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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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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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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入寻常老吴家

吴姓闺蜜约我哪天到她老家看看。她老家离市区不远,也就三十多公里,她抛了三个“诱饵”:赏城外城的景色;吃正宗的烙馍馍;看老家的燕子。说老实话,前两者吸引力不大;倒是看燕子,像强磁铁一样,牢牢吸着我,恨不得立即前往。

我有燕子情结。这个情结是什么时候种下的,说不清楚。反正,一想起燕子,脑子里全是美好。

燕子是家鸟。家鸟者,家庭成员是也。被看做家鸟的,还有一鸟,即麻雀。麻雀不招人待见,除了其灰不溜秋的外表不讨喜外,主要是这小厮品性不端:什么都吃,杂食;跟主人争吃的,偷吃主人的粮食;不爱卫生,随地大小便;话痨,一睁眼就唧唧唧、呱呱呱,吵死人。

在农民眼中,燕子是俊鸟。这俊,跟城里人眼里的俊,不大一样。城里人眼里的俊鸟,是鹦鹉之类的养在笼子里的花里胡哨的观赏鸟——这样的鸟,农民喜欢不起。

一身玄衣,像披个黑斗篷;脖颈一抹红,如打了一个红领结,再加上微微露的小肚白,小小的身形,混搭成经典。尤其是那一抹红,画龙点睛,比同样是一身黑的乌鸦,生动了不知几许。

燕子的神奇,不光在它的外表。个中的奥秘,只有天知道。

燕子的爱情称得上神奇。燕子是钟情的鸟儿,对另一半的忠诚,一点不比大雁差。捕食一起捕,孵蛋轮换孵,出入成双成对,干什么都拧成一股绳。抱窝期间,燕爸也好,燕妈也好,总要外出活动一下,或觅食,或衔泥,不论哪一个,都绝对不会被野燕子哄走,行那红杏出墙的勾当。要是外出的燕子迟迟不归,多半是遭了什么不测:要么自己未看清,撞了电线杆子;要么被狂风或者其它什么东西伤着了;要么被调皮的孩子误打了。你再看家里的另一只燕子,跳着脚,站在屋檐上,东张西望,来回走动,焦灼不安;那声声呼唤,撕心裂肺,凄凉,落寞,令人动容,让人落泪。

燕子的捕食,称得上神奇。一说,燕子属于农村,是农民的鸟儿。这是因为,燕子是捕飞虫的能手。它们不吃嗟来之食,只吃飞虫——是正在飞着的虫子,不是趴着不动的僵虫哦。飞着的虫子多难搞定!就跟射击运动员打飞碟一样,比打靶难多了。一只燕子一年吃掉的飞虫有50万个,且绝大多数是苍蝇、蚊子之类的害虫。换句话说,燕子是害虫的天然杀手。只这一点,就秒杀农民,让农民对它们呵护备至。

小燕子出生后,嗷嗷待哺,燕爸燕妈那个辛苦劲儿,就别提了。强壮的小燕子,才不懂得分享呢。看到食物,一口就吞了,连渣渣都不给弟弟妹妹留,燕爸燕妈只得再飞出去,重新逮虫子……如此循环往复,每天不知重复多少次,想象去吧,累到什么样!妥妥的“含辛茹苦”。

燕子筑巢称得上神奇。它们不像其它鸟,把窝搭在树上或犄角旮旯偏僻的角落。越是守规矩、人丁旺的干净人家,燕子越喜欢。主家要是四合院,正房、偏房、门洞一应俱全,放心,燕子窝不会在偏房里,更不会在门洞里,一准在堂屋的第二椽上!至于它小人家怎么分辨的,怎么就知道堂屋最是光明正大,天知地知它们知。久而久之,久而久之,人与燕子就形成了一个美好的意象:燕子筑巢是一个象征,一个家庭和谐、日子兴旺的象征——

野外良田几亩,家中粮仓满囤,膝下儿孙承欢,梁上燕子呢喃——这是旧时老百姓向往的幸福生活。所以,到了春天,在春寒料峭之时,冷不丁听见燕子啾啾叫了,哎哟喂,那就好比听到牙牙学语的幼儿会叫爷爷一样,一大家子像过大年一样高兴。

燕子很聪明,智商达到了两三岁孩子的水平。它把窝驻在室内的屋顶,远离了蛇、鹰这些天敌的侵害,客观上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燕子不怕人,而且还能感知人的善意,它们与猪、羊、狗、鸡、鸭等家畜家禽相处得相安无事。主人待它们好,它们铭记在心,在第二年还会如约而至——燕子的记忆力、辨识力,也不比大雁差,它们精准到了一家一户,比导航还导航。

其实,在鸟界,智商高的、模样俊的、声音好听的,比比皆是。就说鹦鹉吧,只能这么聪明了,能学舌,能唱歌,能逗大人开心。但是,要看其与主人的关系,就不敢恭维了。它们享受着主人的精心伺候,住着“金銮殿”,吃喝不用愁,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却一点不讲究,但凡有点缝隙,就一扑棱,飞了,毫无留恋。燕子则不同。它们不需要主人管,不用主人喂,主家的大门也始终敞开着,却赶也赶不走。老了,飞不动了,生命终止了,它们的儿女,会沿着爹妈的足迹,原路找回来,延续与主人家的情谊——这等真诚和忠诚,多乎哉?不多矣。

我的燕子情结,还包含着一首叫《乌衣巷》的燕子诗。我所在的古城,在唐代出了一位大诗人,一位才子诗人,是绝句高手,被誉为“诗豪”,他就是刘禹锡(另一说,刘禹锡出生洛阳,这里不作争辩,为另话)。

刘禹锡诗文俱佳,留下了大量的脍炙人口的诗篇,《乌衣巷》是他怀古组诗《金陵五题》中的第二首,堪称经典中的经典。“王谢燕”,因了这首诗,而名垂不朽。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明明是一首怀古诗,却不写人物,不写兴衰,不做感慨,以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野草、燕子做载体,抓住燕子是候鸟,有栖息旧巢的习性,用堂前燕子的不变,与户主身份的巨变,揭示六朝古都的百年沧桑,看似轻描淡写、随意轻松,实则力透纸背、情透纸背,可谓举重若轻,给人无限苍凉之感。

不怕被笑话。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到省城公干,一年再少也得去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每次去,我都要抽空到夫子庙一带转悠转悠。唉,小女子我虽然没有俺彭城老乡的才情,但不代表没有感慨——

朱雀桥还在,“野草花”不在了;我看到了乌衣巷,“夕阳斜”看不到了;“王谢”旧址还在,燕子没有了。我一直纳闷,“王谢燕”去了哪里、飞到了谁家?它们的子子孙孙是发扬继承了其燕祖宗的传统?还是另辟蹊径,归于平淡,落入“野草花”?多想给它们隔空喊话:

世事变幻,今非昔比啦!现在到处山清水秀,一派兴旺景象。不说别的地方,就说刘郎的家乡,也是“一城青山半城湖”呢。不一定非在繁华都市栖息;也不一定非得攀高枝,在豪门贵胄落户。乡野、农村、小户人家,那恬淡,那闲适,那惬意,那自由,亦是不错的选择哦。

而今,我知道了,就在不远的吴家,原来真有燕子安营扎寨。我的第一个反映是:苍天呀,大地呀,我那么多年的念叨,显灵了!这燕子,一定是“王谢燕”的后世子孙;它们一定是听着刘郎的乡音,循着刘郎的足痕,来回馈刘郎的家乡父老的。一想到,精灵一样的“王谢燕”,这么多年竟然与我同在一个城市,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享受着同样的春天,我的心情激动得跟什么似的——就俩字:美哉!

那我就揩一点刘郎的光,和一首小诗,送给吴家燕子,权作本篇结尾:

静寂山村迎春花,精灵呢喃一抹霞。

刘郎曾说王谢燕,飞入寻常老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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