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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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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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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里院外

(首发于《四川文学》2023年第5期)

时至今日,姨妈想起她的闺蜜艳,仍满心愧疚。

姨妈出嫁前,在外婆家的村里,是远近出了名的美女。喝着淮水长大的姑娘,出落得像淮水一样的精灵,标致的身材,标致的脸。她没读过几年书,却生就一副能把稻草说成金条的伶牙俐齿,而且心思特别多,眼睛一眨,脑袋比别人就多转了好几圈。附近上门提亲说媒的,快踩断了外婆家的门堑,可就是没有她看上眼的。据说在她很小的时候,有一个路过的算命先生,见她眉清目秀,就和外婆说,这小姑娘长大后的姻缘在很远的南方,让她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外婆哪里会舍得远嫁自己的女儿,从米缸里抓了一大把米给话未说完的先生,抄起扫帚就把他赶走了。

外婆是祖传的中医世家,远亲近邻的伤风头疼啥的,都会来找外婆看看。外婆静静地坐在椅子上,一把脉搏,病因就了然于胸,病人拎着外婆开的几副草药回去,慢火熬,在炉火的炙烤下,药罐的盖子被水蒸气顶起来,发出窸窣的响声。草药喝下去没几天,邻里的病就好了。外婆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了姨妈,只想姨妈能留在膝下,继承她的衣钵。算命先生浑身弥漫着一股神秘的气息,他的话有意无意地落进了姨妈的心底,在时间的孕育下,这句话在她心底生根发芽,她慢慢变得深信不疑,一心念念想去南方。她对南方满怀憧憬。

人就是很奇怪,一旦没有信仰,就会死死抓住算命先生那不知深浅的一句话,也许,这也是一种信仰。

同一个村子里,姨妈有个很要好的远房堂妹,两人年龄相仿,名字又很相像,姨妈叫雁,她闺蜜叫艳,村里人都戏称她们两个是双飞燕。两只燕子,性情却截然不同。艳老实巴交的,虽说不上漂亮,倒也端庄大方,就是心眼比姨妈少了很多,总是处处吃姨妈的亏。因为姨妈太耀眼了,向艳提亲的人就寥寥无几,这可急坏了艳的家人,他们总是担心这个日渐长大的闺女嫁不出去,左右托人去牵这根红线。终于,在那个年味浓浓的春节里,遇到了邻村的一个回乡探亲的军人,他因为一直在南方部队服役,就耽搁了婚事。部队领导很重视这种大龄军人的婚姻问题,就逼着他回乡相亲,且下了命令,年内必须完婚。

七十年代农村的婚姻,多数以媒妁之言为纽带,爱情在没有以其它更好的方式产生的时候,这种纽带却也不失为是最好的途径——虽然它看似简单草率地连接了也许素未谋面的两个年轻人,实际上它连接起来的,更多的却是三个家庭几代人的背书,而跨越年代的无数事实证明,这种单靠媒妁之言,一面之缘为基础的婚姻,一旦缔结连理,却也是白头偕老,离婚的确实很少。

那军人回乡前,双方的家长早已从来回撮合的媒婆口中了解清楚了对方的家庭背景,也交换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并各自找过比较相信的老先生,用五行命格之术一合,来看有无相冲相克或是相得益彰之处,若是相合,八字便有了一撇。

相亲那天,媒婆带着那军人和他的父母去了艳家。乡里乡亲人家,没有过多的繁文缛节,双方落座后,家长们自是聊起了家常,言语中有意无意的都会去验证媒婆先前的夸赞之言。遇到话锋不对或尴尬的时候,媒婆在旁边打着圆场,巧妙地撇开。那军人双手搭膝,正襟危坐在旁边,一言不发。而艳借着端水倒茶的机会出来和军人打了个照面,双方短暂的相互目测下,一句言语的交流都没有就红着脸马上闪开了,躲在附近某个看不见的角落里,捂着无数只兔子在里面蹦跳的心,偷听着隐隐约约的大人们的谈话。

相亲看似简单,却也步步惊心,一步错,可能也就会错过一世的情缘。说是相亲,其实更多的是女方对男方的了解和考察,若是男方不经意打了个喷嚏,或是顺口说句吃了西瓜会拉肚子的话,往往会被认为是身体不好,一桩婚事就会黄了——这种从动物界延续下来的择偶标准,亘古就没有变过。虽说婚姻是件两厢情愿的大事,其实双方选择时的摇摆不定,往往会沦陷于媒婆的三寸不烂之舌。当然媒婆不是平常人所能担当的,通常都是品德威望并具,既能左右逢源地巧言善辩,又能端平男女双方的两碗水——农村里的媒婆,和接生婆一样,素来都有很高的地位。这也是倘若婚后二人有啥吵架拌嘴的事,媒婆往往又会被请上家门,以作和解调停之事。

那军人高大英俊的体格和他身上特有的军人气质,自然吸引了艳家所有人的心,更何况那个年代成为军人的家属是件无比荣耀的事。他们当场满口答应了这桩婚事。

订婚后,艳时常会在姨妈面前聊起自己的婚事,她们是无话不说的闺蜜。艳遮挡不住怒放的心花,也夹杂着对千里之外未婚夫的相思之苦,极力地描述匆匆一瞥下的那高大英俊的军人模样。姨妈嘴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早就越听越感到悲伤,琢磨着自己哪点比不上人家,却被人家先钓到了个金龟婿。她就暗下决心,要去南方,去寻找当年算命先生说的遥远的那份姻缘。姨妈开始为着远行做着准备。那时的农村,集体劳动经济热火朝天的时代下,每个人都靠参加集体劳动赚公分吃饭,一个男劳力干一天活可以得十个公分,而一个女劳力一天是八个公分。姨妈憋着一股子劲儿地卖力干活,一个女孩子生就完成了一个男劳力的活,每天都会被列为模范,在打谷场上受公社干部的表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把挣来的公分悄悄地积攒起来,换成了粮票,准备着南下的路费。

那军人回部队后不久,就寄了封信回来,要艳去部队完婚,只是阴差阳错,他把收信人艳的名字写成了姨妈的名字雁……

那是一个落雨的清晨,身穿绿衣的邮递员踩着自行车穿梭在乡村的角落,随着一连串清脆的铃声响起,他停在了姨妈家门口。姨妈带着惊讶从邮递员手中接过那封南方寄来的信,急不可待地打开,一行行读下去,她的手紧捏着信封,咬着唇,面色通红。放下信,久久地看了窗外一眼,深呼了一口气,又重新读了一遍。她手里捏着信,眼前又浮现着白日里闺蜜艳的那眉飞色舞的模样……

干完生产队的活,一身疲惫的姨妈,回到家却一整夜没有合眼,她感觉自己的心底,有两个声音在吵着架,一个说:这不是属于你的东西,把它还给别人吧!另一个却说:这不就是你一直等待的命中注定的姻缘吗,还不快点抓住它吧!

寂静的夜晚,她好几次起身下床,穿上鞋,准备即刻把信送给就住在不远处的闺蜜艳。但刚拉开门,清冽的冷风从外面涌来,她又后悔着退回屋内,透过窗户,望着南方深邃的夜空。她拿出床头枕头下压着的那沓浸透了自己无数汗水的粮票,一遍又一遍地数着,经过无数次的内心挣扎,最后紧紧地咬了一下牙,简单包了几件衣服,背着外婆外公,趁着天还没亮就草草出了门。

她疾步行走着,不时回头张望着身后的村庄,担心有人追上来,拦住她远行的步履。在阵阵轰鸣声里,她终于坐上南下的火车,直奔信封上的广州军医大的地址。看着车窗外熟悉的风景迅速往后退去,她那颗焦灼的心似乎才放松了许多。

到了医大门口,被卫兵拦着不让进,姨妈站在门口拿出那封带着部队红头番号的信笺,哭着说是来完婚的。一个如花似玉的貌美女子,这样梨花带雨地在军事管理区门前一哭一闹,把医大的领导就惹来了。那领导了解完情况,哈哈一笑,马上叫来那个军人,也就是我后来的姨父,不由分说的命令他们,第二天在部队完婚。

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漂亮姑娘,姨父满是疑惑。可自己亲笔写的那封信,像个红头文件一样,真真切切的摆在大家面前,让一切无法质疑。眼前这个姑娘与脑海里的那个姑娘完全不相符,他不知道是自己错把艳字写成了雁,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时间紧迫,明日就要完婚,他想再写封信给艳,却也山高水长,来不及了。看着眼前这个军人疑惑而惊讶的表情,姨妈感觉自己全身几乎颤抖起来,她紧咬着唇,担心自己一张口,马上就会被赶出这个院门。

那时的姨父,已是团级干部。第二天完婚后,姨妈就自然地随了军,住在了部队大院。

远在老家即为人妇的艳,玉面怀春地从那日一别就开始等着那个来自南方的消息,每当村头邮递员那永久自行车铃铛一响,她总是兔子般欢快地第一个跑上前去,再失落的转回身垂着头走回来,……在漫漫的等待中,她那颗滚烫的心也跟着渐渐凉了下来。这样一直等到瓜熟蒂落,等到年底,也没等到那封早已收到本属于她的信。托人一打听,才知道那一面之缘的未婚夫,早已在部队与别人成了亲,新娘是谁,她也没去打听,当年那缘定今生的惊鸿一瞥,却已如眼前刮过的一粒尘埃,随着寒风消逝而去了。欲哭无泪的她,不久就草草地嫁了户远乡的人家,再也没有回过娘家。

 等到外婆知道姨妈的消息时,姨妈已经大腹便便,身怀六甲了。外婆停下手中打扫院子的扫帚,怔怔地立在老槐树下,叹息道,这是算命先生作的孽啊!一连几天,没有吃下一口饭。一辈子和蔼可亲人缘极好的外婆,从此却和算命先生结下了粱子,每次遇到,就像赶瘟神一样把人家赶走了。后来,再也没有算命先生,去过外婆的那个村子,他们总是有超凡的敏锐嗅觉,隔着几个村子就能远远地闻到那股不欢迎的气息。

直到孩子周岁,姨妈和姨父婚后才第一次的回乡,带着两个卫兵一起。当年的真相也早已在他们夫妻间大白。经过几天内心的挣扎,姨妈最终还是决定去看看闺蜜艳。她想跟以往的自己做个了结,她想跟艳赔个不是,为了那篡改了的命运。打听到艳的婆家地址后,姨妈姨父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往艳家里奔去。熟悉的乡村景色,姨妈却无心欣赏,她感觉自己的心急剧跳动起来,仿佛马上就要跳出胸口。来到艳的门前,那低矮的院落,破旧的院门,更加重了姨妈的负罪感,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艳不会过上这样的生活。

姨妈忍了几忍,终于决心敲响了破旧的院门。艳打开门,看着门外两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怔怔地在门后立了几秒钟,就反手重重地关上了门,震落了门头上的墙灰,洒了姨妈姨父一身……

艳瘦削的身影、含恨的表情,至此镌刻在姨妈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姨妈一把手不单里里外外地把大院的家,打理的游刃有余,还把姨父的心抓得紧紧的。姨夫在部队雷厉风行惯了,一回到家,对姨妈却是没有底线的百依百顺,像宠爱孩子一样。姨妈在大院里,也是个热心肠的人,主动加入军人服务社,不管张家李家,她都熟稔的像亲人似的。姨妈姨父在一起的生活也已经几十年了,儿女双全,互敬互爱的一路搀扶着,走到了快要退休的年纪。那一代人的爱情,从一而终,朴素自然,却又真真切切。

时间可以淡忘很多事情,可始终淡化不了姨妈心中最后一面艳那憔悴的面容。当年她为了走出农家的院门,跨进另一个院门,却一入候门,与闺蜜成了陌路。

姨妈时不时地托人打听着艳的生活境况,总想着为她做些什么。

艳当年草草地嫁了户和自己一样憨厚老实的人家,想着安心地过着日子,可那男人却好吃懒做,日子过的紧巴不说,还好酒如命,喝多了就把对生活的所有压抑用拳脚作语言,发泄在艳的身上。本就老实的艳,所有的苦,只有咽在自己的肚子里,在五十多岁时查出了乳腺癌晚期。姨妈听到了家乡传来的这个消息后,如同旱地里的一声惊雷,轰然震断了多年来一直紧绷在心头的那根弦,也彻底震断了她心底最后的一丝念想。姨妈说服了姨父,连夜联络了老家省城最好的医院,安排好几个科室的专家会诊,垫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却最终也没能挽留住癌细胞早已扩散全身的脆弱不堪的生命。弥留之际,艳的唯一愿望是想再见姨父一面,而等姨父姨妈奔赴千里赶到老家时,却只见到山腰上的一冢新的黄土,突兀地立在斜阳下,隔着阴阳,隔着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前世,今生。

从小在外婆那些知养身治未病熏陶下长大的姨妈,清楚地知道乳腺癌问题的病原,若不是多年前那封阴差阳错一字之差的信,若不是自己那蠢蠢欲动争强好胜的心思,若不是红头文件就是命令的年代,若不是那时候车马很慢,日子也慢……当年无话不谈的闺蜜,如今,又怎会隔着人间山河,星辰大海?

人的情感是复杂的,可以不顾一切的去做某件事也可以在一念间摔个粉碎,可以输的起所有的物质财富却输不起曾经说过的某一句话,还可以因为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可以为了争一时一气不计代价,也可以放下所有尊卑,用手走路……

坟前,姨妈跪下了她那从不服输的双腿……

大自然的风霜雨露,从同一片天空上落下,不偏不倚地落在千家万户的院门内外,却落在了不同的世界里。

每年暑假,我都会去广州的姨妈家。

那时候的部队大院,漆着绿色油漆的铁门外,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市井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而铁门内,安宁,祥和,像是一座按着某种程序设定好的钟摆,有条不紊地运转着。每天早上六点钟准时的起床号,响彻大院的每个角落。接着,伴着整齐嘹亮的号声,一队队排队列整齐的部队学员,正步走来。落地有声的踏步,和着洪亮的口号,在晨曦中回荡。睡眼惺忪的我,听到这军号声和正步声,立马也热血沸腾,精神起来。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门前老树下的青石凳上,看着他们迈着演练的步伐,铿锵有力地走过。战士们的脸上,表情肃穆,这情形,让我这个小孩子也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身,正襟危坐起来,幻想着自己也在这样的队伍中,昂首阔步地走着,只到姨妈走到身旁叫我该吃早饭了,才如梦初醒般,从幻想中抽离出来,惺惺回屋。

大院里的家属们,认识的,不认识的,每一个人感觉起来都特别的亲切,特别的激情,他们的脸上永远都洋溢着热情,纯朴,而又谦卑的笑容。那笑容,如家乡远山清泉般干净透彻。我一个读初中的小孩子,虽然对世事无常和人生百味没有太多的理解,但特别喜欢沉浸大院里的那种感觉。这感觉,在我离开大院后,已经一去不返,再也没有体验过了。我每天早晨特别喜欢踏着嘹亮的军号声,一路雀跃地奔向大院里最大的食堂。大大小小的食堂特别多,各种军人食堂,教授食堂,职工食堂……最大的那个食堂,有我最爱吃的面包,还有北方的大馒头。而最主要的是,我喜欢跟着那些队列,看那些绿色军装下,神采奕奕的军人们,精神抖擞的模样,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在内心里澎湃,汹涌。

去大食堂的路上,一定会经过军人服务社。服务社相当于居委会,统筹着院子里的大小事宜。服务社旁边是一个很大的菜市场,餐桌上需要的南菜北味香辅佐料啥的,应有尽有。市场很大,人头攒动的男女老幼,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在意他们是哪家的官宦子弟。或伙房的伙夫,或乡下来的远亲,有人挑瘦拣肥,也有人讨价还价,却一点儿也不吵杂,围绕着柴米油盐的人间烟火的气息里,最是生活的本色,一派祥宁。

而菜市场最吸引我的,却是一个大清早前面就会排着长队的摊位。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那里是卖啥的,但是我每天都会看到一个瘦瘦小小的女人,忙碌又娴熟的身影,在人群里忽闪忽现。有一天我从饭堂打完面包馒头回来后,再次转回到那个摊位前,发现那是一个卖油条的摊位。先前长长的队伍已经散去,油条架子上空空如也,只是旁边的油锅里,还冒着丝丝热气。一身粗布碎花裙的她,正忙着收拾摊位。几缕刘海时不时地滑下,遮挡着瘦小的脸颊,她轻轻地用手把它们掠向耳边。我看见那是一张白皙的脸,说不上靓丽,却如玉般光润,精致。还未收拾的摊位,小桌子小登子,像站军姿一样整整齐齐的排在那里。一张不大的长桌就是她的工作台,台面一尘不染。那时我就站在那儿静静地看着她,她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回过头来回应了我一个灿烂的微笑,低下头又继续忙着手上的活儿。那笑靥,如清晨刚刚绽开还带着露水的花瓣,轻轻落在心底,一阵酥软,我便开始喜欢上她了。喜欢是什么?是喜悦?是吸引?是自私的占有?抑或怀念的诚恳?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觉得远远的站着,看上她一眼,便是万年。

年轻女孩子对那些未曾接触过或未曾拥有的东西,总有怀有一颗好奇的心,慌乱,而又不知所措,尤其是对于一个莫名吸引了自己的女人。其实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确切的说一点儿也不漂亮。和大院里那些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相比,她只如万花丛中一小抹红而已,没有一丝夺目的光环。可是,她的笑靥,像一帧绝美的画幅,深深的吸引了我。微笑是个很神奇的表情,虽然人皆有之,却如龙之九子,子子不同。有的微笑,带着欢迎,赞许,恭敬,欣喜,有的微笑,带着怒气,蔑视,傲慢,或许无礼……而她的微笑里,有心底里发出的孩童的纯真稚气,也有超越她年龄的沉着韧性,还有一丝不易被人察觉的淡淡的忧郁。我见了,亦爱亦怜。

吸引我的,不只有她动人的笑靥,还有她做油条时娴熟的样子。只见她纤细的手指从长桌上已经和好的面团上揪下一团,摊在撒好了薄薄一层面粉的桌面上。在手中擀面杖的舞动下,面团很快就成了一个圆饼,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一样。接着她把面饼对折起来,切成长条,再把两根长条叠在一起,用木筷子轻轻一压,便成了油条最初的模样。然后轻轻地把它们放入油锅中,不停地翻动,一会儿,胖乎乎的油条就出了锅,放在架子上冒着热气。这些工序,她一个人一气呵成,节奏紧而不乱。她像个画师,把胸中构思好的一丘一壑,泼墨在面前的那张小长桌上,举手投足间,竟如桑林之舞般优美。排队的人自己动手从架子上拿走热腾的油条,并很自觉地把钱放在旁边的一个小木盒里。有人会少拿多付,却从来不会有人多拿少付。

好奇害死猫。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去关注她,打听她。原来,她是个来自河南大别山区的姑娘,家里特别穷。勤劳朴实的她小小年纪就出来在大院里给人家做保姆,闲暇时间,便摆了个早餐摊,早早地炸一手香喷喷的油条。摊子一摆,来吃油条的人就越来越多,原先吃食堂油条的人,转过来宁愿排着长队,也要吃上一根她做的油条。

每年暑假去广州,我都能在大院里看见她。摊位一直没变,摊位前排着长长队伍又慢慢散开的情形,如同枝上的紫荆花,谢了又开,年复一年。每次看见她,我就莫名地心生欢喜,这欢喜,已经让我无法分清,每年去大院是为了去姨妈家,还是为了去看她。

直到有一年,突然发现大院里没有了她的身影,摊位也不在了,我心里空落落的,怅然若失。我找姨妈打听,姨妈便给我讲述了其中的缘由。原来,她不止吸引了我,还吸引了大院里的一个来自东北朝鲜族的军人朴叔叔。

那个朴叔叔,长得又高又帅。他爸妈都是部队的文职将军,是大院里为数不多的享受津贴的夫妻将军。朴叔叔不可救药的迷恋上了她,想和她在一起。一开始,他总是每天早早地排在队伍前面,拿到油条后,就静静地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慢条斯理的一边吃着,一边看着忙碌的她。后来,他干脆不排队了,站在她身边,嫣然一幅店主的样子,帮着招呼络绎不绝的客人,然后再在临近上班的前几分钟,飞一样的跑向部队。她对着朴叔叔奔跑的背影,紧抿着嘴,但片片绯红的脸上,依然露出灿然一笑,眼角却噙着泪水,怎么也没有掉下来。她若无其事般用带着护袖的小臂轻拂了下脸颊,又继续擀着面团。院子里的人,都知道朴叔叔喜欢上了她,也悄悄地劝说她,嫁给朴叔叔。当然,姨妈也是极力赞成的一方。自己是个农门里跳出来的孩子,如今也多么地希望促成又一桩姻缘。姨妈拿出当年义无反顾南下的劲头,简直像嫁自己女儿一样,两边忙着撮合。可是,身份,家庭,学历……种种的悬殊,裹挟着世俗异样的眼光,像无数道大坝,堵在她的心头。她知道,她可以揣着几个馒头翻过老家门前的那座大山,不顾路有多陡,沟有多深,却无法翻过心头的这道大坝。

朴叔叔的爸妈自然是反对这门亲事的。他们也喜欢天天去吃她做的油条,有时也会偷偷地多放些钱在木箱里,见面也是姑娘长姑娘短地亲热叫着。可到了谈婚论嫁,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来自偏远山区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先是拿八字相冲,来搪塞这门锦鲤与农门毫不般配的亲事,劝说不通后,就又动用各种关系曲线救国地来劝说朴叔叔放弃这个念头,还安排了几次据说门当户对的相亲,相亲的地点就选择在她的摊位前。她看着那些面容姣好衣着时尚的姑娘,走马灯似在面前换来换去,便把头低得更低,忙着自己的摊位。那些相亲的结局,可想而知,朴叔叔敷衍了事地打发走她们,转身就跑到她身旁,继续帮她卖着油条。

只到有一天,她悄悄地辞掉了保姆的工作,丢下摊位,说老家给她介绍对象了,家里还有父母要照顾,便回了老家。这一回,却再也没有再回来。她也许不知道,也许知道,她这一走,带走了大院里所有人的眷念……

她回老家后,朴叔叔失魂落魄般,没有了往日那伟岸刚毅的样子,没过多久便去了国外留学,渺无音讯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大院的生活,也像先前一样,依旧安宁,祥和。大院里的邻居们,偶尔还会聊起她,聊起她做的油条,却再也没有人知道她回去后的境况。在那个只能靠邮局的信使连接外面世界的年代,一转身,真的就再也不见,成了永远。我每年暑假还是会去大院,每次都会不由自主地去那个菜市场,看着那个摊位的方向,黯然伤神……

这样一晃,五年就过去了。

直到后来我来中大读书,再一次来我姨妈家,却在市场又见到了她!我惊喜若狂。她又摆起了小摊,油条还是先前的味道,只是,她已皮肤黝黑,如雕塑的颜色。

其实,她回老家后,没有一个人给她介绍过对象。那时候在农村,只要勤劳,朴实,善良,都会有媒婆踏破门堑上门提亲说媒,这些,她都不缺。可是,她有两个脑瘫的哥哥,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在家,守着几亩贫瘠的山地,过着靠天收的紧吧日子。她出去打工赚的钱,贴补了大部分的家用。这样的家庭,没有人家会喜欢接近,连媒婆们都躲得远远的。她那黝黑的皮肤,沁透着那几年田间劳作的印记,她一定是在日晒雨淋里,用瘦小的肩膀扛着与体重不对称的一捆捆割下的稻谷,或是砍下的山柴,走着崎岖的小路,那消失在苍茫的暮色里的身影,却也扛着对现实的无奈,对自己的不认命,和对未来倔强的向往。

所以,她还是出来了,又回到了部队大院。她相信,时过经年,那个朴叔叔应该早已忘掉了她,早已结婚生子,为人夫,为人父了。

她不知道的是,她来了,朴叔叔也接着回来了。

时间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它会淡化忘却很多的经年往事,却也会悄悄地在记忆深处深藏起某些东西,而这些被深藏的记忆,如老酒般,越陈年,越香醇。

这次,知道她还是单身的朴叔叔,沉埋心底多年的那股火苗,却再也按耐不住了。多年的委屈,压抑,痛楚,一股脑地燃烧成了一座火山,冲破地壳深处的沉寂,冲破层层坚石壁垒,势不可挡地喷涌而出……退了休的父母见这个独生子多年不碰感情,却唯独对她一门心思地死心塌地,他们之前磬石般坚决反对的心,也动摇了,主动托人上门求起亲来。

朴叔叔为了和她天天在一起,放弃优越的工作,就在院内的银行上班。他每天帮她卖油条,收拾完后再赶回去上班。大院里的人们,习惯了她做的油条的味道。

后来,朴叔叔把学院研究生餐厅的档口租了下来,档口前只有“油条”两个字的招牌,在朝阳映照下,分外的显眼。朴叔叔的家人,后来又去河南,接来了她的爸妈和两个哥哥。油条摊位越来越大,她的笑靥,没有了先前的那抹忧郁,也越发的灿烂,阳光起来……

大自然的风霜雨露,从同一片天空上落下,不偏不倚地落在千家万户的院门内外,却又落在了同一个世界里。

我从中大毕业后,就留在了广州的一个事业单位里,一边上班,一边准备着考研。

退了休的姨妈,开始了张罗着给我相亲。我的心思全放在备考上,对姨妈的好意,也只能虚与委蛇,敷衍了事。其实,我对相亲是怀着排斥的态度的,总感觉这种没有任何背书的沉浸式的契约,像没有根的浮萍,微风轻轻一吹,就散了。没有生活圈子重叠的两个独立个体,能够产生一见钟情的爱情,也许只存在剧本里,而那些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又往往被世事浮沉下了个蹩脚的注脚,往往没有好的结果,比如,徐志摩与陆小曼,又比如,胡兰成与张爱玲。即便抱着对未来满怀期待的憧憬,虽然磕磕碰碰,走在了一起,却往往又被柴米油盐的生活打败。脆弱的感情,不能像笔下的草稿,写偏离了或者苍白了,可以撕去重来。似水流长的爱情,往往可遇而不可求,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相亲的事自然没成。一来二往的,我倒与大院里姨妈的同事萍姐成了好闺蜜。萍姐比我大了一旬,重庆人,典型的川妹子性格,率直爽快,泼辣活泼。萍姐说她这泼辣的性格,在老家是没人敢娶的,却在大院里迷住了斌哥,一个在珠海开五金厂的私营企业主。斌哥是山东人,父亲是军事学院的教官。不善言谈的斌哥,与性格完全相反的萍姐最后走到了一起,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婚后对萍姐宠爱有加,连企业的账本,都一次不落地按月交给萍姐过目。

萍姐在大院的银行上班,数不清的规章制度,做不完的风险评估,承担不起风险却无限追求收益的理财客户,让她心力交瘁。她却慢慢地喜欢上我,说我是她认识过的最纯粹的朋友,非要认我做她的妹妹。那天,她特意邀请我和姨妈一起,去她家做客。还把不常回家的斌哥一大早从珠海工厂叫了回来,给我们几个喝茶聊天的女人,准备丰盛的住家饭。斌哥被萍姐指挥着,像个仆人般地忙东忙西,却也乐乐呵呵的。餐桌上,女人永远是主角,性格内向的斌哥,除了不停地给大家夹菜,没有插话的机会。吃完饭,斌哥带着儿子出去玩,我们又抱着茶壶,聊到夕阳落山。

第二天,萍姐打来电话,开心地说,他家先生昨晚不顾休息,和她聊了大半夜,话题的主角全是我。她说斌哥也很喜欢我,还拿着她的手机,翻遍了我的每一条朋友圈。一向善于自嘲自黑的萍姐,说感觉到自己的地位有点不保了。说完,哈哈大笑个不停……

又一个周末,萍姐又打来电话,要我和姨妈去她家吃饭。她说斌哥出海钓到了一条金枪鱼,趁着鲜活就直接带回了家里。席间,照例还是我们几个女人,聊着女人之间永远说不完的话题,斌哥照例在旁边端茶倒水的伺候着,不说一句话。聊到了斌哥,萍姐就逗他让他加我的微信,斌哥一脸憨笑地连忙说,不了不了,惹得几个女人心照不宣地相视而笑。

后来我一直忙着考试,好几个月没有去大院了。而萍姐总是在下班后给我电话,聊着不着边际的琐事。有一天,她突然很生气的电话我,要我赶紧去她家,说是斌哥去了国外出差,回来给我带了一堆的化妆品,却只给她带了一只口红。这事她本来想压着不告诉我,可是每天看着那堆东西,火气就不打一处来了。我连忙说,谢谢好意,礼物我是不会要的。电话那端的萍姐突然发起了火,她说,人家那么远带回来的东西,怎么可以不领情地说不要就不要?她还说,她虽然很生气斌哥的这种行为,但更心疼他那份不被领情的心意……挂掉电话,她开着车硬是把那些礼物送上了门。

我原以为她会兴师问罪。可一到家,她就拉着我的手不放,说斌哥每次回家,和她一整夜的聊起我,把他心里的喜欢毫无保留地和她分享。她说,真是奇怪,斌哥和我自从认识就没有说过几句话,怎么就那么地喜欢上了?我笑而不语,我知道说什么都是多余。她又笑呵呵地说,斌哥的那点心思,也就是简简单单的喜欢,这一点她若看不出来,还不早就翻了天……她说她就喜欢斌哥这点,明确地爱,坦荡荡地喜欢,出了格的感情,一旦藏着掖着起来,就像衣柜里发了霉的衣服,总有一天,霉斑会越来越大,欲盖弥彰了。那时,二胎政策刚好放开,我劝萍姐,赶紧响应国家号召,为人口增长做贡献,顺便还可以收收拴在斌哥身上的那根缰绳。萍姐还真的听进了耳朵,开开心心地回去了。

看着萍姐雀跃着离去的背影,我陷入了一阵沉思。围城中的男女,虽然历经几万年的进化,却仍然保留些原始动物的痕迹,他们各自占有着自己的领地,却又时时地各自缺乏着安全感,这个时候,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极有可能引起一场走向毁灭的相互撕咬和搏杀,而此时,真挚的交流与沟通,相互的信任与尊重,往往会给对方精神层面上更高级的遮挡和安全。

后来,她们如愿地生下了个女儿,一子一女,龙凤呈祥。一家四口的日子,温馨而又快乐。只是,萍姐三番五次地再邀请我去她家做客时,我都婉言谢绝。

她的院门,我再也没有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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