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奴隶制社会里,奴隶主之间的角斗,是通过自己的奴隶来进行的,赌注是女人、奴隶,或者金佩玉饰等贵重物品。双方都把自己身强力壮的奴隶投放在无处可逃的格斗场,手持利刃,相互厮杀,以杀死对手为取胜者。这种角斗游戏,充满了野蛮的血腥味,把好斗的人性中的兽性推到了极致,以至于出现了嗜血的角斗文化。古罗马角斗场便是实证;据说,中国古代也有。
奴隶制消亡以后,人类逐渐走向文明,但角斗游戏并没有停止,只是不再使用人和利刃,而是转移为虎豹狮犬的斗兽,后来又有了斗牛、斗鸡;我国到了唐代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期,有闲阶级还沉迷起了斗蛐蛐儿。实际上,包括战争在内,无论何种方式的决斗游戏,都无不是人类好斗、嗜杀本性的体现。
然而,当角斗的游戏,由兽禽取代了人,又由昆虫取代了兽禽时,证明人的血性、勇敢、威猛、拼搏的因子却在一步步退化,由阳刚转为阴柔,由进取沦为颓废,与生俱来不屈不挠的与大自然作斗争、与敌对势力相抗衡的尚武精神已经不复存在了。秦人的崛起,并最终一统天下,其精神是血与剑铸就的,抛开“战争”与“和平”的概念性评判不论,单就进取而言,斗蛐蛐儿的小儿科游戏活动的兴盛,的确可以证明一个王朝的覆灭理所当然。
清代著名文言文小说家蒲松龄辑录在《聊斋志异》中的那篇小说《促织》,描写的就是由斗蛐蛐儿生发出来的特定事件,通过成名一家的不幸遭遇,深刻揭示了为政者的贪婪、凶残、自私,批判了封建官僚制度的腐朽、横征暴敛的罪恶,表现了老百姓为生计奔波的劳苦、辛酸和艰难,寄托了作者对受尽欺凌和迫害的下层民众的深切同情。
文中关于促织的描写,不仅显示出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才华,深刻的批判力和独特的观察视角,更显示出他对促织的品种、生活习性了如指掌,具有熟稔的促织文化和知识。全篇叙事借物抒情,内涵更加丰富,社会意义更深一层。作品虽以明朝宣德年间为时代背景,讲的是前朝的故事,但亦影射出满清入驻中原之后,八旗子弟由英勇善战到奢靡颓废的蜕变,让我们看到了斗蛐蛐儿这种游戏活动,远远超出了人们对“玩物丧志”危害性的认知。
蛐蛐儿是蟋蟀的俗名,虽属餐风食露的昆虫,却生性好动、好鸣、好斗。一只在大自然当中几乎微不足道的小小的鸣虫,竟然可以在中国历史上如此活跃,是虫子的幸运?还是历史的不幸?而当这些演化成为一种文化时,是令人欣慰?还是令人心痛?也许虫儿是幸福的,也许不是,尤其是当它的习性被人利用进一步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展现出一种“文化”形态之后,就不得不令人深思,有种骨鲠在喉的感觉了。
蟋蟀在很早以前就引起古人的注意和观察了。在两千五百多年前的《诗经》中就有《蟋蟀》之篇,留下了“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之类的诗句。汉朝初期成书的《尔雅》,把蟋蟀释解为蛬,亦写作蛩,蛩是指蝗虫一类的昆虫。汉魏时期,人们称蟋蟀为吟蛩,即善于吟叫的蝗虫。魏晋时代,则常称蟋蟀为促织,亦称之为趋织。其音皆与今俗称之名蛐蛐相近。促织、趋织、蛐蛐的得名,都是因为蟋蟀的鸣叫之声而起的。从训诂学角度考虑,促织、趋织、蛐蛐皆为同音转化而来。
人们从蟋蟀的得名可知,这小小昆虫之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起初并非因为它们好斗,而是由于它们那悦耳的音乐般的鸣叫声。蟋蟀的鸣叫声在不同境遇的人们心目当中,往往能引起人们不同的感受。妇女们听到蟋蟀的鸣叫声,就会想到秋气转凉,仿佛蟋蟀的鸣叫声是在催促她们赶紧织布,缝制寒衣了。深宫佳丽,异乡游子听到蟋蟀的鸣叫声,就会感觉着其声如泣如诉,切切凄凄。杜甫就曾经触景生情的感叹吟咏:“促织甚细微,哀音何动人!”
五代人王仁裕所书写的《开元天宝遗事》,书中说:“每至秋时,宫中妇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之也。”宋代人顾文荐《负曝杂录》中说:“镂象牙为笼而畜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喙”。斗蟋蟀之风是否是从此开始的呢?他又说:“其来远矣。”远到何时?他没有详细解说。
现在有些昆虫学家、文化史家,认为斗蟋蟀当始之于唐朝的开元、天宝年以前,虽然没见什么书中说过,但也未必民间就没有这种事情。因为从当时长安斗蟋蟀的盛况来看,不可能是在短期之内发展起来的一种民俗游戏。因此可以说,斗蟋蟀迄今至少也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
南宋在斗蟋蟀史上是最著名的时代。那个时候,斗蟋蟀已经不仅是限于京师,也不仅是限于贵族豪门,一些市民百姓,甚至就连一些僧尼闲来无事也喜欢斗蟋蟀取乐。相传,活佛济公就曾经为了自己养的一只名叫铁枪的大蟋蟀死了而倍感伤心,并为之安葬,还作悼词、祭文以作纪念。甚至一些喜欢养蟋蟀的人,蟋蟀死了之后,把养蟋蟀的用具都一起埋葬。
据说,南宋将亡之际的权相贾似道,编写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蟋蟀研究的专门著作《促织经》,这本书堪称是中国昆虫学研究的开创者之一。《促织经》原著早已经失传,现在见到的是明朝人周履靖的续增本。全书洋洋万言,详细地介绍了捕捉、收买、喂养、斗胜、医伤、治病、繁殖蟋蟀的方式方法,对于昆虫学史的研究,亦不失为是一份难得的史料。
贾似道的《促织经》问世以后,明清两代有关蟋蟀的专著又相继出过多部。例如明代刘侗著的《促织志》,清代石莲写的《蟋蟀秘要》,朱翠庭编辑的《蟋蟀谱》等等。这些著作,大都是以贾似道的《促织经》为基础而编写成的。近代李石孙、徐元礼等人又编辑出版了一部集大成之作《蟋蟀谱》,全书十二卷,为盆图一卷,卷首一卷,谱十卷。这本书的内容,仍然没有突破前人的窠臼。
明清两代历时五百四十多年,斗蟋蟀之风经久不衰,尤其以明朝宣德年间最为盛,因为其间出了一位酷好斗蟋蟀的皇帝,岁岁有征,民不堪扰。北京斗蟋蟀之风可谓是源远流长,在明清时期的一些文献当中都有记载。例如,明朝袁氏的《畜促织》中说:“京师人至七、八月,家家皆养促织。”清朝潘荣陛的《帝京岁时纪胜》中讲:“都人好畜蟋蟀,秋日贮以精瓷盆盂,赌斗角胜,有价值数十金者,为市易之。”
清朝的王公贵族,是在入关后才开始嗜好斗蟋蟀的。每年秋季,京师就架设起宽大的棚场,开局斗蟋蟀赌博。牵头的是织造府,因蟋蟀有促织之名,也就隶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了。织造府发表告示规条,兴师动众,北京城则成了一座以斗蟋蟀赌博为乐的大赌城。
解放前,北平庙会上的蟋蟀市场,摊贩少则几十,多则数百,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一入秋天,京郊周围田地、草丛、乱石堆和废墟当中,扑捉蟋蟀的人,老少皆有,成群结伙,兴致之浓,不亚于打猎和钓鱼。北京平民百姓斗蟋蟀大多数都是属于游乐性质的。据一些北京老人们回忆说,早年规定以二十四罐为一桌,即一组。斗前先比较双方蟋蟀的体型大小,如同现在的拳击比赛,不是同一等级的不相斗,蟋蟀的个头大小相当才能放入盆中一决雌雄。斗蟋蟀多数以月饼、花糕、水果等食品为赌注,胜利一方的主人及围观者均可以大饱口福,以求一乐。
斗蟋蟀的游戏大约从唐朝开始,一直延续到近代。由于众所周知的社会原因,前几十年,社会上斗蟋蟀的游戏几乎渐近绝迹。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娱乐活动的多样化,民间斗蟋蟀的古老风俗又复发起来了。据说,上海已经出现了几万人参与的蟋蟀市场,天津、济南等地的一些城市也都先后建立起了蟋蟀协会,组织斗蟋蟀大赛,斗蟋蟀已经不仅仅是少数人赚钱赌博的手段了。
蟋蟀文化,说到底不是蟋蟀的文化,而是人类历史的社会文化,如何看待这种社会文化,反映的是人们如何看待历史。中国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是一个富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国家,蟋蟀文化作为华夏古老的文化之一,有它的起源和发展史,历经千年而不衰,自然也就有它存在的社会理由、市场需求,以及一定的艺术价值和审美情趣。
人是好玩的动物。问题不在玩本身,而在于怎样玩,玩什么。任何一种游戏娱乐活动,譬如钓鱼、养鸟、种花、棋牌、饮乐、饲养宠物等,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彼此交往、陶冶性情的民众多彩生活的一部分,或可称之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文化吧。
历史是一面镜子,历史的教训往往是可以借鉴的。归结到斗蛐蛐儿的问题上,作为小众性、有闲阶层的消遣、消费并无不可,哪怕这部分人走向消沉,也没多大关系;而一旦成为大众时尚、普遍流行,尤其为青年人所沉迷、乐此不疲,就很成问题——正如网吧游戏的出现,曾经毁了许多本可以“成龙成凤”的青少年一样,委实令人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