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每个游子心中,都有一隅存储自己的乡愁。一间老屋,一碗热粥,一群玩伴……隔了多少年,经历多少事,那记忆都是崭新的、亲切的。譬如我,就总在炊烟中回味我的乡愁。但我真不愿用“愁”这个字来形容那种感受,反而是回味起来,那一幕幕情景,让我有口舌生津、甜滋滋的感觉。
炊烟是什么?
炊烟的本意,并不曼妙,指在农村柴火锅做饭时,形成的烟气。若透过现象看本质,那炊烟,就又奇又妙了。
你看,袅袅炊烟下,有活蹦乱跳,有鸡鸣狗叫,有青纱碧野,有牛羊赛跑。炊烟集聚人气,才有了日出日落、月圆月缺;才可以出发,可以歇脚——那是一幅生机勃勃的画卷啊!
最早看到个中玄妙的,是我们的先人。丝丝烟缕,激发了他们无穷的想象力,他们嗅出了生活的风情万种——
“雨后千山净,炊烟处处新。”“疏林外、一点炊烟,渡口参差正寥廓。”“茶灶炊烟野寺秋”“篷窗细雨湿炊烟”……美丽的诗词背后,是先人们浪漫、诚善的人生态度。
诚然,炊烟的浪漫,只属于文人。
于我来说,升起的炊烟,彼时就一种意味——老娘的声声召唤:“妮儿,家来啦,吃饭啦!”
我老家在冀中平原。我们那个小村子,没山,没水,也没有经济作物。人家邻村,有的种桃树,有的种苹果树,好歹也能增加点进项。我们村,一点资本主义尾巴都没有,生计却最晦涩。
那是上世纪的七十年代初,家家户户挣工分吃饭。一个麦季,我们一家7口,从生产队分得的小麦是120斤。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说,我们这一大家子,一年的小麦口粮,只有120斤。把小麦磨成面粉,不过八九十斤。这点白面,平时哪里舍得吃呢?要为过年备着,还要为来亲戚留饭备着。平时的主食,是玉米、山芋。喝得是玉米面粥,吃得是玉米面饼子、山芋面窝头,烀山芋也是常饭。今天,烤红薯的价格堪比苹果,有人说像山珍海味一样好吃——若一个冬季,顿顿吃这劳什子,不知道它还会不会被吃出山珍海味来?
玉米、山芋,伴随了我整个童年,以及少年的大部分时光。那个时候,我是掰着手指头盼年啊!365天,只有过年的半个月,能顿顿有白面吃。腊月二十八蒸馒头,腊月二十九蒸包子,腊月三十酱肉,大年初一包饺子,从初二到初十,断断续续地有来拜年的亲戚。所谓的好吃的,不过就是白面馒头和带点荤腥的菜,而已。
平时,难得开荤,除非有亲戚来。来了亲戚,我们家的待客饭多是烙饼、煎鱼或炒鸡蛋。说来有意思。现在城里人喜欢的蔬菜,恨不得一日三餐饭桌上都有,那时我老家倒是不缺,尤其是夏天,茄子、豆角、西红柿、黄瓜,自留地现吃现摘。但是,若是给亲戚的菜,就是素炒这些个,那是被笑话的。日子再不济,再没钱买肉,也得备点咸鱼什么的;鸡蛋么,是自家的鸡下的。
一有亲戚来,我就赖着不愿出去玩,在灶台晃来晃去。一会儿讨好地问问母亲:“我烧火吧?”那个年代,做饭的热量都来自柴火。烙饼,火候很重要。强了,饼容易糊;弱了,饼熟得慢。我妈妈做一手好活计,烙饼更是一绝!黄喷喷的颜色,软乎,层多,不油腻,咬一口,满嘴香。我这个城市,也有卖烙饼的。严格讲,那不叫烙饼叫油饼,那个油腻,那个嘎嘣硬,唉,没有可比性。因为母亲做饭好吃,我们家经常被队里派“官饭”。
母亲看我围着锅台转,心里明镜似的。她自是知道,我是烧不好烙饼的火的。看我的眼睛离不开那饼,她麻溜地撕下一小条,把一块鱼尾巴夹到饼里,一把塞到我手里:“去!一边子去,别碍手碍脚的!”正中下怀!我接过来,一溜小跑,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狼吞虎咽起来,心里那个美呀!
智慧藏于民间,这是我发自肺腑的认识。就说吃的,我居住的城市有一个土菜,叫“炒疙瘩”。怎么做的呢?是在面粉里,滴点水,滚成大小不等的面疙瘩,用青椒爆炒,既当菜又当饭。这是当年缺蛋少肉时,为了拉馋,老百姓想出的一个点子。直到今天,这个菜还被人们喜欢着。
我母亲就有这样的巧手。夏天天热,喜欢吃凉饭,冷汤(即冷面)是我们一家子都喜欢吃的。但是,若用白面擀冷汤,太费白面了,吃不起。怎么办呢?母亲就用山芋面擀,山芋面没劲,擀不成个,她就在山芋面外层,包一层白面,擀包皮冷汤。这样的面条,照样滑溜溜,一点没有山芋面的涩,也有嚼头,很下饭。
北方人爱吃带馅的面食。母亲做得干菜馅的玉米面团子、苜蓿馅的饺子,都好吃极了。苜蓿,是专门喂马的饲料,生产队里的边角地或者低洼地,成片成片地种。母亲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让那苜蓿叶的馅,没有一点草腥味,糯糯的,有绵密感,全家都爱。实在没有菜做馅,母亲就把山芋切成小丁丁,包饺子或做团子,同样吃得欢。
母亲凭一双巧手,让清贫的日子不寡淡。我就像一只快乐的小螃蟹,在烟火中横冲直撞,根本不知愁滋味。
让我泪奔的一次吃食,不是在童年,不是在少年,而是在大学。
老实说,我上大学时,家里已经变了样。联产承包责任制,让我家终于摆脱了缺衣少吃的窘迫。二哥在村办的染布厂上班,月月开工资,年底有分红。吃不愁,喝不愁,又有了零花钱,我们家的日子,总算滋润起来。
大一的第一学期,深秋时节。有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上的字,是父亲写的。寄得什么呢?我没要东西呀?回到宿舍,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第一层,是旧报纸;第二层,是塑料布;第三层,是草纸;草纸包裹的东西,我一看见,就泪崩了——那是我最喜欢吃的煎小鱼!我少年时候有很多怪毛病,这不吃那不吃,比如,不吃香菜、芹菜、胡萝卜等有刺激味儿的蔬菜,不吃大鱼,不吃羊肉、牛肉……荤菜中——如果这算的话,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巴掌大小的小鱼,滚点干面,用油煎。
我的脑子开始翻江倒海——
包裹上的字,是父亲写的,一定也是父亲骑自行车到乡里的邮局寄的。为什么不是二哥?这样跑腿的活,该他做呀!一定是二哥觉得母亲匪夷所思,哪有邮寄煎鱼的?!一千多里的距离,要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才能到达,不馊才怪!我似乎看见了,二哥支棱着脖子,跟母亲犟嘴的样子。母亲支不动二哥,只有叫父亲做了。
那天,像小时候拿着母亲悄悄塞给我的烙饼煎鱼一样,我带着包裹,走到宿舍楼顶的平台上。这一次,我没有狼吞虎咽,吃得很慢,没办法快,眼前晃动的都是母亲的样子:一会儿是她剪掉鱼头时,嘴里的念叨:可惜了;一会儿是她一层一层包包裹;一会儿是她数落二哥,嫌他不听话;一会儿是她催促刚刚收工回来的父亲,赶快去寄……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这个城市。其实,我在这个城市的年轮,已远远超过我在家乡的年份,却总觉得自己只是这个城市的过客,父母在世时这样认为,父母不在了,还是这样认为。
故乡的炊烟,渐行渐远了。随着文明步伐的推进,“炊烟”,这个农耕文明的产物,终将进入历史的博物馆。
眼睛里的炊烟看不见了,心里的炊烟却越来越清晰。因为,故乡的那缕轻烟,已经植入我的血液,氤氲我的思维,缭绕我的灵魂,我这辈子,怕是丢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