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流浪人归,亦若回流川。
若是一条流浪狗呢?
时隔几年,我仍想找到老白。
老白是一条狗,再确切点说,是一条长得像羊的狗,你甚至可以说他是条不像羊的羊。半长不短的白色皮毛油光水滑根根锃直,到了头颈部反倒成了卷曲柔软的绒毛,杂乱无章肆意生长,慢慢的盖住了粉红的鼻头和小小的黑豆子眼,倒是可以从它时不时甩头的动作中隐隐看出多年前某只奔放的狗和某只半推半就的羊一夜迷乱的潇洒。但是老白身上应该还是狗的基因占了上风吧,最起码,在那个秋夜微雨的楼拐角处,吸引到我和郎晨的,正是那一声怯生生满含试探意味的奶声奶气的“汪”。
老白是被郎晨揪着后脖子拎回家的,大概正是这种狗生从未有过的待遇让它对郎晨有了一种莫名的英雄主义崇拜,而且是有且只有郎晨。最大的表现就在回家十分钟后老白便非常痛快地接受了郎晨给起的这个随意到戏谑的名字,依偎着郎晨妈妈翻出来的他的破棉袄开始打呼,粉红的鼻头上挂着两管清纯的鼻涕一闪一闪的,看得我开始由衷的哀愁。
我的哀愁来自于哪里呢,姑且当作对于老白和郎晨没心没肺表现的所谓的责任感吧。狗来得如此的随意,呼呼大觉环境了熟,人不假思索,落户起名一气呵成毫不含糊,让我不得不“审视”认识了3年的郎晨,他这是对流浪动物的关爱吗,他是因为看见而产生的义务吗,到底是爱心还是责任呢。郎晨是好,好到老白的责任说接就接,一副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派头,他笃定的到底是我能跟他养一条狗还是什么。他这么随意的生命选择是不是可以影射着对于我们俩生活的态度呢,一个待嫁的女人,联想的总是会很多,哀愁也可以来自于方方面面。
老白成长得很快,半年就长出了瘦削的羊腿和乖巧的羊耳朵,甚至还有吃青草的习惯,这种生物学领域的突变着实让人汗颜。相较于老白独树一帜羊立狗群的外在形象,它的行事作风更加令人咂舌。具体说来就是老白生性放浪不羁爱自由,从具备完全生存行为能力开始,确切说大约4个月的时候,老白便开始频繁的出现失踪行为。
老白的第一次失踪,时间足够10个小时,差点具备报案资格。当我的脑海里第n次翻转着老白在外颠沛流离羊入虎口成为名副其实的丧家之犬形象时,老白风尘仆仆突然归来,对于10个小时不见踪影积攒形成的我们的煎熬来说,它的平静着实有些过分。可惜高兴老白回来的我们只顾着往老白的饭盆里加食,摸着老白的狗头表达失而复得的欣慰而忘记了及时进行“安土重迁”的教育,从此老白一招鲜吃遍天,时隔3天后又开始了第二次的出走。
这第二次出走和第一次最明显的差别在于主动性上。具体来说,第一次是在老白从小了熟于心的路线上意外走失的,而第二次则明显是老白要闯荡世界的开始。
老白随随便便的生活态度还是没有问题的,毕竟在这个人和人的差距比人和猪的差距都大的年代里,老白保证了跨物种存在的意义。我时常想着老白是怎么蓄谋已久意志坚定甩脱包袱独立出行的,挥一挥爪子不带走一片云彩,毅然决然地告别了完美贴合自己身形的狗窝和肉感十足的火腿肠。老白足足走了2天,回来时,说不上形销骨立但也足够称得上狗比黄花瘦,痛饮三盆水,狂嘬碗中食,又足足睡了一整天,不再清纯的鼻涕依旧一闪一闪的,伴随着老白没有节奏的鼾声,噢,美好的生活,老白回来了,我也不再哀愁了。
我的不再哀愁是当然的,因为我和郎晨的婚礼在即,忙碌起来时可能人的情感也会迟钝一些。作为一个情绪总是很多的人,这也算是一件好事。至于结婚这件事情,似乎在决定的瞬间,很多的踌躇试探纠结考虑统统迎刃而解。水到渠成的不仅仅是到了结婚的年龄,也有要结婚的这个人和一起的生活。我和郎晨呢,众人之中他对我最好,我在众人间对他最有情,多年的相处,我们有过怦然激情,也体验过相知相会,似乎也越来越有默契。我的朋友们总说,快嫁吧,郎晨是可嫁之人,郎晨的朋友们总说,你们为什么还没有结婚。结婚的事情我们总是想的很少,可是大概在环境或者郎晨妈妈的有心操作下,有一天,我们说,结婚吧。婚礼就这么开始了。
我读过很多人的人生,婚姻更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可是实际生活和小说描写总还有些出入,比方说我就常常在想,婚姻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一方面确实有两个人在一起的快乐,但一个人的快乐有时也是无价的。因为当你习惯于分享快乐和生活的时候,你对身边人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你渴望理解,关爱,珍惜,共鸣,你需要共同的认可,还需要不一样的惊喜,而往往自己也分不清这两点的区别。但总归,我和郎晨还是幸福的,毕竟若是没有婚姻的许诺,分手与白头也就只是一念之间,而我们的幸福,是触手可及的那种。
信任是一步步建立起来的,对老白出门闲逛的信任更是如此,我们早已经习惯了老白把家当成旅店的生活。有时候在集贸市场我们会偶遇到老白,呼风唤雨带着一票流浪狗,颇有大将之风,看到我们的羊脸意外而惊喜,轻快的穿梭过人群到我们跟前,像是偶然的好友相见,然后跟着我们回家吃些狗粮再继续出发。还有时候我们会听到住在城西的姑姑说,老白今天灰头土脸形销骨立的去了他们家,同样的饱餐一顿后又不知何时走了。郎晨的爸爸是个清洁工人,每天会骑着有货厢的垃圾三轮车走街串巷,所以更多的时候老白会和爸爸在陌生的街道偶遇,然后爸爸会把老白放在三轮车上一起下班回家。老白踩着逐渐垒高的垃圾,前爪搭在货厢壁上,迎着春夏秋冬四季的风,骄傲而独立,那个时候,老白不是羊,不是狗,是浩浩世间堂堂存在的平等而自由的生命。
在老白游戏人间的时候,我的婚姻亮起了红灯。时间太细碎了,细碎到连枕边人的陌生都难以察觉。然而对于郎晨的出轨,我竟然在愤怒、羞耻等正常情绪外还油然产生了一种果然如此的窃喜。具体说来,相较于我对郎晨的不信任,可能对于自己的不信任成分更多一些。我不信任自己可以永远待在这个地方,不信任自己拥有面对一份长期感情的坚决,甚至不信任自己值得拥有一份正常的婚姻生活。我可以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充满烟火气,却无法维持两个人的日子。我算是热爱生活,却慢慢不再介意他的缺席。
离婚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情。郎晨从跪地道歉痛哭到觉得我不近人情只用了短短3天,而我却觉得经历了太多戏剧化的情感变化。婚其实可以不离,但除了离,我没有其他更合适的方式表达对他的不满。萨特说他人即地狱,那么以此推理家庭就是一个修罗场。这份似乎触及到底线的婚姻,前一步风平浪静,退一步各自安好,而我正处在风口浪尖,举棋不定。
1个月后,我搬出了郎晨家,我们用3年的时间回到原点。而婚前困扰我的老白的去向问题,完全没有任何争议。老白从来不曾属于我们任何一方,他和我们的羁绊只有在那短暂的幼年抚养的时候。
离婚后的1年里,很老套地,我试着出去走走,我开始辞去了熟稔到机械的工作,想去看山河大海。春天的时候,30岁的我抱着一盆小小的巴西木,当一个背包客,住在别人的沙发,用文艺女青年柔软的发丝格挡住传说中如狼似虎的世界。我沿着漫长的海岸线看着太阳像一个跃动的橙子般沉下又升起,想象着自己像夸父一样“道渴而死”,将头深深地扎在桃林里。海鸥跟着轮船航驶的印迹盘旋飞行,我又从海岸线辗转到了十万大山深处,在一个深山处的露营基地当一个守夜人,每周骑5个小时的自行车到县城吃一碗辣辣的米粉,再拉着一周的大米和蔬菜回来。生病的柚子树垂钓着干瘪而虚弱的果实,总有种让人心惊肉跳的坠落感,大山漆黑的夜彻底蒙住了我的双眼,我的内心更加荒芜,我发现自己在思念郎晨。
于是,我更加难受了。可恨的早一批文字风光旖旎风光无限的中国女作家,总是将流浪与遇见渲染的神圣而诗意。有一天我看到一面铜镜,突然发现好久没有认真的看过自己,我仔细的审视自己,发现镜子中那个枯槁的女人用茫然而怯懦闪躲的眼神回视着我,我感到自己的心理防线在一瞬间崩塌,我拨通了郎晨的电话。
他的声音很陌生,熟悉的陌生,就像离婚时候我看着他的人一样的陌生。但总归这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个不需要小心翼翼去新认识的人。我站在老病的柚子树下,听着郎晨说话,却突然又感到厌烦,过往世俗的厌烦,似乎连日的堵车、浑荡的空气、纷扰的人事、忘却的往事又随着他的声音钻入我的世界。我快速都突兀的挂了电话,拽住了那颗扛过了秋冬的柚子,那根吊着柚子的干枯而细弱的虬枝没想到和柚子有着异常坚韧的连接,干结到锋利的萼片扎破了我的手,我咬着牙把柚子拽下,冲回到房间。
没过多久,我又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原因很简单,尽管我一省再省,积蓄已经花完了,在经历过民宿刷厕所和一包挂面吃3天后,我平静的离开了我的流浪生涯。
是郎晨在火车站接的我。当然,我又看到了老白。很快的,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结婚前的日子,每周三固定见面一起去吃顿饭,有好评的电影再约着一起去看,偶尔还会回到曾经的家里过一夜,我有趁着他睡着的时候仔细检查床上卫生间抽屉等,没有发现别的女人的痕迹。
这样的日子,似乎可以看到永久。一个细雨唏嘘不停的夜晚,我在半夜惊醒,不知身在何处,心悸不已。郎晨在熟睡,我抱住了他,才感到自己身上的冰冷,郎晨转过身来抱住了我,迷迷糊糊的咕哝着。
我们的声音吵醒了老白,它从床边探了下头,低沉的“汪”了一声。我大概感受到了一直存在的,所谓归宿。从此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老白丢了。那是我们要去隔壁市上坟,孩子在半路上要上厕所,老白也跟着下了车,等我们回到车上时,到处都找不到老白的踪迹。这是一个对老白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乱逛的它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们一直希望能够再听到老白回来时在门外低沉的一声“汪”,可也渐渐清楚,几百公里是老白抵达不了的。
那一年,我把寻找老白的启示贴满了他丢失的路上。在收拾起老白小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棵生病的老柚子树,当时我打开了柚子过于厚重的外壳,竟然没想到里面的果实竟还有些水润清甜。再后来,郎晨又抱回来一条狗,一只精致的白色小博美,叫做二白。
我时常想着有一只自由的狗子奔跑在郊野,它可以融入牧羊人的羊群,还可以和城市里流落出的狗子们拉帮结派。也许它也已经走到了海岸线和十万大山深处,我不知道它是否会想起这个成长过的会吹各种风的小城,但我一直在等着它,老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