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徐徐送温,百花默默争娇,大千世界是如此之美好。远处,一对农人夫妇,开启了他们一年的忙碌;近旁,是他们的三个爱的结晶,在绿草地上嬉闹奔跑。男孩调皮且任性,他要求两位正在摘野花的姐姐给他捉蝴蝶;可是两个小女孩的兴趣是摘野花!于是男孩就又哭又闹:“我要蝴蝶,我要蝴蝶,我就是要蝴蝶……”农人夫妇见男孩哭得厉害,就急了眼;男人以粗重的声音道:“彤彤,娇娇,你们俩想屁股开花吗?赶快去给你弟弟捉蝴蝶!”两个小女孩相视瘪一瘪嘴,极不情愿地帮弟弟捉起了蝴蝶。
我纯属是一个看客,只能远远地望着他们幸福美满;我的世界与他们的距离,好比梦与现实。我渴望融入他们的世界,但我无法融入;因为我已经坐在轮椅之上,四年有余。我现在是一个有口说不出、有手举不起、有腿站不住的人,我唯一的正常就是脑袋里的思考和眼睛里的世界。
潦倒失意的人,回忆变得尤为重要,否则他会很孤独;但记忆是一把双刃剑,它总能有意无意地刺伤你。我很想在历史的长河,激起一朵浪花;但已经无法做到,因为我已经没有机会去做!
一九八七年秋,母亲带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或许正是因为我打秋天走来,所以我的一生才会寒风凛冽!一九八七年,多灾多难——五月,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损失最严重的一次森林火灾;六月,一艘巴拿马注册的万吨油船“维多利亚”号,在法国鲁昂附近的塞纳河上与一艘满载页岩油的万吨日本油船相撞;八月,道琼斯指数大崩盘,全球金融市场受到波及;十一月,南非航空295号航班失事,机上159人全部遇难……这就是一九八七年,这就是我出生的那一年!
一九九五年,我八岁,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我的世界,以神话故事我坐骑,以卡通动漫为法宝,以掏鸟窝为成就,以斗蛐蛐为快乐。那时的我,满脸泥土,母亲若是强行给我洗去泥土,我就会立刻抓一把泥土重新涂在脸上。只有两颗眼珠子是干干净净,仿佛黑暗里的一双萤火虫。家人却当我是一块美玉,所有人的宠爱都集于我身。
那时候,我家很穷,所有人都穷;被称作“万元户”的人家,是我想象中的最富有。我家买不起彩色电视机,所以我就伙同小伙伴,到村里最富有的家庭看电视;他们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他们的行为,明显表现出对我们的极度厌恶。我深深迷恋着电视剧《西游记》,为了一个小小的孙悟空形象的塑料人,绝对可以跟家人绝食或者跟朋友翻脸。当时的上学,对我是一门苦差;我常常会在课堂上想象自己是孙悟空,元神出窍去玩耍。放学后的时间,就是我和小伙伴的天堂;约得两三个同伴,去掏鸟窝,直到母亲声嘶力竭地喊我回家吃饭,才会意犹未尽地赶回家一边跟爷爷炫耀掏鸟窝的成果一边狼吞虎咽。我也很迷恋动漫《降魔勇士》,总是幻想着像亚汉战胜恶魔一样战胜老师获得自由,总是幻想着有一只像喳喳鸟一样的朋友,总是幻想着有一枚莱萨魔一样的黑戒指,总是因为骷髅王的出现而不敢睁开眼睛看电视。
我喜欢拽着爷爷跟我塑泥人,喜欢拉他上山跟我去捉蚂蚱,喜欢饭后缠着他给我讲故事。爷爷说的故事,大多数很吸引我;唯独一个,在我童年的内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爷爷说:“在我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去县城赶集;因为路途太过遥远,所以大半夜才回到家。在我途经村口的老坟时,无意间看到一个大红灯笼;当时那个大红灯笼在慢慢靠近我,在距离我十余丈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我的头发霎时就立了起来,额头的冷汗直往出来冒。我咳嗽一声,壮壮胆,打算上前看个明白;那大红灯笼突然就变成了蛇一样的东西——花花绿绿的一条。它后来在我的脚底绕了一个圈,我拿马鞭扎了一下,它就滋溜一下溜进了农田。”爷爷的这个故事,在我幼小的内心深处扎了根,疯狂的生长了起来。
自打爷爷的这个故事以后,我仿佛变成了一个胆小鬼——夜里不敢出门,甚至于上厕所都得爷爷陪在身边、睡觉都拿被子捂着头。有关“鬼”的故事,成了我的一个忌讳。
二零零五年,我十八岁,生逢人生第一次重大通关——高考。我的梦想是考进一流大学,学得一身本事征服世界。高中时代的我,斯斯文文、性格内向,甚至不敢与女同学说话。加之一脸的青春痘,使得我极度自卑,就连走路都是低着头。
农村人的孩子,资源不多;就连买一本参考书,都得省吃俭用;大多数时候,只能站在书店里浏览,于是我就上了书店老板的黑名单。农村人的孩子,资源不多;吃饭是自己做,偶尔一次老师的扣留半小时,都会造成无法吃饭。农村人的孩子,资源不多;回到四十多块钱一学期的小屋,只能趴在床上看书写字;人若是以舒适的方式看书写字,就会特别容易坠入梦之乡;睁开眼睛,就是口水湿了书本,脸上印一片深深的书印;于是,我就狠心以一百块钱买了一张桌子。
尽管当时的生活条件不是很好,甚至较城里的孩子是没有希望。但我还是凭借自己的刻苦努力,以及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成为大学生;高中那三年的岁月,我几乎每次考试,都在班里前三名之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我的生物老师。他是一个近视眼,戴的近视镜有啤酒瓶底那么厚。他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从来不善于开玩笑;别人一跟他开玩笑,他那严肃的一张脸总能变得红彤彤,有如懵懂的男孩遇到暗恋的女孩。我总是因为他的讲课照本宣读,或者不举例说明而苦恼不已;于是就联合了班里的大多数同学,给校长写了一封信写,要求换掉我们的生物老师;可惜我们并未得逞,最终以失败告终。当时的我,根本不完全明白——学习成绩的好坏,完全是靠自己——一颗觉醒的心,胜过于好老师!
那个时候,我最忌讳学习不好,导致自己考不上大学。考不上大学,就意味着走不出农村,走不出农村就意味着我永远是个农民——我并不觉得农民比别人矮一截,我只是想坐在办公室里养家糊口;面朝黄土背朝天,我就变成了我的父母。
二零零八年,我二十一岁,距离大学毕业还有一年。战战兢兢打开一个精致的音乐盒,诚心诚意听着美妙的音乐;我喜欢上了一个玫瑰花一样娇滴滴的女孩,我已打算好与她安安分分度完余生。
大学时代,我是一个自信中略带自卑的人;自信因为我刻苦努力,自卑因为我追不到喜欢的女孩。当时的我算不上帅,但也不会是丑;有如我的学习成绩,在同学之间算是不好不坏。我很善良、很大方,善良大方到傻里傻气;与朋友出去吃饭,我从来不管什么场合,总喜欢冲在前面结账;这并不是因为我财大气粗,相反我是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只是我当时觉得自己有义务去结账。
我追心仪的女孩,已有两年之久;但她始终都不肯答应我,或许她是真的对我没有感觉吧?但是,如果说没有感觉,那她为什么会在有需要的时候想起我呢?
她是一个极可爱的女孩,有着与生俱来的清纯和美丽。她的魅力,有如草原上的春雨,自草原走过的我,根本无处躲藏。她的双手白似皂、嫩如玉,双目明似秋、亮如月。我喜欢她的一切,迷恋她到了熬夜为她和她男友买车票归家的程度。我爱她最疯狂的时候,甚至觉得一山容得下二虎;若不能娶她为妻,我就会窒息而亡。
她是高悬的明月,我是黑暗里的山;她是美丽的公主,我是丑陋的小矮人;她是花海中的仙女,我是脚下的尘埃。爱情的世界,你若是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美丽、神圣以及遥不可及就是她的形象,丑陋、卑微以及自惭形秽就是自己的存在。爱情的世界,被爱者永远是高高在上,爱人者永远是卑微在下。
我总是痴迷于给她发短信,只因我没有勇气给她打电话。每一个月底,我都会仔细地统计短信的数量——数数自己的发出,数数她的回复,我总能失落不已——通常情况,我的发出肯定是她的回复的十倍有余!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苦恼不已,茶不思饭不想。
她说她喜欢篮球场上斗志昂扬的男孩,恰好我是一个喜欢足球场上奔跑的人;她说她喜欢英姿飒爽的军人,我便赶忙报名去当兵,无奈视力不符合军队要求;她说她不喜欢抽烟的男孩,我在她的面前从未抽过一次烟。
大学时代,我最怕心里装的这个女孩不开心;为了她的开心,我甚至可以与情敌成为好朋友。我从来不计较得失,我觉得爱情凌驾于物质之上。
二零一零年,我二十三岁,在北京一家证券公司上班。我的目标是先在金融行业站稳脚跟,然后再图谋更大的发展;因为我是一个“半路出家”的人,学机械设计的心血来潮做了金融。
此时的我,自信满满,豪情万丈。我需要开创一片天地——娶妻生子、孝顺父母。我的自卑,早已被我埋葬在了年月深渊——关于追求女孩子,我察觉到——愿意的定会与你谈天说地,不愿意的才会与你敬而远之;苦苦挣扎于不喜欢你的人,既浪费时间还得不偿失!我开始觉得,爱情只是一种习惯,谁与谁都能习惯到如胶似漆。
初到北京时,就有朋友介绍给我一个女孩;我和她只一周的时间,就难以置信地睡在了一起。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风流倜傥,也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潜力无限;只因为我拿出了大学追心上人的方式,对她真心诚意地使出绝招。
北京的房租,有如喜马拉雅之巅的积雪;北漂寻梦的年轻人,大都瑟瑟发抖——他们一个月的工资,多半交给了无所事事的房东;但他们却没有因此而退缩,因为梦想的光和热完全可以融化积雪。
漂在北京,失去工作就意味着无法生存;北京的每一个空气分子,都需要金钱作为助推力,才能钻进一个流浪者的鼻孔。北京的日子,我从来都是兢兢业业、从来都是如履薄冰,我怕失去工作、怕死在追梦的路上。
二零一四年,我二十七岁,不知不觉就患了绝症。人在奋斗的路上,突遇一场暴风雪;最大的梦想,莫过于雪过天晴,继续保持人与灵魂原步伐在路上。
一个黄叶纷飞的日子,我正坐在办公室与客户交流业务,突然感觉双腿发麻,仿佛是长在了别人身上,我竟有些无法控制。同事闪闪烁烁问我:“老沈,你的说话……你有没有感觉……有些大舌头?你是不是以前就这样?”我笑道:“我的说话……有大舌头吗?我大学时,普通话可是二级甲等!”他继续道:“其实我也说不上什么感觉,像是大舌头又像是有气无力。”
回想长城之旅,我的双腿就已经显得有些不对劲。半个月前,我与哥们去了一次长城。走在坑坑洼洼、起起伏伏的长城,我很是力不从心——前面一段下坡路,他们两人眼睛不看路,而是看着长城内外的风景,前脚很轻易地摸着一跨,便准确无误就是一个台阶;我聚精会神盯着脚下的路,还需要扶着侧畔的扶手,才勉强可以走的安全,双腿有如两根木棍,死活打不了弯。
说话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动作变得越来越迟钝缓慢,我究竟是怎么了?秋风瑟瑟,我跑遍了北京几家知名的大医院,他们都给不出一个答案。我只能选择回家,找一个靠谱的中医,替我把脉看看。
回家后的日子,我常常幻想着恢复健康——当黎明到来的日子,我会以回忆祭奠往事。我要亲手将病魔送给死神,我要把病魔埋葬在记忆深渊;我将津津乐道于埋葬病魔的过程,我埋葬病魔的过程让我感到无比快乐和幸福。病魔的死去就是我的重生。埋葬病魔的深渊,定会长出竹林一片。坚毅的竹林,将为我遮风挡雨;无论我的未来,是多么的风雨飘摇。
二零二零年,我三十三岁,已坐在一台轮椅之上。岁月悠悠,疾病逐渐吞噬了我的肌肉,有如古代惨无人道的凌迟之刑。我不奢望幸福,只希望平平淡淡的活着,哪怕是乞丐一样的活着,我也心满意足。
记忆是带刺的玫瑰,总能让你又爱又怕。两年前,我在家养病那段岁月,家人不让我做任何事,所以我总是无所事事。一日下午,一如往常,我独自漫步在僻静的绿茵小道;唯一较往日不同的是,我今日选择了一条新鲜路。后来发生的一切,无不在诉说——选择尝鲜,你就必须付出代价。
当日虽是晴空万里,但却并不算太热,因为中午刚好经过一阵雷阵雨。雨过天晴,特别适合行走在山间小道,回忆童年趣事。蓝天印着白云,绿地绣着繁花。我无心赏风景,我只想独自走走,走走那些熟悉的、童年记忆里的探险之路。
童年的每一个周末,我都会化身成一个牧童;但我总会因为贪玩,或丢了牛、或让牛收割了别人家的庄家。我总喜欢带着同伴去猎奇、去探险,大多数村里的人迹罕至,都留着我们的足迹。
不知不觉,我竟迷了路——生活在这里几十年,我是如何迷路的呢?
村子,已不完全是当年的那个村子;她在国家“乡村振兴”的大战略中,已完全变了模样——记忆里的曲径通幽,已变作了大道通富;脑海里的斜地陡坡,已化为了密林片片;回忆里的起伏黄土,已变成了平整良田。这些变化,亘古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注定会幸福美满、衣食无忧,因为这是一个亘古未有的大好河山。试问,走在如此大变化的故乡,焉能不迷路?
虽然我迷了路,但记忆里的大轮廓,却始终未有改变——人会迷失在细枝末节里,但跳出了细枝末节,就是一片豁然开朗。好比一个人,经历多年的风雨彩虹之后,虽然其性格和模样会有所改变,但他身后的影子却始终不会改变。记忆中的老家,就是我的影子;无论我身在何时,身处何地;她始终是我最亲爱的影子,是我存在的证明。即使模糊了模样、沧桑了天地,但感觉却始终不会错。追随着记忆里的路,我走在迷路的途中,寻找着现在的出路;我知道找到出路是唯一的出路,但迷途中的磕磕绊绊,定然也是不可避免。
穿过一片荒草地,跨上一个高斜坡,我站在高处望前路。走走望望,周而复始。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阻挡我寻找出路的决心。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一条通往主路的路;不过若要到达主路,我还需要跨过几条沟壑、穿越几块荒草萋萋。对于现在的我,我确实有些害怕走这样的沟壑;但我焉能因为一些沟沟壑壑,就放弃了前进的步伐?放弃是只属于懦夫的行径!我毅然选择了披荆斩棘,消灭一切道路上的障碍。伟人有诗云:“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只要你有信心去行动,所有的困难、所有的险阻,都将是纸做的老虎。人生就怕你不行动,只是暗思思、瞎嚷嚷,然后得过且过。
踏一条最容易到主路的路,我立即行动了起来。行走在荒野里,满地都是隐藏的田鼠窝,一个不小心,你就会把脚陷进土地里。因为这个原因,我恨死了田鼠。农人也恨死了田鼠,但他们是因为田鼠会吃死庄稼。
突遇一条小水沟,水沟不是很深,但里面堆满了淤泥,周围长满了杂草。徘徊良久,我在脑海中谋划了上百种跨越的方式,但却迟迟没有信心跨过去。迟疑中恐惧、恐惧中迟疑,我一狠心鼓起勇气,终于一步跨了出去。结局大出我意外——当跨开脚步的刹那,我突然失去了平衡,顷刻一头栽倒在潮湿的淤泥中。栽倒的瞬间,我并未有想到身体的痛,而是想着假如草里藏着蛇,我该怎么办?幸好草中没有蛇,甚至连小昆虫也没有一只。恐慌中我安下了心。我欲从水沟中爬起身,但却迟迟爬不起;我胳膊犹如摆设,毫无力气可用。挣扎了约莫十分钟,我终于满身大汗爬起了身;爬起身的瞬间,我似乎感到一丝喜悦,但却根本高兴不起。
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直到完全走不动的那一天,医生才自信满满的宣布了我的疾病。自我身患绝症,我的父母对我的爱翻了倍,我仿佛回到了小婴儿时——母亲帮我穿衣服、喂我吃饭、替我洗澡……家人越是对我无微不至,我就越是痛不欲生。
“人生,有什么东西,能比健康重要?”
天空一道彩虹,杂糅着运气的红、七位姑娘的绿,以及海洋的蓝。各种色彩,共同汇聚成一道彩色的幸福。五彩缤纷的幸福,高悬在白云之巅。蓝天湛湛,是我梦里的眼睛;白云悠悠,是我梦里的自由。天空有一道彩虹,还有无数朵白云。你我的健康,就是那一道彩虹。
身体被囚困在了轮椅,如史蒂芬·霍金,悲凉且凄惨。虽然身在牢狱,但我还是日日做梦,盼望着未来——疾病,一片苦难的海;科学家,一位造船匠人;缘分,一面迎风的帆;大势,就是那悠悠海风。驾一叶精致的小船,海风吹起彩色的帆;我眉开眼笑,渡过一片海。海的那一头,百花争艳、姹紫嫣红。误入百花深处的我,踩一段轻快的舞步,很光荣地迷了路;但我却并不慌张,因为我,有一颗风一样自由的心。
朋友问我:“人这一生,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每一个生命阶段、每一种生命状态,都是那么的痛苦、那么的煎熬!”
我略作思考,答道:“一只蝴蝶,破茧之前是一只毛毛虫,它承受着世人的白眼与厌恶;破茧之后是一朵飞翔的鲜花,它开始享受世人的赞美与羡慕。你是想待在毛毛虫的状态整天吃树叶,还是想破茧成蝶天天吃花蕊?”
“蝴蝶的经历更加丰富、视野更加广阔,它自由自在翱翔在花丛之间,美丽了一角风景。”我继续道。
他继续问:“我们的生命,已经丢失了三分之一,你觉得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毫不犹豫答道:“不同的人、不同的生命阶段,最重要的不尽相同——人是一种需求主导的动物,缺少什么什么就是最重要,缺少什么什么就是最忌讳;重要的就是忌讳的。不过有一样,是所有人、所有生命阶段的最重要,那就是健康;健康是生命的地基,没有人能造出空中楼阁。”
春风徐徐送温,百花默默争娇,大千世界是如此之美妙。农人夫妇依旧在忙碌,两个小女孩说服了小男孩,他们一起蹦蹦跳跳摘起了野花。那些戴在他们头顶的野花,是一顶顶美丽的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