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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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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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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谈谣传

弗朗西斯·培根说:“在人的本性当中,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说谎天性,”对此,我诚然不敢苟同,但是有一点,他却论断得颇为精当,即“假象之所以受宠,其因不止于世人寻求真理之艰辛,亦非觅得之真理对人类思维会施加影响,而是缘于一种系世人与生俱有的对假象本身的喜好。”倘若能再做一点修改,把“世人”改为“有些人”,把“假象”辅以限制条件,须和自己无关,似乎会更容易被嘉纳。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我是两者皆不恭维,不如取乎其中,人之初,性本“中”,性本“中”,故善恶皆有可能。

古往今来,假象所以长久不衰,利用的是人们猎奇的心理和对真善美的追求,在精神上激发了探索的欲念,伴随而来的更是一种评判的乐趣。但世人似乎并不愿把所有假象都拆穿,一来如上文所言并不关涉于“我”,二则它或许只是鸡毛蒜皮之事。错觉假象既然总为世人添乐,不如将其微小者措置下来,继续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也许还能不断地从中汲取一些处世为人的经验。

只是有一点被众人忽略的是,这里的假象并不被以任何途径的传播,因此无论对外界或个人绝不显得狞厉,任谁也无须哀哉痛哉地去“长歌当哭”起来。但假象一旦被不加辨别地传播,就摇身一变,成了谣言,谣言就像蒲公英,看似婉媚,却狷傲不逊,随风而走,落地生根。谣言蕴藉在假象中,假象则由谎言起步。

如今的生活到底日胜一日,闲暇之余,道长论短成为一种日常消遣,本来也无可厚非。先前人们对谣言无法甄别,多半是源于信息之闭塞,智力、阅历之有限,而又经三番五次地辗转;现在,则时光境迁,截然不同。于是进而生出救治,辟谣乃成一种常态。这一点,大到机关,小到各行各业,观其对谣言之回应,便可得到明确的验证。

《礼记·檀弓》曰:“苛政猛如虎,”依我看,谣言实在是可以等量齐观。《战国策·魏策》载:

昔日,庞恭与太子质于邯郸,谓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之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庞恭曰,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郸去大梁也远于市,而议臣者过于三人矣。愿王察之矣。王曰,寡人自为知。于是辞行,而谗言先至。后太子罢质,果不得见。

成语“三人成虎”,喻指传达的人越多,越能使人把谣言当作事实。《国语·周语》载:“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言谈固然乃人之权利,但同时,尊重事实,尊重他人更是言谈之义务,诚如清代·朱伯庐所说,“处世戒多言,言多必失”。但若以此,便不让涉及他人,又自然是痴人说梦,否则评论家们有什么用呢?所谓“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并不是说对他人便一点也不能议论,但关键是对事实基于确切的了解,如此,即使对被评论者哪怕是一种中伤,也只能说是他咎由自取,但绝不能陷于妄自悬猜的深彀,更不能道听途说。我有时也议论他人他事,但总惯于提前声明,且不论观点是否恰适,但乃是我亲身经历,倘若是道听途说,便总要加一句,这可能会以讹传讹,所以评论权当一听,决不能轻易相信,更不要肆意传播,以示对他人的尊敬。假如B君听A君说,C君不伦不类,实在是面目可憎,我们切莫与之为伍,D君又听B君如是说,久之,到M君时,想必已是众口铄金。但这里始终有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谁是当事者呢?谁是调查者呢?如此,所有众口,不过只是A君的序差排列,倘还要不断地发酵,仿佛一定要到Z君,甚至藉此也还不满足,还希冀一定要到Z²君,子子孙孙定要无穷尽。好事也还罢,无论真假,被中伤者就算不至于“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但至少也要作揖感谢一番,然则如负面之事,被造中伤者所受之伤怕是一般人不能体味。《论语·阳货》曰:“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凡听来的讯息,要善于分辨是非对错,有自己的主见,切莫偏听偏信,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但即便如此,我仍不愿祭出手中的“高王经”敬送造谣者们,我只愿谣言没有滋生泛滥的土壤,愿制作谣言者受到应有的惩戒,愿听信谣言者能尽快提高自己慎思审辨的能力。

读中学时,便一直口耳相传着这样一段“历史”:周总理在一九五四年日内瓦会议期间和美方记者发生握手事件,流传较为广泛的版本如此写道:

日内瓦会议期间,总理原本并无计划和美方代表有过多接触,出乎意料的是,在会场,一位美方记者竟主动握手,总理做出礼貌的回应,令人咋舌的一幕随机出现,该记者竟掏出手帕擦拭自己的手,声称手帕已经脏掉,这时具有非凡智慧的总理随即也将手帕擦手,并径直丢弃在垃圾桶内,还回应称“无论再怎么洗,也洗不干净”。

这段“历史”被不少人津津乐道,但实际上原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而事件的真实双方一个是周总理,另一个则是美国的国务卿杜勒斯。对此,在日内瓦会议期间时刻跟随周总理左右的王炳南先生在《中美会谈九年回顾》中已经做了澄清,认为这是以讹传讹。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谣言似乎更有尘嚣日上之势,如将某地方之恶性事件转嫁另一地方去,将过往之事、之言论从新发掘以为今日之事、之言论。生活中我们常遇见,一些事在网络的发酵以后,总不断出现“剧情反转”,大功便非谣言莫属,在众人潜在的兴趣下,进行了一场“文过饰非”的演绎。当“以讹传讹”传得广泛之时,人们便被煽惑着颠倒是非,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更遑论于个人。事实上,造谣者大都缺乏清晰的法律意识,他们大多以猎奇和博取眼球为目的,充分利用谣言的模糊性,唯恐社会不乱,注意,这里没有用“部”,而是用“大都”,实在是不乏确有出于善意者。心理家奥尔波特认为,造谣其实是人心状态的一种表达,是人的情绪状态的投射,简言之,即需要什么,自然就倾向什么,而完全忽视客观证据的存在。如使谣言被顺利接纳,必要经过简化、强化、同化,进而才是推断。简化模糊细节,强化形成刻板,同化融合经验,推断自然偏离,表演人格的造谣者,在从众心理的温床中,成功地种下谣言的种子。但谣言有几分是善意的呢?倘谣言之小,被中伤者自觉不必大动干戈,自然也就不甚了了,倘谣言一大,造谣者则往往要收获套餐一份,把自己送到拘役管理所去。须知,侵犯名誉,亦属犯案之行径。

这“以讹传讹”的力量实在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诸多范例更是告诫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慎之又慎,当然这种“慎”并不是做事前都要去做一番详细的调查,生活自然不需要锱铢必较,但对于严肃的事必须要有庄严的态度,拒绝道听途说。捷克的夸美纽斯曾说,对于事实问题的健全的判断是一切德行的真正基础,生活中的传闻,未经证实的,最佳的做法是决不探讨,决不传播,倘定要涉足,一定要了解充分,决不张冠李戴,或模棱两可。须知,唯有严谨的精神,才能创造出一个和谐融洽的社会。

荀子曰:“是是、非非谓之知,非是、是非谓之愚。”但我仍不愿祭出手中的“高王经”敬送造谣者们,我只愿谣言没有滋生泛滥的土壤,愿制作谣言者受到应有的惩戒,愿听信谣言者能尽快提高自己慎思审辨的能力,愿社会厚植起一种“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风气。

                                        诗飞宇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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