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的一生在正常情况下平均为三万多天。乍一看,还算不短,起码在哺乳动物里,还是较长的,但还是经不起仔细算账。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粗略的算账之后,这三万多天的有限时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先搞清楚了时间问题,才能谈到人生的其他。
掐头去尾,除却懵懂的幼童时期、多病的晚年岁月,再减掉三分之一以上必须睡眠的时间,人的一生所剩的有效时光就只有两万天左右了;而这两万天左右的时间,其中要用去六千多天,才可以完成从小学到大学本科的学业(还不包括少数人取得硕、博研究生学历所需的时间);如果二十五岁正式参加工作,到即将施行的六十五岁退休,共四十年,换算下来为一万四千六百天,其中,双休日大约是四千一百六十天、法定假日是四百天,这四千五百六十天属于个人支配的时间(还不包括加班加点所占用的时间),加上求学时的节假日(还不包括补习、自学等占用的时间),再加上可以玩耍的童年(还不包括上幼儿园、去兴趣班学习的时间)、退休后尚处于健康状态的赋闲时间(还不包括疾病缠身、卧床治疗的时间),按较为长寿的差强人意的八十岁计,属于个人支配的时间也就是一万天左右。
从上述情况看,人的一生的三万余天,三分之一睡了觉,三分之一用于求学工作,三分之一属于自己;而这三分之一属于自己的时间,也只是一个理论数据,实际情况远非如此。除去处理繁杂的家务事项,应酬复杂的人际关系,参与必要的社交活动,为了升职晋级考试必须补充学习,用于父母子女生病期间的陪伴探视,自己生病治疗,接送孙辈上学,以及受到来自各方面意想不到的干扰等等所花费的时间,真正属于个人完全自主支配的休闲时间就所剩无几了。
鲁迅先生说:时间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相比于市井小民,作为职业作家的鲁迅,其生活内容是比较单纯的,用于学习、写作、会客、参与社会活动的时间是可以挤出来的。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市井小民来说,孝老扶幼,养家糊口,忙于生计,疲于奔波,柴米油盐,吃喝拉撒,很多的时间里,计划不如变化,尤其是应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就更是身不由己了。那些摆街摊的人,或卖小吃,或擦皮鞋,或售果蔬;还有那些跑出租的,日以继夜,除了睡觉时间,唯一的休闲就是春节那么几天,甚至连春节也不过,长年累月,脚不停手不住,忙得需要夹住屎尿,只剩下可以随意放屁的时间了。
作为当代文人的笔者,老是想,古代的书生文人们,骑着小毛驴,周游世界,一路观赏风景,吟哦诗作,悠哉游哉,如同神仙一般,何等自在,不亦乐乎!然而,古代如此休闲的书生文人们,一要家庭生活殷实,有足够的银子支撑长时间的旅行;二要终身不仕,不受朝廷公事羁绊;三要父母早逝,否则就会受到“父母在,不远游”的礼教束缚;四要终老单身一族,否则就得养活陪伴妻儿。所以,此等神仙之人少之又少;至于那些许身佛门道观的出家人,就自当别论了。
《汉乐府・西门行》说:“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长苦夜短,何不秉烛游。”曹植《游仙诗》也说:“人生不满百。戚戚少欢娱。”这些诗歌的意思,都是说人生苦短,欢娱很少。依笔者看来,苦短的不仅仅是人的一生只有七八十年,更重要的是,真正属于个人完全自主支配的休闲时间极为短缺稀少。自从国家实行一周四十个工作时、双休日以来,情况才有所改观,但也只是用于少数国家公职人员、一部分教职员工和学生,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反倒是自由职业者不自由,被生计所捆绑,需要劳作一生。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宋人方岳诗云:“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人生不如意事,常常占到十有八九,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谁也无法改变。在我们陇南一些地方,民间有的老人口语将“岁”读作“罪”。譬如,你问某个老人:“老人家,您多大岁数了?”他会回答你:“我八十罪了。”“岁”和“罪”这两个汉字,韵母相同,声母却相异,不是同音字,也不是谐音字。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语言现象呢?我们再看上面问话的延续,认真探讨一下,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得知老人已经八十岁之后,你说:“您老高寿!”老人就会说:“老天不收我,还要让我在人世间受罪!”在这些老人看来,年龄活得越大,受的罪就越多。仔细分析,这是一种宗教文化现象。在一些宗教经典里,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都认为,人生是一种苦难。《圣经》里说,人生来就是受罪的;佛也说,人有二十难。正是这些思想意识,深入人心,辈辈相传,人们才认为,每增长一岁,就是多受了一年的罪,直到被“老天收去”,方才可以得到解脱。
那么,人生苦短,真正属于个人完全自主支配的休闲时间极为短缺稀少,我们的人生就失去意义了吗?我们就安于现状、听天由命、不思进取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正因为人生苦短,真正属于个人完全自主支配的休闲时间极为短缺稀少,我们才更应该采取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对待生活,对待时间;而不是消极的过一天算一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待皓首没齿,等待寿终正寝。
明代钱福的《明日歌》前半阙写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年轻的时候,觉得来日尚多,便不予珍惜;待到老之将至、高堂明镜悲白发之时,方恨去日苦多,万事蹉跎。作为过来人的笔者,已经年逾花甲,追溯往昔,虽然热爱学习、乐于写作、甘于寂寞,没有过多地荒废青春、浪费时间,但仍然觉得有许多亏欠、许多遗憾,依然有一些理想未能实现,一些心愿未了,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完、做好。
人生是残缺的,是有许多缺憾的,是不尽人意的。前苏联残疾人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说道:“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才能够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并不具有如此高尚的情怀,伟大的理想与实践,但我们仍然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只属于自己仅有一次的非常宝贵的生命。
毛主席老人家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天呐,一辈子做好事,谈何容易!雷锋、焦裕禄已是盖棺定论,他们的一生是短暂的,在短暂的一生中,他们做了许多的好事,至今还在被人们传诵、感念。而在数以十四亿计的茫茫人海里,又能找出多少个雷锋和焦裕禄呢?所以,人并不见得必须一辈子都要做好事。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即便是圣人也很难做到。我们不能求全责备,过于苛求,让每一个人一辈子只做好事而不做坏事。一个人的人格过于完美,便不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了。
但是,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只要不做坏事,就已经很不简单;如果能在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在他人遇到了困难,在他人有了麻烦的时候,你能伸出一只援助之手,就更伟大,更了不起了。不说假话,不做坏事,遵纪守法,与人为善,应该是我们做人起码的底线。也许,不做坏事,遵纪守法,与人为善,我们都能做到,但不说假话,却难乎其难。在特殊情况下,在特定对象面前,不得不说假话时,如果我们能像易中天教授说的那样:“我不说话,总可以吧?”如此这般,就不觉得难为了;说明了人不说假话,还是可以做到的。
扯得有点远了,言规正传。既然我们都会死去,既然人身难得,而又生之不易,生之艰难,生之有限,那我们就应该好好地活着,尽量让自己活得愉快些,也尽可能地让自己身边的亲人、朋辈因自己的活着的愉快而愉快些,也很好。所谓的人生观,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的。但说千道万,还是一种积极的活法,用积极的活法走完自己的一生,不问来世,但求今生问心无愧,但求弥留之际能够尽量的少一分遗憾,多一份慰藉就行了。
《论语·里仁》有句名言说道:“朝闻道,夕死可矣!”这个“道”也许指的是宇宙间的一切法则、道理,但也包含着人生为何而活着的某种意义。生命本身只是一个过程,没有因,没有果,不为什么目的,也不为什么功利而产生,而存在,而消亡。很偶然地,你成了生命,你来到了人间,然后你走过了一段叫做活着的过程,然后,你死了,就是如此简单。如果非要给生命附以一种意义的话,那这种意义便是活着本身。作为生物的人,你为活着而活着;作为个体的人,你为自己活着;作为社会的人,你既为自己活着,又为别人活着。为自己,你活得愉快就行了;为别人,你活得让别人愉快就更伟大。——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吧?虽说闻“道”有先后,但永远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