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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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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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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长发悠悠……

说起来,我的两样东西颇具话题性:一个是我的脚,一个是我的发。脚的问题,单文另说。此篇,专门话头发。

打我有记忆起,我就是过肩的半大长辫子。小时候关于头发的记忆,大都模糊了,有一件事,耿耿于怀。

那时刚上小学。我的辫子,一直由我二姐打理。二姐手巧,辫子开辫的高度,不高不低恰恰好:从前面看,似看见似看不见;从后面看,两个高高的发辫,紧密、匀称,走到哪儿,被夸到哪儿。一天早晨,不知二姐有什么事,换做大姐给我梳头。她给我梳的辫子,趴趴着不说,还不愿躲在耳朵后边,分股又不均匀,松松垮垮的。我一照镜子,“哇”就哭了。这么难看的辫子,怎么出门啊?别看咱小时候妥妥的胖丫头,爱美着呢!她怎么哄,我就是哭,动也不动。眼看时候不早了,大姐不得不把我堂姐喊来,重新给我辫了辫子,我才去上学。

我小时候的偶像有两个:小铁梅、小常宝,她们都是样板戏里的人物,无一例外地都梳着一个大辫子。小伙伴玩耍时,我曾央求我堂姐也帮我梳一个她们那样的一个大辫子,只一次,就再不提了。

堂姐倒没二话,三下五除二就辫好了——我甩,我甩,却怎么也甩不动。甩不动的意思,是辫子在后背,甩不到前胸来;拽到胸前,甩不到后背去。因为我的头大,头发密,只梳一个辫子,脑袋就像拖着一个沉沉的大棍子。也可能是辫子的长度不够,也可能是我的力气不够,任我使多大的劲儿,那辫梢都懒得动弹,根本做不到像偶像们那样,自如地甩来甩去。

高中时,我的头发已长到齐腰长。不再梳辫子啦,土气!扎一个马尾巴,还是高高的那种。别的女同学有用发卡卡的,有用手绢系作蝴蝶结的,我的只用皮筋缠。没办法,头发太厚,发卡扣不住,我也没有好看的花手绢。我是顶着一个冲天的马尾巴,走进大学校门的。

那是在八十年代中期,正是港台风强势北进的时候,内地的服饰、发型无不深受影响,大学校园也不例外,“费翔头”、“三毛头”在大学生中很有拥趸。至于我自己,是那长辫子(长发)的形象深入我心?还是因了喜欢三毛的书,而爱屋及乌地喜欢了她的长发发型?还是受经济条件所限,没钱烫头?还是认为长发更适合脸圆的自己?不好说,也许都有。反正,我的头发一直是直直的、长长的——“女大学生+长发飘飘”,像是一个标签,渐渐地在我心里稳固成一个意象,一个美好的意象,根深蒂固着,且这一“飘”,就飘过了青年和中年,跨入知天命年龄。

知天命年龄,还留长发会不会显得奇怪?每一次修头发前,我几乎都这样自问。可每一次,我的小心脏跟我的大脑袋一番激烈的争论后,还是长发占了上风。就身体而言,短发或于我更相宜。偏头痛的顽疾,发作起来,那滋味真不好受,留长发不利于头部的清爽。但我宁愿忍受着头疼导致的整晚整晚睡不着觉,也不愿一剪子剪下这烦恼丝;而且,年纪越大,越稀罕它们。要是让我回答“岁月是什么?”我不用嘴说,也勿须对镜子看脸,闭着眼睛摸一摸头发就有答案:一把抓不过来,嘿嘿,那是青春依旧;像现在这样,小握还有大大的盈余,不用说,青春远矣。

头发这东西,越琢磨越有意思。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可它终究不像胳膊、腿等部件。“有它过年,没它也过年”。但若以无足轻重、可有可无来审视,那又不准确——古时候的成人礼,全靠它们当抓手、做担当呢。那它们是举足轻重了?似乎也不对——脑袋光光的活了一辈子的,大有人在,古今都有,而且活得不见得不潇洒。要说它们只是香闺绣阁中的把玩之物,只有女子对它们感兴趣,写个诗、寄个情什么的,还真是小看它们了。事实上,头发不仅能让七尺男儿抒发豪情壮志——“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还能上升为一个朝代的政治生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血淋淋地上演过……头发是自己的,又不是自己的;有民族心理,有传统习惯,贴着时代的标签。一句话,发型与个人的年龄、心情、心境,与民族传统,与时代特性等等审美元素,密切关联。

如我一样的爱之者,能爱到痴迷;如Ta一样的怨之者,怨这厮太无情——白得太早(少白头),败得太快(败顶)。爱也罢,怨也罢,头发都魔一样地存在着。很感谢老祖宗把头发问题上升到“孝”的高度,否则,两千多年后的我们,不一定知道,花木兰也是一个“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的爱美少女;更不一定知道,我们的先人们骨子里到底多浪漫——“云鬓”“香腮”“娥眉”云云,以今人动辄“屎尿”的直白心性,怕是怎么也想象不出这么美的词汇的。

我虽然一直留长发,但前后经历了齐齐的长发、参差不齐的长发、卷曲的长发三种形态。当然,就发型本身而言,长、短、直、卷,无所谓美丑对错,赋予其好看或不好看,皆是个人之选择。

我为什么单单喜欢长发呢?真不是受了“待我长发及腰,将军归来可好”的蛊惑。我是一个愚钝的人,对流行的东西,缺乏敏感度。我骨子里认为,头发是与女性捆绑一体面世的,而长发无疑是女性最重要的外在的性别标志。一头长发,最能体现女性温柔、善良、敦厚的特质。长发,最女人。若说私心,也有,那就是:长长的头发才能梳“云鬓”;板寸短发,“云”不起来不是?总而言之,对长发有一种天生的好感。

从上大学到工作的前十几年,也即我的整个青春时代,我的头发都是长长的、齐齐的。头发的长度,大约在腰际线往上的10公分位置;齐,指的是发梢没有层次,齐头并进。这种发型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做“清汤挂面式”,其保留了头发的原生状态,长了也不用去理发店,自己对着镜子来一剪子就行。改变源于一个妹妹的提醒:“姐呀,不能再留这样的发型了,太傻了。”深层的意思,她大概不好意思说出来。“清汤挂面式”的直发,只适合青春的脸庞,你都小40的人了,还能再这么“挂”着么?!以前没感觉,她这一说,再照镜子,怎么看怎么觉得,那张疲惫的脸,那已经没有多少光泽的头发,确乎不搭调。改变的结果,是保留了头发的总体长度,但是在头发的层次上,不再一刀切,修剪得参差不齐。

真正难为的,是由直发改为卷发。说不上缘由,我对卷发一度没有好感。烫,全是不得已,因为头发掉得太多。

要是知道若干年后,那么浓密的头发,掉得需要靠烫发来蓬松、撑门面,怎么也得在头发密集时,多留几张照片,好在日后怀旧时有个参照物——是,我喜欢怀头发的旧,中年时想青涩年龄又粗又长的大辫子;现在又想青年时的长发飘飘……呵呵,我这半辈子呀,跟头发算是“杠”上了。

第一次烫发像做贼一样,尽管只是烫发梢,而且用得是最大号的拐子(发卷),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从理发店出来,走在路上不敢抬头。直到若干天后,自己没忍住,主动问闺蜜,她的一句反问“你烫头了?”才让我彻底放下心来。诡异的是,起初那么忌讳卷发,可谁知,一旦烫了,却又那么快就上了瘾,乃至于不能见头发直,一直了就想去烫。若非考虑到发质损伤,非得一年两烫不可。更想不到的是,烫发的纬度跟掉发的速度,成正比;掉得越多,越想往上烫——第一烫是烫发梢;再几年到了耳根;今年,就在上周,烫到了耳根以上。照这进度,明年或后年,一准会烫满头。

烫发的心理梗,总算挨过去了。但另一个问题,开始闹心,那就是白发。

白头发,前两年还有所顾忌地只在耳后,最近两年像吃了豹子胆似的,明目张胆地在额前晃悠,时不时地就刺棱出来。眼见着白头发越来越肆无忌惮,我是染呢还是不染呢?要是不染,任凭“白发三千丈”,再加上一张沟壑纵横的老脸,还不得把小孩子们吓哭?要是染,是染黑色的,还是染我原本的栗色?我的头发,天然栗色,被多少人误会过,用闺蜜的话说,我是捡了个便宜,就不知老祖宗地下有知,21世纪街上流行黄头发,会不会气岔气?

唉,先不操这闲心。将来的事,谁能说得清呢?说不定彼时“白发飘飘”也时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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