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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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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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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飞扬


我殚精竭虑设计的故事所要表述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完美主义者以生命为代价,攻取一个考古堡垒,但他的美好理想却在现实中遭遇可耻的失败。

人,毕竟是渺小的,不要说国家大事,即使对自己身边的琐事也显得苍白无力。

桀在遭受了领导对他的一次又一次打击后,最终精神崩溃了。他在一个飘着雪花、寒风肃杀的夜晚,走进博物馆的保卫室。那里有他熟悉的人,他们曾不止一次地冷嘲热讽过他,虽然他身为留洋博士,而他们只上过几天保安学校,最多练就了一身发达的肌肉。他们见他进来,纷纷开始嘲弄他。桀一改往日一言不发的状态,大方地笑起来,说:“我今晚没事。”他们不明白他的意思。等他说了好几遍之后,他们明白了:他想在这儿替他们值班。博物馆开馆以来,这里还没有发生过一次劫案,不是因为保卫措施严密,而是这个馆内仅有的几件国宝级文物早已被国家征走,徒留二三流的文物罢了。况且今晚他们三人当中,一个约了女朋友,一个母亲生病无人照看,还有一个的朋友来了几个电话约打牌。有桀这样言出必行的人替他们看上一晚,既无人知晓,更不会出什么差错,他们当然乐意。

桀就这样待在了保卫室。他关了手机,坐在靠背椅上想心事。照理,他应该流下眼泪才是,但他的泪腺似乎出了毛病,努力挤了几次,没有一丝眼泪的影子,反而挤出几声冷笑。妻子在冷笑中走过来,扇了他几巴掌,说:“去和情妇鬼混吧。”他知道妻子指的是那个女记者。女记者对他感兴趣是因为他对发掘出的文物有独特看法。而关于这些文物的论文,他已经写成。摸摸胸口,那张软盘就在衣服口袋里。他想,这肯定是一篇轰动世界的论文,因为他悟到了留下文物的人与他现在的境况相似,那是苦闷的产物,就像《离骚》之于屈原,《史记》之于司马迁。

他心里仿佛空洞无物,却又似万事齐来。他整夜陷入沉思。

大妈端来一碗汤,说:“你看你,能这样吗,整夜整夜不睡觉?甭说你年轻,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知道对身体的害处了。”大妈眼中闪烁着慈爱的光芒。我停下手中的笔,听见隔壁传来一阵咳嗽,大伯的,一阵紧似一阵。我说:“大妈你睡吧,小心着凉。”大妈说:“别管我们,我们都好着呢。”退出去后,悄悄关上了门。

只有灯光,晃得人心里烦躁,索性点燃一支烟。桀对我说:“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说:“思虑过多让人伤感。你的问题在于祈求完美,而这个世界却容纳不了你想要的完美。”桀说:“没有锋刃的剑还叫剑吗?”我看着他,无言以对。他又陷入沉思,目光如炬地盯着保卫室墙边柜子上的枪:一支短的,套在皮套里;一支长的,端正地倚墙而立。子弹就在柜子里,我想。

我来这里缘于它的清静。这个小村庄,从西安坐上火车,南行12个小时,翻越秦岭,涉过汉江,即可到达。再往南是大巴山。小村庄就像一粒小石子镶嵌在两大山系之间的一个凹陷处。每年的春秋季节,有一些游客会来这里凭吊一位著名人物,他就是诸葛亮。诸葛孔明先后辅佐刘备父子,在这儿留下了大量遗迹。如果把目光稍微降低一些,还会发现更多的人物,比如那个造纸的太监——龙亭侯蔡伦,比如曾经红极一时的张骞,比如让人羡慕不已的英雄神仙张良,在褒河书写过“衮雪”的曹操。甚至还有李白、陆游以及许多文人骚客,也曾在这里留下足迹和佳话。这些历史上的人物及其事迹可以让我在捉笔困顿时去思考他们的生存状态,甚至还可以给我无端的感慨以及灵感。选择这个小村庄的原因之二,是我对这里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童年。当一切刚刚开始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时,我被父亲带到了西安。但这些并不影响我和儿时的朋友继续保持联系。比如今天我所住的房子,就是儿时的朋友,小格家的,四间瓦房,土墙砖窗,木门瓦顶,冬暖夏凉,远比城市里铁栅栏围起来的混凝土浇筑的钢木结构居室舒服得多。城市的房子像鸟笼,而农村的房子更具家的味道。一直偏执地认为,我人到中年却在写作上没有一点起色,都是因为城市的住宅,局囿了我的思路和灵性。我这次回来,能写出好东西吗?那天小格在电话里听说我要到他家里长住,顿时兴奋不已,他高兴的话音似乎证实了这一点。想想我的感受吧:火车咔嚓咔嚓地载着我,从城市的喧嚣中把我拖出来,拉进鸟语啁啾、山清水秀的秦巴山区,单是那高大浓郁的树木及林荫已经让我驰目骋怀了,何况还有两位慈祥的老人,无微不至地照顧着我的饮食起居。桀说他的环境窒息了他的研究,而我却有环境助我成功。人有时候不单是靠自己取得成功,更重要的是环境:地理、人文、学术等等,哪一个方面不到位,都可能让一个天才夭折。所以我对此行寄予相当的厚望,因而也对小格夸下海口:“我将成名于你家。”也给桀说:“你将名扬天下。”桀羡慕我的境遇,小格则呵呵一笑:“二老就拜托你了,大作家。”他在上海一家公司当经理,挣钱不少,寄回家的也不少,但现实往往是,金钱解决不了许多问题,比如说孝心。小格的父母不愿去上海,说小格的大宅里憋闷,还说他的车坐得让人头昏呕吐。而且,上海儿媳妇那一口标准的“鸟语”,更是比房檐下麻雀的叫声还要让人头疼。有钱怎么样,它收买不了农村二位老人的心,倒是我这个城市穷人两三斤德懋恭的点心让两位老人乐开了花。他们每天晚上吃完晚饭坐定了,便拿出一块儿,你分半块儿,我分半块儿,仔细地一丁点儿不漏地慢慢咀嚼,仿佛天下至味。那个幸福劲儿无以言表。我说:“大伯大妈,放开吃吧,吃完了我让文儿再寄些来。”文儿是我妻子。大伯大妈笑着说:“咋能老麻烦文儿,你们有这心意,也不枉小时候我们拉扯过你。”我说:“要是这么说,我更应该孝敬你们二老才是。”老人说:“你带回来的恁多,文儿前几天又寄了恁多,够吃一年的,不要了。好东西不能多,多了就腻味了,反而不好了。”我私下对桀说这些,桀说:“老人虽说得平实,却是最朴素的真理。”

我每每想把这些写进我的小说,可是当我写出来的时候却失掉了老人说话时的天然无雕饰,显得做作且缺乏生气。桀也苦笑一声,说:“当你竭力想营造一种东西时,可能你已经身陷重围而无力自拔了,就像我自己。”

桀是留洋博士。在他赴日读博时,他已经结了婚,和瑞。瑞是个漂亮姑娘。而且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是爱他爱到了骨头里。

那时是怎样让人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呀!她一打电话就是几个小时,除了自己的伙食费以外,工资大部分贡献给了电信局。她不是给他寄去爱吃的四川火锅底料,河南的话梅,广州的柑橘、荔枝,便是一封又一封情意缠绵的书信。谁知道那些时鲜的水果她是怎样寄往日本的,谁知道那些情书中包含了她多少的思念和关怀。他久久不回信。她便想是他又去考古现场了,又去赶写论文了,心里真是爱恨交加。可等到他一封简短的信笺、一个电话,她又是和着狂喜的泪水,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一遍又一遍地重读。一切怨恨烟消云散,晴日朗朗,碧空万里。

这一切却在桀回国后改变了。

那是因为什么?桀想不起来,涌上他心头的,是工作的一次又一次变动:先是在博物馆做研究员,负责挖掘周坡遗址;待文物快要出土时,他被调往博物馆内植物园建筑工地;等他筹够了建筑款,忽然又被调往展览馆做解说员;而参观人群的一次骚乱又让他失去了解说员的职位,被安排到卫生室打扫馆内卫生。他走马灯似地在馆内各个岗位上转了一圈。馆长笑呵呵地说:“桀,我是器重你的,我这个位子终究是你的,你不必那么急嘛。我希望你能尽快熟悉各个岗位的情况。”馆长刚五十,按照惯例,还需要十年才退休,而且,据说他和文物局局长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应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他这番话,让桀一头雾水。桀只想搞研究。他是个学者,不是政客,对权力不感兴趣。但是,这种境况下,他的研究还能进行得下去吗?这时,女记者正一天天向他逼近。那个漂亮的女记者插进了他和瑞之间,就像一只楔子。瑞和桀吵翻了。当她再三劝阻他收手时,桀却死活不肯承认他与那个女记者之间有苟且之事。甚至到他们闹着要离婚,他也不肯承认这一点。这使得瑞愤怒了。她跟踪了他们,发现他们在一家咖啡馆里鬼混,要不是她没有会员证,她当时完全可以冲进去逮个正着,让他们无话可说。

桀说:“你相信吗?我对瑞再三保证,我没有和女记者有染,我不可能背叛她,我们的接触纯粹为了工作,女记者在采访我,而我对考古有着自己的观点。就这么简单,但瑞不信,我能有什么办法,我越是解释,瑞越是怀疑。”我说:“你对漂亮的异性难道真的就没动过一点杂念:这个异性不同凡响,她既有学问又爱慕你的才干,對你展开的爱情攻势更是激烈无比。如果你是个真正的男人,我是说,你有七情六欲,在这种情欲诱惑下,你真能毫不为之所动吗?”桀痛苦地摇摇头:“我动摇了,那是在瑞把我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你想,瑞砸了我们的家,我无路可走,而且周围全是讥笑和白眼。只有她爱着我,天天逗着我开心。”

我知道桀说的“她”是那个女记者。桀补充说:“她只认一个死理。她拐不过这个弯。我也拐不过这个弯。”桀现在说的这个“她”指的是谁呢?桀被说急了,不了解他的人很难听懂他说的人到底指的是谁。这是他不善表达的一个显著特征。而这种时候,他脸上不是沮丧,而是高度的激动。

我和桀谈到了半夜,我试图说服自己,应该理解他。他这样认准了一条路走下去要么获得巨大成功,要么陷入崩溃。当我为他安排结局的时候,窗户玻璃上贴着一张面孔。那面孔漂亮而白皙,不,是因为白皙而显得越发漂亮。她低低地唤着:“念珠,念珠。”那声音,假若不是先见着了这面孔,你肯定会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被吓得毛骨悚然,你会想起许多恐怖片中幽灵的那种叫声。

念珠,是我的名字。

如果是你,在临近春节的某个晚上,有一位陌生的女子急切地呼唤着你的名字,你会开门吗?

我开了门。这位白皙漂亮的女孩像蛇一样,哧溜就钻了进来。应该说明的是,这是农村。农村的房屋,先有堂屋。在堂屋两侧,是通向各个卧室的门。当然,如果厨房设在屋内,还有通向厨房的门。小格家的房,有一间半是堂屋。满间堂屋上端,供奉着一尊佛像,佛像前是神龛和香炉,香炉两旁各有一只烛台。另半间堂屋放着一张桌子,就像城市套房的餐厅,吃饭时人们围在这张桌子周围。半间堂屋所在的另半间屋子,被隔成一个小卧室。堂屋东西两侧,各是一间通间卧室。大伯大妈住在西侧的卧室里,我现在住的是东侧卧室。小格家的厨房设在整座房屋东侧的偏厦里,也就是说,厨房和我的卧室紧挨着。厨房平时被大妈用一把大铁锁紧锁着。整座房子的门开在整间堂屋的南面。陕南人住房,大多喜欢面南坐北,这样向阳。小格家也不例外。

我把堂屋门闩上,却不见了那女子。推开卧室门,见她已坐在我卧室燃得旺旺的炭火旁。她把双腿架在炭火盆架的两边,十指叉开,几乎把一盆火全覆盖在下面。整个人就像蹲在一只便盆上撒尿。我注意到,她穿着很单薄,一件绿色毛衣之下,身躯在不断抖动。我过去,把窗子掩上一些,好让窗口的风进来得少一些。烤炭火是陕南的一大特色。立春之前,地气下沉,明火在上,木炭在下生炭火;立春之后,地气上升,明火在下,木炭在上生炭火。木炭火无烟无味,烤着非常过瘾。但要是烤炭火中了毒,那比煤气中毒还厉害。炭火生着后,大伯大妈一再叮嘱我要小心,睡觉前务必把炭火端出去。但我彻夜写作,农村又没有暖气,这炭火怎么舍得挪出去,只是敞开半扇玻璃窗不断换气,保持室内温度,又防止中毒。

女子烤了一会儿火,身体不再发抖,抬起头,一脸的红润。原来她并非生得白皙,而是冻的。我问她:“你怎么不多穿点衣服?”她说:“太冷了,又饥又冷。”我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些饼干递给她。她用牙一撕,饼干袋子裂开,抓了一把便吞进去。噎了一下,又吐出些,咔吧咔吧吃起来。我给她倒了一杯水,她一仰脖喝干了。我有些惊异,这水刚从暖瓶中倒出,虽是寒冬,也不至于凉得这么快。我又倒一杯,隔着杯子,水很烫手。递给她时我提醒道:“别急,烫着。”她接过去,一仰脖又喝干了。然后抓一把饼干,自顾自地咀嚼起来。我的屋内有两个暖瓶。大妈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烧一锅开水,把它们灌满。她说:“城里人爱喝水,小格和他媳妇就那样。”女子很快把一暖瓶水喝光了。两袋饼干少顷也没了踪影。我想,她真是饿了。在西安,两袋饼干够文儿吃一周的,就是在她怀孕期间,饭量也没这么大。我又取了一袋鱼皮花生和一袋沙琪玛。她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沙琪玛。”她笑起来:“这是米花糖。”我说:“就是。”她的牙齿真白,在红红的嘴唇中间,白得吓人。那红色洇散开来,细看,是嘴唇流血了。我抽出一张餐巾纸。她摆摆手,用袖子一擦,再用舌头绕着嘴四周一舔,血干净了。她仍然像要小便一样骑在火盆上。我问:“你还冷吗?”她说:“不啦,你觉得我挺贪心的是吧?”我摇摇头。她说:“你骗不了我的,你小时候就不会撒谎。”

我更加惊异起来,说:“你怎么知道?”她说:“我们是同桌嘛。虽然只坐过半学期,但我一直记得清清楚楚。”我使劲回忆了小时候在这边上学的情景,可我只在这儿上了两年学,就到了西安。而且无论如何,我记不起来有这样一位女孩子和我坐过同桌。“我叫张欣。”女子说。我搜索了几十遍,仍然想不起有个叫张欣的女同学。倒是有一个叫张欣的,那是个男孩,我在西安高中时的同学,现在天津工作。“你那个时候总给大家讲故事:《七个小矮人》《丑小鸭》《汤姆索亚》,还有《兔八哥》。”我被她说糊涂了。兔八哥是十几年前动画片中的角色,照此推算,我和她同学应当在二十岁左右了。我说:“你肯定记错了。”她生起气来:“我怎么会记错,你叫念珠,学名王念珠,你爸叫王国民,你妈叫杨雪。当时你和小格亲如兄弟。你十岁时去了西安,先在一家报社工作,后来当作家了,这些天你就在写小说。”她说的一点不假。“你屁股左侧有一颗痣,上体育课摔伤了腿,打针时我看见的。”她见我一脸狐疑,又说。我脸有些发烧,她真的说得一点不假,我屁股左侧有一颗痣,我儿子都不知道呢。我问她:“你今年多大?”“我二十五,你三十八呀。”她的嘴停不下来地说。我掐了一下自己,疼疼的。我明白自己没有做梦。

她是不是神仙?

你家在哪儿?”“就在这个村呀。我是闷狗家。”这儿的妇女说自己是谁的老婆时,都说是谁家。我回来后见过闷狗。那天他在牌桌上打麻将,精精干干的一个小伙子,听说平时开拖拉机跑运输,孩子刚两岁。“你们这些城里人,在安乐窝里住上几天,把老家全忘了。”她说。我的脸再次红了一下。瞅瞅钟表,四点了。她一点走的意思都没有。我说:“这么晚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她看看我,又看看火,不说话,站起身倒杯水又一仰脖全喝了,张着嘴做了一个陶醉的动作,说:“真好呀。”坐在火边后,她说:“聊聊天好吗?”我只好说好吧,便听她讲。她的声音很好听,讲起话来也井井有条。她先从今年的收成谈起,说她家收了七麻袋水稻,三麻袋小麦,两蛇皮袋子芝麻,家里喂了两头青猪,一头母猪。然后说起大妈家的收成。我听得头脑发木,瞌睡连连。桀几次向我说话,我也反应不上来,最后只好放弃了抵抗,任自己靠着椅子昏昏睡去。

一大早,大妈烧好了水,過来提壶去灌,说:“念珠,以后睡觉前甭忘了关门,今儿个早起堂屋门开着。”我未及回答,大妈提壶去了。过一会儿送壶回来,又说:“甭再熬夜了,看你靠着椅子就睡了,会弄坏身体的。”我应了一声,想问大妈见着什么没有,却没问出口。半夜里,孤男寡女同处一室,这在农村可不是好事。张欣已不在屋内,可我却分明看见,卧室里凌乱地扔着几个食品袋子。

俗话说,年难过。老年人的年尤其难过。大伯的咳嗽一日紧似一日,一日猛似一日。我催着去医院看看。大伯推诿不过,便在我自行车后座上一坐去了县医院。不查便罢了,一查,竟是肺癌。大妈知道肺癌是没救的病,一下子瘫在地上。我忙说:“大妈您听错了,不是肺癌,是没有大碍,肺上出了个瘤子,动个手术就没事了。”医生见我使眼色,也换个说法,说是瘤子。背过大妈,我给小格打电话,说了大伯的情况。小格哭着说:“我立马飞回来。”我说:“你先别着急,这边有我呢,等我带老人去市医院检查一下,确诊了再说。”小格说:“念珠,老人苦了一辈子,不能说殁就殁了,花多少钱也要救下老人。”我说:“知道了,改天再和你联系。”我雇辆车,载着大伯去了市医院,拍完片子一查,说是肺气肿,只是很严重,得马上治。我还是不放心,又到一家军队医院去查,仍说是肺气肿。问了关于肺气肿的情况,我心里有了谱。打电话和小格商量,小格说那就在市上住院治疗。我征求大妈的意见,大妈说在市上住院不合适,家里没人照看。我说把门锁上就行,也没啥值钱的东西。大妈有些不悦,说再不值钱也是家当。我只好和小格商量个折中的方案,大伯在县城住院,看病开方请市上的专家。这样定下以后,大妈放心了,但她每天都要坚持回家。偌大年纪,又是大冬天,怎么经得起这样一天几趟的折腾,何况,从小村庄到县城,连个三轮车都没有,二三十里地只能步行。一个病人还能勉强支撑,要是再累倒一个,我怎么受得了?于是我私下决定,长雇一辆车,每天接送大妈,我则长期陪大伯住院。好在医院病房大,又是特护,有两张床,我从家搬床被子,累了可以在床上躺一会儿。动手术前后,整整半个月,我和大妈都疲乏至极。大妈说:“幸亏先前把猪卖了,不然,有罪受的。”我说:“在城市里,像你们这个年纪,不是到公园去跳舞,就是坐在城墙根下晒太阳打麻将,哪有这样不顾乏不顾累的。”大妈说:“农村和城市不一样,不干活别人会笑话。”我本想说死要面子活受罪,但终究没说出口。我给小格打电话说:“大伯的病情已经控制住了,一切都好。”小格说:“这次多亏有你,要是出了事,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今年过年,我一定把他们都接到上海来。”我说:“那是你的事。我看你先寄点钱回来,我的钱已经用完了。”小格说:“你放心,三天之内寄到,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钱。”我本想让他寄上几千元足够了,他哗一下寄过来两万元。看着厚厚的钞票,我的头都有些发晕。

大伯的病还是落下了后遗症。他随时随地都可能喷一口浓痰出来。有时候,一口痰他强咽下去,咳出来,再咽下去,又咳出来。这使老人痛苦不堪。偏偏大妈是个极爱干净的人,当痰液吐在地上的时候,大伯是一脸的尴尬,大妈则是有些无奈的愠怒。你可以想象,当两位老人正唠着家常的时候,突然随着剧烈的咳嗽,一口发黄带黑黏稠的东西从喉咙间猛冲出来,回避不及地落在你面前,那是一幅怎样的情景。大妈想了很多办法:给大伯准备了好几条手帕,在屋角放置了装有石灰的盆子,等等。但这些并不能解决问题,痰液似乎是潘多拉魔盒中的魔鬼,而盒盖已经打开,就无法控制魔鬼不时的袭击。一次,我们正围在餐桌周围吃饭,大伯一口痰涌上来,便喷得满桌子唾沫星子,大妈的脸色极其难看。即使我可以视而不见,但那桌上的秽物让你已无法再下箸。因此,大妈和大伯之间出现了耐人寻味的变化。

我曾打电话问医生,医生说:“大伯的体质已很弱,留下后遗症是很正常的。”不过医生还是给了一条建议:“多吃蒜,不管是生的,还是熟的。”我告诉大妈,于是家中便经常飘出了蒜味。而这蒜味是我平素就难以接受的,我也明显地看到,大妈对蒜味印象也不好。因为她在为大伯煮蒜后,很长时间不进厨房,或者是大伯吃生蒜时,她总是找些活儿,离大伯远远的。大伯很自觉,从此极少和我们同桌吃饭,平时也很少出门。大妈和大伯之间的变化,让我心痛。一对老夫妻,恩爱和谐了一辈子,却因为意外的事故,变得有些陌生,甚至隔膜起来。我想为此做些什么,但又无能为力。

桀的面前铺着一张白纸,他掏出笔,一笔一画地写下:“我所做一切与任何人……”他不知道下面该如何写了。就在他抬起头的一刹那,两颗硕大的泪滴溅落下来跌在纸上。是啊,该走了。他舒口气。目光的前方是两支枪,一支短枪,一支长枪。他拉开下面的柜子,两盒子弹摞在弹匣旁边:短枪的子弹,头圆而钝;长枪的子弹,尖而细长。当然应该用短枪,那个方便。他捡出一颗圆钝的子弹,掂了掂,轻巧冰凉。他把子弹缓缓压进弹匣,摘下短枪。

枪口黑洞洞的,瞅瞅里面,像是宇宙的黑洞,深邃不见底。枪口指向自己的时候,桀分明听见妈妈凄绝的呼唤。他说:“儿子走了。妈,爸就交给您了。”他似乎想对瑞说些什么,终于什么也没想起来,“就这样吧,我的亲人们……”

我能感受到桀在弥留之际的心情,而且还预料到瑞在知道了桀的选择时所能做出的举动。但当我把省略号落在纸上时,却忽然意识到,事情也许并不如此简单。人的死亡,是因为什么?无可奈何?那太浅陋。它应当有更深的寓意。桀的死,算什么?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吗?恐怕远不至此。因为桀和瑞的爱情并没有完结。即使桀真的做了对不起瑞的事情,瑞对他横加指责,咒骂他,抽他的耳光,砸他的家当,桀和瑞也不可能恩断情绝。一个女人最珍惜的是什么,她视之如生命的是什么?她的内心深处难道没有一丝温情和希冀留下?难道在醋意之下,就只能是拳脚相向?这样的人物是不是太脸谱化?而一思考这些问题,桀也出了问题:即使他一直在校园,而且有数年在国外,难道他是一个脱离了社会背景的超人?即便他真是那种白痴学者,难道他从小到大就不曾受过一点传统文化的熏陶?他没有感受到哪怕一丁点儿社会阴暗面的袭扰?他自尊、坚硬的躯壳下面,就不曾有一点儿对社会现实的预先感知?果真如此,桀的性格是不是也太流于形式而成为我为了表达某种个人意图的工具?如果排除了这种想法,那么他为什么非死不可,他就不能凭着完美理想的抵御,做一个既积极入世攻取学术堡垒,又以柔克刚、把世俗化为无形的心灵智者?这些仅凭一句“我拐不过这个弯”就能解释得通吗?

我说服不了自己,只好撕下了结局。生活中的事,空着也许比写满了要好得多。就在这一瞬间,我心中的肝肠百转绝不比在医院陪大伯度过的半个月时所想的少。那几百个小时里所构想出的情节此刻都化为泡影,只留下一片沮丧,就像大伯面对病痛的折磨所显露出的神情一样。

我取出一些木炭,把火生得更旺。我再次听见一个温柔无比的声音:“念珠。”抬头见张欣白皙的脸正贴在玻璃窗上,她向我招手。我抬起手臂,温柔地给她回应。开了卧室门,再开了堂屋门,清凉的风来不及把我吹拂,张欣便一把把我揽在怀里。我们相携着回到炭火旁,她抖动的身躯绵软无力,就这样,我躺倒在她的腿上。我听见大伯一阵咳嗽,随后便是静寂的夜。张欣在我身边呢喃,她说外面下雪了。我说:“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她回答什么来着,她的回答似乎是:“你也太贪心了,念珠。”

大妈灌完水,做好了饭,见我赖在床上,便喊我。

我听不见。

当我醒来时,村里的大夫正坐在我的床边,床头旁是一根木棍,绑在床腿上。木棍上吊着一个液体瓶子,瓶子上的皮管子一直通到我的手背上。手背上熱乎乎的,我一摸,是个热水袋。大妈说:“别动,别动,把针弄掉了。”她的眼里晶莹莹的,有泪水在闪动:“你也是我的小冤家,小时候都没打过吊针,现在倒要打了。城里就是不好。”我笑笑,说:“大伯一辈子住在乡下,也打了几十天吊针。”大妈说:“那就是在上海惹的祸。”我说:“农村不也让我炭火中毒吗?”大伯披着厚厚的棉衣,说:“看你再没日没夜。幸亏你还强挣着把窗子和睡房门弄开了,要不,你的命……”

我看见大伯说话的时候,大妈悄悄捅了他一下,大伯很快离开了我的房子。大夫摸摸我的额头,说:“烧退了些,我还有病人哩。”起身走了。就在我又要睡着时,大妈问:“桀是谁?”我迷迷糊糊地回答:“是一个朋友。”

我出门,是因为外面孩子们打雪仗的热闹吸引了我。城市里的雪在来往车辆的碾压下难存洁白,不一刻便污浊成烂泥,而农村的雪,不管是房檐和树梢,还是田野和阡陌,无不一寸一寸堆积起来,你再在上面踢踏,嘎吱嘎吱响过,仍白花花一片,碎琼乱玉一般晃得你眼花,让人忍不住想在上面打滚、跳跃。三五个孩子正在场边的土地上,踩实了一道冰雪,踏出了一溜二三丈长银灰色的冰溜子,几步一个助跑,便溜出好远,第二个便如法炮制,一字儿滑过去。有性急的,不等前边的溜完,已冲了上去,和前面的撞在了一起,结果个个人仰马翻,笑成了一团。这种游戏,我儿时也玩,那时,即使摔上十几跤,也感觉不到一点疼痛。见孩子们玩得兴高采烈,禁不住换了双胶底鞋,也排上队冲上冰溜,脚一滑便摔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双手拄了地,一掌的冰凉刺骨。孩子们笑着冲上来拉我,我身子沉,他们撑不住,也一下子摔倒在旁边。大妈看见了,颠颠地跑过来,挥手赶着孩子们,嚷道:“小老子,你这是又要害我,病才好一点,就往雪地钻。”我爬起来,拍拍手上的雪,说:“没事,没事。”心里却胆怯了,骂道:“这城市确实作践人,才住了几年,身体就垮了。”只好站在旁边看孩子们玩。我感觉有一个人影,远远地向这边看,等我意识到,抬头望去,一身绿毛衣,幽灵一般,闪过屋角,不见了。不知哪个孩子喊了声,疯子。其余的孩子也便都喊起来。他们脚下却不闲着。你滑过了,我滑,我滑过了,他又滑。我问:“谁是疯子?”没有一个孩子理我。他们沉浸在自己制造的欢乐里。

我觉得,有必要查个究竟。

吃过陕南的地方风味——酸酸辣辣的浆水面,我对大妈说要出去走走。大妈说:“城里住久了,没见过这么大的雪是吧?去散散心去,但不能溜冰。”我答应着,向村子深处走去。

到处是雪。房屋一座一座的,要不是有灰褐色的土墙提醒,准能让人以为是到了哈尔滨冰雕城。大白菜上的雪堆成一朵又一朵白花,腊菜也只在雪的缝隙中偶尔露出一丝绿意。有几只鸡,孤零零地在雪地里刨食。没有一个人。正踌躇间,闷狗拍打着火车头帽子上的雪一路走来,嘴里嘟囔着:“他妈的,车咋就窝那儿了?好好的路,咋就能把车窝了?”我迎着他走过去。他和我打个招呼,说:“狗日的一下雪,村里连个鬼都找不见。算球了,吃了饭再说。”我说:“我可以帮忙去推车。”他说:“一个人顶个球。走,到我屋烤火去。”

我正求之不得。

闷狗家盖的是楼房,两层四间,屋顶是瓦顶。这种瓦顶既隔热,又利雨水下流,陕南人很喜欢。楼房外面全用瓷片贴了。但屋里面除了睡人的几张床和一堆看来是运输车上的配件和修理工具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那一堆破铜烂铁在敞亮的房子里煞是扎眼。闷狗掇一个凳子给我,自己则拿了个木墩子坐下,朝屋里喊了声:“妈,把火端出来。来客了。”一个佝偻着腰、穿一身黑蓝色棉袄的老太太端着一只烂脸盆出来,炭火就在盆里的木灰上面。闷狗又去一个屋里取出几截木炭,用火剪啪啪敲断,架在明火上面。老太太问:“吃饭了吗?”我不知道是在问闷狗,还是在问我,便没吱声。闷狗拍了下手上的炭灰,说:“货没拉到,在哪儿吃饭?”老太太便钻到厨房去,端一只大老碗出来,递给闷狗。碗里是稠稠的糨子似的面疙瘩,里边夹杂着些青菜,陕南人叫鸡脑壳。闷狗把碗向我面前递,说:“甭嫌弃,吃点?”我忙推让,说吃过了。闷狗笑笑说:“农村不比城里,条件差,让你笑话。”我说:“哪里哪里。”觉得太文气,补充说:“到处都一样。”闷狗却不接话茬,边往嘴里扒面疙瘩边问:“你们吃了吗?”老太太在屋里应一声:“我跟你大都吃了。”这时,一个小孩子跑出来,倚在闷狗身边,见我在,怯生生地站着。闷狗夹一个面疙瘩喂给孩子,说:“看把你羞的,想吃,就吃。”孩子狼一样吞下去一口。我说:“孩子这一点儿大,不敢给吃吧?”闷狗说:“不咋的,都两岁了。”他自己扒一口,给孩子喂一口,父子俩吃得呼噜山响。我不忍目睹他们的吃相,听见一间房子里有响动,便说去看看。闷狗说:“我大是木匠,在那间房里。”

循声过去,一个五大三粗的老汉只穿着件棉夹袄,正在锯一根木头。我叫了声大叔,老汉抬头看看我,说:“长大了。我趁闲把窗子拾掇一下。”这时我才注意到,楼房上下的窗户都没装玻璃,上面只是贴着塑料纸挡风。我回忆起来,老汉叫拐子七,我记事时,他还年轻,村里人谁家盖房,他都去帮忙,现在他已是满脸花白胡子了。我说:“大叔,这么冷的天,你穿得太少了吧。”拐子七说:“甭叫叔,按辈分,我叫你叔哩。”我有些惘然。

转了一圈,屋子里实在没有啥看的,我又转到炭火旁,闷狗却不在了,只有小孩骑在火盆上面烤火,那姿势像极了张欣。我问孩子:“你叫啥名字?”“狗蛋。”孩子回答,然后又怯生生地看着我。看了一会儿,笑起来。我被笑得莫名其妙,问他笑什么。狗蛋说:“我大的裤带,你系在脖浪骨。”我说:“脖浪骨在哪儿?”狗蛋说:“这儿。”手一指脖子。我明白了。我说这叫领带。狗蛋说:“球领带,就是裤带。”我没办法向他解释。问:“你妈呢?”狗蛋把我的领带扯出来,拿下上面的领带夹,玩着,一会儿夹夹这个手指,一会儿夹夹那个手指。我再问,他说:“耍去了。”老太太在屋里叫了声狗蛋,狗蛋扔了领带夹,跑进屋去。我本来还想问些别的,转念一想,家丑不可外扬,这道理连小孩子也被灌输到了,也或者狗蛋并不清楚他妈妈的情形。我看了看周围,除了这座两层楼,闷狗家没有猪圈。

大雪纷纷扬扬地下了三天三夜,我整日地坐在炭火旁,有時和大妈拉拉家常,有时和桀沟通沟通,更多的时候是坐着发呆。大雪已经压塌了几间年久失修的房屋,门前松树的一根树枝也被压断了。大妈说几十年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大伯回忆说,民国十二年,他还小的时候,曾下过一场大雪,也压塌了许多房屋,还冻死了不少人。他们各自都加厚了衣服,除了到厨房去做饭,两位老人几乎不出门。我想去帮大妈,但老人家死活不肯。她说:“去做啥?乡里人都烧稻草,全是灰,落脏了身子,又没得地方洗澡。”我只好作罢。

心里憋闷得慌,这么冷的天。

那天大妈起了个大早,架起了劈柴火,把头天打好的米浆灌在铁丝盘的锅架子的蒸布上,一张一张地蒸起面皮来。调料水是先准备好了的,装在钢筋锅里。钢筋锅坐在煤炉上。她蒸好了一张,麻利地从蒸布上整张撕下来,放进碗里,雪白粉嫩、柔软光滑的面皮就像富士山般卧在碗底,浇上热热的调料水,再浇一勺辣椒油,拌匀了吃,真是天下至味,这就是陕南人最爱吃的东西:热面皮。从厨房端到堂屋,我们都嫌冷,索性就坐在厨房里端着碗吃,大妈蒸一张,我就和大伯吃一张。厨房不大,关上门倒也挺暖和。待我和大伯吃完,大妈吃的时候,她想起了一件事,问我:“昨儿晚上你是不是饿了找吃的?”我说:“没有呀,我房子里有点心呢。”大妈疑惑地看看厨房门,说:“今早起来厨房门开着。”我心里咯噔一下,但随即就说:“可能是忘了关门,风吹开的吧。”我心里直后悔,这两天借机养身体,晚上也睡得太早了些,否则厨房就在隔壁,里面有响动,我肯定听得见。但同时这几天的担忧,又有了一丝缓和。大妈说:“这门要紧得很。”就在这时,大伯猛烈地咳嗽起来,两团黏稠的痰等不得他扭转身子就从口中冲了出来,一团跌到门槛上,一团擦过衣襟,落在大妈的脚边。大妈的脸唰地变了颜色。在我回西安后很长时间里,大妈和大伯当时的神情,都时时清晰并反复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谈笑风生瞬间变成了战争,大妈怒目相向,大伯缩头走开,这些均被定格成我随时可能出现的梦魇。

大伯回屋后,大妈放下了饭碗。我想应该和大妈找点其他的话以转移她的注意力,便说:“村里这一向没啥事吧?”大妈看着热面皮说:“大冬天的,能有啥事?庄稼在冻着呢,该收拾的活路也都收拾了。”我说:“那人呢?”大妈说:“啥人?村里一个人都不少。你问这干啥?”我摇摇头,说:“没啥,随便问问。”

大妈闷闷不乐地收拾完厨房,然后把厨房门锁了,早早躲进房子,边烤火边看电视。我在这边房子里烦躁不安,一会儿支棱耳朵听一下,一会儿支棱耳朵听一下。电视一直开着,还有压低了声音的吵骂和一阵阵压抑的咳嗽声。天已完全黑净,但今夜的电视似乎就是关不了。没办法,我厚着脸皮过去说:“我想写稿子哩,大妈。”大妈说:“哦,忘了这茬事了。”上去把声音关小了点。大伯却不行,他耳背,声音小了就听不见。而且一周一次的秦腔戏就在今天晚上。叮叮咣咣,叽里呱啦,秦腔和伴奏的打击乐声又大起来,那声音正好掩盖了其他声音。

我只能干着急。

好不容易老两口闩了卧室门,我悄悄去堂屋柱子上取了钥匙串,把厨房门锁轻轻打开。外面真冷,我怕自己支撑不住,又回屋取了件羊毛衫套在身上。

就坐在厨房吧。

真冷。外面的雪地泛着白光,从厨房门缝里透过来,屁股底下的凳子似乎是铁做的,凉意飕飕地往上蹿。我的牙齿开始打架。“她会来吗?她不来,能去哪儿?就这样子迎接她吗?她会不会给吓着?”我就这样胡思乱想。我原以为,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无异乎两类:一类是乞丐,想去哪儿讨饭就去哪儿讨饭,吃饱了百事不愁;一类是精神病患者,不必思虑任何事情,可以率性而为。现在我坐在四周还算严实的厨房,在这刺骨的寒冷中一下子推翻了自己。每个人的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看着幸福,他自己未必幸福,别人看着可怜,他自己未必感到可怜。

咯吱咯吱……踩雪的脚步声,既有些迟疑,又有些迫不及待。說时迟,那时快,一个单薄而清瘦的身影,哗地推开门闪了进来。我清楚地听见,牙齿和牙齿打架的声音,咔咔咔……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她似乎完全沉浸在一种久遇不着的温暖感觉中。我一步步向她走过去,她也浑然不觉。她的头略向后仰背靠在门上,眼睛幸福地闭着,双臂紧紧地互抱着,紧抵在胸前。我向她伸出手时,她竟然没有被吓得惊叫起来。

热空气猛然地袭去,刺激得她双眼涌出了泪花。等我把她带进卧室,我才看清,她仍旧穿着那件绿色毛衣,只是比我第一次见她时更脏一些。

我倒了水,拿出食品,她却不吃。为她擦干泪水,我吃惊地发现,她的目光令人恐怖地迟钝。她不吃不喝,见着炭火,猛然地蹲上火盘架,与火挨得那么近,我不得不硬拽着她离得远一些,以免烧着裤子。我劝她吃些东西,她只是喃喃地说:“下雪了,化雪了,下雪了,化雪了。”好半晌,她的身体不再发抖,但这嘟囔却没有停止。

我把她拉过来,坐在我旁边。她需要补给营养,她的身体轻飘飘的,像一根晒干的泡桐树枝。她嚼了几口食物,便跑开,蹲在火盆架上。我一次又一次地拉她下来,她一次又一次地蹲上去。我说:“你有什么心事,告诉我好吗?”她呆呆地看看我,只去烤火。我说:“张欣,我们是同桌呀,和我说说话吧。”她把手覆在火上,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然后,缓缓地说:“我家养了三头猪,两头青猪,一头母猪。”我说:“还有呢?”她摇摇头。我说:“你别怕,这儿就咱们两个人,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她还是摇头。我伸出小拇指,说:“我保证,咱俩拉钩。”她说:“还有七袋水稻,三袋小麦,两蛇皮袋芝麻。”我说:“粮食是谁打的?”她笑了:“我。”然后得意地伸出大拇指。我说:“你是我最棒的同桌。”她歪歪头:“真的?”我点点头,说:“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张欣脸上的得意突然消失,继之而起的是沮丧的痛苦和极度的恐惧。我坚信她那一刻的表情我将终生难忘,她仿佛陷入阴森森的地狱,地狱之火烤炙着她,周围是龇牙咧嘴的恶鬼,也就在那一刻,我对她深怀愧疚。我有权对她的隐私进行探问吗?我有权强行把她拉回到她不愿意触及的回忆中吗?

我太残忍了。

我告诉她:“我这儿你每天都可以来。”张欣说:“你骗人。”我记得清清楚楚,她说过我从来不骗人,难道仅仅才过了几天,她对我就失去了几十年在心中积淀的信任?我说:“我说的是真话。”她说:“你是客。”我还能拿什么替自己辩解?我觉得不是她有毛病,而是我自己出了问题。因为此刻,她的头脑似乎并不比任何正常人糊涂。我只好说:“在我走之前,你当然可以天天来。”她笑了:“你也是头青猪。”我被她的话激起一丝怒火,但还是问她:“为什么你总是提到猪?”她拍拍自己的胸脯,撩起自己的毛衣和衬衣。竟然除此之外,她上身再没有任何衣物。两只乳房白白瘦瘦地挂在胸前,上面满是血印。她伸开五指,像个耙子一般在乳房上一上一下地抓,然后抓住其中的一个,使劲往上撕扯,像是要把它含到嘴里来。我似乎明白了什么,那股怒火在心底蹿来蹿去,却无处发泄,就像桀在遭遇了一系列的折磨之后那种困兽在笼的样子。

当一个年轻女人能毫不犹豫地把乳房敞开给一个年轻的陌生男人时,这个女人还算女人吗?她还能剩下多少尊严?

一连几个晚上,张欣都睡在我的卧室。看着她甜美熟睡的样子,我感觉自己成了她的守护者,直到小格回来。

小格在高价雇佣的两辆红旗轿车护送到家时,空气中已能闻见鞭炮硝烟的气味。家家户户已忙着准备年货,小村子里一派喜庆气氛。在陕南小山坳里,红旗轿车极为罕见。当两辆车气喘吁吁地开到房前的土场时,一下子围上来很多人。小格西装革履、满面春风地开了车门,大包小包地往下卸。大妈说:“娃呀,过年的东西都置办齐了,你买这么多,要花多少钱。”小格很夸张地把大妈拥抱一下,说:“阿拉侬系想念妈米、爹地。”我听着好笑,他分明是给乡亲们看的。我扯扯他的衣角,低声说:“快把你的鸟语换了。”小格哈哈大笑:“我真是改不过口了。念珠,我得感谢你,这是给你的。”一个大礼品盒。打开,是一套高级西装。看质地,应当价格不菲。他又拿出一包东西,是花花绿绿的糖果,散给围观的村民。大家吃着糖果,都夸小格有出息。大妈说:“还不给你叔你伯们散烟?”小格便从兜里掏出中华烟来,抽烟不抽烟的男人,一人一支。闷狗在人群中,正给其他人介绍这红旗车,听得人无不啧啧赞叹小格有本事。小格散烟给他,他一接,说:“刚说的是车。你们知道这烟不?中华!四十多块钱一盒。”周围又是一片啧啧声。拿了烟的人仿佛手中接着了宝贝,仔细地左看右看。有个上了年纪的,颤巍巍点着了烟,抽一口,吐了口痰在地上,说:“没球啥劲。”闷狗说:“好烟没劲,烂烟呛人。”

我和司机把东西搬进屋去,见一个司机在悄悄撇嘴。我想,这小格也的确做得有些过分。我说:“回来也就罢了,为什么要雇车,而且雇两辆?”小格说:“爸爸的这次病,让我痛下决心,一定要把两位老人接走。他们受了一辈子苦,我还没有尽孝。雇车回来,就是让他们在路上能随意一些,舒心一些。”我说:“大伯大妈未必能领你情。”小格说:“不管他们愿不愿意,都得走。”当夜,小格和我扯了半夜他在上海的情况。因为一下子添了三个人,他就和我睡在一起。

春节就在眼前,文儿几次打电话催我回西安。因为我心里有事,就推说自己的小说还没有写完。文儿说:“你写小说我不反对。但是,现在小格回了家,大妈家一天也人声嘈杂,失了清静,还不如回西安。”我便说农村怎样的天蓝气鲜,能激发人的灵感。文儿说:“不管怎么样,你也不能一去一两个月,家里的事撒手不管。”我说:“你就带个孩子,家里能有什么事?况且,这小说是出版社预付了稿酬的,不能半途歇下。”文儿说着说着,竟在电话里哭起来,我安慰她说:“要不你也可以过来,总之没有上班,到农村来散散心也好。”文儿说:“你别得寸进尺,即使那儿再好,也是别人的家。你这样丢下老婆孩子,算怎么回事?何况,越到年底,越难坐车。”我无言以对,但仍然决定到腊月底,尽快处理了这边的事,再回家过年。“要回西安,两辆红旗就停在这里,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我想。

桀至少应该和女记者厮混在一起,原因有二:一是在極为苦闷的情况下,情感容易发生转变。当时瑞对他非打即骂,单位领导也对他痛下杀手,可谓内外交困,他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二是女记者情感如炽,天天对他围追堵截,他有和她“打成一片”的可能。需要加可能就是现实。于是,桀在遭到瑞的狂轰滥炸之后,女记者终于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结果。

那天,天气晴朗,对于女记者来说,可谓晴空万里,冬阳和煦;对于桀来说,则是天地苦悲,日月同泣。女记者见到满脸抓痕的桀,心都碎了,又心疼又可怜,爱慕刹那间转化为慈爱。她捧着桀的脸,眼中充满了柔情蜜意,心里全是把自己献给他、让他感受女性温暖的情愫。爱情的伤要用爱情去疗救,她想。她把他带到自己的房子,为他处理了伤痕,放上和缓的曲子,就像先前的“约会”一样,让他忘掉身外的俗事和悲痛。而这次,女记者柔情款款的宽慰,闺房浓郁的女性气息,以及内心想要彻底忘掉忧伤的决断,让桀的防线全面崩溃。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滚倒在那张铺着碎花图案床单的席梦思上。待喘息稍减,女记者两眼是泪,那是久追幸福到手后的如释重负和喜悦;桀也满眼泪花,那是对自己行为放纵因而弄假成真后的痛恨。他恶毒地咒骂着自己,抽打着自己的脸颊。女记者惊讶地抱住他,忘情地劝慰他,但他哪里肯宽恕自己。“我是个渣滓,我是个渣滓!”桀哭喊着,冲出门去。女记者困惑地看着他的影子渐渐消遁。她诘问自己:“爱情的伤,真的能用爱情疗救吗?”

小格开了门出去。他有起夜的习惯。回来,门却从里面上了闩。穿着睡衣睡裤的他,在门外发抖。我沉浸在桀的故事里,竟然没有听见他的叫门声。大妈嘟嘟囔囔起来,伸手去开门,见门后站着一个人,说:“才回来,你们两个就闹开了。”揉一揉眼,登时大叫一声:“小格,有鬼。”只见那人拨开门闩,撒腿想向外跑。小格听见母亲喊叫,心里一紧,硬往屋里闯。门忽然一开,两人全倒在堂屋的地上,那人被小格压在身下,两脚乱蹬,急欲挣脱。怎奈小格身体魁梧,哪里挣得开。小格一把抓住,揪起来,大喝一声:“狗日的贼,你敢偷我家。”当胸便是两拳。那人扑通倒在地上。

灯,全部拉亮了。地上躺着的,是张欣。大妈一看,张欣的脸痛苦地扭曲成一团,急忙把她扶起来。我从屋内跑出来,拿件衣服给她披上。张欣小鸟依人地靠在我怀里,瑟瑟发抖,两行清亮亮的泪水挂落下来。大妈看着我,说:“快,给她弄缸子热水。”小格悻悻地站在那里,眼里既是困惑,又是蔑视。那目光让我脊背发冷。

张欣被送回闷狗家。小格说:“管好你的女人。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我不知道他是在对闷狗说,还是在对我说。闷狗一把把张欣从我手中拽走,扬手就是几巴掌。我感到自己眼冒金星,倒在地上的却是张欣,像一只绿毛小狗。她挣扎着爬起来,向门外去。不知什么时候,拐子七已铁塔一般堵在门口。他要伸手,见我目光冷峻地盯着他,便对闷狗说:“这怂不打不成。”闷狗又要打,我拦住说:“本不该管,但我看不下去了。这样,你以为就解决问题了?”穿开裆裤的狗蛋光着屁股跑出来,拉张欣的手,欢快地叫:“妈妈,睡觉。”老太太佝偻着腰,披着件棉袄把狗蛋拉到自己怀里,用棉袄裹上。狗蛋挣出来,摇着张欣的手,仍在叫着:“妈妈,睡觉。”

在我回到床上,那叫声,一直在耳畔久久回响。

我想做些什么,我能做些什么?我感觉人渺小得不如一只蚂蚁,蚂蚁还有自己越冬的粮食,还有一个可以容纳自己的洞穴。我觉得自己虚弱而苍白,就像一张随风飘动的纸,一根经过霜冻的糠心萝卜。桀冷笑着看着我,那笑里尽是嘲讽和不屑。

年就在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来了。在欢乐的人群中,我看到了众多熟悉和不熟悉的面孔,看到了农村热闹的迎春礼仪,看到了花花绿绿各式各样的新衣服,看到了人们吃着的大鱼大肉和各种食品,但我没有见到一个人,令我牵肠挂肚的那件绿毛衣和那张白皙而美丽的脸。

小格要走了,他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去劝说父母离开这个偏僻而穷困的小山村,到上海去,到那个繁华的大都市去。但是两位老人咬定了一个字:不。他们说:“你说的都在理,但我们不去。这房子住了一辈子,舍不得;这儿的人,哪个都认识,舍不得。”小格开玩笑说:“张欣这个疯子,你们也舍不得?”两位老人叹口气,说:“张欣刚嫁到村里时,白白胖胖的,又会说话,又能干活。不知咋的,慢慢却疯了。眼下是疯得越来越厉害了,真可惜了这个娃。但我们还是不去。”小格没办法,只好留下些钱,带着两辆红旗车走了。他走时,除了我和大妈、大伯,村里没别人送,不知是都在忙,还是没注意到,这两辆他们甚至毕生也不会再见到的高级轿车,从村里孤零零地开出去。

家里又恢复了寂静,除了大伯的咳嗽和大妈与他偶尔的吵骂。

我也要走了,我的小说已经结了尾,文儿和我在电话中吵过好几次,我不能一直忽略一个城市长大的女人独自一人带着小孩的艰难。再说,出版社也给我打过几个电话,说社内已经安排好了小说的出版工作。但我迟迟不愿动身,这几个月来,原本模糊空泛的小村子,在我心中只留下一个大致轮廓的儿时的故乡,再次渐渐有了些血肉,对小村庄的感情,重又浓厚起来,这个时候走,我也舍不得。人是感情动物,没有什么能够阻隔感情的滋长,而一旦长成,又很难一下子割舍。这是我从小吃农村的饭、喝农村的水的缘故,还是从城市返回农村后对农村产生了皈依感的缘故?但我心底里明白,无论如何,这都是次要的。我之所以不愿意回去,是在追寻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靠我如此般地坐在家里,是怎么也破解不了的。

回到西安呢?

小格在家时,我天天盼着他走。而他真走了,却依然不见她的踪影。

我把小说再次翻看一遍,那里边的漏洞似乎越来越多,我想小说写坏了可以重来,大不了一把撕掉,可一个人要是坏了,能一把撕掉吗?假若这个人就生活在自己家里,和自己是连筋带肉,你能对他漠然不顾?桀又冷笑起来,他用那种洞悉世事沧桑的口吻说:“别以为你是上帝。”我忽然对桀产生了怨恨,“你不就是因为怀抱执拗才走上绝路?”可他此刻的话,却让我对他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产生了怀疑,我凭什么要冠以他如此大义凛然、宁折不屈的品质?每个人都有他生存的理由和手段,而眼下的环境中,又有谁具有这种品质和个性?这仅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样的词就可以解释和涵盖的吗?

连身边一个谜也无法解开,我,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从城市到乡村,自上而下,里里外外,我明白自己是在痴人说梦,我把小说的结尾再次撕下。我想,桀的结局应该是这样:

桀整理好了文稿,那是他长达数月研究的结晶。他长舒一口气,待喝过一杯咖啡,他在电脑上打开自己的邮箱,把论文拷贝到发件箱,打上一家著名杂志社的地址,敲一下“发送”,然后看着屏幕上的信纸图形,一下又一下地飞过去,飞过去。十几秒后,一行文字出现在屏幕上:

发送成功。”

他知道自己可以。他是留洋博士。考古是他的专业。他的特长是把各种疑难考古课题转化为一篇篇论文在各种专业杂志上刊出,然后,引起轰动。每发送一篇论文,他的心情就为之激动一次,因为随之而来的不仅仅是稿费,还有各种各样的意外:他希望的,急切想得到的,和还没有来得及考虑的。那时,他便会眉飞色舞地给瑞讲这些意外的故事。

然而,我到底有些怅然。虽然我从桀的话语中获得了些许宽解,但终究还没有解脱。这样的结尾又与前文是极不协调的,它们完全驴唇不对马嘴。

坐在灯下,我一筹莫展。我感觉自己并不适合写小说。我也许可以去搞统计学,那些数字的东西虽然枯燥,但不费脑子;也许可以去工厂开机器,转动马达之后,只需按照工艺流程,一步一步地操纵横的竖的杠杆、拉手、按钮之类,便能有产品产出。小说需要设计情节,需要斟酌语言,更需要为人物注入感情,而那感情,更多的是自己血泪凝成的。这些太伤神,让人短寿。作品来源于生活。深入生活之后,你会发现你已深陷其中而难以自拔。这使得你缺少了自由,因为你已经不是你自己,准确地说,你成了他者。

窗外是冬夜的满月,没有风的冬夜,农村的冬月,清明寂静的月辉。我披件衣服出来。一切都似在仙境。地气氤氲着一草一木,鸡狗安静。屋舍淡淡地矗立着,闲卧在一片一片的绿苗地之间。月亮就斜挂在秃秃的树枝上方,它注视着大地,注视着屋宇,眼睛一眨不眨。没有风,一丝儿都没有。只有寒冷。月光下,我可以看见青苗叶子上冰凌闪射的细碎的光亮。

   当视线移往被大雪压断了树枝的松树时,我惊呆了:有一个身穿绿毛衣的女子,正静静地站在树下,她的手搭在额上,专注地看着月亮,像是一尊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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