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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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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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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麦

荞麦

商宇宏

关于荞麦的记忆还停留在二十多年前,漫山遍野的荞麦花安抚着一村人的肠胃。从荞面糊糊、苦荞粑粑到后来的荞麦裹饭,无不承载着那个年代的印记。老辈们常说小孩吃了荞面糊糊长大后会变黑,我相信这话是真的,因为我真的拥有了和荞麦一般的皮肤,甚至还拥有了和荞麦一样的性格。后来,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笔挺的包谷杆凭借着白膜和化肥作为武器,开始入侵了荞麦的领地,此后就再也见不到这些细碎的白花了。

荞麦是一个家族,由甜荞、苦荞、米荞和翅荞四个成员组成。我的印象中只有甜荞和苦荞,也只记得二者唯一的区别是甜荞好吃,但是产量低,苦荞不好吃,不过产量很高。这是一对矛盾,也是当时人们最大的困惑,大部分人的味觉选择倾向甜,而不会是苦,但是要屈从味觉就有可能饿肚子。最后,人们权衡两者的关系,大面积的撒苦荞,甜荞只是作为附属。在物质匮乏的时候,没有人会为了迎合味蕾而亏待了自己的肠胃。

荞麦曾经是山地民族的主要食粮,因为它自带刀耕火种的基因,不挑土地,肥沃或者贫瘠的土壤都能成为它成长的摇篮,它也不惧干冷,总是用高傲的姿态点缀着高寒山区的荒原。荞麦最大的特点就是土,在所以的食物中它是最土的,是食物中的“下里巴人”,但它土得很有尊严。有人和我辩论说最土的食物不是洋芋吗?不错,洋芋是从土里刨出来的,因而在北方被称为土豆、地蛋,但其却是不折不扣的洋货,原产地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区,大概十六世纪前才传入中国。而荞麦则是土生土长的,早在2000多年前它就已经作为食物了。所以,说它土还是贴切的。相形之下水稻这类“阳春白雪”不免有些矫情,要占据土壤、水源、气候等优势还得加上人们精心的呵护才会有收成。

开荒撒荞是刀耕火种的再现,荒地平整后就可以撒上荞麦,此后不需施肥和管理,只待成熟时候来收割。早期这类开荒的荞地只能种一次,因而每年都要去开新荒,如此循环往复,春秋更迭。

荞麦是神圣的。每年农历六月六人们会带着酒肉到撒荞地里举行祭荞地的仪式,六月初正是撒荞种之前,其意便是祈祷丰收。《四时纂要·六月》中有关于荞麦播种的记载:“立秋在六月,即秋前十日种,立秋在七月,即秋后十日种,定秋之迟疾,宜细详之”。

因此,六月六举行祭撒荞地仪式是一种生存希望的寄托。而稻田之属却没有这种待遇,从中可以看出曾经荞麦的地位高于水稻,人们钟爱稻谷,心里更多的则是对荞麦的感恩。此外,对祖坟地的祭祀亦离不开荞麦,此仪式中需要将一块苦荞粑粑和一枚鸭蛋放入碗里,然后埋在坟地内,村民们都认为只有如此先祖才能得到山神的认可。直至今日,此俗依然延续,苦荞粑粑作为祭品仍是不可替代的。

荞麦时代耕人们最大的理想就是填饱肚子,为了这个至高的理想他们奋斗了千百年。后来,荞麦消失了,但它的地位依旧和贫乏年代一样神圣,它的苦涩和甘甜烙在了耕人们的信仰里。荞麦时代的终结应该是农业文明的进步,那些刀耕火种的岁月已经成为传说,而荞麦的染色体却扎根在了这群世代生息在滇北高原的汉子和女人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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