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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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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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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三乐

人生有三乐:自娱自乐,知足常乐和助人为乐。

自娱自乐是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知足常乐是一种健康的处世心态;助人为乐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拥有此三乐者,当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人,尤其是上了岁数的爷爷奶奶辈们。自娱自乐是儿童都能做到的事情,它来自于我们人类好玩耍的天性;知足常乐是有了一定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之后,应该具有的与世无争、与人无争的满足、感恩的平和心理状态,它来自于我们对人生目标、理想追求、个人欲望的理性认知和尺度把握;助人为乐是做好了自己的事情之后,好善乐施的一种觉悟,一种人文情怀,一种悲悯仁爱之心,它来自于我们先天的人性之善和后天的自觉坚持。

自娱自乐就是自找乐趣,自得其乐,自以为乐。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又是实实在在的,更多的情况下,充满了苦恼、烦恼和懊恼,就需要以乐趣去缓解排释。乐趣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发现,二是自为。无论是大自然,还是社会生活,都有很多的乐趣,只要留心,就能发现,发现是对客观存在的感知、共鸣和接纳;另一方面,每个个体的快乐需求又是不一样的,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就得自己创造自以为乐的形式和内容,与大众的乐趣和而不同,自为是一种主观行为,是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

实际上,很多的情况下,发现与自为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垂钓、务花、养鸟、棋牌、唱歌、跳舞、收藏、读书、游玩、饮酒、品茶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大众化的娱乐方式,选择权在于你自己,不在于爱好什么,而在于在一种或多种娱乐方式中,你所获得的快乐的程度,你认为是快乐的它就是快乐的,不随波逐流,不附庸风雅,去做我想做的,以我之乐为乐,这就达到了发现与自为的统一,在发现中取舍,在自为中快乐,有神仙的感觉、自由的感觉、自在的感觉就好。

当然,自娱自乐也是有条件的。你不能在大庭广众之处裸奔,不能在夜深人静时呐喊,不能在尊长、女性和儿童面前津津乐道不堪入耳的黄段子,不能无所顾忌、肆无忌惮、我行我素,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否则,你就是过街老鼠、人民公敌、精神智障者。因而,自娱自乐也包含着娱人他乐的成分,别人因你的自娱而娱、因你的自乐而乐,你就是和谐的、快乐的、进而也就是幸福的创造者、携带者和传染者了。

在自娱自乐、自得其乐、自以为乐方面,成人远远比不上儿童。儿童的快乐很简单,儿童的喜怒哀乐是天然的,纯真的,本源的,不矫柔,不造作,不勉强,不随大流。他们对外部事物的感受是直观的,感性的,对人的态度也是率真的,不看脸色行事,不曲意奉承。婴儿吮指,呀呀学语,蹒跚学步,打破沙锅纹(问)到底,男孩子淘气,女孩子撒娇,童声合唱,过家家,捉迷藏,拉勾打赌等等,都是妙趣横生、美丽无比的童事。儿童天性好玩,其实,这是人类所固有的天性。一个人的童年,如果没有尽兴地玩过,那是很悲惨的。儿童的欢声笑语,往往来之于尽兴地玩耍,而不是世俗的功利所得。

成人的快乐少于儿童的快乐,最根本的原因是迫于世事、老于世故、屈服世恶而带来的童心的泯灭。一个人一旦童心泯灭,便不知其可了。人都会最终老去,但童心不老。永葆童心,就会拥有人性中最伟大的真善美,就具有了自娱自乐、自得其乐、自以为乐的现实基础和先决条件。与儿童相比,成人的快乐往往来自于金钱地位、私欲口服、阿谀充耳、美色满目等等的功利索取,带有世俗物欲的丑恶肮脏的内涵,绝对没有儿童的快乐那般纯粹、那样真实、那么率性。

在成长方面,成人永远是儿童的老师,唯有在自娱自乐、自得其乐、自以为乐方面,成人要以儿童为师。童话、童谣、儿歌、童画、童书、童语、童趣,都是阳光般明媚的,泉水般明澈的,天空般明朗的,没有阴霾,没有浑浊,没有杂质。现今最时髦最流行的一个词就是“初心”,何为初心?追本溯源,就是童心,赤子之心。初心不改,则快乐永存!

知足常乐就是知道满足,适可而止,懂得珍惜。

水满则溢,月圆则缺,花盛则谢,所以,《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古往今来,许多贪得无厌的官吏都没有好下场,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的结果。对财富的不断追求、广泛占有,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是人类求生存、图发展、进行劳动创造的原动力,本身应该是好的属性,只有当这种本性与社会的分配制度、与社会的经济运行秩序、与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发生冲突、产生矛盾的时候,才会显示出来它的坏的方面。

广厦千间,夜寝不过八尺;腰缠万贯,每日不过三餐。许多聚敛巨额财富的人,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们从骨子里已经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历史上许许多多的贪官污吏、奸商巨骗、豪门贵富,都想把他们聚敛的财富世代流传下去,可是一个也没有办到。因而,富不过三代,几乎成了铁的规律。

人们所谓的“仇富”实际上只是仇恨两种人,一是拥有的财富数量过于巨大的人,二是获取财富的手段过于卑劣的人。这两种人的共同点是,对财富的占有欲到达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其意识呈现出病态,为常人所不能理解,不能接受。财富对于他们,已经失去了本来意义,仅仅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除了满足慰藉他们的病态心理,别无任何作用。

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前一句是说,就连君子也是爱财的,这是人的本性;后一句是说谋取的手段要正当,要遵守法则,恪守规矩。这些话无疑是对的,但在实践中却常常碰壁。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改革开放初期,多少富翁依靠制假售假、偷税漏税、对资源无序掠夺、甚至坑蒙拐骗等等手段,完成了原始积累,短期暴富,一夜暴发;如果按“道”去取,怕要好几代人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行,或者未必能够实现!

对于财,说千道万,归结到具体的我们,当以正确的态度待之。“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钱”的谐音是“欠”,具有永远欠缺的特点;钱亦是流通之物,还具有不胫而走的特性。钱财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供人收藏的。拥有到怎样的数量才合适,没有上线,但它的底线应该是生活所必须的不缺,且略有盈余吧?还有好多的讨薪农民工和等待就业的人员,离这个标准甚远。惦记着他们,以他们作比较参照,就会有知足的感觉了。

一个人能够长期保持知足的心态,来自于对生命的感悟。我的父亲就是一个非常知足的人,因而他老人家生前总是乐乐呵呵,非常快乐。父亲是老革命,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西藏民主改革等,拿他老人家的话说,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父亲与家乡五十六个子弟一同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月参加了八路军,新中国成立后,只剩下了他和团长两个人,多少战友死于非命,魂断他乡异国,甚至尸骨无存。我小的时候问父亲,你参加大小战役数十次,大小战斗数百次,立下了赫赫战功,咋就干了个基层干部?父亲说,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和死了的人相比,和残了的人相比,我多幸运呀!

对于生命,对于鲜血和死亡,父亲最有发言权。因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在十余年血与火的搏杀煎熬中得以幸存,有了家庭,有了收入,有了人生的延续,以死者、残者为参照,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因而,在新中国大建设时期,父亲总是乐观处世,宽厚待人,随遇而安,精神抖擞地工作,从不叫苦叫累,吃什么,穿什么,都觉得很满福,很幸福。

如今,我也进入到了晚年,拿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退休金,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常思“有余”而不想“不足”,就有了知足的感觉,就有了幸福的感觉。想想父亲,与他相比,他老人家前半生拼性命、后半生拼身体,集功劳、苦劳、疲劳于一身,尚且无怨无悔、乐观知足,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超过了他老人家,我更应该知足,更应该快乐!

助人为乐就是以帮助他人为快乐,不求回报,但说付出。

从大里说,助人为乐是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是传承中华民族的美德;从小处讲,助人为乐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先贤把助人为乐归结为“仁”,说“仁者爱人”。在古汉语里,“仁”是一个会意字,从人,从二;右边的二是重文。本义是“博爱,人与人相互亲爱”。人与人相互亲爱的具体表现便是助人为乐。

人并不见得必须一辈子都要做好事。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即便是圣人也很难做到。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只要不做坏事,就已经很不简单。如果能在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在他人遇到了困难,在他人有了麻烦的时候,你能伸出一只援助之手,就更伟大,更了不起了。我们不能求全责备,苛求每一个人一辈子只做好事而不做坏事。一个人的人格过于完美,便不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了。我弟弟逢人就笑,不善言辞。在许多人的眼里,他都是一个老实到家的窝囊人。有一次他偶见一个人落水,便不顾天寒地冻扑进水中搭救了他,结果他自己被冷水惊病了。当有人埋怨那个被救的人竟然不来医院看望他一眼时,他却憨厚地一笑了之。在我心目中,弟弟已经是一个很完美的人了。

雷锋有句名言:“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美好。”雷锋的一生做了数不清的好事,他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帮助一切有困难的人。雷锋这种“做好人好事不留名,舍己为人不求回报,互助合作不计报酬”的“傻子”精神,正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亲和剂”,对全社会形成合作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道德风尚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当然,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待“傻子精神”,损己利他的做法不符合人们的正当利益需求,一般人难以做到,因而难以在普通大众中加以推广。新时期我们应以理性的态度、从更加人性的角度重新诠释合作精神。“你快乐,所以我快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理念,相较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更容易被现在的普通人所接受,因为它提倡施者与受者的双赢。因此,我们在倡导助人为乐精神的同时,不妨肯定人对功利的追求,承认无私帮助变成有偿服务也是一种进步。

佛教的佛开示,首先教导其信徒要做到七布施,并且说,即使至贫之人,亦能做到。一曰和颜施:和颜悦色对待人;二曰言语施:好言好语送给人;三曰内心施:推己及人体贴人;四曰眼目施:慈爱平等看别人;五曰身手施:身体力行帮助人;六曰礼座施:让座老弱病残孕;七曰察觉施:乐将方便施予人。不用笔者阐述,读者只要将以上七布施与雷锋生平的所作所为加以比较,就会看出,佛家于两千五百余年前所倡导的善行善举,正是雷锋身体力行、为之实践、日积月累、无私奉献,所形成的做人准则和社会公德。

助人为乐是一种自觉行为,它是建立在甘愿付出、不求回报的基础之上的善举善行。施人以小恩小惠,便满世界张扬,生怕神灵不知,他人不知,尤其是对受其恩惠者反复提醒、生怕忘却、进而索取回报,否则就说其忘恩负义,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助人为乐,不是君子所为,而是小人之行。

李嘉诚先生说:什么最难?——借钱!当一个人面临窘境,需要向人告贷才能过坎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最痛苦的时候。无论向谁告贷,都存在着这么几个问题:一是唯恐遭到拒绝(哪怕是深表同情之后最委婉的拒绝);二是能否在给对方的承诺中如期如数偿还;三是一旦对方借给了你,你就欠了对方比金钱还要贵重的几乎终身难以偿还的天大人情——因为,他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的。

于是,李嘉诚先生又说:肯借钱给你的人,一定是你的贵人;不仅肯借,而且连个借条都不让你打的人,一定是你贵人中的贵人。如今,这样的贵人不多,遇到了,必须珍惜一辈子。——诚哉斯言!

以上是对告贷者而言的。那么做为施借的一方又当如何呢?世界上最精明的犹太人说:借钱,即是掏钱给自己买了个敌人。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或多面性的。老于世故、洞悉人情的犹太人,所说的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那是针对告贷者中的小人而言的。倘若把它当做一个普遍真理,未免失之偏颇。不仅在主观上否定了人之良善本性、人之崇高友情、帮助他人之善举;同时,也在客观上侮辱了受困者,把告贷者不分良莠,一锅煮了,极大地伤害了告贷者本来就很脆弱的自尊。

借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常识,天经地义。然而,借债有借债的难处,讨债有讨债的无奈。借债的人往往是君子之诺,讨债的人往往是小人之举,从古到今,这早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当君子之诺无法兑现(不管是主观恶意还是客观受限),且久而久之,债主也就只能以小人手段讨之了。那个新编杨白劳和黄世仁的小品,用置换了身份的杨白劳和黄世仁的故事,一再警示施借者,对于告贷者千万莫怀恻隐之心!

施借者有爱心,告贷者讲诚信,是这种事情中最值得称道的结局。乐施援手,讲究诚信,是施借者与告贷者双方都应该具有的高尚品德。其意义,已经远远超过金钱本身。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然而,在金钱之上,还有更具价值的东西,它就是我们人性中最宝贵最应当珍视的品德。

笔者曾以文言文的形式写过一个助人为乐的故事,偶尔再读,依然为之高山仰止,热泪盈眶:话说旧时,鲁人闯关东;闽人下南洋;陕人赴新疆;晋人则走西口。离乡背井,走南闯北,盖为养家糊口,亦图摆脱贫困也。数代节衣缩食,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始有发家致富者,曰闽商、晋商焉。某甲某乙,皆走西口之晋人,相互照应,情同手足。乙得甲之帮衬,不数年,腰缠万贯,为一方首富。甲则屡屡赔本,潦倒落拓。乙每念及彼时得甲相助之情义,心内多有不安。于是借予甲五十万做本钱,为其解困。不料甲贾运多舛,再度血本无归,五十万之告贷,遂为死债。一日,乙造访甲,见其家有旧斧一柄,便随手带回。之后,打发管家将五十万借据送予甲。甲见乙在借据上写道:“贤弟之斧,愚兄以五十万购得。现将贤弟借据奉还,你我债务,从此归于乌有。”甲颤颤未及语,老泪先已夺眶而出也。古有“资斧”之说,此为“资斧”之演义也。俚语有云:“人情大于债,头顶锅子卖。”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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