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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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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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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儿歌声

香港夏季的太阳实在是恐怖,所以我每天下午的散步都安排在六点以后。

今天下午,我一如既往地朝着公园熟悉的路径走去。刚刚进入公园,路经公园管理处时,忽然听到一阵歌声:“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我一下子楞住了:这是多么遥远的歌声啊!还是我们小时候的儿歌,已经好多年没有听到过了。这儿歌是大陆的,从它的歌词就知道它具有的鲜明的地域和时代特色,没想到今天却在香港听到。一种穿越的感觉油然而生——不仅有时空的穿越,而且还有了人文的穿越。

我来香港已近二十年了,据我对香港的了解,是不太会有这种对“警察叔叔”的亲切感的。香港人把警察叫做“差佬”,不知道他们是什么理解,反正我看到听到这个词,就有一种不尊重的感觉,“差”者,当差的人。他们其实属于公务员,在我们内地的社会体系里,实属一种非常体面的职业。只就那一身制服就有那么一种神圣的威严感,更不用说每当人民群众遇到危难,“找警察”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相当于一种条件反射。可见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作用和地位。

或许那些年香港电影太多对黑社会的展露,“警匪一家”的印象在人们心中刻下了太深的印记,尽管后来每年都会拍有关警察除暴安良、消防员烈火中奋战、廉政公署扫黑除恶等等影视作品来彰显纪律部队的正面形象,且近几十年来香港的廉政和治安确实已经站到了全球前列,但属于传统文化的东西,并不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信任警察是一回事,可那个称呼就是一种语言文化,一种地域特色的东西,是改不了的。

所以,香港的儿歌歌词是不可能用“警察叔叔”这个词汇的。

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是用普通话唱出来的,这让我很疑惑:到底是香港的幼稚园教的?还是内地过来的小朋友呢?或许现在香港的学校也开始学习我们内地的一些东西了?

想想也是,所谓“中港两地”其实不都是中国人吗?有所区别的也不过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所形成的制度差异以及地域差异所导致的生活习惯、语言体系和思维的差别。香港回归已经二十七年了,这么多年来,两地的经济、生活和文化已经有了割不断的联系,许许多多的互动早已分不清谁是主动谁是被动,不少领域相互渗透,互通有无,除了由“两制”而保留的那个“关口”,还有多少实质性的分别呢。

一边在公园里慢悠悠地走着,一边就想起小时候唱过的儿歌。

其实,“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儿歌并不是我小时候学会的,我学会它的时候已经快小学毕业了。我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我小时候没有听到过这首全中国小孩子似乎都会唱的儿歌呢?很简单啊,因为我妈妈教书的学校都是镇属小学,那时候的社会治安好像都挺好的,乡镇上也没有多少警察,需要出动警察的地方和时候就更少了,所以学校也从来没有教过这首歌,那么我不会唱也就情有可原了。

但我小时候非常喜欢唱歌,这好像是我生来就会的一项技能。从我会说话,早上睁开眼睛就开始哼哼唧唧的哼唱,不到晚上睡觉就不会停下来。妈妈有时候也会哼哼曲子,不过她唱歌常常让我觉得好笑,她唱歌词用的是南充的方言吐词咬字,像在唱川剧。爸爸也喜欢唱歌,他属于男高音,唱的挺好听的,音非常准,不会跑调,但很少能听到爸爸唱歌,因为在我十岁之前我们和爸爸不在一起。爸爸在部队,我们只能在寒假和暑假才能短暂的相聚。后来爸爸转业和我们在一起了,经常听到爸爸的歌声。我常常想,如果爸爸年轻时候有机会的话,肯定不输于那些著名的歌唱家,也会非常出色的。

我学会的第一首儿歌是妈妈教的“螃蟹歌”,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让我在床上表演,弟弟帮忙扮演螃蟹拉住我的裤脚,“螃蟹螃蟹是脚又多,螃蟹螃蟹是八只脚,我若是旁边过,夹住了我的脚。……”其情其境历历在目,至今想起来依旧温馨温暖。

大约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们一群小朋友看了一本名为《箭杆河边》的连环画,里面有个好吃懒做的年轻人,人送外号“二癞子”,讽刺他不想踏踏实实做人,就想一步登天发家致富,故事里的小朋友就编了一首儿歌讥讽他:“二癞子,想发财,丢了锄头做买卖,这条道路走不通,还是下地去劳动。”听起来像讽刺,又有劝教的意思。不知咋的,我就哼了曲调唱出来,很快就在小朋友之间传唱开了。后来学校的老师叔叔和阿姨都听到了这首曲子,都说很好听。其实调调非常简单,几个音符都是在重复,但又不是简单木钝的重复,现在偶尔回忆起来,自己也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因为整天喜欢哼哼唧唧,经常于不知不觉中自己作曲,但从来没有把这些曲子记下来,有时想想还挺可惜的。不过这只是一种天性,并不是可以成为音乐家或作曲家的特质。

年轻那会儿,只要有新的歌曲出来,很快就学会了,因为那个年代的歌曲并没有那么多。所以学唱起来非常简单快捷,听一两遍就好,后来流行歌曲流行音乐越来越多,目不暇接,结果心智塞车,除了偶尔出现的曲调特别优美婉转的,大都没有兴趣了。

在我的一生中,无论遇到多么严重的事情,因为音乐之声深植于生命,时时刻刻放松着我的心智和心态,所以很难出现紧张焦虑的状况。当然的,我也是学校舞台上的一份子,但只喜欢自娱自乐的我,对于公开表演并无兴趣,只是集体荣誉必须尽责而已。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歌声渐渐远去,而我的记忆却越来越近,仿佛那都是发生在昨天的事情。儿歌,童年,十分美好的链接,愿其生生不息,世世传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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