狗化石大约是在七千年前。

由于原始人生活在野兽中间,主要靠狩猎为生,有很多野兽都比人强大,处境十分困难。所以寻找原始人类的“助手”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他们发现在人类居住的洞穴前徘徊寻食的史前犬类动物要比其他动物更容易与原始人类“交往”,并且性情温顺,喜欢群居。于是,原始人便开始了与狗的接触,并且通过各种不同方法及努力,逐渐地对它们进行了成功的驯养,使其为人服务。

早在有史可查的无怀氏神话传说的时代,就已经出现了“鸡犬相闻”的话句。《殷墟卜辞》中还出现了狩猎时伴有犬马的文字记载,《周记秋官》注疏中是这样解释的,犬有三种:田犬、吠犬、食犬。到了商代,犬耕代替了奴隶们在井田上使用石刀、石斧耕作。处在世界农牧业中心位置的我国,据商代甲骨文记载,犬被首次用作畜力,当时是以两犬拉一犁,至西周发展为三犬拉一犁,直到西周中后期,马、牛耕地的记载才多起来,春秋时期发展成为主要的耕作方式。

狗在地球上诞生比人类要早,狗见证了人类的诞生,可惜狗不会说话,无法告诉我们,人类是怎么来的,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狗从远古走来,成为家狗之后,伴随着人类度过了漫长的渔猎、游牧、农耕时代,直到人类社会高度发达的今天,一直与人类不弃不离。村狗吠月,常常被古人作为写诗绘画的素材,留下了许多的传世之作,寄托了古人对田园风光的无限热爱,表达了古人对田园生活的深情赞美。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狗是人类最忠实的动物朋友,它伴随人类的时间肯定比进入农耕社会之后才伴随人类的牛要久远。狗除了具有看家护院的用途和一定的审美观赏价值而外,最主要的还是它对人的依赖所形成的终生不改的忠心,这是人最喜欢的狗性。人常说,狗通人性,也就是说狗性和人性有相通之处。对人来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而狗却没有功利思想,只有为生存而天生的本能。有人说,当狗从野狗变为家狗的时候,就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天然的野性。人类在创造词汇的时候,把舍得二字组合在了一起,是说要想得就先要舍,有得便有失。无论是狗的自愿选择,还是人类的强迫使然,狗由野狗变为家狗,同样是一个舍和得的过程。

然而,古人还把狗归于“声色犬马”之中,说狗也是玩物丧志的诱因。古人这是怎么了?倘若是某一个人神经错乱了,那也没有什么,可千百年来,竟然有那么多的人,尤其是有学问的人,都认可这一说法,那就奇怪了。不过,声色犬马中的“犬”不单单指狗,它的含义要大得多,有养狗、遛狗、玩狗、斗犬、狩猎、走狗、谄媚、游手好闲等意思。

我们了解狗的一切好的方面,知道它最忠勇,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但我们照样遗弃它,吃它的肉,戴用它的皮子做的帽子;而且还在意识形态上,把它与声色并论,说它不好,不能去沉溺。如果狗有思想,它会想:你自人来我自狗,是你要养我、遛我、玩我、斗我,却要说我坏,岂非咄咄怪事!但有一条,狗是绝对弄不明白的,那就是:人是地球上的独裁者,人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有错,他找了许多堂而皇之的理由,去掠夺、杀戮、破坏,在不断地为自己掘墓,他说吃狗肉是大补,特别是吃黄狗的生殖器,会补他同样的玩意儿。哈哈,你是狗,你能跟人讲理吗?

比之于牛,狗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要高得多,而它对人的贡献却比牛要小得多。这是很不公平的。牛同样对人忠心耿耿,但它可以被鞭挞被驱使,却永远也改不了它那倔强的牛脾气。狗在具备忠心的同时,还具备奴性,是动物中的高级奴才,这才是它获得高地位高待遇的真正原因。于是,就有了“走狗”一说。那么,古人告戒的不要沉溺于声色犬马中的“犬”,是不是说,不要去当走狗呢?当然不是。是说不要沉溺于养狗、遛狗、玩狗、斗狗的玩耍娱乐之中,也就是说不要玩物丧志。推而广之,赌博、对弈、垂钓、收藏、养花弄草、醉心金石、痴迷书画、苦练器乐等等,都是玩物,何以专对一个“犬”字,而且,还把“犬”列于“声”、“色”这些很抽象的字眼之后?很是费解。

古代志怪小说集《后搜神记》里,有一篇并不怪异的微型小说,题目叫《杨生狗》,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晋朝太和年间,广陵有个姓杨的年轻人养了一只狗,非常爱惜它,出门时那狗就老跟着他。有一次,年轻人喝醉了,走进水草地里,一头栽倒便不能动了。这时候正赶上冬天放火烧野草,风势还很大。那狗急了,就围着主人转圈儿叫,但年轻人醉得很深,还是醒不来。前边有一个水坑,狗就跳进水坑里,把自己全身弄湿,然后跳上来跑到主人跟前,把水抖在主人身上,往返多次,还把主人周围的草地淋上水,使得大火始终不能烧到主人。年轻人酒醒后,才知道了是自己的狗救了他,便对狗愈发的爱惜了。

后来又有一次,这个年轻人走夜路,一不小心掉进了枯井里,他的狗在井口边叫了一个通宵,才见着一个过路的人。过路者见那狗在井口边叫得蹊跷,就走近来朝井里看,见到了落井的年轻人。年轻人对过路者说,您把我救出来,我一定重谢。那人回答道,你把这只狗送给我,我立马就救你出来。年轻人说,这狗救过我的命,我不能给您,您要别的什么都可以。过路者说,那你就在里边待着吧。说毕就要离开。狗把头伸进井口,汪汪了两声,年轻人明白狗是让他答应那人,就大喊,我把狗送给你!于是,过路者这才救出了年轻人,牵着狗走了。五天后,那狗挣断了绳索,又回到了年轻人的家里。年轻人搂着狗的脖子痛哭道:狗哇,人不如你呀!

有一位动物学家幽默地说:不是人类驯服了狗,而是狗驯服了人类。这句话并不是无稽之谈,实在耐人寻味。狗的优点很多,但也确实有其阴险狡猾的一面,狗的种种卑下的品格在动物界中是少有的,而这些卑下的品格,正是倍受我们人类推崇和喜爱的最大原因,狗成了宠物之首,宠物之王,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能够如此受到人类的偏爱。狗有狗的哲学,而狗不会总结,无法上升到理论层面,只能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是只做不说的实践高手。而人却会模仿狗的行为,并将其归纳为厚黑学,成为为人处世、求得升迁、获取既得利益的法宝,从鲁迅先生的那篇檄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就可见一斑。

在欧美一些国家,有专门保护狗的法律,在对狗的认识上,不见得他们就比我们高出一筹;但他们对狗的态度和保护的确要比我们高。我父亲生前也喜欢养狗,一则在很难吃到肉的年月,狗肉可以解馋;二则狗皮可以做衣裤、褥子、帽子御寒。在那些苍凉的岁月里,父亲养狗,的确具有特殊的功用。我想,当十四亿中国人民彻底摆脱贫穷、全面实现了小康之日,我们也可以郑重其事地为狗立法,成为名副其实的爱狗人士,不再伤害狗类!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