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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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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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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终于让我一颤

早就想为粉色说几句话。对这种色彩,我误解了几十年。

在五颜六色中,只选一种颜色赋予女子,哪一种最堪当?换句话说,什么颜色最适合女人?只能是粉色。一说粉色是女人色,专为女子而生——深以为然;但我过去不这么看。或许你不信,作为一枚女子,我的吃穿用度,有很多年很多年与这种颜色是绝缘的。真正接受它,也就最近三五年。

为什么对粉色,这般厌弃?

大约十来岁时,家里给我做了一件新衬衫:粉色,长袖,棉布,绿扣子。按理,我应该喜欢。因为这是我第一件真正意义的新衣服,平常穿的,都是大姐二姐穿小的。满心欢喜地穿上,大人们围着一圈说“好”,我一照镜子,自己吓自己一跳。我的脸本就红扑扑,粉褂子,像是给脸又罩了一层红晕,把个红脸衬托得红上加红,整个一红脸娃娃。好什么?多难看!彼时,我喜欢的是苍白的脸。邻居的亲戚,从京城来,洁白衬衫,藏蓝裙子,脸白得像白面,一看就是大城市里的。红脸粉褂子,不是土得掉渣的问题,是掉几层渣的问题。可怜那时新衣寥寥,那件褂子愣是没穿几穿。

就那么寸。第二年,我又得了一件粉色格纹的确良衬衫,那是新过门的大嫂送我的礼物。那件褂子,不是在集上扯布自己缝的那种,是领子上带商标的成品,那在当时可是稀罕物!人人都赞那衣,要布(质地)有布(质地),要样有样。趁着家中没人,我偷偷地换上,往镜子里一看——乖乖,又是红脸!臊眉耷眼地脱下来,默默地给它判了死刑。

莫非对粉色的厌弃,根子在这?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长大以后,看得多了,经得多了,想得多了,“仇粉”的芽子,也随着年龄一起增长。我给这货罗列了三大“罪状”:

一曰俗。粉是红的衍生物,由红色稀释稀释再稀释白色而产生。比之黄色的高贵、蓝色的优雅,红色在红、黄、蓝三原色中,本就有俗的嫌疑。但是,红色贵为国色,那是喜欢也得喜欢,不喜欢也得喜欢的,由不得个人。粉色就不能够了,母体的鞭子够不了那么长。俗者,众也。不说别的,大街小巷,老的少的中的,满眼都是粉——说不俗,你信?

二曰轻。这是最让人忌惮的。轻是轻佻、轻薄。实话实说,粉色给人“轻”意,也不怪其自己,全是文人们作妖。粉,来自杏花。本来,杏花粉的粉,最为正宗,淡淡的,似有似无。我猜想,杏花在前世一定得罪了南北朝那个叫庾信的文人,他以一首《杏花诗》,开启了对杏花的贬损模式。及至晚唐,诗人薛能笔下的《杏花》,直接让杏花的节操,碎了一地。

活色生香第一流,手中移得近青楼。

谁知艳性终相负,乱向春风笑不休。

这是招谁惹谁了?有地儿讲理么?

呵呵,粉有如此之恶,还怎么喜欢?不要说自己断断不会把那种颜色往身上裹,就是看见哪个帅哥着一件淡粉衬衫,也一脸鄙夷,觉得那家伙不正经。

三曰浮。浮即轻浮、浮浅,与老成、持重相对应。粉在五颜六色之中,颜最轻,色最淡,不免给人轻飘飘的感觉,像我这浅薄之人,就觉得那就是不靠谱——那是打死也不应该喜欢的!

不喜欢粉色,喜欢什么色呢?喜欢深沉的、看上去显得有文化的颜色。心里认为,米色、驼色、咖啡色等中性色彩,自带书卷气。实在不好斟酌,就黑、白、灰好了!我黑白灰的衣服,能从夏天穿到冬天不重样。

我与粉划清了界限。不光是外人看得见的衣服、鞋子、包,外人看不见的床品、窗帘、饰品,但凡与粉沾边的,统统统统一边子去!好在,世界这么大,颜色这么丰富,我不喜欢粉色不要紧,粉色不会因为我这个小女子的不喜欢,而有丝毫的落寞。

本以为,我与粉色就这么一拍两散、互不搭界了。要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可能永远也改变不了我对粉色的看法。

还是源自一件衣服——一件粉色短袖棉涤连衣裙。得承认,现在先进的工艺技术,给颜色以极大的丰富的空间。如今,每一种颜色,可以混合同质、相近的色素,分解出两千多种深浅不一的色值,全无违和感,让颜色不再呆板、单一。就说粉吧,现在有灰粉、紫粉、粉蓝、粉绿,可谓颜值爆棚。这件裙子的粉,可不像我小时候的那件衬衫的粉得发腻,而是灰粉。售货员小姐姐极力劝我试,我因有前车之鉴,不敢轻易上身。但经不住轮番轰炸,鬼使神差地套在了身上,没想到,这一套,就放不下了。

我这才发现,原来,粉色不是敌人!过去总觉得粉色“冤”、土气,让脸更红……是我自己忘了,我的红脸蛋早就变成了一张苍白的“城市脸”,我心心念念的顾虑,早就不知在何时飞到爪哇国了。郁闷的是,我现在就是想要红脸蛋,也没有了!粉色,可不就让无生气的脸有了生机?!

就像发现了新大陆。再满眼望去,满街的粉,却显得那么温馨,那么优雅!也是,这个城曾经是煤城,过去,天是昏天,地是黑地,山不清,水不秀,粉色游走期间,根本看不出底色,倒显得黑不溜秋、污不燥烟。想来,粉色,是挑环境的!有蓝天白云、花红柳绿、翠色欲滴相映衬,方能衬托粉色原本娇美的颜色。

当然,一条裙子,还不足以让人改变爱好;再当然,爱好也不会、不应一成不变。对颜色的喜好,是随着年龄、阅历、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这样审视,我喜欢粉色不是不可能。

关键的,还是对粉色的认识。

说来,我是不应该讨厌粉色的。因为我那么喜欢的林黛玉林姑娘,就经常穿粉色衫裙,比如在《红楼梦》第89回,她“腰下系着杨妃色绣花绵裙”——这“杨妃色”,就是粉色的雅称。粉色在古时候还有很多雅称——妃色、妃红色、湘妃色等等。就凭这些美好的称谓,也不应该排斥这种颜色。

粉,不似大红大绿那么张扬,也不似黄色给人距离感,它低调,内敛,柔和,堪称东方女子温婉、谦和、温柔等秉性在色彩上的反映。所谓的“俗、轻、浮”,反过来看,就是大众性、亲和力、人性化。

其实,每一种颜色,都是上天的赐予,都是可贵的。过去敌视这种颜色,并未对它多么研究,是自己把粉色脸谱化了,恰恰说明自己的庸俗。

有人认为,粉之最美在树上——在杏花、桃花、樱花、蔷薇花、苹果花等等这些粉色花朵绽放时,美在一片璀璨;我还认为,粉之最美,地上也有——当风吹落花,飘飘洒洒,零落满地时,它们不像大红大绿们脱了相、变了样,而是全无颓废感,依然俊俏,粉采不减。

粉色,终于让我在心中为之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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