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文化”作为一门学科,至今学术理论界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欲研究探讨“地域文化”,首先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界定。有学者提出,地域文化专指“先秦时期中华大地不同区域的文化”;也有专家主张,地域文化专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的人民在特定历史阶段创造的具有鲜明特征的考古学文化”;还有一些学者则将地域文化划分为广义和狭义,认为狭义的地域文化专指“先秦时期中华大地不同区域范围内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广义的地域文化特指“中华大地不同区域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时间上包括从古至今的一切文化遗产”。目前,得到广泛认同的是,地域文化专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这个定义表述虽然还有待于完善,却是比较科学的。其关键词是,“特定地域”、“独具特色”、“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
不同个性特质、各具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不仅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是精华部分,而且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地域文化的发展既是地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窗口和品牌,也是招商引资和发展旅游等产业的基础性条件。中华大地上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已经成为地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量。地域文化,一方面为地域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氛围,另一方面通过与地域经济社会的相互融合,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直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地域文化已经成为增强地域经济竞争能力和推动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是,在当下热议地域文化的学术活动中,出现了一种为了招揽外商投资、旅游观光,违背地域文化本质内涵和科学定义,甚至出于哗众取宠、标新立异的目的,而随意、泛化、杂乱为地域文化冠名的不良现象,譬如,以某村庄、某乡镇、某河沟、某山岭、某栈道的名称冠名,点状而非面状的所谓“地域文化”,人为拔高一块非常狭小的地方的文化品位和知名度,成了名副其实的“坐井观天”、“夜郎自大”。这种盲人摸象、以偏概全的学术倾向,是非常不可取的,尤其是作为专家学者,还津津乐道于此,或以此为命题而撰写硕士、博士论文的研究生作为学业成果,而得到导师的高分肯定,就是为学不严谨、误导学术研究、误人子弟的不够严肃、不负责任的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
诚然,地域不分大小、居民不分众寡,皆有自己的文化,但除非历史、地理、人文、民俗、风情十分特殊的极少数地方,一般很难独树一帜、鹤立鸡群,绝大多数都从属于较大的行政区划的面状的地域文化,必须符合地域文化专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这个较为科学的定义。倘若不具备“特定地域”、“独具特色”、“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这些缺一不可的要素,就不能称其为某村庄、某乡镇、某河沟、某山岭、某栈道的地域文化。
以我们陇南举例,由于我们陇南无论是在先秦,还是在历代,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因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文明教化人文传承、地理物产独有贡献等方面的特殊地位和无法替代的作用,加之千百年的时间沉淀,而形成了独特的陇南文化;然而,它仍然属于秦陇文化的大范畴,同时还受中原文化、巴蜀文化的影响,以及与羌氐藏等少数民族文化融合,包含了各种复杂成份。陇南境内的各县,都不能以一隅之特色特点而自成体系,很难说有某县文化,更不能说有某乡镇、某村落、某山岭河溪的文化了。武都区比较特别一些,因历史上的武都郡,属于大陇南的行政区划概念,可以说“武都文化”古已有之,但它仍然不是现今武都区狭义的“武都文化”。至于礼县的早期秦文化,西和县的伏羲文化、乞巧文化等,属于广义的中华大文化的范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并非狭义的只能以该县冠名的县域文化。陇南宕昌县官鹅沟和大河坝的羌文化,西和县仇池山和文县铁楼乡的氐文化,武都县坪垭乡和磨坝乡的藏文化,以及各县都有的回族文化等,属于民族文化的范畴,都是陇南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能说它们就是地域文化。
详细分析历史上的行政区划,除了山川地理、气候类型、居民族别等因素之外,文化的相对同一性更是一个显著标志。其中地域文化的代表性标识就是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方言语音、民间信仰、民宅建筑、自然地缘、地方物产,以及移民人口流动影响等所形成的整体文化形态。而其中最主要的标识首先是方言文化。中国的文字虽然是统一的,但是方言却始终是独立的,独特的,奇妙的,即使在大力推广普通话的今天,仍然无法统一。
我们陇南方言是全国最复杂的方言之一,就整个陇南市而言,可以大致分为“西和礼县片”、“成县徽县两当片”、“武都文县康县片”和比较特殊的“宕昌片”;即使是同一个县,也可以分出“北、中、南片”或“西、中、东片”,甚至更多;同一个县的同乡如果在异地出现,除了他们自己而外,外地人会因为他们之间彼此语言的明显差异,很难相信他们是同乡。尽管陇南方言呈现出“地方割据”的现象,却并不能说明陇南文化就可以条块性分割,散落成一村一乡、一山一水的点状地域文化。总体上,陇南方言属于“中原官话——秦陇片——陇南小片”,是以“陇南小片”的面状和整体面目,与其他地域的方言形成明显区别或者差异的。方言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地域文化的划分。
千百年来,作为行政区划的武都、或者陇南,其所辖地域始终绝大多数都是甘肃省唯一的长江流域地区,没有大起大落的巨大变化,固有的历史地理条件、特殊的历史文明渊源、多元的历史文化融合,多变的历史发展机遇等,使得陇南在受到中华主流文化统治、影响和熏陶的同时,还参与了“伏羲文化”、“秦文化”和“秦陇文化”的创造,是秦陇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和重要区域之一,为中华悠久历史文明的形成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因而,千百年来,在传承、发展秦陇文化的基础上,吸纳了各个变革时期历史文化的深厚积淀,诸如三国文化、巴蜀文化、氐羌文化、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传播的文化等深刻影响,逐渐形成了既有秦陇文化、巴蜀文化、氐羌藏等少数民族文化主体特征,又具有本土地域特色的陇南文化。
从地域文化的范畴上来讲,陇南文化在中华大地上的地域文化划分中,已经是“袖珍型”、小范围的了,再分解论证县级以下乡镇村的诸如“阳坝文化”、“伏镇文化”、“盐官文化”、“两水文化”等等,就将“地域文化”的概念泛化、滥化、俗化了,什么都是文化,就什么都不是文化了。所谓的“阳坝文化”、“伏镇文化”、“盐官文化”、“两水文化”等等,其内涵所包括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方言语音、民间信仰、民宅建筑、自然地缘、地方物产等文化要素,都是陇南文化的共性本质特征,并不具有该地独树一帜、十分奇异、特别鲜明的个性文化特质,不是“大地湾文化”、“寺洼文化”、“三星堆文化”等特定地域以考古发掘为支撑的,地域虽小却具有时代性、大范围地域代表性的文化,仅仅把一个很小的处于基层单位的行政区划地名,冠在“文化”的头顶,笔者将此比喻为“巨人戴了顶儿童的帽子”,实在是名不副实,滑稽可笑。
如果把中华大地上的地域文化,比喻为种群不一、名称繁多的鸟类的话,那么有的就是凤凰,有的就是喜鹊,有的就是燕子,甚至还有麻雀,虽然都是鸟类,但样貌不同,习性不同,鸣叫不同,各有特色,各具千秋。假如我们陇南地域文化是麻雀的话,而将同一种群类型的麻雀,再细分成大麻雀、小麻雀、单一食性麻雀、杂食性麻雀,既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也许笔者的这个比喻不够准确,但意思显而易见。“地域文化”没有“宏观文化”、“微观文化”一说,这是一个伪命题,“文化元素”、“文化细胞”,是构成文化的零部件,但它们本身不是文化。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个方面。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饰、日常用品等,是一种可见的显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别指生活制度、 家庭制度、社会制度以及思维方式、宗教信仰、审美情趣,包括文学、哲学、政治等方面的内容,都属于可认识而不可见的隐性文化。地域文化,只是文化的区域性分类,既具有文化的全部特征,又具有文化鲜明的地域特色,既有同一性,又呈现出多元化。
“文化”是一顶金冠,是一个内涵和外延极为丰富的名词,具有很神圣、很严肃、很严格的本质特性,而不是旅游景点小卖摊上印有该景点标志的廉价小帽,可以随意出售,冠戴在任何人的头上。仅仅为了招揽外商投资、旅游观光,就违背地域文化的特定内涵和科学定义,甚至出于哗众取宠、标新立异的目的,而随意、泛化、杂乱地给并不具有地域文化显著特征的某村庄、某乡镇、某河沟、某山岭、某栈道贴上“文化”的金字标签,是当下一些专家、学者在地域文化研究中,受功利思想主导而带来的一种怪象,此风不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