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旧情人的短信,说是一个共同认识的朋友自杀了。信息很短只有五个字:某某自杀了。想到分手时他玉石俱焚的作态,我厌恶之感油然而生。电话号码早就删了,只是觉得重复的尾号数字有点熟悉。我内心略过的一丝惊悚,加之噩耗传来的震撼,吓得赶紧把信息删除了。
自杀的朋友,是他的好哥们,也是我的恋人。
死去的恋人长得很好看。一米八的身高,宽肩长腿。他的手长得特别好。手指均匀,指甲粒粒规整。由于他皮肤特别白,指尖竟隐隐透着粉红。他告诉我,中世纪英国的贵族,指甲的长度是与指尖齐平。不知他从哪里知晓的这一传说,但后来却养成我观察别人手的习惯。
他的家姐很早就去了美国,常寄回来一些国内看不到的书,那会我们一大帮人都爱聚在他家看书、聊天。
我的文学素养还停留在金庸、三毛的时候,他就推荐我看《红与黑》、《基督山伯爵》……
当我被LV、CHANEL……搞得意乱情迷,他建议,不如利用手上的资源自己作品牌代理。面对现实,他总是比我早一步计划实施。
后来他放弃了学院的工作,下海经商。几经辗转,也未能获得预期收益。眼见曾经耳提面命围着他转的朋友都买豪车住别墅了,心里的难受也许是他午夜梦回的怨愤亦或是自嘲。
再后来我选择了他的好朋友。事实上,成长让我们三个渐行渐远。我跟他哥们儿好上,也是青梅竹马之后的几年。他们之间也早就没联系了。
我和狗血恋人的事,很快在朋友圈传开。一次有个朋友乔迁之喜,无法推辞,我们尴尬地碰面了。
主人家是我们朋友圈的开心果,很会搞气氛。餐桌上大家谈笑风生,推杯换盏,但我食之无味,一脸尬笑。道别时,我们都努力保持风度,只是他未曾往我这边看一眼。
知道消息的夜里,我翻开从前的相册,照片里我们在秋日阳光下灿烂的笑脸让我越看越觉得诡异。我赶紧跑到厨房拿了把剪刀,果断地把我们在天安门前合拍的照片给剪碎了,然后扔到楼下很远的垃圾桶里。
后来他就开始出现在我梦里。在梦里他总是企图拥抱我,而以我不断地逃脱而惊醒、结束。
他家姐说,他最爱的是我。我无从印证。以前忙着谈恋爱时,却根本不懂什么是爱。其实,至今我对爱情这东西也没搞明白。
记得,有一次我们聊天,他说可不想活到老态龙钟,清鼻涕长流,拄着拐杖摇晃。他还幽默地告诫我要注意腰间的赘肉……
他为什么自杀,我再也无机会去了解。
死亡对于活人是带有附加想象的恐惧。我们一起长大,他自小就聪颖、世故。过早的盛开,是他生命萎谢的原因之一。人类作为高级生物,必须依赖环境而活,这也是人类不可避免的软肋。我觉得真正的出家是死亡,凭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勇敢。
光阴倏忽,我开始在文学创作领域拓展,并取得了某种程度上的认可。我贪婪地在知识海洋里遨游,艺术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转而面向灵修。我在禅修的道路上狂奔。
物盛而衰,精神也如此。从思想巅峰坠落下来,我开始重新梳理自己的人生。我对眼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再也没有兴趣,对死后的期待也清零。他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
脆弱而强大的人类,赋予生命过多的意义,反而让自己迷乱。
好死不如赖活,了解人世是件很艰难的事。吾等庸常之辈与其竭力去理解,不如享受生命。现在我才明白,凡百事越平凡越不凡。
这一刻我与过去握手言和,无悲无喜,平静而自然。我知道,因此获得了自由。
写于成都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