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这种喜欢,其实就像喜欢可口的饭菜,甘甜的井水,清新的空气和温暖的阳光一样,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生命的一部分,也就觉得平常了。
我的喜欢书,是受父亲的影响,父亲初中毕业,在我们村,这样的学历在同年龄段的人当中固然很高,却也进不了前十名,但对读书的痴迷程度却数一数二。他经常买一些武侠小说和评书,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大书”,然后废寝忘食地去读。而最受母亲诟病的是父亲在吃饭的时候总捧起一本书,边吃边看,那筷子去夹菜时常伸到碗外。而最令母亲生气的是我也受到了父亲的影响,也养成了吃饭看书的坏习惯。但唯一不同的是在“吃饭看书”的前面有了“一个人”的限制。
我在没识字之前就买那种“小画儿书”读,就是连环画,我几乎把所有的零用钱都用来买这种书了,而很少买零食,因为我觉得比起买书,买零食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吃进肚子就什么也没有了,而那些书却一直在,它们就像一盘盘永不消失的肉菜,反复的看它们,它们就反复地有滋有味。而且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一边看书,一边吃饭,会把大葱蘸酱吃出一盘熟牛肉和三碗老酒的味道,不信您试试。它还会在你的头脑里形成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这于睡觉是很相宜的,我常常会在那些个小人小马的争战中进入梦乡,而在梦里,也会听到号角的声音。
我喜欢书,但我确乎不会保管书,有一天,我终于想起要好好保护它们了,我把所有的小画儿书收集在一起,除去丢了的,除去东掖西藏撕了的,除去被小伙伴们骗了的,还有多半口袋,我把它们像宝贝似的藏起来。但不久以后就又重复着吃书,丢书的过程了,到现在一本也没有了。
最使我惋惜的是我在老家的西坡上掏了一个地洞,把我最喜欢的那些小画儿书放进了里面,而父亲垫坡时把洞口掩盖了,我就永远失去了它们,就像失去了陪伴我多年的伙伴。直到现在,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清晰地记得,在坡前那个掏了很多洞,也没找到自己小画儿书的气急败坏的孩子。
由于喜欢书,所以我最喜欢去卖小画儿书的小铺,就是商店,小时候我们村街道中间有一家,在柜台上方横一条绳子,用夹子把一本本小画儿书夹住。曲吕有好几家,我最爱去的是一个叫陈金秤的老师开的小铺儿,他们家的小铺里挂着很多小画儿书。于是有事没事总去那几家小铺转转,有时假装买,就翻翻,过过眼瘾,等零钱凑齐了,就飞一般的跑去,买下自己早已选定了不知多少天的小画儿书,蹲在一个旮旯里,如饥似渴地去看,恨不得把他们都吞下肚去。现在村里的商店也堆满了花花绿绿的东西,但他们进货时都忘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小画儿书,他们不知道,那些小画儿书,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
大人们都忘记了,他们是想不起小画儿书的,他们很多只会给孩子买那些拼凑的作文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很多大人们眼里,孩子们的读书是与功利挂勾的,他们往往把孩子们读过的寥寥可数的书放在天平的一头,而在另一头,他们希望放下足够多的银子的砝码。大人们给孩子买书,然后目光灼灼地盯着孩子读书,只是想让孩子在考试时,能把作文提高几分,而忽视了书籍对孩子的影响。而孩子们却全不管这些,他们只是为了故事的精彩。
因为喜欢书,所以我就希望生活的这个县城能多建一些图书馆,报刊亭,就像我们预想建设中的公园一样,人们走一两条街就会有一个公园,或大或小,供人们健身,娱乐,休闲,而一个公园旁边就必须要依傍一个图书馆,或图书室,而这些图书馆或图书室,必然要有精品的正版的小画儿书。如果公园里随处可见捧书而读的人,那可算得上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了。我常想高楼是可以复制的,公园是可以复制的,甚至城市也是可以复制的,但这种文化的积淀却是不可以复制的,当一座城市上升到文化的层面,必然是厚重无比的。一个出现读书画面的城市,必然是一个充满着无限生机和无限想象力的城市。
我喜欢书,这种喜欢,就像阳光洒落,也像此时小雨密密地斜织,像极了我的心跳、呼吸,沉稳而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