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产生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显著标志之一。古往今来,文学的存在形式只有两种,即“听觉文学”和“视觉文学”。前者是口头文学,以口口相传的形式传承并传播给听众;后者是媒体文学,以文字阅读的形式传承并传播给读者(以盲文触摸阅读的特殊形式传承并传播给一部分特殊人群的文学,仍然是以文字阅读的形式传承并传播给读者的文学)。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网络文学”依然是“视觉文学”或者媒体文学,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反传统的另类文学。
所谓的“网络文学”,只是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普及之后的产物,是文学借助于网络,以网络为载体或平台的一种存在和表现形式,其本身并不是文学的派生、文学的变异和文学的嫁接,无论其写作手法多么玄幻、多么奇特、多么怪异,它仍然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仍然属于传统定义的被我们早已认知的文学的范畴。
现今,“网络文学”这一名词频频出现,被广泛使用,主要是为了区别其与“纸媒文学”发表载体的不同。实际上,就“口头文学”、“纸媒文学”和“网络文学”而言,“网络文学”已经不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而是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了。“口头文学”只在民间、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中存在,其数量和听众已经微乎其微;“纸媒文学”萎缩、退位的态势有目共睹,其发行量和读者面早已今非昔比;而“网络文学”的创作大军、读者受众、作品数量,愈来愈壮大,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兴旺局面。因而“网络文学”的说法,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网络媒体和广大读者所接受了。
笔者认为,要给“网络文学”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网络文学”就是一种从“纸媒文学”传承演变而来、借助网络媒体传播、充分体现了信息化时代的基本特征、以传统文学创作样式为母体、更为大众化的新型的文学表现形式。其内部分类,依然是小说、诗歌、散文、文学理论、文学评论等,没有新的更大的拓展,即便是“购买阅读”的商业化运作属性,在“纸媒文学”时代早已有之,并不能说明其特殊性、或者已经商品化了。
但是,目前主流文学团体组织,甚至整个文学界,对“网络文学”的认可,依然十分狭隘,仅仅承认发表在网络上的大部头的长篇小说属于“网络文学”,并给予扶持奖励,而将发表在网络上的星罗棋布、数量众多的其他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文学评论等排除在外,不予关注,视而不见,或者打入“另类”,尤其是不付给稿酬,或者只是象征性地给点稿酬,这种现象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互联网自产生以来,就成了大众最广阔的发声之地,表现场所,这就难免会社会沉渣浮起,噪音很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这些不良现象必然要反映、渗透到“网络文学”中来,整治清理非常必要。但“网络文学”以讴歌时代、赞颂真善美、反映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为己任,占领了一部分舆论阵地,释放出正能量,非常可喜,一点也不亚于“纸媒文学”对社会的贡献,必须予以肯定。
我国“网络文学”诞生仅有二十多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方兴未艾,浪潮正在一泼一泼掀起,虽未到达高潮,却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深受人民大众的欢迎和喜爱。伴随着“网络文学”的兴起,对“网络文学”的关注、研究和探讨,也成了文学理论界一个新的课题。笔者从事“纸媒文学”创作长达三十年,转移到“网络文学”创作也已有十七年了。作为新世纪新时期的“网络文学”作家,对于“网络文学”具有一定的心得体会,可谓感慨良深。
当前,“网络文学”传播的平台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属于个人领地又对博友开放的博客;二是民营或官方创办、对广大写手和读者开放的文学网站;三是面向大众开放的手机公众微信号和在朋友圈相互开放的个人微信;四是以营利为目的、迎合大众阅读口味的电子书刊。这四种传播平台途径,既相对独立,又相互链接;既单独运行,又混合使用;而在很多的情况下,是混合使用的。这是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网络化在“网络文学”中的必然体现,也是“网络文学”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相对于“纸媒文学”来说,“网络文学”的生产流程要简单得多,容易得多,其主要特点,一是生产周期短,边耕边种;二是发表速度快,几乎是玄黄玄割;三是传播面积大,可以说是遍地开花结果;四是阅读方便随意,能够随时随地;五是阅读成本低,甚至不需要为阅读本身花钱。但是,无论怎样定义“网络文学”,“网络文学”都必须首先是文学,一旦脱离了它的文学属性,就成了不伦不类的文字游戏。因而,许多的博客文章,许多的微信小品、段子,虽然具有一定的可读性,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显示了一定艺术水准的写作手法,但由于不具有文学性,也就不能称其为“网络文学”,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相对于传统“纸媒文学”的文学属性而言,“网络文学”的文学属性要复杂一些,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它还有许多近似于文学的“边缘”作品,带有迷幻、穿越、怪异、无人物、无故事、无情节、意识流等各种色彩,可读性大于文学性,具有广泛的读者,令人眼花缭乱,不好明确界定。
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的网络化、快速度、大覆盖,极大地影响、改变和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网络文学”的应运而生,作为一个生命力极其强大的新生事物,比以往的任何表现形式的文学,都更加深入到了人们的思想领域、精神领域和生活领域,使得文学的社会性得到了空前的扩大、提升和体现。“网络文学”的出现,将我们多年强调的文学艺术创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提升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成为普遍存在的繁荣景象。因而,对于“网络文学”的文学属性问题,既不能简单地整齐划一,也不能一味地放任自流,还有一个导向引导的问题,既要做到和而不同,又要做到较大范围的规范,使网络文学保持百花齐放的局面,又不离大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文学作为一项特殊的精神活动,能够重塑人的价值观念,丰富人的精神世界。通过文学作品,我们能够形象生动地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也能够多层次地把握当今社会生活的各个维度,这样既能以史为鉴,又能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的基本问题;文学的认识又不是纯粹的理论说教,它并非枯燥地为我们呈现当下的社会面貌,而是通过审美化的语言和艺术化的形象来展现时代风貌;文学能够带给人奋发向上的正能量,并将此种能量转化为实践的动力,规范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感化他人,从而更好地改造、丰富、充实大众的精神世界,使得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也为之焕然一新。
“网络文学”,比以往的任何表现形式的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都有了大幅度的上升,它不仅来自社会生活,还参与着社会生活,干预着社会生活,改变了数千年其他表现形式的文学,对于不读书、无法读书的人们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社会现象,使得文学与人民大众的社会生活发生了从来没有过的紧密联系,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成了无论是有意识或无意识都要接触到的“感染”和“熏陶”,成了一种消遣、愉悦和乐意接受的公共“消费”方式,由单纯的精神层面,变成了精神与物质相辅相成、相互为伴、相互交织的,以“分享”友好传递、慷慨馈赠的大众“享受”。
“网络文学”社会属性的加重加厚,充分显现,使得“网络文学”成了大众文学。一是创作主体的大众化。在网络文学盛行的当下,作者不再像传统文学那样,仅仅局限在极少数的文人层面。“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大体上可以分为这么几个阶层:专业写作人员;青年学生;其他人员。这里又可以分为两类:高文化层和低文化层。二是创作题材的大众化。“网络文学”的题材形式主要是大众喜爱的言情、武侠、玄幻、侦探、惊悚等“俗文学”,同时也有传统样式的“雅文学”。“网络文学”淡化了意识形态和政治色彩,没有严格的限定。这就使得“网络文学”的题材更加大众化,可以是个人隐私、心灵感悟等等。创作主体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切身感受以及内心情感,更加贴近生活的进行文学创作。三是创作方式的大众化。“网络文学”创作是多元化的,不像传统文学,必须要先构思,然后打提纲,才开始写作,写完后还要进行删改等等。网络文学的创作甚至可以直接在电脑上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然后发表。四是传播方式的大众化。顾名思义,“网络文学”是以网络为媒介进行传播的。现在网络普及,网络传播无疑是最大众化的途径,因此“网络文学”的传播方式,较之传统文学,也就更为大众化。五是受众的大众化。“网络文学”由于传播方式简单便捷,所以有了更广阔的读者,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文学”的读者。六是文学批评的大众化。以往的文学批评仅局限于专业批评家,一般人无法参与文学批评,只能是谈谈自己的看法。而“网络文学”时代,网络技术使每位读者都可以成为批评者。原创文学网站和文学博客在文章后面都有评论系统,读者可以跟帖发表评论,这样就使所有读者都可参与到平等自由的文学审美活动中来,每一个人既是读者,同时也是作者和批评家,真正实现了文学活动的大众化。
“网络文学”在传播过程中呈现出大众性的特质,即大众共同参与写作与阅读,与传统的纸媒写作有了明显的不同。文学作品不具备大众性的文本,根本无法存活,为大众所喜爱是“网络文学”生存的前提。人气不足的作品即便有一定的文学价值,也难逃夭折的命运。“网络文学”的这一特质本身就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是吸引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的“硬件”。“网络文学”的大众性和资本之间相互吸引、相互作用,加速了“网络文学”的发展。这就不难解释,”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为什么存在差异,“网络文学”为什么在赢得读者的同时却也遭到诟病。因此,真正需要分析和讨论的是,具有文化产业大众性特质的“网络文学”,其从属于文学的哪一部分,是否具有经典化的可能,如何才能出现精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网络文学”是一种全新的事物,它虽然在认知领域给文学提供了新的可能,但毕竟在价值观和艺术审美方面,尚不能达到传统文学的高度。当传统的理论无法完全规范“网络文学”的时候,就首先或者暂时需要作者自己切实把握好一个尺度,来自觉地运用这种自由,不能因为网络写作的宽容便愈来愈随心所欲、漫不经心甚至不负责任、为所欲为。在把握好自由度的同时,作者还要自觉提高艺术审美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此才能在网络空间中得到真正的创作自由,才能创作出真正意义上的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