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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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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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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客从远方来

 

李平凡这个名字是我爸取的,也许当初他认定我的将来与这个名字一样;也许是他小学“肄业”只识得几个汉字的关系;也许他是想让我向他一样低调地生活……不管什么原因,出生到现在,我还是贯彻落实了平凡二字。

打小我与爷爷奶奶一同生活,爷爷是个半路出家的医生,擅长儿科。用爷爷的话来说:秀才学医,笼中捉鸡。因为爷爷在这之前是个老师。虽说半路出家,但却胜过一些职业的同行,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医死过人。

小时候的我极其崇拜爷爷,一度认为他无所不能,直到还没追星之前仍是这样认为的。

我出生异乡,准确的说,不是父母的出生地,所以这出生地于我来说也成了异乡。我的出现如同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再一次加快父母在异乡的节奏。为啥再一次呢?因为我还有一位姐姐。

两岁之前的我还只知道吃,不懂得如何创造吃,既然是吃,在哪吃都没关系,于是我被父母遣送回家乡。准确的说,是父母的出生地。像父母这种拼搏在外,老人带孙的,在当时算是一种潮流,周遭大都如此,而我也顺便赶了人生的第一个潮流。

据爷爷说,我们家族在清朝是官宦之家,清末家道中落。遗憾的是祖上没有传下任何东西、任何值钱的东西。我想要是能传下一两件东西的话,放到现在动辄百万千万的古董价格,家族再次兴起也说不一定呢。

说起来祖辈生活的地方也不是现在的家乡。

 

据爷爷说,他很小的时候日寇入侵,曾祖举家逃难到一座相对安宁的县城,就此定居。迁家途中爷爷的一些兄弟姊妹走散了,一直以来他从未放弃过寻找,但依旧一无所获。父亲想证明自己,也尝试过几次,皆以失败告终。到如今他也未能证明自己。

曾祖是个秀才,文化高,张口闭口之乎者也的那种。此地县长重人才,聘其为备书,因此全家才没饿死街头。说起曾祖,爷爷一脸自豪,总不厌其烦逢人就说他的事迹。我觉得爷爷这种不厌其烦的精神与曾祖的事迹都值得敬佩。

印象中爷爷叙述重复率最高的事迹:讲县里一个地主老财被土匪绑票,要他家人拿钱赎,那户人家寻曾祖求助。据说当时,曾祖写了一纸状书,送至土匪手中,没几日他们主动把人完整归还,不损一分一毫,不出一兵一将。这件事让我对这位曾祖充满好奇,但我更好奇状书上写了什么。因为爷爷当时还小,未见其内容,见过内容也早陪马王爷打马吊去了,所以它现已成未能载入史册的未解之谜,也因为是谜,让我更加好奇。

温饱思淫欲自古以来是人类的通病,曾祖也未落俗套。本有不错工作的曾祖,不知咋的想不开去染上大烟。爷爷说这都是林则徐的错,怪他没把大烟彻底给禁完。其实我很想告诉爷爷,大清已经亡了。但看见他咬牙切齿的样子我还是忍住了。

县长不允许曾祖抽大烟,警告他,要抽可以,走人。曾祖很配合,留下一句告辞便走了。

往后,大烟不断消耗本来还挺殷实的家底,转眼间生活变得穷困潦倒。盛极必衰,曾祖用他的实际行动向后人阐述这个成语的含义,且搭上自己的传奇色彩。我想爷爷之所以极其厌恶烟草与青春期的父亲常挨打的原因,与这件事不无关系。

为生活所迫的曾祖在县城当个教书匠,但所得钱财仍支持不住大烟的侵蚀。于是他从县城搬家至县下所属的一个小乡村,自己种烟草。我一直怀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名言警句出自曾祖之口。而这小乡村,也成了后来父母的家乡。

小乡村叫光村。我不知道光村的“光”是光明普照的“光”,还是穷得精光的“光”,但以从大城市遣返而来的我的眼光,我更偏向后者。尽管它很落后,我还是得感谢曾祖搬来这里。如果曾祖不搬到这里,爷爷就不会遇见奶奶,父亲也不会邂逅母亲,世上更不会出现我这么个平凡的人在此闲谈。

说回曾祖,来到光村的他很快找到份工作,受聘于一户姓王的地主家做私学先生。基于大烟自给自足,尽管曾祖收入微薄,但勉强能维持家生。曾祖母带着爷爷在家做农活,虽说艰苦,三餐倒也温饱。爷爷说,曾祖教他读书识字,曾祖母给他讲山海经的神话故事,那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然后爷爷问我知道什么是山海经吗?那时半路逃学跪在地上的我摇摇头,向他抱怨我不信佛。于是十分钟的罚跪变成了三十分钟,预示着我又要接着听爷爷讲半个小时的家族历史。

 

 

爷爷自己也具有很多传奇色彩的故事,就半路医生来说,所知之人,无不敬佩。爷爷半路医生的事是父亲讲给我听的。父亲是长子,但不是最大的,他还有位姐姐。姑姑早已西去,扫墓却从未去过。我问父亲为啥不去给姑姑扫墓,他说姑姑死的时候还不到三岁,这个岁数死去的人称为夭折,习俗规定不能为夭折的人建坟。

据父亲回忆:姑姑得了很严重的病,当时只有县城有医生。爷爷在邻村教书,听到这个消息立即托县城的朋友找医生来村里看病。本来医生答应下乡,但等了一天,爷爷的朋友说医生不知怎么不愿意下乡。闻此消息爷爷立即赶回村子,带着姑姑火急火燎地往县城赶,但在途中,姑姑还是没能支持住。姑姑死后,爷爷照常教书,却没与家人说过一句话,人逐渐消瘦。一天,爷爷突然把教书工作辞掉,对奶奶留下句外出学医便走了。一走便是几年。爷爷回来后,在光村开了间诊所。

我一直以爷爷为榜样,爷爷也常让我以他为榜样。一度我很是相信,凡是爷爷说的话都是对的;凡是爷爷做的事都是好的。直到学了历史,老师跟我们讲,人不能盲目崇拜,邓小平爷爷告诉我们,凡事都不能凡是。于是我的“两个凡是”受历史所动摇,成了历史。绝对不是因为电视里的大侠我才换崇拜对象。

言归正传。相比曾祖与爷爷,父亲就显得平凡太多。我很怀疑他是为了勉励自己才给我取这么个名字。爷爷身兼两职,教书和治病的收入算起来,在当时家境已奔小康。父亲从小耳濡目染,一些简单的病也会医治,小学四年级“肄业”之后在家帮些小忙,直到与母亲结婚后才自己立业做些小生意。

成家,立业。虽说父亲只读到小学四年级,但他对传统文化还是有些了解,知道先成家,再立业。之后父母生了姐姐,两年后他们去了外地。

说起姐姐,两岁后从父母离乡至我的出现,五年时间,未曾与他们见过面。这也导致后来姐姐与母亲的关系很是紧张。我想父母也有自己的苦衷,他们的外地之行多半与姐姐的出生有很大的关系。这应该是叫作责任的东西吧。

后来我见证了父母的辛苦,为讨生活,忙碌在陌生的城市,日未出而作,日落仍不见归。生活就这样,想要舒适就得奋斗。用父亲批评我的话来说:不努力的人,以后吃屎都要起早点,不然还会被狗抢走。

 

 

我是父母亲自押送回乡。久别的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甚是温馨,当然如果那位我素未谋面的亲姐姐没一直对我投来白眼的话就更温馨了。

在这里,第一个见到的陌生同龄人是表弟李凯,瘦黑瘦黑的,像只猴子;第二个是爷爷学生的孩子,陈佳。听说从远方而来的我,以后将与爷爷一同生活,陈爸陈妈带着东西来看望爷爷,但仔细想来,貌似我的到来与看望爷爷一点逻辑关系都没有。不过有人来拜访,我还是挺欢迎的,更何况还带了礼物。

两岁之前的生活我毫无记忆,只能通过照片来认识那时的回忆,但始终无法按照逻辑编写进大脑。其实对光村存有记忆也是六七岁之后的事,但姐姐的白眼与小佳父母的来访在记忆却挥之不去,也许是与有记忆之后的哪段记忆相叠合,不过我不想继续深究下去。让人认可存在,是一件幸福的事,又何必在意什么时候开始的认可。虽然礼物不属于我,但白眼无疑是给我的。

之后,我放下那两年的毫无印象的大城市尊严,与他俩一起玩耍,赤脚在泥地里奔跑,小河里抓鱼……漫山遍野都有我们的足迹,漫山遍野都是我的记忆。李凯、陈佳与我,由此缘分一起玩、一起混,不知不觉玩混了很多个春夏秋冬。他俩于我来说,是记忆里无可替代的朋友、亲人,是知己。

我认为,所谓知己,非相处时间很长不可。日久见人心。日子久了,知己才能相懂相知。

古人常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我一下得俩,足足矣。

 


第二章  月下涛声依旧

 

光村四面环山,两条河流交叉环绕,四季分明。童年能在此度过,对我来说是一件幸运的事。

这里的大人,对小孩的简便称呼,以“小”开头,男娃后面还得再加个“子”,找名字里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字,这便是“小凯子”和“小佳”的来源。而我,于平于凡,皆具代表,徒增对称呼我为小平子小凡子的人一一回应的烦恼。当然更烦恼的是喊我名的人就像在叫古代的某种职业,让我不得不怀疑这里的大人们都想复辟当皇帝。

 

 

我认为夏季的光村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尽管到现在我仍不了解这个世界。但月是故乡圆嘛。

光村夏季的河水比其他季节更清澈。河水里鱼儿们愉悦地在云中穿梭,孩子们一丝不挂跳进河,被惊吓的鱼儿挥挥尾巴没了身影,只留下一串泡泡向我们证明,刚刚它们的愉悦并不是幻觉。而我们也为了证明刚才不是幻觉,齐心协力,抓了很多的鱼,成为美味的它们证实我们的判断,鱼儿确实不是幻觉,是食物。

这个夏天我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党派”,光背党。之所以叫光背党,是因为这天太阳火辣我没穿衣服。村子里还有其他“党派”,比如什么光脚党、光手党、光头党等等。其中以小银子带头的光头党人数最多,这与他那光村唯一的小学的校长老爸有很大关系。光头党这个名字便是来源于他的校长老爸。

校长是个秃头,他们那一群人商议,想取名叫光秃党。小银子觉得不够响亮。再次商议后一致同意把他老爸后方的那点仅剩的头发给忽视掉,于是光头党由此而生。

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的“党”才是共产党的分支,谁也不服谁,因此经常发生冲突。对于一个外来户,我在本地没有声望,那些个有自己党派的,都是土生土长的地头蛇,可想而知我这个难压地头蛇的强龙能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党派”得需要多大的努力。

小凯子是我招募的第一个得力干将。因为他,我们“党派”才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游泳河域。我的“党派”只有三人,小佳是以女朋友的身份成为小三。虽然当时并不知道女朋友的定义,但当大哥的一定要有女人,更别说她还是一个可以提供吃喝的存在,尤其小佳妈妈烙的鸡蛋饼,一想口水就来。

记得我在光村的第六个年头的夏天,在我们三人寻到一处十分适合游泳的河域时,不料半路杀出光头党。作为一个大“党派”,他们当然不能容忍其他人分享自己看中的“江山”。

小银子走到队伍前,死死瞪着我们。

 

小佳拉拉我的手,轻声说:“平哥哥,我们再找一处吧,他们人多。”

我瞬间有一种跟他们拼了的冲动,但理智告诉我,我方战斗力只有两个半人。躲在我身后的小佳就是那半个人。

 

我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告诉她:“没关系,看我的。”

 

我踏着很镇定的步伐走向小银子。也许是因为我装出的镇定很像真的镇定,所以大家都觉得我的镇定不是装的。

我盯着小银子看了半天,大概因为天气太热,他满头冒汗。

 

小银子突然结巴地说:“想,想要这地方,就,就和我比赛,谁,谁先游到对岸,这里就,就归谁。”

 

在爷爷还没给我讲呆若木鸡这个成语与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故事前,我仍晓不得小银子的态度为什么转变得那么快。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我之所以盯他看半天,其实是在想要不要跟他讲他肩膀上有条很恶心的绿色毛毛虫在蠕动,或者我帮他弄下来,这样的话他可能会让我们也一起玩耍。不过既然他提出比赛,也就没告诉他的必要。结果是小凯子以鱼儿的速度秒杀他,为我“党”赢得此地的使用权。

小银子他们垂头丧气地走了,留下我们三人在这里相互对视。为什么不再是两个半人呢?对于聪明的人来说,享受的程度是不会与出力的大小划等号的。这是爷爷告诉我的。

爷爷给我讲过他以前的故事:当年大跃进,学校半工半读,学生早上读书,下午参加劳动,然后全镇所有人在人民公社吃饭。几天后,学生早上读书,下午背书,然后全镇人一起吃饭。据爷爷讲述,当时劳动偷懒的人会被关在屋子里,只有背了《毛主席语录》才能吃饭。所以每个人都有两种选择。选择一:跟着大家一起去工作;选择二:跟着学生背《毛主席语录》。聪明的人都选择了后者。

 

 

夏季天黑得晚,七点才暗下来。光村夏季的夜晚也很美丽,明月披着的银河,一如仙女肩上飘动的白色丝带。而此时本应坐在电视旁看除恶扬善的大侠的我却立于此间牵着小佳的手,吃着她从家里带来的葡萄干,漫无目的在月下闲逛。

小佳突然拉了我一下,我定下脚步,环顾四周。不能再走了,虽然葡萄干还没吃完,但再走就出村了。

每晚小佳都会带吃来找我,换取一个从爷爷那里听来的故事。

 

我问小佳:“今天想听什么样的故事?”

 

小佳歪过头,片刻转过来说:“我想听你唱歌。”

 

“啊!”

小佳身体抖了抖,明显是被我倏忽的叫喊吓到。其实我也被吓到了,只是没抖。

 

一提到唱歌我就莫名的恐慌与生气。以前我倒是很自信,经常在学校唱小叔教我的流行歌。有一天,我高歌依旧,不料被学校教音乐的许老师路过听到,他指着我鼻子批评,说我唱得难听就算了,还一天鬼吼吓其他同学。对于许老师的批评,我想到的是同学们平时听到我唱歌讲的再来一首只是为了骗我的炒豌豆。虽说之后不久许老师因为精神病被送到城里的精神病院,但我还是没有当众唱歌的勇气。许老师的批评,仿佛在我心里扎根。

 

回过神,我跟小佳说:“我五音不全。”

 

“什么叫五音不全?”

 

“呃,解释起来很麻烦,而且你也听不懂,差不多就讲我唱歌很难听的意思。”

五音不全是许老师对我评价,具体什么意思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不会是好词。

 

“这样呀,”她一把从我手里抢过葡萄干,“想要我以后给你带吃的就唱。”

态度十分坚决。

 

人总是这样,越得不到的越想要。

 

我不甘示弱抢回来,告诉她:“开玩笑,怎么会为了吃的才唱给你听。”

于是我唱起了一首特别喜欢的歌,毛宁的《涛声依旧》。

带走一盏渔火 让他温暖我的双眼

留下一段真情 让它停泊在枫桥边

无助的我 已经疏远那份情感

许多年以后才发觉 又回到你面前

留连的钟声 还在敲打我的无眠

尘封的日子 始终不会是一片云烟

久违的你 一定保存着那张笑脸

许多年以后 能不能接受彼此的改变

月落乌啼总是千年的风霜

涛声依旧不见当初的夜晚

今天的你我 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

这一旧船票 能否登上你的客船

……

小佳快速鼓掌,掌声在安静的夜里驱散了我对许老师那句话的恐惧。

小佳的掌声让我得到人生第一个自己的感悟:在人生道路上,总会遇到几个神经病对你说,你不行。这时你必须相信自己,千万不要因为那人的身份就有所动摇,你不相信评价你的人是神经病,但相信自己总比相信一个人是不是神经病更靠谱吧。

月儿躲进云朵,似乎同小佳一样犯了困,周围不时传来的犬吠在主人的呵斥下也变得安静许多。

黑暗中打着哈欠的小佳说,许老师错过很有唱歌天赋的我。

而我,则错过今晚的电视剧。

 


第三章 真正的朋友

 

时间匆匆,总有不愿回想且希望能遗弃的旧回忆,从而能入住新的记忆。可有些回忆越是想遗忘越肆无忌惮,像钉子户,驻扎在大脑里,断水断电死活不搬。我没拆迁队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哦,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谋略。所以这些无法消除,无法忘记的深刻记忆,只能任其扎根,伴随一生。

爷爷是深刻记忆里的领军人物,因为我最讨厌的两种职业他都身兼着。我想不只是我,很多小孩都讨厌。医生与老师。

生病的时候,打针是必不可少。爷爷总会在旁轻言细语,声音柔和地说着不怕不怕,打下去一点都不疼。于是针下去了,于是我哭了。如果身为医生角色的爷爷说的是打下去会疼,但必须打,我就不会在对医生的恐惧情绪里,夹杂讨厌。而老师更不消说,比医生更恐怖,医生只给你片刻的皮肉痛苦,老师则是给你一生的精神痛苦。

爷爷是光村为数不多的老师之一,生活大部分爷爷给的写字、背书、读书的任务,折磨得我苦不堪言。在家唯一能休息的时间,唯有吃饭。

班上的大家讨论《小蝌蚪找妈妈》如何好看的时候,我一度以为听错了。枯燥的文字竟然也会让这群泥猴折服?但接下来听小银子讲《西游记》比幼稚的动画片更好看后我一阵心碎,真想回去撕了那本爷爷不知在哪淘来的泛黄的故事书。

我读书比较晚,读了两年的学前班。八岁才开始一年级。但一开始就被老师任命为班长让我很是相信我属于大器晚成这一类人,虽说这班长来得有那么点随意。

事情是这样,开学几天后的早晨,老师正准备上课,小银子抢先站起来对老师说:“陈老师,我们班还没班长。”

 

陈老师看了他一眼,说:“哦,那你就,先坐下,李平凡,你当班长。好,上课。”

电光火石之间,我成了班长。虽然我对当班长没什么概念,既然陈老师这么说,我也就勉为其难上任。

忘了介绍,陈老师,爷爷的同窗。文革时期爷爷差点被抓去批斗,是陈老师助他“跑路”的,爷爷的挚交。

爷爷跟我说过他的文革遭遇。那时,正值青年的爷爷未与奶奶成婚。父母双亡,孑然一身。

爷爷说,那时的他能很好解释古汉语孤独二字的含义。

 

我问爷爷,古汉语是什么。

 

爷爷说是古代人的语文。

不管我问什么,爷爷总是有问必答。

 

爷爷反过来问我,妻子是什么。

 

我说,是老婆。

我在电视剧上看过。

 

爷爷说,古代的妻子是老婆和孩子。

这么一说我瞬间明白。

 

我问爷爷,孤独是不是也是两个意思。

 

爷爷露出微笑点点头,说,孺子可教。孤是无父无母,独是无子无女。

 

因为我的悟性与聪明之后爷爷便开始教我古诗与一堆之乎者也的东西。真后悔我怎么这么聪明。唉,太聪明也是一种麻烦。

爷爷总是把他的悲惨事迹当作故事教育我,开篇口头禅一定是:‘我七岁便作了寡仔’,说完一脸昂然自得。我知道寡仔,是孤儿的意思。

孤儿,无父无母的儿。

想到这,我跟爷爷讲,我还两岁没爸妈呢,你见我骄傲了吗。做寡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讲完后等待我的是头顶火辣辣的一巴掌。

接下来的故事是七岁变孤儿的爷爷以一己之力养活弟弟妹妹。

爷爷六岁那年,曾祖在王家仙逝的消息传来,据说是教书时心脏病突发。次年曾祖母也随曾祖而去。对于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实在难以承受。最终爷爷不得不把弟弟送给无法生育的人家做儿子,妹妹送去当童养媳。每次说到这,爷爷的眼眶都会泛红。

 

我问爷爷,无依无靠一个人,饿肚子的时候怎么办。

我觉得这世上除了挨打就没有比饿肚子更痛苦的事了。

 

爷爷说,还能怎么办,咬咬牙,不就过去了。

想想也是,犯错挨打和不准吃饭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的,‘咬咬牙,不就过去了’。

相比其他人物文革时期的悲壮,爷爷的显得有些荒诞,他之所以差点被批斗,是当时因为观看光村一个“大人物”在赌博时,说人家耍无赖。而这无赖有一个红卫兵的哥哥。

说是批斗,其实也不算,但爷爷就是喜欢用这个词。因为那个年代批斗是知识分子才有的待遇,而爷爷自认为是他们的其中一员。就我说,其实就是人家带大哥来找茬,跟小凯子受欺负找我帮忙是同一个道理。

接下来,在爷爷还毫不知情的一个晚上,陈老师跑到家里叫爷爷赶快走,然后在爷爷全都知道的第二天早上,红卫兵们趾高气扬地光临他的寒舍。他们发现没人,就顺手“整理”一下屋子,这导致三年后爷爷再回来时,以为在外太久走错地儿。

三年,爷爷离家有三年之久,他说这三年让他毕生难忘。当时“跑路”,毫无头绪,只能走哪算哪,最后实在饿得不行就走进一户人家讨吃的。爷爷交代自己的遭遇后,他被这家人收留,一留就是三年。

爷爷说他白天帮这家人干活,晚上教人家女儿学算术。据他透露,那家人有招他上门做女婿的意思。经常侧击旁敲。好在爷爷说自己已有婚约后他们方作罢。但陈老师的版本是他嫌人家女儿岁数太小,才十多来岁。当然这些我没敢告诉奶奶。

奶奶也是光村人,那时爷爷奶奶早已相识,而且已确定关系,只差上门提亲。我想,如果那时爷爷答应当人家的上门女婿,如果奶奶不等爷爷回来嫁了别人,我想我做鬼也不会放过那几个红卫兵的。虽然,他们现在已经是鬼了。

说回现在。我成为了班长,就必须做出一个班长该有的样子。我经常做这样做那样,具体点就是双手一背,叫他们做这样做那样,待一切完毕以后提出宝贵的意见,再做一遍。虽然大家都咬牙切齿,但还是听我的再做一遍。

陈老师说班长是他的另一双眼睛,但没说嘴也是他的,所以怎么说全凭我的意志。尽管痛恨我,可送礼的人仍前仆后继。当领导的感觉,还是挺爽的。小佳和小凯子他俩倒是不怎么理睬我,而我也不怎么理睬他们,毕竟身边全是人,两只眼睛怎么理睬得过来。

这一时期,“历史”称为“光背时代”,一个属于我的时代。虽说小佳没给我带吃的,可总有连绵不断的零食饱腹,唯一的不足是都赶不上小佳的。

一个转秋的下午,老师有事,叫我管好纪律。因为种种原因大家都成为了我的朋友。只要不大声喧哗,一切好办。

 

“平哥,好无聊,我们出去玩咋样?”

我正认真考虑一会放学去哪玩,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倏忽飘来。回头一看,是小银子。

 

“没听见老师叫自习呀,出去被发现还不被骂死。”被人打扰思考,我有些不耐烦地说。

 

“没事,校长叫去开会了,没人会发现的。”听小银子这么一说,我有些动摇了,怀着一颗忐忑的心,在去与不去之间徘徊,“你不会是不敢吧。”说完,他的眼神有要转变为鄙视的趋势。

 

“不就是出去吗,我们去逛逛,马上回来。”

我说的我们,是指我和小银子,但周围的人却理解为全班。

对于“我们”这个词的解释,字典上说是,两者或者两者以上,显然我说的是两者,但大家理解的是两者以上。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于是,全班都出了教室;于是,校长和老师们都在操场看着我们;于是,我下岗了。

我一直认为小银子是故意的,直到我问爷爷才得知,当时老师们确实是在开会,但校长说里面太热,换到操场上来开。看来是我错怪他了。

自从我下岗以后,周围的人都转移到小银子身边,因为他是校长亲自任命的新班长。而我,成了孤家寡人。

最难受的事不是有人骂你,而是找不到愿意骂你的人。独自一人游荡了几天,终于小佳来找我。

 

“你就不会先来找我。”

她脸有愠色。

 

“没勇气。”

 

“要吃么?”她拿出一包葡萄干,问。

 

“能吃一辈子吗?”

我眼眶有些湿润。此刻我终于知晓谁才是真正对我好的人,我也知晓一个道理,知己总是在朋友锦上添花时消失,朋友总是在知己雪中送炭时不见。

 

“只要你不走。”小佳定睛看着我说道。

 

“我尽量。”

 

 

我无法定义小佳的不走。人只要活着,在世上就会不断地走。有主动的,有被动的,但不管主动还是被动,人终究是会走的。我的人生不可能不走,这也注定,我不能拥有小佳一辈子的葡萄干。而且我想要的也不是葡萄干,是一辈子。

 


第四章 我们一直在长大

 

秋季的风,已经不知第多少次把光村染成金色,田野一望无际的金黄,宛如身披黄金甲的千军万马。小燕子不见往日的踪影。

以前我曾迷惑过,这么美丽的景色与春天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燕子要选择离去。

 

我问爷爷,为什么小燕子要飞走?

 

爷爷说,快过年了,家在南方的它们要回去,与家人团聚。

 

我问,跟我们一起过年不好吗?

 

爷爷说,它们有自己的家人,家人希望它们回家过年,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爷爷眼眶湿了。

前一天,爸妈打电话回来,说今年也不回来过年。

这天下午,小佳来我家,强拉我往外面跑。不一会儿就跑到一片满是人的竹林。我正深思这被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竹林怎么这么熟悉时,小佳说,冲进我外婆家。我顿时恍然大悟。

 

我问她:“冲进去干嘛?”

 

“当然是折桂花了,晚了就没了。”

原来这么多的人,都是来折桂花的。看着那棵比房子还要高出半截的巨大桂花树,我想,就算全村人都来了也折不完吧。这些人应该和小佳也是一样的想法。

 

我们大喊:“让让,让让啊,让我们进去。”

 

一个大婶不耐烦我俩:“喊嘛,喊嘛,后面排队去,我今早就来了,排到现在也不见喊。”

 

我说:“那个,大婶,这我外婆家。”

我们突破层层人墙,成功进屋,发现外婆正在悠闲地喝着茶,于是我们溜到屋后。

 

我问小佳:“折桂花做什么?”

她告诉我,桂花能做桂花糕、泡桂花茶,而且插在家满房清香。听到桂花糕、桂花茶,一种莫名的力量从胸喷发至天灵盖。

    

“需要多少?我去折。”

 

“你先爬树上去,折了往下扔,够了叫你。”

 

我爬上树,一支一支折了往下扔,折有十几支后小佳说够了。

既然够了也没继续呆在树上的意义,而且恐高的我巴不得早些下树。

握紧树干,慢慢往下滑,下到一半时不慎手打滑,我直接掉入两只树干的分丫口,痛苦不在于卡在分丫口,而是我的另一只脚完全凌空。一半卡在树内,一半露出树外,有力使不出来的感觉让我无比恐慌,且越恐越慌。看来必须做点什么来减轻恐慌。于是眼睛和嘴巴便跳出来为我分担,一个负责流泪,一个负责哭喊。我发现自己无法控制它俩的自作主张。哭喊声终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为把我弄出来,众人想了很多办法,可卡得太紧,每个办法都弄得我痛不堪言。无事可做的我只好继续哭喊打发时间,且越哭越大声。终于不知是谁脑袋开窍弄来一把梯子,倒油在我被卡住的脚上,这才把我给拔出来。

那天,桂花树少了十几支树枝,代价则是我卡在上面一个下午。

我卡在树上的消息被一传十、十传百,后面不知是那条传播渠道出问题,竟演变为小佳抢了我辛苦折的桂花,我气不过,差点自己把自己给弄死。害得小佳被她爸妈带来我家道歉,也害得我吃了很多的桂花糕,导致连续几天毫无食欲。唯一的遗憾是他们没带桂花茶来。

在爷爷与小佳爸妈聊天之际,她拉着我出去。

 

看着我包裹白布的小腿,小佳问:“还疼不疼?”

 

“不疼了,只要还能吃到桂花糕,会好的更快。”

 

“我天天带给你吃。”

 

“好啊,还要桂花茶。”

 

“明天就拿来,还有,平哥哥,那天你好帅。”

话刚说完,小佳猛地扑了过来,在我脸上啄了一口。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又猛地一下往后跑,消失在我的眼前。这一切来得快,去得也快。

我摸了摸脸,回想被卡在树上的情景,除了哭得满脸鼻涕眼泪的,我实在想不到哪个时候帅了。不过一半凌空也不是常人能做到的,正常人谁会这么干。

之后,小佳每次见到我都会莫名脸红,我一度以为她得了一种一见我就脸红的病。我赶忙问爷爷见人就脸红的病该吃什么药。

爷爷说,这种脸红的病,是喜欢一个人的症状。

 

 

小佳越来越有种让我说不清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没了以前的无拘无束。她的举手投足之间,多了我认为可有可无的娇柔。可有,是因为这感觉挺不错;而可无,则是它使我更拘束。

 

一段时间,我实在忍不住问小佳:“这种东西在哪学的。”

 

“什么东西?”

 

“就是不属于你的东西,娇滴滴的。”

我不相信以前还流着鼻涕跟着我到处跑的跟屁虫,现在举手投足间,则会引来另一群跟屁虫。

 

小佳说:“时间。”

 

我突然发现小佳胸前不知何时鼓起的两个小鼓包。

原来,我们一直都在长大。

 

 

天气越来越寒冷,秋风刮掉树上唯一一片不舍离去的干枯黄叶,秋雨打湿泥土铺成的街道,黏稠的黄泥挽留过往的脚步,但对于无心逗留的人们却适得其反,他们更放快步伐,独留淤积秋雨的脚印。

放学后,我举着雨伞,送小佳回家。她紧紧挽着我的手,仿佛害怕我会消失在这黏稠的黄泥街道上一般。我们穿梭在秋雨弥漫的黄泥街上,宛如两粒沙,随时可能就此消逝。

风雨中,小佳似乎回到以前那个依赖我的小鼻涕虫,紧抱我的手,一起穿梭曾经走过无数遍的街道。

只是,那时的小佳没有两个让我心不在焉的小鼓包,而那时的我,也没有这种不知何时出现的心不在焉。



第五章 微笑有时就是忧伤

 

清晨的天空烟雾茫茫,在去学校的路上,霜覆满未被人踩踏过的小径。一大早起来的我,叫醒小凯子,和他顺道去叫小佳一起上学。

天气较冷,因为已进入晚秋。来到小佳家门口,小凯子大喊一声,小佳!喊声划破清晨的烟雾,犹如晴天霹雳,惊醒附近还在熟睡中的所有能呼吸的东西,引来附近一片人的谩骂和一片狗的狂吠。片刻工夫小佳出来了。就算我脸皮很厚,她再不出来我俩也呆不下去了。

小佳出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今天没你那份,然后头也不回地昂首阔步向前走。留下呆呆的我和傻笑的小凯子。

来到学校,坐在位子上抖手抖脚,总感觉穿再多也没用,寒冷依旧不放过我。还好这种苦日子快到头了,是时候也该放假了,不然老师们没时间准备年货。

 

我问小佳:“现在有没有一种想吃东西的感觉。”

 

“嗯,有,好想吃块饼干。”

 

“对对,有这种感觉很正常,越冷越饿嘛。”

小佳点点头,拿出一块饼干吃起来,吃到只剩一手的饼渣也没看我一眼。原来我比渣子都还不能入她的法眼。这件事告诉我,千万不要得罪女生,那怕只是看客。虽然我并不知道她为何生气。

上课铃响起,校长走进教室,身边还有一个人。以前的数学老师走了,这学期校长负责教我们的数学。

 

校长说:“今天我们班转来一位新同学。大家欢迎。”

 

大家激烈回应:“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伴随着的还有激烈的掌声与跺脚声,响彻学校。

 

校长大声说:“安静!安静!很好,大家很热情。”

我想他们不是热情,是为了热身。

 

校长接着又说:“这位新同学,叫蔡虎,以后就是我们班的一员。蔡虎,你找个位子先坐,我去办公室拿书给你。”

校长转身离开,一去不返。

 

小凯子问我:“平哥,校长咋还不来。”

 

我随意说:“可能脚崴了,在办公室烤火。”

 

“叮叮叮……”下课铃声总是那么动听,一去不返的校长终于回到教室,把迟到一节课的书拿给蔡虎。他将走出教室门时,突然停了一下,回头对蔡虎来一句:“我脚崴了。”然后在我们眼前消失。

 

 

蔡虎,人如其名,菜老虎,被小凯子揍哭过。那以后,我发现,这家伙魁梧的身体里藏着一颗软弱的心。

他父母生活在一个我很向往的城市,北京。也许出于羊群效应,也许是首都有发展前景,多数漂荡的人都喜欢北漂。

就北漂而言,我认为有两种:一种是为了生活而漂;一种则是为梦想而漂。生活与梦想相互依存,也相互对立。梦想受尽煎熬时,可能无奈选择生活。坚持梦想成功的,从此也不再担忧生活。个中滋味,也只有经历过才最有感悟。可是,阳春白雪有时候真的抵不上一碗热乎乎的阳春面。

知晓蔡虎的这点破事,感觉和我那点破事很像,我俩都是被遣送回来的。作为前辈的我去安慰他几句也是应该的。本打算找他交流交流感情,但看见小佳把一块饼干递给他之后,我改变了经历相似容易交流的观点。老虎经历相同,一山还互不相容。

不想做某件事,借口会层出不穷,连绵不断。

放学后,我和小凯子在校门等小佳。她一如既往地慢,每次人走得差不多才千呼万唤始出来,与放学立即狂奔出校门的我们形成鲜明对比。终于校门只剩我俩后,小佳的身影才缓缓出现,同时还有那只菜老虎,两人有说有笑。

 

我问小凯子:“饿不饿?

 

“你一问就饿了。”

 

“我不问你就不饿了?”我很好奇地问。

 

“饿是饿,不过没你问我饿不饿的时候饿,你问饿不饿才觉得很饿,平哥你饿不饿呢?”

 

“你讲了这么多的饿,你说我饿不饿。”

 

“等小佳来,我们就回家吃饭。”

 

“她有人陪了,你想等就继续呆着,我先回去吃饭。”

寒风瑟瑟的路上,两个萧条的身影顶着北风彳亍,空中飘荡凄凄惨惨的音乐,“小白菜呀,地里黄呀……”

 

小凯子侧过脸,望向歌声飘来的位置,说:“张大妈咋还没去城里看许老师?”

 

“教音乐的许老师?”

 

“嗯。”

 

“张大妈为啥要去看他?”

 

“许老师经常教张大妈唱歌,张大妈的“小白菜”都是许老师教的。

 

“噢,那你咋晓得张大妈还没去?”

 

小凯子自豪地说:“你听。”

我全神贯注地听,凄惨的“小白菜”和两个肚子的“咕咕”声连绵不断传入耳朵。

 

“这歌是许老师录给张大妈的。除她自己,没人敢放。”

 

我想也是,没事谁会听一个神经病鬼哭狼嚎。为了躲避这摧残耳朵和心灵的悲催歌声,我们顶着寒风加快回家的步伐。不懈努力下终于摆脱许老师自录自唱的“小白菜”。

歌这东西,唱好了是音乐,唱不好是噪音。

下午上学,我没去叫小佳,整个下午没和她说过一句话。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莫名其妙生气,几次她找我说话,我都装出一副很忙的样子回避,放学更是一股脑冲出教室,连小凯子也没等。

独自一人回到家,看见桌上放着一个大大的圆盒子,不知为何,心中向往无比。这应该是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吧。得知盒子里装的是蛋糕后,更是无比向往。

爷爷说今天我生日,爸妈特地请人从县城带生日蛋糕给我。

这是亲戚们第一次隆重庆祝我的生日,虽说与出现的蛋糕不无关系。

我一脸微笑看着很开心的大家,这人呀,一开心胃口就好,所以蛋糕很快被瓜分一空。

这个生日我并没看上去的那么开心,并不是因为身为主角的我盘里就一小块没吃过的奶油蛋糕,而是差样东西,差一颗比蛋糕更能象征庆祝生日的葡萄干。

有时候,脸上的微笑并不能判断一个人开心与否,也许那只是为掩盖内心的情感而带上的面具。

微笑,仅是嘴角向上而已。

 


第六章 第五个季节

 

“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晚一些……”

 

清晨的歌与雪,覆盖了整个光村。歌是小叔从县城带来的光碟里面的一首,光碟里还有其他人的,我知道的就有个叫动力火车的组合,两个人。之所以对他俩有印象,全因那一头我十分羡慕的长发。在光村,有且只有小叔能与之匹敌。我也想留那样一头飘逸的长发,不过事与愿违。

这是光村的第一场雪。清早爷爷便诗兴大发,对着初雪道:河面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对比周围,应景极了。

今年冬天特别有意义,因为这是爷爷教书生涯的最后一年,值得庆祝。更值得庆祝的是,马上就要过年了。

小孩总是盼望过年,过年是所有孩子童年最快乐的时候,尽管这天可能还挨过揍,但不管怎么回忆,总是感觉美好大于一切。

冬天的光村是最忙碌的,雪地上印着各种各样忙碌和假装忙碌的脚印,给人总体感觉,很忙碌。我们这儿有个传统,第一个踩踏初雪的人往后的日子会很幸福。因此除了过于偏僻的路,其他洁白的雪地上千疮百孔。忙碌的原因多半和这毫无科学依据的传统有关。

今年的雪没去年的大。记得去年大学连着压断山上好几根电线杆,导致村里断了很久的电。二叔是村支书,他向上面反应过几次,希望上头能派专业的人来维修,但都没得个准信,没办法他只好联系村里几个业余的人自己修。经过大家的努力,村里终于通了电。修好的第二天,二叔去县城向上面汇报,告诉他们不需要维修的人了,回来时得到一面锦旗。

第二天县城电视台报道这件事,说:经我县郝领导私访,得知一个叫光村的农村,灾情严重。回到家,郝领导茶不思、饭不想。体恤人民的郝领导第二天赶赴农村,在其英明领导与该村李村支书积极配合下,最终战胜雪灾,还农村一片光明。郝领导真是人民的好领导。

我们看着电视上接受采访的大腹便便的领导,很高兴二叔的名字上了电视。因为此事,这位县领导被评为本年的感动本地十大人物之一。传闻他还自荐参选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不过不知是真是假。

 

 

我刚背完爷爷规定《唐诗三百首》里的几首古诗,因此得以出门。一个人漫步在雪地,为毫无依据的幸福,在雪地上忙碌。不知不觉,我来到小佳她家门口。不知为何,总感觉那次小佳偷亲我后,连着什么重要的东西也被她偷了。

站在门前,里面传来电视声,似乎是在向我称赞电的好处。我没空附和它,因为我还在纠结要不要敲门。明明是敲过无数次的门,现在却下不去手。我突然脸发烫起来。我摸了摸烫手的脸。

这是咋了……难道我也感染了小佳那种脸红症?

人在认真寻找遗忘的东西时,东西就像是和你调皮捣蛋,你越是找它,它越是躲着不见。可你放弃寻找后,它却又凭空出现,拨动你的心跳。在我放弃敲门的念想即将离开时,门开了。记忆中,没有任何时候我对于门开了这个平常得不能在平常的事会加速心脏跳动的频率。仅这次。

小佳穿着一件红色的羽绒服,头上红色的毛线帽引人瞩目。她惊讶地盯着门口惊讶的我看,她的惊讶我可以理解,但我的惊讶她却不知道,因为连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惊讶,更不消说她。但她的惊讶里,我好像看到了,开心?

看着红色的小佳,犹豫要不要开口邀请她一起去踏雪。

未开口小佳就先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去寻梅。

我问她寻梅干嘛

我可不认为没目的她会做踏雪寻梅这等风雅韵事。

她说,摘梅花泡茶。

还是一如既往的会享受生活。

虽说目的不同,但实质一样。我一口答应。

经过漫长的路,我们来到一座小山,这附近有很多梅花树,但现在除白色以外就看不见其他颜色的东西,当然小佳是个例外。提个小篮子的她,像极《狼外婆》里的小红帽,虽说,我并没见过小红帽。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是经过我不懈努力下寻到且观赏梅花后想到的诗句。爷爷曾说过,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看着梅花,是没雪白,闻一下,不香。实验告诉我,写这诗的人闻梅花的时候肯定没下雪。不过还好不香,不然全都得进篮子。

我们在小山上走走停停,她寻到一棵中意的梅花树,在其枝干系上一小条红布带。

 

我问小佳,这是在干嘛。

 

她说,这是告诉其他来访者,此花已有主。

这时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

 

我问小佳,有人在雪地里走,往后却看不见自己的脚印,为什么?

 

小佳往后看,思索半天后说,怎么可能看不见,除非……她停顿,没继续往下说。

 

我问她,除非什么。

 

周围弥漫风雪的凄凄声,那声音让人联想到大人讲来吓小孩的玩艺儿。

小佳没回答。我是明知故问。

 

我说,倒着走回头就看不见脚印。

 

于是,山上多了两对向上的脚印,但别人肯定不知道脚印的主人却是在下山。这个冬天融化了我俩之间的芥蒂,尽管,它很冷。

老一辈的人常说瑞雪兆丰年,不过这都与我们无关,毕竟对于丰年,现在的我们没什么意识,相比下,我更喜欢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样的诗句。山上俯视一切,感觉整个世界都很纯洁,从未被污秽所侵蚀,那么洁白、那么无瑕。“梨花”开遍了满山知名与不知名的树,牵着自己在乎的人的手,走在这洁白的世界,犹如漫步仙境。

我一直很喜欢白色,认为它是一种脱尘的颜色。

我有一个很漂亮的表姐,她喜欢穿白色的裙子,风起裙舞,宛若天上仙女。向表姐求婚的人,可以从光村排到县城。可姑爹没一个看得上眼,他认为配得上表姐的人一定且只能是大城市的人,就这样,他们举家迁去大城市。此后,表姐一直在结婚与离婚之间徘徊。算命先生说她克夫,但我认为,一定是白色太过脱尘,无法接近每天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烦恼的现实生活。毕竟脱尘不能当饭吃。

表姐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白雪仙子,然而所谓的大城市里的人喜欢的却是可观可亵。

我希望在这白色的世界,能遇一个如表姐般洁白的白色姑娘,同她定居山野,然后结婚生子。我每天打猎种地,她在家织布带孩,过着神仙眷侣的生活。但再仔细想想,附近山上的猎物有且只有鸟,而现在它们去了南方。我也不会耕地,更不会种地。认真斟酌下,我认为还是不要遇见白色姑娘好一点。摇摇头,甩掉烦恼,牵着红色姑娘的手,往家的方向走。风雪覆盖周围的一切,包括来访时的脚印。唯独那条红布十分醒目,迎风飘舞。

我曾想象过,如果我是上帝,一定要创造第五个季节。它有春天的生机、夏天的景物、秋天的清爽以及冬天的雪。这个季节里,所有的动物与人欢聚一堂,谁也不会离开,也永远不会有告别。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小佳,她说这是妄想,不可能的事。话题也就到此结束。我没告诉她,这第五个季节的名字我已经想好了。

我称它为,佳。



第七章 归魂蛋

 

有些记忆会因某些在特定期间发生的事而难忘。这个春天便是如此。

春天来临,新的学期也随之而来。为带动大家能很好从假期过渡到学期的积极性,学校经研究,决定新学期春游。

这天,老师们带领各自班级的学生,向平坝进军。

平坝是光村的一处小山坡,坡顶很平,如草原一般。老师对我们讲,春游绝对好玩。我不同意他的话,但我相信这话。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绝对,只是相对于其他的来说才会显得绝对。如同这次春游,相对于开学读书来说就是绝对有趣。我相信老师的“绝对好玩”也是这个原因。

来到山坡顶,老师让大家席地而坐,连成一个圆圈,玩起最原始的游戏—丢手绢。

我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因为这立体环绕的手绢歌,弄得我一点心情都没有。

玩了好半天,校长把老师们聚到一起,商议什么事。

 

商议完事,校长拿出一个自制扩音器大喊:“同学们!同学们!今天很高兴大家欢聚一堂,一起春游,踏春是从古至今文化人都会做的娱乐。光读书也不是件好事,要劳逸结合。现在大家注意了,在你们的周围,老师们藏了很多纸片。上面写了一些问题或是一些奖励,拿到问题的同学回答对问题就会得到奖品,拿到奖励的同学,就能直接得奖品。不过嘛,奖励的就三张纸片,希望同学们运气好,给个小提示,石头下,树枝上都有可能,好,现在,我宣布,游戏开始!”

 

在校长啰啰嗦嗦一大堆废话以后,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不知所云而不知所措。校长也呆在原地。

 

看情况不对,一老师接过扩音器,大喊:“找石头下,树枝上的纸片,找到的就拿过来!有奖!”

大家知道该怎么做后都行动起来,一时间,山顶成为闹市。有时候,太多的废话还不如准确的一句来得那么有用。

众人翻便山上所有的石头、树枝,找到很多的纸片。

 

小凯子找到一张,一脸茫然地问我:小明在村子里捡到五角钱,但是却没有交给警察叔叔,为什么?

 

听完后我也一脸茫然。

许老师教过我们一首歌,歌词是这样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他还强调,捡到钱一定要交给警察叔叔,不然就交给老师。我叫来几个小伙伴一起想这个问题。

 

有个说:钱太多了,小明不想上交。

 

另一个反驳:这么简单老师就不会出了,应该是交给校长。

我们一致同意这个答案。

 

于是小凯子高高兴兴地去找校长,回来时却垂头丧气。

 

我问他:“怎么了?不对?”

 

小凯子说:“校长表扬我了。”

 

“那你干嘛摆张苦瓜脸。”

 

“校长认为捡到钱交给他这件事很好,还说回学校鼓励大家,捡到钱交给校长的同学每人一朵大红花。”

 

因为我们这个答案,后来很多人家里时不时会少些钱而多些大红花。

我们没管校长说了什么,只是急着问他正确答案是什么。

 

他说,答案是村儿里没警察。

于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不过也对,村里叔叔是有一堆,但没警察。唉,我怎么没想到呢。总结了一下,就是我们太相信老师的话,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却忘了警察叔叔这种生物村里没有。

小佳也有找一张,本以为又是什么难题。她一脸诡异的笑,把纸片递到我眼前。读了内容我都不知该惊奇还是惊喜,一张脸实在很难同时表现出两种表情。

纸片的问题:一个人在雪地里走,回头却看不见自己的脚印。

不一会小佳带着很多的瓜子和糖果来找我们。这件事让我懂得了爷爷常说的那句话,知识源于生活。

热闹的场景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不一会校长宣布活动结束。有将近一半的问题没人回答上,而大家惦记的那三张奖励纸片,我们班的小银子得两张,他的跟班一张。

大家玩得很尽兴,从留下的满山垃圾就可以看出。

回学校的路上,我们看见在一些算得上陡峭的地方,有红色的不名物在树枝上飘着,甚是眼熟。

有人问老师那是什么东西,会不会不是东西。

 

老师看了看,说:“那是我们村里一些少数民族的习俗,据说有牵红线之意,就是,咦,你们管它的,闲事管得宽,裤子反反穿。”

 

于是大家为了证明自己的裤子没穿反,没在继续追问。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抹风中飞舞的红色,然后继续往前,往前走。

回来后我就生病了,卧床不起。不是我不想起,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见小凯子上学时看床上躺着的我的眼神,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但这种无力感真的很难受,如同被束缚在一个刚好只能容下自己的罐子里,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急促呼吸与不动,一种随时快要窒息的感觉。

爷爷说我只是发烧,吃了药过几天就好。于是过好几个几天,我仍卧床不起。山里观音庙的神婆不知从哪得知我的情况,特地来看我。神婆瞟了我一眼,一秒钟都没有她就煞有其事地掐掐指,嘴里念念有词,也不知道念叨啥。大约有个几分钟神婆说话了,她说我是掉魂了,需要叫魂。

据说人是有七魂六魄的,如果掉其中一个,就会生病。

 

我问爷爷,她怎么知道我掉的是魂不是魄。

 

爷爷说这是职业秘密。直到村里有其他生病且久不愈的人之后,我才知道,只要是个人,神婆都会说是掉魂了。

亦如中国其他的农村,我所在的村子也很迷信,所以亦如其她神婆,村里这位也很会跳神。爷爷说这是世道所需。

受不了神婆的热情,也受不了周围邻居的热情,爷爷答应神婆为我叫魂。

热情这词简直就是热闹的孪生兄弟。

神婆告诉我们需要的东西:鸡蛋、香、生糯米。欲叫其魂,先得跳神。而所谓的跳神,我认为就是跳艺术。手舞足蹈、张牙舞爪且嘴里念念有词的神婆,把香插在糯米里,让我双手托两个鸡蛋平举且保持这个动作不要动,直到鸡蛋自己“走”出手心。我认为她要扯蛋,不然蛋不扯还会自己走?它又没长脚。直到我目睹这见证奇迹的时刻才知道,原来蛋不扯也能自己“走”。我就双手托着没动,蛋自个从我手里滚落地。神婆低头看滚蛋,说我的魂回来了。

我问神婆为啥要滚蛋才完事,她讲蛋之所以会滚,是因为“魂”进入里面所致。原来不是扯蛋,是魂蛋。接下来只要我把这个有“魂”的蛋吃了,魂一归位我就能恢复。当然我和其他“失魂”的人一样,都得等神婆跳完舞后才能吃。看着手里馋人的蛋,我真的失魂了。周围的人看得津津有味,对这看了不下几十次的没有扯蛋就滚蛋的魂蛋表演赞叹不已。

不过说真的,我也觉得这魂蛋的表演很神奇。

叫魂事件过后我便好了,不得不好,魂都回来还不好,那得升级为更高的鬼神事件。我可不想再次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消遣。

 

过后我问爷爷,蛋咋还会自个滚呢。

 

爷爷只是问我手酸不酸。

听完爷爷的话,我才发现为了托蛋一动没动的双手,现在麻了。

 

爷爷说要给我上一课书本上没教的:不管多平凡的东西,一旦人觉得受益且超出他们的认知就会显得独一无二。简而言之,披上神的外衣,你便是神。

我表示不解,百思不得其解。

 

爷爷问我,村口的泥巴怎么样。

 

我说,不怎么样。

 

爷爷又问,观音庙的菩萨像呢。

 

于是我的赞扬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又如黄河般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爷爷淡淡地讲,那是他用村口泥巴做的。

这回我懂了。

我跟爷爷说我要拆穿神婆。

 

本以为爷爷会同意,但他摇摇头说:“当所有人认为你对的时候,你就是对的,认为你不对的时候,你就是错的。当所有人吃屎而你却说吃饭才对的时候,你会被当成异类、神经病,受到大家排挤、歧视,最终在这世上难以立足。”

爷爷的话,我想会伴随我一生。

如同第一次被奶油蛋糕冲击味蕾一样,爷爷这句话冲击了我的思维,改变了我的认知。

我仿佛开启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第八章 泛红的呢喃声

 

春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百花齐放,百鸟争鸣。如此美好的风景却不得不从我身旁飞过,准确的说,是我从它身旁飞奔赶往学校。今天差点忘了我的“病”已经好了。

来到久违的教室,看着毫无灰尘的课桌旁那双期待的眼睛,心里感动极了。微笑走到她身旁坐下。

 

“你感觉这么样?”

 

“好极了。”

 

“那下午可以玩一天。”小佳很开心地说。我却疑惑地皱了下眉头,还没说出疑惑什么小佳马上解惑。

 

“今天星期五。”

 

快活了几天今夕是何年的日子,不知道今天已经星期五了,愉快的时光过得就是快。不过也不怪我,对于星期几这个用来衡量上学的时间单位,在不用上学之后它便失去应有的作用。

 

我坚定地点头,同意下午玩一天。

小佳没再问我问题,可能她觉得下午有大把的时间能问。

这时,一位我从未见过面的老师昂首挺胸阔步到讲台上,用鼻孔俯视我们。

 

我问小佳:“这面朝青天的是谁?”

 

“新来的老师,姓肖。你生病那几天来的,教我们语文。他是……”

原来我请假的那几天来了个新老师,填补爷爷的空缺。

大约两分钟后,我知晓这位肖老师大部分事。来自城里,货真价实的大学生。

为什么说货真价实,这得从教音乐的许老师说起,就是精神有问题的那位。

 

据小银子说:当时许老师来到村里,找到校长,也就是小银子他爸。许老师说自己是城里音乐系的大学生,是个艺术家,希望能来学校教音乐。本来校长是不答应的,对于这种可有可无的鸡肋课程,谁会专门聘个老师来交,不仅浪费公款,而且还没什么用。可许老师说不要工资,并且私人出钱买乐器。话音刚落,校长立即抓起他的手说,许老师太客气了。

就这样,许老师一直教我们教到被人抓回去为止。

这位肖老师,城里师范大学的学生,今年毕业,分配到我们村实习。看他那一脸不屑中还带着电视里皇家贵族气息的俯视我们的鼻孔,我想肯定是没对分配他来这里的领导送礼。不过再观察到他那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和磨破边的运动鞋才否定自己的观点,不是不屑送礼,而是人家不屑收礼。

 

全身散发皇家贵族气息的肖老师用那双被鼻子挡住的眼睛俯视我,开了金口:“你是那个退休老李的孙子?”

 

我回答:“我是你说的那个退休老李的孙子。”

他终于把高贵的脑袋放下来。我估计是抬得太久,酸了。

 

他又说:“上几节课你没来,不知道我,那我再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肖,肖在百家姓排九十九位。你们别看九十九靠后,姓肖的古代都是皇亲国戚,高官重臣,我家也不例外,祖辈都是高官,我叫肖富贵,以后叫我肖老师,好,上课!”

虽然不知道他想对这个年纪的我们传递什么重大的讯息,可听完他的介绍,虽然不知道讲什么,但给人很厉害的样子。

以前爷爷上课喜欢给我们讲故事,韩信成也萧何败萧何。那段时间我被逼迫背百家姓,提到姓氏爷爷总会额外提示:韩排十五,萧九十九。

如果没看到黑板上那占据很大地方的肖富贵三个字的话,真不知此肖非彼萧。我没打算拆这位肖老师的台,反正说出来也没多少人信,大家认为你不对,那你就不对。另一方面说,一个小学生说先生没文化,你信吗?

就这样,这个百家姓排九十九的肖老师的出现,成功消磨我上学的无聊时间。整节课我心里都在复习学过的所有贬义形容语。

 

 

不记得哪个时间段开始觉得上学无聊的,但记得第一次爷爷说让我上学时,很开心,尤其是背上奶奶亲手缝的新书包的那一瞬间。

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对自己曾经爱不释手的东西感到厌倦。大概是相处久了的缘故。就像电视剧里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也未想过会有被抛弃的一天。作为负心汉里的一员,我也担心抛弃的这位有一天也会来找我麻烦。

 

 

下午放学,甩掉小凯子这个灯泡,我和小佳来到田野。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油菜花。小佳放下书包跑向油菜地,开始编织花冠,一边弄还一边高歌光村童谣:油菜籽,油菜花,油菜姐姐到我家,我为姐姐倒杯茶,姐姐夸我是乖娃娃……

我躺在油菜花,在小佳不知循环了第几遍的油菜之歌里睡着了。

我有一项技能,那就是随处都能睡。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每每到饭点,奶奶经常到处喊我,她总会在一些邻居家的屋檐下看见熟睡的我。吃饭时,我端着碗吃着吃着都能睡着,也不知道咋的,特别爱睡。爷爷为此逼我喝了很多他上山挖的乱七八糟的草熬成的药,味道又苦又恶心。

有一天中午,奶奶像往常一样到处找我吃饭,找遍每个我睡过的角落都一无所获。一直找到下午。傍晚,焦急的奶奶看见我和表姐从村子外归来。并不是我贪玩跑出去,而是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件可能改变我命运的大事。

据表姐描述,当时她在割草,看见我被一老头背着,而且还在睡觉。她大声喊我,被喊醒的我还一脸茫然。表姐问我要去哪。我告诉她老头说带我坐飞机去找爸爸妈妈。她说老头骗我,让我跟她回家。她说完以后我就在老头背上乱晃,最后把他晃倒在地。

对于表姐描述的这件惊险的事,作为当事人的我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来,可能那时还太小吧。但现在想想好惊险,要不是民风淳朴,老头倒地不起讹上我咋办。

再后来这事得到不知名人物的宣传,我成了村子里的传奇,在小屁孩中更是具有威信。他们很崇拜放倒一个大人口中专背小孩卖的人贩子的我。

 

 

小佳拿着编好的花冠向睡得正香的我走来,大喊:“来人了!快跑!”

我瞬间惊醒。

 

干嘛了,主人家来了?快跑呀,还傻愣着。

看着小佳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我知道被耍了。

 

编好了,这么快。

她手里拿着两个花环。

 

“还快,天都要黑了,你不怕又被人背走卖掉。”

人最讨厌的事之一,就是被人提起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

 

看见我阴沉下来的脸,小佳急忙道歉:“对不起啦,走,我们去小河边。”

 

微风轻拂,泛起河面缕缕微波,匿身于石底的鱼儿似乎受到惊吓,忽隐忽现。水光涟漪的小河的河畔,两个孩子互相为对方戴上花环,仿佛进行某种仪式。 带着油菜花环的女孩靠近男孩,在男孩耳边呢喃。

那声细语,不仅泛红了彼此的脸颊,还有,漫山的鲜花。



第九章 梦想不同于幻想

 

清晨爷爷收到一封请柬。单身已久的舅舅将要结婚,请他去县城吃酒席。

舅舅早已奔三,却一直找不到媳妇,这可把家里人急坏了。在农村,二十多岁不结婚就会被父母催了,且不管男女,一视同仁。真正的男女平等。

舅舅以前是个复烤厂的工人,自身条件还不错,再加上人长得也不砢碜,倒贴的大有人在。人越容易得到什么就越不珍惜,所以舅舅为人浪荡,身边的女人经常换了又换。俗话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一天,舅舅上班的复烤厂发生火灾,舅舅是这场大火的受害者之一,好在保住条命,但却毁了容。在整容技术还不发达的年代,毁容与癌症一样可怕。

现在舅舅那张脸,怎么形容好呢,这么说好了,他那沟壑纵横的面部皮肤,就像是在月球表面扔几百颗原子弹一样,再贴切点就是脸上有成千上万的红色蚯蚓在蠕动。这要是胆小的半夜起来看见床边那张满是蚯蚓的脸,那还不得吓死。

事故让舅舅得到数额不少的赔偿,可也因为事故,他再也没找到过对象。当时他要是不浪荡,随便和一个结婚,现在就不会这样焦头烂额了。

现在不止是他着急,全家人都着急,可有钱有能如何,没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这就像有人花钱请你看鬼片,还是看一辈子那种,搁你你也不愿意。

最后没办法,家里只得花大价钱去外乡买了一个,呃,是聘一个回来。一个外乡比光村还穷的小山沟里,花了十几万的聘礼,人家父母才答应把女儿嫁过来。

看了请柬,知道舅舅要结婚,爷爷很是开心,我也很开心。我开心不是因为舅舅要结婚,而是爷爷让我随他一同去县城。

能去县城,我心里乐开了花,嘴合也合不拢。我没去过县城,听小叔说,它是天堂。我想象中的天堂是能吃喝玩乐的梦幻城堡,到了后确定它是吃喝玩乐,但得花钱。爷爷说世界上是没有免费的午餐,就像这次酒席,得随份子。

三岁那年,我并不知道这些花花绿绿的纸是国家赋予它能换取美好事物的权利,被爷爷夸奖在绘画有天赋的我撕一张与钱一样大小的纸,照着图案自己画,然后拿去买东西。结果是被小卖铺老板骂得狗血淋头。我垂头丧气,一度以为是爷爷是为了哄我开心才编造我有绘画天赋的谎言。扼杀我长大成为画家的梦想的,除了小卖铺老板的谩骂,还有爷爷的欺骗。等知道了真相,我的梦想却已经换成了别的。

 

 

坐上开往县城的小汽车,别提我有多开心。在光村一年都难得见一次的小汽车,我竟然坐在里面。要不是掐脸的疼痛感,我仍以为自己在做梦。带着高涨的兴致在车里东瞅瞅西看看,再望向窗外迅速消失在后面的景物,没一会我就觉得恶心想吐。爷爷常说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更何况是在人家车上,想吐就吐,无需强忍。我还没来得及要塑料袋就呕吐在车上。司机听到我这不和谐的声响,突然减慢车的速度。还没等来人家的指责,只听见“嘣”的一声,后面一辆车不重不轻地撞了上来。

两辆车都停下来。后面司机下车张口就臭骂一通,字眼不堪入耳。我方司机也不甘示弱,下车回击。两个司机相互问候对方的祖宗十八代与母亲后,开始激烈的对骂。话语间我感受到我国博大精深的骂人文化,二人势均力敌,一时难分高下。两人停下骂战,撸起袖子,你看我我看你。爷爷见势不对,立即下车劝说。

一番劝说二人才决定讲道理。

后车司机问我们为啥减速,我方司机问他为啥追尾。双方一听,又开始骂战。爷爷觉得这样继续下去也不是办法,让他们先检查自己的车有没有撞坏。两人这才消停。一番检查发现后车只是撞到前车的备胎,虽说车头有撞击的凹痕,爷爷委婉说我们虽然减速,但也是他自己撞上去的,到交警那里也不好说,在爷爷的努力下,双方都不在追究。事件和平解决。对于事件的促使人,我坐立难安,一滩呕吐物差点引起的血案,这笔账爷爷事后会找我算的。

 

 

车停在一家大饭店门口,我赶忙下了车。门口有很多人,熟悉的、陌生的、熟悉又陌生的。进入里面人更多。

我一直抓着爷爷的手躲在后面,紧贴他的大腿。这些华衣丽冠的人从爷爷身边来来往往,我心里止不住的害怕。来之前爷爷跟我讲,到县城不要乱跑,那里的人喜欢拐卖小孩。经历过上次绘画天赋的事,我对爷爷的话绝对相信。

我就这样拉着爷爷,跟在身后看他同别人寒暄,偶尔也有人拿我说笑,但我只会更靠近爷爷。感觉一旦离开爷爷我就会被这些面带微笑的人拐去卖掉。我害怕这些人,还有他们脸上的微笑。

入席就座,饭菜上齐后食欲战胜恐惧,大家也都不再相互寒暄,各吃各的,毕竟都随了份子。

吃饭过程中,我时不时听到其他桌有人大喊“新郎新娘敬酒”,生怕一桌人里有耳朵不好使的。对此我丝毫不在意,只要不抢我手中的筷子,他就算使用江湖失传已久的武功绝学狮子吼我也能当作没听见,毕竟他与爷爷盯着我狼吞虎咽的带着杀气的目光来说,并不算什么。在手忙脚乱的吞食中,我不小心把勺子弄掉地上,正打算捡时,一位穿得很漂亮的姐姐已经捡起来递给我。

爷爷常教我,对于帮助自己的人一定要感谢。于是我很有礼貌地对那位姐姐说了句,谢谢姐姐。

不知为何,周围的人全部鸦雀无声地看着我,爷爷碰我一下,我往他看去,被他旁边站着的舅舅吓了一跳。

鬼啊!

喊完后本来就不好看的舅舅脸色更难看了,忽地我身后一个人突然大声喊:新郎新娘,敬酒!然后,舅舅和那位姐姐向大家举杯,敬酒。这声敬酒打破大家的寂静,也缓和舅舅的脸色。后来听爷爷说,那位姐姐是舅妈,只有十六岁。

回到光村,不出意外,我被爷爷教训一顿。以前没去过县城觉得它是天堂,去了才知道我一直都生活在天堂。在这里不用活得小心翼翼,也不用担惊受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难受就大骂,不是蛮横的骂;开心就大笑,不是虚伪的笑。

 

 

第二天一群小伙伴围着我,让我讲讲县城的事。我正准备把构思一晚上的县城奇幻冒险记讲给大伙听时,突然有人发问:县城是不是满街的玩具。

 

我回曰,是。

 

又有人问:县城是不是有很多汽车。

 

我说,是。

他们一人一句的问来问去,完全不给讲故事的机会。

不过说起汽车,那倒是一种在我们心中能驾驭吃喝玩乐之上的存在。如果有汽车经过村子,必定看见满大街的孩子挂着笑脸追赶它,直到它消失在大伙的视线所及之处。大人们不知道我们追车的意义所在,以为纯粹是为了玩耍,批评我们下次别那么干,很危险。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大家伙追的并不是汽车,而是外面的世界。

 

 

在大家的问东问西下,最终我构思一晚上的故事还是没能吹出来。感觉他们知晓的县城的事比我还多,就像我不知道县城里养的恐龙和鲸鱼,他们却说得有鼻子有眼。有人提议让我把县城和我来的地方作比较。我这才重新找回话语权。

我出生的地方也是个县城,姑且叫它J县。虽说是县,但更像一个市,它的面积是县城的几倍,或说十几倍。我还没来光村前它是县,来了之后没几年升为市,J市。

来的时候带了许多J市的相片,相片里有小孩想象中的大城市所应有的东西。宽阔的马路、高挂的红绿灯、来往的车辆等等。大伙问我哪边更好一点。来时的记忆基本只剩相片,具体也不知道哪里好。

想到未知的才更吸引人,我故作深沉地说,相比下J市更好。

为了把鲸鱼和恐龙比下去,我尽最大的想象,把昨晚构思的故事现场再构思,于是给大家伙讲了一下午的J市奇幻历险记。

时间总是很快消逝于不经意间,落日是大伙各自归家的信号。对于分离,没人会不舍,因为明天还会再聚。就这样,我,小佳和小凯子一起回家,夕阳拉长我们三人紧靠在一起的影子,偶尔周边传来归鸟的啼叫,风把树叶吹得“刷刷”作响,再加上我们的欢笑,演奏出光村独有的黄昏交响曲。

 

 

春天来了,夏天还远吗?夏天到了,秋天还久吗?光村的时间仿佛不受地球自转公转的影响,总是以超前的速度自顾自地走,还迷恋春天的芬芳,蝉鸣就加入交响曲;还在欣赏知了的惬意,秋风便染黄了田野。到了秋天,爷爷总是很伤感,比周围的景物还要萧条。

爷爷写得一手的好毛笔字,光村的红白事大家都会找他写东西。

中秋节这天,玩耍完回家,看见爷爷用毛笔在白纸上挥洒飘逸的字,还以为谁家又发生可以去玩耍的事。好奇驱使我走近观看。

 

爷爷问我认得全不。

 

我说有几个字不认识。

 

爷爷缓缓读给我听:金桂辞了秋黄,太茫茫,可奈朝为青丝暮为霜。 玉蝉旧,人空瘦,几时倦?自是十五月圆人不圆。

爷爷看着我,平静地说,今年我爸妈也不回来了。越来越依稀父母的模样,虽说爷爷每年都会让我看相片。在众多相片中,我最喜欢爸爸把我顶在脖子上,妈妈在旁边笑的那张。他们眯着的眼睛很好看,像考试得第一爷爷看我的样子。

这个有我的光村,父母只来过一次。他们走后,之后的光村就没了我。

如果没发生那件事,我可能还会继续在光村浪荡不羁的生活,一直到娶妻生子。这样,我的人生轨迹也许会更平淡、平凡些。没人能预测未来,当然如果上天赋予我这种能力,我也会毫不犹豫抛弃它。有缺憾的人生,才是完整的人生。

对于我这种胸不怀大志的人,理想人生就是:身处于闹市,经营一家小书店,闲来无事泡杯茶、看看书,闲来有事也泡杯茶、看别人看书。或交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或一个人喝茶看书;或发呆。

提到发呆,我最有发言权,时常一个人蹲墙角就是一天,天马行空地幻想自己是某某国家的贵族,亦或是某某星球的落难王子。自命不凡。直到和小伙伴们聊到这个话题才知道,某某国家和某某星球散落在平常百姓家的王子公主们数不胜数。于是我重新定位,大侠、孙悟空、超人、发明家、冒险家等全想了个遍,想来想去,我还是很想当画家。

从小我就展现出强烈的画画欲望,家里的墙壁、学校的墙壁、邻居家的墙壁,都留下过我的杰作。这种欲望直到我被以影响“墙容”为罪名挨了顿揍后才有很大的改观,而画钱事件的发生我便直接放弃它。于是我又重新思考,当个作家。可以写很多好玩的故事,让以后上学的小孩不用像我一样痛苦。

爷爷问我长大后想做什么时,我就是这样回答的。但他告诉我,作家不能改变课本的内容,政治家才行。

我告诉爷爷,我决定以后就当政治家。

爷爷说政治家是有遗传基因的。曾祖没有,爷爷没有,而我就更不可能有。基于政治家先天门槛高,我又换了其他梦想。

记得爷爷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富人去钓鱼,看到一个穷人也在钓鱼,于是走向前问穷人:‘你为什么不弄一张大网来捕鱼?’穷人反问他:‘我为什么要用大网捕鱼?’富人说:‘这样你才能赚多点钱,才能买到一条大船。’穷人又问:‘为什么我要买一条大船呢?’富人回答:‘这样你才能赚更多的钱。’穷人再问:‘为什么我要赚更多的钱呢?’富人骄傲地说:‘这样你才能像我一样悠闲地钓鱼。’穷人对他说:‘你难道没看出来我一直都在悠闲地钓鱼吗。’

很多年后我理解了爷爷这个故事的含义。做任何事,勿忘心安,别总给自己找一些没必要的烦恼。

梦想不是为了换取金钱、权利与名声,它只是单纯的心愿,是你迟暮之际回首往事时,由衷发自内心的感叹:这世间,不枉走上一遭。 

 


第十章 客回远方去

 

人生如白驹过隙,而白马这种东西,不管在哪里总是那么吸引人,特别在每个暑假不厌其烦地播了无数遍《西游记》的农村,白龙马深入人心。在我心中它甚至超过猪和猴的地位。

若有一天,我能驾驭那白如雪莲、美得脱俗的白龙马该有多好。身骑白马,漫步于万紫千红的春之季节,鸟儿为我歌唱,鱼儿为我奏乐……这种体验,如若倾之所有,我也在所不惜。

还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心情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即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会装点秋叶、单调的死。那便是诗人。他们的世界里充满浪漫、美丽与不真实。可越是不真实,就越迷人。如果能变成一种动物,我想成为一只蜘蛛,生活在自己编织的世界里,做独一无二的王。与我喜欢的海子不同,他的世界是天空,他则是高空展翅的神鹰,天空之王。

一如他所说:

我要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 

和物质的短暂情人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

 

万人都要将火熄灭 我一人独将此火高高举起

此火为大 开花落英于神圣的祖国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借此火得度一生的茫茫黑夜 

 

此火为大 祖国的语言和乱石投筑的梁山城寨

以梦为土的敦煌--那七月也会寒冷的骨骼

如雪白的柴和坚硬的条条白雪 横放在众神之山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投入此火 这三者是囚禁我的灯盏 吐出光辉

 

万人都要从我刀口走过 去建筑祖国的语言

我甘愿一切从头开始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也愿将牢底坐穿

 

众神创造物中只有我最易朽 带着不可抗拒的 死亡的速度

只有粮食是我珍爱 我将她紧紧抱住 抱住她 在故乡生儿育女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也愿将自己埋葬在四周高高的山上 守望平静的家园

 

面对大河我无限惭愧 

我年华虚度 空有一身疲倦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岁月易逝 一滴不剩 水滴中有一匹马儿一命 归天

 

千年后如若我再生于祖国的河岸 

千年后我再次拥有中国的稻田 和周天子的雪山 天马踢踏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选择永恒的事业

 

我的事业 就是要成为太阳的一生

他从古至今他无比辉煌无比光明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最后我被黄昏的众神抬入不朽的太阳

 

太阳是我的名字

太阳是我的一生

太阳的山顶埋葬 诗歌的尸体千年王国和我

骑着五千年凤凰和名字叫马的龙我必将失败

但诗歌本身以太阳必将胜利

如若有一天,我去到那个世界,定会以梦为马,找寻神鹰聚集之地身为王的您,望您不嫌弃我的平凡,屈尊促膝长谈。

 

 

这个春天,小银子家买了匹马,虽然不是白马,仍迷得我神魂颠倒、魂不守舍。

此马名之赤虎,校长亲自赐名。关于它,发生过一件传奇的故事。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赤虎亦如往常一样关在马厩。一个偷马贼光顾这里,翻墙开门,把它偷牵走。第二天早上,校长发现它不见便火急火燎地跑来找二叔帮忙。二叔召集村里一群年轻人找马,但大家都说过了一个晚上,要找回来是不太可能。在众人都不怎么抱希望的时候,路过去镇上的小树林,听见林里传来马的嘶叫声……第三天早上,光村赶集场的一块大石上绑着个男人。他一身灰黑,杂乱如枯草的头发掩盖大半尘土布满的脸颊,和张飞一样的大胡子有很多分叉,胡须之间相互凝结成小块,样子极其邋遢与落魄,也很滑稽。听小银子说,这个“张飞”就是偷赤虎的小偷,从昨晚一直绑在现在。

一大早二叔从村里的喇叭通知大家聚集于此。大家观望半天,得出一致的结论:这个“张飞”不是我们村的。在没法律意识的农村,这个结论标志一个悲剧的诞生。小偷在众人的怒火中失去意识,送至县城医院。

偷马事件过去后,通人性,懂得自救的赤虎被传得神乎其神。它的价值也从最初的一颗糖升为三颗。

赤虎是校长买来作为马车搬运东西用的。两个木轮按在由许多小木板组成的板车两侧,两条长木按架在马身上,马脖子挂着很多铜铃围成的项圈,行走在路上时会发出“叮铛叮铛”动听悦耳的铃铛声。这便是光村特有的马车。哒哒的马蹄越过干硬的黄泥路面时伴随的“叮铛叮铛”的铃声,是能穿透心灵的天籁之音。

马车行过街道,孩子们便尾随而行,而马车清澈的铜铃声又会吸引其他的孩子加入队伍。驾车的老师傅总是能把速度提升在孩子们既追不上也不会被甩掉的境地。在大家累得快放弃的时候,老师傅就会用他那沧桑的鼻音大声笑喊:“小崽子们!跑第一的我送他一个铃铛。”

于是大家再次跟随他,跑出村口。如约定,他也会在大家渴望的眼神下给跑第一的孩子铃铛。

夕晖晚照,马车被拉长的影子消失在低矮灌木丛中,消失在大家的眼前。

“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小佳一路上重复念的这句话使我的耳朵不堪重负。

一大早她就来叫我去看马,说是今天赤虎休息。来到校长家门口,看见小银子正用铡刀铡草,周围依稀也有几个人。我们讲明来意,他说只有干完活才带我们去马厩,特别指明让我一起干活。看他挺轻松的样子,我感觉也不算什么难事就欣然接受。我的任务不算艰巨,给他递草,他铡,就这么简单。

人一旦重复一个动作很多次后就会出现惯性,下意识做的动作不经大脑。在我把干草放上去还未撤手时,小虎子冷不防地把铡刀往下按,只听见“咔擦”一声,半节食指如获自由般飞跃而出,留下满脸惊愕的我傻愣站着一动不动。愣了半天我才抬起右手看,喷薄而出的鲜血覆盖我的脸,溅入眼睛,染红了整个世界。据在场者说,我就保持这个动作呆呆地站在那里,没有哭喊,任由喷薄而出的血飞溅四周。小银子则被吓得惊慌失措地吼叫,小佳当场晕过去。直到小银子的妈妈听到儿子的嘶叫声,从家里跑出来。看见眼前的一幕,她也呆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她抱起我往爷爷那里飞奔,途中我失去了知觉。

我苏醒时周围全是人,还不时有人对爷爷说这孩子这样了眼泪都不掉一滴,包扎时还睡着呢类似安慰的话。对于他们认为失去知觉是“睡”着了和睡着了不掉泪的我没多大感想,只是看到右手被白布包扎得粗壮的手指和周围的礼物,很庆幸他们送对了东西。

光村的初春,周围充斥鸟叫声,燕子也回来了,以前对我来说挺美妙的声音,现在却莫名感到聒噪。

起初爷爷没敢告诉爸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但纸包不住火,不知谁电话费很多,跟千里之外的他们远程嚼舌头。父母回来时已暮春,但周围景色未改。虽说暮春,却已有夏之风采,蝉、纺织娘、蛐蛐……很多很多的小昆虫早已开启它们的夏季巡回演奏会。

这些日子我发现爷爷憔悴了很多,白头发也多,不见往日的微笑。

这个早晨,黄泥街道上一辆车一直在鸣叫,妈拉着我往前走,我一步一回头,爷爷沉默跟在后面。坐进了以前很期待的车里,现在却毫无感觉。我把头伸出车窗,爷爷依旧沉默,司机叫我把头缩回来,要开车了。爷爷张口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出声。

车里车外一直沉默,在这沉默中,汽车排气管“轰轰”响起,随后故乡渐行渐远。我把头转回来,直视前方。不管我回不回头,身后就此以后,成为乡愁。

还有件挺遗憾的事,没能和小佳告别。这些日子,她一直在悔恨,如果她没叫我去看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我笑着跟她说,这样的话也应该怪偷马贼,如果他能把赤虎偷走,更不会出现这样的事。

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命中注定的事,想躲也躲不掉,这是爷爷告诉我的。

颠簸的车上,突然想起爷爷给我讲的蟪蛄的故事。

爷爷说蟪蛄是一种只能活一个季节的生物,它们从来不知道下个季节是什么样子,永远困于一个季节,不知春秋地度过短暂的一生。

我觉得爷爷错了,它们肯定早已领略四季之美。

蟪蛄曾祖父告诉蟪蛄爷爷春天是百花齐放;蟪蛄爷爷告诉蟪蛄爸爸夏天是烈日炎炎;蟪蛄爸爸告诉小蟪蛄秋天是落叶缤纷;而身处冬天的小蟪蛄便拥有了四季。

这个初夏,在爷爷的目送下,我同父母离开了光村。

 


第十一章 共同的秘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熟悉又陌生。地球上有很多人,一些人闯进我们的生活,转了一圈就走了。陌生地来,熟悉地走,然后又陌生。

换了个地方生活,我不太爱说话。自那次事件以后,我的性格发生很大的改变,由外向变为内向。

如果有转校经历的人,一定知道转校并非电视上的那么潇洒。新的同学,新的老师,一切都是新的,全都需要去适应。我是一个闯进了他们世界的陌生人,

在这里,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如果说着另一个地方的方言,不仅东西贵一半,发生什么事情大家都会群起而欺之。

我忘了出生地的方言,而转校最不能避免的就是自我介绍。于是我操着另一个地方的方言在不属于它的城市介绍自己。为此往后麻烦不断。

在这里城市人总是歧视农村人,如同白人对待黑人的态度一样,城市人总感觉自己高人一等。在这样的城市扎根,我想谁都会变成白人吧。毕竟城市高楼太多,温暖的阳光难以照射进来,变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转学来时班主任特不待见我,我也不知个中原因。她老是动不动就请家长,为此我没少挨打。直到一次班主任在班上说她跟朋友在校外开了个辅导班,叫我们回家跟家长说一声,需不需要报名参加。回去跟爸说后,他告诉我必须去。这之后,班主任对我的态度有所转变,也没再让我请家长。而我也顺利升入初中。

 

 

遇见冰块是在初中,和众多站在操场等待分班的人一样,我忍受着汗流浃背、异味横飞。分班结束,彼此互不相识的我们分在一个班级,用同一个桌子,作了三年同桌。

冰块是我给他起的外号,他是一个很酷的人,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寒冰,夏寒冰。你能想象夏天的寒冰吗?有墨点的白纸会显得比其它一白到底的纸更白,当然炎热夏天的冰块也会比寒冷冬季的冰块更冰。这个比较论,是我见到他后发现的定理。

人如其名,冰块对什么都是不苟言笑,犹如真的冰块。可越是这样,他的异性缘越旺,全班男生除我以外,没人答理他。而我之所以与他有交集,主要还是看在每天早上有免费早餐的份上。

开学没多久,每天都会有女生给冰块送早餐,不仅有本班的,还有外班的,她们没有统一思想,因此便宜了我。如果女生们商量好,一三五谁谁谁送、二四谁谁谁来,那冰块就真正成为全班男生的公敌了。事实是女生们之间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碰个面就咬牙切齿,都恨不得多长几张嘴继续咬牙切齿。

就同桌而言,除了不会笑其余的冰块堪称完美,来得早他会帮我擦干净灰尘布满的桌子板凳、口渴时他那边总是有水、饿了也有各种早餐……

 

 

我们学校环境很好,在这座城市里算是数一数二的,尤其是学校还有一个草地足球场,这玩意是一个学校实力的象征。我是从农村来的,这样的东西印象中也就在电视上见过,记得第一次见到实物,我内心非常激动,只差没裸奔以示高兴。

学校外面有个“湖”,名叫白象湖。一个很大的天然池塘。

说起白象湖,它有个故事:说是很久以前,有一只白色的神象经过这里,不太记得是撒了泡尿还是流了眼泪,反正是从它身体溢出的液体,掉落地面就形成这个白象湖。

开学正值夏季,学校周围蜻蜓很多。

记得在光村,大伙会用一条小竹片弄弯成圆绑在长木棍上,满屋檐的把蜘蛛网弄在圆形的小竹片上,使其布满蜘蛛网。一群孩子,举着长木棍满田野的跑,看见蜻蜓就去网,把捉住的蜻蜓用细线系起来让它“自由”飞翔。在笑声盈盈的田野,不仅收获很多的蜻蜓,还收获了整个夏天。

和光村不同,这里的蜻蜓没那么幸运。

一天下午,体育课。几个班的人因为漫天的蜻蜓都聚集到足球场。

我想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这场面:漫天的红蜻蜓飞舞在绿草茵茵的足球场,如同一片与球场一般大小的红云从天空飘荡而来,覆盖在整个足球场上空,美极了。

 

我看着这些前仆后继而来的红蜻蜓表示不解,问一旁的人:“你说,这些蜻蜓飞来这里是干嘛的?”

 

只听一个冰冷的声音说:“来找死的。”

我斜眼一看,是冰块。

 

我问冰块为什么,他说自己看。

于是一场血腥场面在我面前上演。

一群学生像打了鸡血一样对着漫天的蜻蜓一哄而上,有用外衣的、树条的、书本的,反正能用的都用。他们拿衣服挥甩、树条抽打、书本拍击……这些人如发疯一般狂欢,草地上很快铺满横七竖八的蜻蜓的残体,而这些残体再一次刺激已经发疯人群更肆无忌惮的狂欢,他们极其享受这主宰和践踏生命的乐趣。

人对弱小的发泄仿佛能刺激本性隐藏的残暴,唤醒心中那只洪水猛兽。

绿草上斑斓如血的红色成了点缀白云蓝天的布景,构成午间独特的美丽景象。

人群的喜悦让红云慢慢变淡,随后向远方飘去,消失殆尽。

 

 

体育课上,冰块展现了他的足球实力。他很喜欢足球,为此想组建一支足球队,他希望有朝一日国人提到足球时不再是摇头和叹气。因为在本班‘树敌太多’,冰块不得不奔波于其他班级,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个星期下来,还真给他召集了也有此梦想的同道中人。我虽也是其中之一,却是例外的,我是受早餐威胁,被迫加入。

放学后,冰块召集大家,他说希望我们奔赴自己选择的道路,付出青春与汗水,收获名誉与骄傲。他的豪言壮语打动了大家,除了我。

球队取名梦之队。但它却只坚持半个学期就解散了。

刚开始大家真的为了所谓的梦想很认真的踢球,不知哪个女生放学后不回家闲逛到足球场发现了踢球的冰块。之后一传十、十传百,放学来观看我们踢球的女生都可以组建十支足球队自己踢球。

她们很快乐的观看我们挥洒汗水,严格的说是看冰块挥洒汗水,其他的人只是附带品。虽然是附带,大家也很喜悦,更加卖力踢球。这段日子是球队的光辉岁月,因为可以不再为谁出零花钱买矿泉水而发愁,矿泉水多得够我们泡澡。人哪能只有主动者的快乐而没有被动者的喜悦呢。人生最喜悦的就是拼搏有为人你加油、胜利有人为你喝彩、疲惫有人为你鼓励。不巧,这些我们全都拥有,所以算得上很幸福了。但这世上,就是有些人见不得你幸福,因为你的幸福只会映射他的不幸。因此我们的幸福,招致许多人的嫉妒。

世界上每个校园都不可能避免冲突,每个校园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由于我们的队伍人多,不惧怕任何冲突,其他人只好组团。

以前还在冷清的篮球场打得火热的两支篮球队,突然就组队合作来找我们踢球。醉翁之意不在酒。面对挑衅我们选择应战,可对于踢急了抱着足球往自家球门方向跑的队伍,我们真心一点办法都没有。这样的队伍,刚踢完一对,又来一堆,烦不胜烦。哪里热闹哪里就会有人。于是足球场堆积一群看热闹的群众。哪里人多哪里就会热闹,于是学校为此举行足球比赛挑选校队。

最终那群打篮球的荣升校足球队,而我们因非法组织被强制解散。

虽然梦想破灭,但半学期的接触,我感觉冰块也没那么冷,是一个可以信赖、深交的人。

我们成为了朋友,且经常找对方的不痛快。我嘲笑他是个冰块,他也讥讽我拿笔的手势是个幼儿园的小朋友。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我们升上初二,褪去幼稚。

新学期,我们班换了新老师,一个很年轻的女老师,姓石。因为班主任生病了,她来代课。

上课最重要的是气氛,而石老师自以为活跃气氛必须靠讲笑话才能实现。在她几个不知笑点在哪的过时笑话后,气氛不增反减。她也注意到这点,为此决定点名让人讲笑话,而我不幸中奖。我很怀疑她童年是不是过得不太好,不然咋就这么喜欢笑话呢。

 

我站起来,说:“有一天,讲台上发表演说,他说他最讨厌两种人,一是带歧视的, 二是农村人,三是不识数的。

过了半天,石老师先笑,然后大家也跟着笑了起来。

 

老师止住笑声,说:“很不错,你坐下。”

 

坐下后,我问冰块:“你觉得我讲的不好笑?”

 

他面无表情地回答:“很好笑。”

我瞬间觉得他这句话才是真正的笑话。

 

 

放学后,因为球队解散,闲来无事我和冰块决定去白象湖捡鱼。

白象湖有很多的钓鱼爱好者,我曾在这里见过有人钓到需要三四个大人一起才能拉上岸的大鱼。这里的鱼很多、很大,以至于那些钓鱼的人钓到小鱼就直接往身后的草丛扔,任由它们自生自灭,嗯,应该说让它自灭。大家都为了钓到大鱼而努力,拉起线时看到钩上那不如人意的成果就很不爽地将其扼杀。

我们拿一个装满水的塑料袋,通常绕小半圈就能捡到一袋子满满的鱼,等玩腻了才把它们放归湖里。

捡鱼时,我发现草丛里被人丢弃的一堆鸡蛋壳上有一只黑漆漆的甲虫。我从没见过的品种,一时好奇看呆了。

 

冰块过来,看了一下说:“这叫独角仙。”

 

“会咬人吗?”

 

“通常不咬人。”

听到不咬人,我立马用手戳它,把它弄反背靠在地上,待它挣扎半天翻回来后我又无情地让它再次六足朝天,乐此不疲。这种虫子实在蠢得可爱。

 

我用手指戳着独角仙的头部,边戳边说:“这种智商竟然没被大自然给淘汰。”

话刚说完,一阵疼痛感立马从指尖袭来。我去,被咬了。虽然没出血,但被咬的位置很快淤青一片。

 

“被咬了?”冰块很冷漠地问。

他的态度让我很生气。

 

“痛死了。”我怒视冰块,“我擦,你说不咬人么?”

这个混蛋竟然骗我,要是虫子有什么细菌病毒的,我不就……

 

“不会吧,我从小玩到大也没被咬过。”

 

“我还骗你不成,”我把手伸到他面前,“自己看,淤青了。”

 

“兔子急了都还咬人,我只是说通常,你那样弄它……咦,你的食指!”

太过生气,我把手掌摊开了。

我们久久没说话。过了好一会,他先开口。

 

“今天你讲的笑话很好笑,你不问我为啥没笑,笑不了,五岁的时候从楼上摔下来,面瘫了。”

 

我好奇地问:“医不好?”

 

“那时候是在乡下爷爷家,没及时送医院,现在医生说迟了,不过也就面部肌肉不能动,其他的没影响。”

 

“我小时候也是在乡下爷爷家,玩耍不小心把食指给切断了,医生也说及时去医院的话还能接回去。”

 

共享过秘密的朋友才会心无罅隙。于白象湖,我们交换彼此的秘密,交换了两个悲伤的故事。

 

人的成长是逐渐抛弃幼稚的过程,如此方能稳健地扎根在这个世界。人的生命过程会有很多际遇,总会遇到一两个值得深交的人,就如同我在光村遇见了小佳,J市遇见冰块。



第十二章 勿忘最初的步伐

 

J市是一个四季极不分明的城市,永远一个样。如果不看日历,你分辨不出今夕是何季,毫无四季转换之美。

这里的秋天没有飘荡的金色落叶,冬天也没有期待的白雪。爸说这里四季如夏,从不下雪。于是我彻底厌恶J市。对于感受过雪的人来说,没有雪的城市,冬天只会让人平添厌恶。

光村的秋天会闻到外婆家十里飘香的金桂,落叶摇曳,桂与叶铺出一条金色的小道,直通心间的天堂。而冬天,夜间的雪堆积出洁白无瑕的世界,内心也得到洗涤,纤尘不染。

初雪,孩子们会起很早,用稚气的步伐踩踏铺满白雪的道路,而流传的踩踏初雪会带来好运的传说,也让一些无人问津的野径留下稚嫩的脚印。

我最喜欢的还是雪夜,安静的雪夜。虽说是夜晚,世界却是洁白的。一个人漫步雪中,耳边时刻回响踩踏白雪发出的“嗞嗞”声响,仿佛世界从未喧闹过,一直都是这般安详。一个安详且平凡的世界。

 

 

我厌倦J市,厌倦每天来回奔波学校与家之间,但又不能反抗。在父母眼里,学习便是一切。

父母教育我,只有好好学习,长大才能升官发财。我理解什么是好好学习,但我不理解好好学习与升官发财有什么关系,更不理解升官和发财又有什么关系。但他们不需要我理解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只需要我服从。

上学是一种投资,没钱的人无法去,有钱的人不想来。以教育作为赚钱工具只会误人子弟。所谓教育,首先要教学生做人,这样孕育出来的才能叫做人。父母什么时候才明白,他们除了是子女的监护人,也是老师。

不管怎么说,学校还是要去的,所以我背着与自身成反比的极大书包往学校走去。

中学和小学的最大不同就是书多了,而且还不止是表面学校给的,通常一学期下来,中途上车的书比开学拿到的课本还要多。

 

 

今天第一节是石老师的课,她的语文课总是很有气氛。记得有一次她的课,书里有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她看了以后,很兴奋地问我们:同学们,落花不是无情物,这里的落花是什么?有谁知道吗?你们都不知道?这么简单都不知道,落花不就是,咦,哦,是落红,那个,落红就是落花。期间一个人自言自语,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说单口相声。

还有一次她很认真教我们认“略”字,态度很是严厉叫我们不要忘记左边是口,下面是田。

由于她是新来的,经常有许多男老师献殷勤,例如帮她批改作业、试卷这类的。前次讲课,她说明天的小测试一定考到今天讲的这个题,叫我们认真复习。第二天,果不其然,考到了。交卷后全班都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哦,除了一个,讲课那天生病请假没来的同学。

第三天,一个男老师送试卷来班上,石老师一番感激送走人后迫不及待地打开试卷。看了一会,然后半节课的时间她都在翻试卷。

 

直到看完最后一张,她说:同学们,那道题全班只有一个人做对,是刀智聪同学。

刀智聪,我们管他叫大刀,班上的问题学生,经常打架、迟到、早退,也是那天请假的同学。

听完老师的话,所有人一头雾水。试卷发下来,她讲的那道题被一个红叉叉住。

石老师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如有疑问,她会尽全力帮我们解决。上完课她总会问我们有什么问题,就算与课堂无关的问题也很认真的解答。

 

一次,大刀这个酷爱战争的暴力狂问她:老师,为什么草船借箭要叫借,明明是骗来的,应该叫草船骗箭。

 

她想了很久才回答大刀的问题:这是文学用法,有文化的人肯定用文化的形式回答,你看,骗多难听,有文化的人怎么能用骗呢,都用借的。

 

冰块实在忍不住,站起来说:老师,借东西是要还的,骗的东西不用还,下次打仗他们会把借来的箭还回去,所以才用借的吧。

冰块表达完自己的观点后,石老师想了一下,点头表示同意。

这导致我第一次认识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时,觉得窃不是偷那么熟悉,似曾相识。

 

 

到了教室,冰块一如既往的早,刚坐下他就靠过来说:“学校要举办田径运动会,你要参加什么?”

 

我想了会,回答他:“拉拉队。”

 

“老石说男生必须要参加一个项目。”

 

“找回其他队员,我们参加足球。”

冰块转过去不再说话。

我并不知道球类不属于田径家族,看了项目表后汗颜不止。为挽回心中那一点点的骄傲,最终我选择了个球,铅球。

 

 

铅球是在足球场上举行的,男女两队相隔不远。男生组视线所及之处,个个虎背熊腰、五大三粗,女生组则是他们二分之一的虎背熊腰、五大三粗。站在他们中的我,像极原始森林里的一株小草。

大刀也参加了铅球项目,站我前面,隔三四个人。看着他们魁梧的身材,我知道这场铅球项目对于我来说只是一项重在参与的运动。果然,第一轮我就被淘汰。

由于第一轮被淘汰,我便有了时间去看冰块参加的200米。200米还有一会才开始,于是我先找个空旷且视野极佳的场地坐着休息。一段时间后,跑道传来很大的欢呼声,我知道,他上场了。

冰块这家伙有着一张让女生疯狂的脸,最主要的是那一张脸冷如冰山,毫无世俗的喜怒哀乐,由此显得超凡脱俗。女生总是对这种超凡脱俗的境界极为向往。我真想告诉她们,超凡脱俗其实很简单,从楼上摔下来就行。

冰块跑步很有技巧,几乎在枪声响起的同时开跑,其他人还在发愣,他早已领先几步。这样,他成为这组比赛的第一名,晋级决赛。石老师拿了瓶水过来,不出意外地说了一堆鼓励的话,希望他拿下第一。我认为冰块拿第一希望不大,能进决赛的人都有技巧,就算没有技巧也有本事。当然不是我嫉妒,虽说是有那么一丢的不爽,但我的预言向来都很准。果然,他没拿第一,得了第二。

一个满怀期待的人如果取得成功,那他(她)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冰块带来的荣誉让他获得很多人的赞扬,当然大部分全是女生。只是得第一的那位同学眼神有些迷茫,大概他在想到底自己该不该拿金牌吧。

成功会让很多人态度转变,也许昨天白眼相对,可今天就笑脸相迎。也许因为世间这样的态度很多,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为了获得成功而加速行驶在人生道路上,甚至用上一些令人作呕的手段。而那些暂时失败的人,受尽冷眼,就像我这样,往什么方向都只会是妨碍到她们看旁边冰块的存在。

这时我发现,当人们不喜欢一个人时,他好是错,不好也是错,连本身的存在也是错。

 

回到教室,我问冰块:“你怎么做到的?枪响刚好就跑。”

 

“我观察到打枪的老师说完预备后,我默数三下他就鸣枪。所以他说完预备我数到三就跑,就这么简单。”

我觉得他以后一定能当侦探或警察之类的职业。

 

 

代理班主任老石特别高兴,因为我们班拿了很多金银铜颜色的粉末铺上的铁牌,而这些铁牌会计入她转为正事教师的考核。正如我不希望的那样,她成了我们班正式的语文老师,取代原来的班主任。为此她特地弄了几张奖状颁发给运动场上获得奖牌的同学。

老石的行为让觉得厌恶,难道没获奖的同学付出的汗水就一文不值。除了厌恶,我还有难受。因为除了我,所有参加运动会的人都拿到奖状。

一群被人当枪使的蠢货在得到一张写满所谓荣誉的纸后笑得合不拢嘴。我觉得周围的一切,包括冰块,都是愚蠢的。

之后的一个星期,老石每天笑口常开,人逢喜事精神爽,为此她还要开一个公开课,继续讲一遍前一个星期讲过的《草船借箭》。而借与骗则换成她与班长的对话。

这期间,我没搭理过任何人,把周公的不如吾者吾不与处,累我者也的态度发挥得淋漓精致。我对冰块的态度不冷不热,也不再贪图他的早餐。冰块有所察觉,主动找我说话,我却懒得搭理。

 

这天放学,他一言不发跟在我后面。

 

我们走了大半条街我才忍不住问他:“有事?”

 

“还以为你不和我说话了。”

 

“你家在那边。”

我指了他家的方向,意思很明确,让他别在跟着我。

 

“你是不是觉得这样我行我素很酷我告诉你,很幼稚,我不是交不到朋友,而是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说完,他转身离开。

 

起初他的话让我很生气,但听到‘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这句话时,我封锁的心门一下打开了。

我知道我这种孤芳自赏、自以为是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其实只是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可,那怕是一个人的认可。现在,我得到我想要的了。

 

 

第二天,我走进教室,还没把书包放好就自言自语道:“好饿啊,起晚了没来得及吃早餐。”说完我从冰块桌上拿来一个面包开始啃。

 

冰块看了我一眼,说:“不够还有。”

我也看向他,我眼神交织在一起于他眼中,我看到笑意。

 

 

《论语》曰: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贤欤,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欤,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我拒不了任何人,我只是拒了自己。 

 


第十三章 秋天的萤火虫

 

初三第一个学期,冰块说他恋爱了。她叫小安。

冰块说他与小安的相遇,绝对是恋爱之神的安排。

当时他骑着单车来找我,途中不小心撞到一个人,那人便是小安。如偶像剧般的相遇。但冰块跟我说他知道撞到人的第一反应是,马上跑。可新买的单车被撞倒的人压着。跑了又舍不得,不跑又怕被讹上。正考虑要不要抛下单车跑路,但仔细一瞧,是个女生,还很漂亮,于是他立马说送人去医院。

相比下人家没他那样龌龊的思想,只是说没事,不用去医院,回家擦擦药酒就行。

冰块坚持要送小安去检查,不让她走;小安则坚持要走,不用检查。两人僵持不下,围观群众也越来越多,最后搞得像被撞的人是冰块一样。

冰块表示不去也行,至少让他送小安回家。过程中他旁敲侧击,得知小安是另一所中学的,与我们学校相邻。

听完冰块的叙述,我送给他一句名人警句: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冰块则不在乎我对他的评价,他说中国十三亿人口,偏偏自己撞到她,这一定是天意。既然恋爱之神给他遇到小安的机会,他必须好好把握。我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要是当时撞到的是个老婆婆或者歪瓜裂枣的女生,结局就不一样了。

初中的恋爱,只是青春期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模仿。追根究底,还是偶像剧看多了。

打知道小安的学校,冰块天天放学快速冲到人家校门口堵人,美其名曰补偿。起初她还很客气说不需要,慢慢选择忽视,最后实在被堵得没办法,才答应他的补偿。于是我这才见到小安本人。如冰块说的,很文静,也很漂亮。

初见时,一身蓝白相兼的校服,一张小巧的嘴,说话时不敢看人的眼睛,毫无城市女孩特有的聒噪与自大,犹如出水芙蓉般恬静;玲珑而挺直的鼻梁、睫毛长而弯曲向上、眼梢稍稍翘起,带着些不符合这个年龄的妩媚。也许是因为丹凤眼的缘故吧。一头带卷的长发用一条蓝丝带绑着俏皮的马尾,充满朝气;刘海稍斜挡着眼睛时温柔地用兰花指把头发拨弄至耳后,动作毫无做作,一种自然和谐之美,如莲花一般的宁静沁人心脾。

 

 

我们来到J市最大的商场,名为天城大卖场。起初气氛很尴尬,冰块说个没完,像个小丑;小安东张西望,像个小偷;我则是沉默跟随,像个书童。诡异的组合,尴尬的气氛。

为打破尴尬,我提议喝点东西。我是真的渴了。我们来到卖奶茶的地方,我与冰块打算走进离我们较近的一家店,这时小安开口说话了。

 

“前面那家的奶茶好喝点。”

 

冰块立即说:“我们去那家。”

进了奶茶店,冰块继续叽叽歪歪,我自觉点了杯最贵的奶茶,还是大杯的。反正不要我付钱,而且我也是被他硬拽来的,算是对我的补偿。

喝了几口奶茶后,冰块继续叽叽歪歪,而小安由一开始的不说话也时不时搭几句腔。气氛改善不少,如果冰块能闭嘴几分钟我想气氛会更好。面对变成话唠的冰块,我实在适应不了。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总是摆一张臭脸的冰块?

 

 

“我说你一直讲话,用哪喝东西?”

我实在忍不了了,脑仁都快被他吵炸了。这要是搁在光村,我爷爷早给他两巴掌了,他老人家最反感别人吃东西时候说话。食不言、寝不语,我一直都是这样被教导的,为此还挨了不少打。

冰块似乎也察觉到自己的不对,消停了下来。

小安看向我,露出感谢的微笑。我撇了撇嘴角,报以无奈之举。

之后每个周末,冰块都拉上我去找小安玩。这一来二去,慢慢地我们都熟悉起来。

是日,听从冰块的建议,我们去往郊区河桥上。冰块载着不会骑单车的小安,我则是骑另一辆。如同千篇一律的偶像剧一样,小安在后座张开双臂,露出仿佛拥抱了全世界一般的幸福笑脸。

秋季的傍晚天气渐凉,J市的秋风没有扫落叶的能力,仅带一丝凉意。女生天生就有让人怜惜的柔美,而聪明的女生知道什么时候坚强,什么时候依人。一阵凉风轻拂,小安耸了下肩,冰块脱下外衣绅士地为她披上,这一系列的动作伴随夕阳下的黄昏,映入我的眼帘。我觉得我跟随而来是一个错误,如同滴在一幅完美油画上的污渍,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罪孽。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冰块看向不远处的小树林,说:“小安、平凡,我们去找萤火虫吧。”

 

我问他:“秋天还会有萤火虫?”

 

他说:“据说,萤火虫会用整个夏天的时间来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如果没找到,它们会因为爱的力量,撑过夏天,变成秋天的萤火虫,直到找到另一半为止。据说如果能找到秋天的萤火虫,不久便能找到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难怪这家伙提议来这里,看来是做了功课,连我都被他这番话给打动了。借着他那一番唯美的言论,我们进了小树林。

结果是,没有一只萤火虫是在夏季未找到另一半的。

 

 

天色已晚,远远的街灯亮了,指引我们归家的路途。跟在他俩身后,我停住“轱辘轱辘”作响的车轮。

 

我对着他们背影喊道:“我从这边走,顺道买点东西。”

未等他俩回应我便转头驶去。绕了好大一圈才到家。

爸妈还未回来,桌上是现成的菜,热热就可以吃。

回想黄昏时刻冰块说的‘萤火虫会用整个夏天的时间来寻找自己的另一半。’这句话,我心里突有一种道不明说不清的忧伤。

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都有属于它独特而迷人的故事。对于这座城市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故事,而生活在其中的我们,则是故事里的一个角色,一个自己扮演自己的角色。

我扮演的自己一定是在演一部悲剧,偶尔还客串冰块出演的能把忧伤转换为优点的励志片。

其中一些悲伤的剧情我始终难以忘怀:

记得转校而来,六年级下学期,对辅导班元老级的我班主任很是关照,百般呵护,事无巨细。一次课堂作业,班主任绕着教室边走边看,最后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她用极其温柔的声音对我说:平凡同学,你拿笔的姿势不对,这样写出来的字不好看,你看我拿的姿势,这样才对。

 

我无法描绘当时听到这句话的心情,只是随口应了一声便把笔停下,我怕她继续纠缠。然而她一直看着我,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

如果眼睛可以说话,那她的眼神大概会对我讲:你倒是写啊。

我不为所动。她看我,我闭眼,我们就这样一直耗着,僵持不下。最终她选择走开不管我,而我也开始动笔继续写课堂作业,握笔姿势依旧。

有缺陷的人一定深有体会,一旦你的缺陷被人发现,你一定会成为班上活跃分子的嘲笑对象,或是承受朋友怜悯的目光。我讨厌被嘲笑,更讨厌被怜悯。

缺陷带来的自卑使我远离他人,性格逐渐孤僻。因此大家不是很喜欢我,可以说是讨厌,再加之班主任对我突然转变的关心,招致大家对我产生更强烈的敌意。如同一个被妈妈宠爱的孩子,突然一天自己妈妈变成别人的妈妈。其他同学失去“母爱”,不思考是自己不去辅导班的原因,而是归罪在我身上。

失宠的孩子容易失去理智。而失去理智的人,一旦对看不顺眼的事物累积过多负情绪以后会选择用最原始的方法解决问题,那就是暴力。

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走进教室,正打算坐下时,后背突然被人踹了一脚,失去平衡的我急忙抓住两边桌子,险些摔倒在地。我回头一看,是班上平时最活跃的一个男生。我本不想搭理他,谁知他又过来推我一把。有的人就是这样,把别人的宽容曲解成懦弱。他曲解我的宽容,以至于被我爆了头。

爆头,就字面上的意思,他的头被我打爆了。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我并不是故意爆他的头,而是不小心。他推完我后还一脸欠揍挑衅,我瞬间就火冒三丈,照他脸就是一拳。自幼农村锻炼得拥有强健体魄的我,一拳打中他的脸,力道过猛把他整个人打歪斜侧倒,太阳穴刚好撞到桌子角,磕出一个口。血液喷涌而出,如同饿了几十年的乞丐见到肉包子一样,不要命的往外冲。片刻工夫血就染红了他身上的白色短袖。这番景象让我瞬间失了神,整个人陷入呆滞状态,大脑一片空白。

这场景,让我回想起那段拼命想忘记的回忆。哭天喊地的模样、染红世界的血液、挥之不去的噩梦……

那家伙没了之前的嚣张,发出比杜鹃啼血还要哀鸣的悲惨吼叫,显然吓坏了围观群众,个别明智的赶忙跑去叫老师。

事情就此也告一段落。

忐忑地在家等待为我擦屁股的父母归来。期间我考虑过很多种死法。父母回来后,问我具体细节。我如实禀告。

 

爸看着我,平静地说:送你那同学去医院了,没啥大问题,缝了几针。下次还有人动手你就这样,我会送他去医院。

 

爸这句话把我“噗咚”乱跳的心一下回归平静,泪水不自觉淌了出来。

一直以来我与父母之间总是隔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爸的这句话,在鸿沟瞬间架起一座桥。

虽然暴力不值得提倡,但有时候以暴制暴真的能解决很多问题。这次事件以后,全校传出我把人打得浑身是血却无动于衷站着观望。我成了一个灭绝人性的冷漠魔鬼。此后没人再找过我的麻烦,同学们看我的眼神都带着敬畏。敬如神灵远之,畏如魔鬼避之。这是更为孤独的一年。

毕业考试结束那天,班主任让大家集合,说是拍照留恋,我却直接回了家。他们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我也没有值得那些家伙留恋的。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突然闯入的外人,与街上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差不多。

回家是无聊,但比同那些家伙在一起自在,好在有学校强制购买超大字典时赠送的书可以排解。其中有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我非常喜欢,因为书里,有我故乡的影子。

记得书中有一个情节,主人公桑桑在夏天穿了棉衣,为了引起转学生纸月的注意。一想到这儿,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淌出来。

刚到J市时,一觉睡醒,周围朦朦胧胧,我以为自己仍在光村的床上。待眼睛明亮后心也跟着明亮,一来二去,日子久了,也就没再以为。我也想穿一件夏天的棉衣,可那个想让我引起注意的人,没在这儿。

我想他们了。 

 


第十四章 曾经等于消逝

 

初三是忙碌的。学生的忙碌总是显现在各种考试前,而学校擅用的倒计时让这种忙碌显得更忙碌。

作为最后一年,时间总是不够用。老师上课会时不时地讲高中如何之好,去了以后高中老师不会像现在这么严格管你。大家憧憬高中的美好,化憧憬为效率,一分钟做完两小时的事的效率。等上了高中,又被告知大学才是真正没人管的自由天堂。老师们都很睿智,他们懂得用未知的事物说模棱两可的话,听者结合想象,发现幸福就在不远处,心甘情愿把时间花费在自己对未来未知的幸福上。

不久前还站在炎热的操场上等分班,转眼就要中考,心中不免感叹时间飞逝的速度。

记得有一年的春节联欢晚会,赵本山老师的小品中,小沈阳说过这么一句话:人这一生其实可短暂了有时候一想,跟睡觉是一样一样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我觉得这是对时间最准确的描述。

我想睁眼是一天,闭眼也是一天,为何不选择安逸点呢。于是我放下忧虑与未做完的试卷,在紧张的气氛下趴课桌上呼呼大睡。

对于中考,每个人都在焦急备战,这是困难重重的人生的第二道关卡,第二重门。小学升初中也是道关卡,不过看到同班的大刀就可以知道这关形同虚设,卡不住人。据说下一年J市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没有为第一重门彻底失守而感到叹惜,甚至更期待它能早一年实施,那样的话父母还能节省一年的学费。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往后的后辈们可以度过一个不错的童年。反正好坏都能上初中。

这个秋季注定是一个忙碌的开端。

有前途的学生,家长老师都在为他们的小考、中考和高考倒计时,气氛让人感觉仿佛是世界末日的倒计时。他们都是神选之人,具备争夺诺亚方舟船票的资格。像冰块和我这类人,只能在一旁起哄,为他们加油打气,最好是他们能同归于尽,这样我们就有机会了。

初三上学期较为平静,没发生什么大事,我想就算发生什么大事也不会有人关心。大家都在忙。成绩优秀的人急急忙忙地为重点高中努力,而有自知之明的人也在急急忙忙寻找自己的特长,希望凭借找到的特长进入重点高中。当然前提是得有个好父母。

至于我等有自知之明的普通人,只能得过且过。我没什么意愿,高中好坏无关紧要,只要进得去。不是我选学校,而是学校选我。

 

 

冰块这几天很消沉,虽然脸上看不出来,但眼睛不会骗人。

我问他发生什么事。冰块说他爸妈要让他去读幼师。

我告诉他这完全没有消沉的必要,然后他又说,他分手了。

我怀疑分手的原因与他用那张万年不变的冷漠脸说废话不无关系。话多只是其次,如进一步发展,微笑必不可少。

举个例子,如果我妈满怀期待问我爸新买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好不好时,我爸冷若冰霜地回答说好看,后果可想而知。

这时我觉得冰块的冷若冰霜也挺悲哀的,高兴不能笑,伤心不能哭。

 

 

周末下午,我买了啤酒,约冰块到广场见面。这时的广场已有不少人,一些羊肠小道和稀疏的树木都是约会的好地方。当然卖东西的摊位也不少。

我们找了一片草地,睡在上面仰望天空,我第一次发现天空是迷茫的。躺了一会坐起来拿出啤酒,尽管装出一副受尽世态炎凉模样,对饮时我们还是被呛住了。电视上侠客常说的借酒消愁,原来是借助被呛从而消除烦恼。于是两个少年在错误理解中努力忘记彼此的烦恼,喝着人生第一次且难以下咽的啤酒。没有过多的话,也不知从何说起。一个眼神,胜过千言万语。

坐在草地上,从树与树的交错空隙看向广场。

夕阳西下,人影渐多且成双成对。

冰块说回家了。

我说好。

回,家吗?

 

 

今天学校宣布一个好消息,初三全年级秋游。据说是为了让大家放松紧张的心情。地点是博物馆。

J市就一个博物馆,整片地区的冷清,如鬼城一般。浩浩荡荡的队伍往博物馆进军,整齐得仿佛回到开学军训一样。

提起军训,我有点怀念那个教我们的教官了。

记得刚进初中,分班过后就开始军训,教官们跑步而来。一入场,气势强大,让人提不起一丝反抗,一种反抗就死的感觉。

我们班分到的是一个较矮的教官,他很严厉,正步齐步走不好就马步,一视同仁。很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记住,你们现在是军人,而我就是首长。

那时候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深意,感觉很是霸气,直到首长来视察时看到教官种种表现我才明白,原来他是想让我们做出马首是瞻、阿谀奉承这类的表情。

男生总是满足不了他的要求,不管怎么做都不好,每天要罚跑几圈操场,而冰块总是要多出几圈,因为他没有一张强颜欢笑的脸。最后在教官的鞭策,我们班军训评比得了第一。人果然要在无限的压榨下才会爆发出无法想象的潜力。于此我深有体会。

说回秋游,我们迈着整齐步伐来怀念军训被虐的日子,大家一路尽情高歌。只闻其声的还以为是哪个部队出来晨跑。军训所学的几首歌翻来覆唱了七八遍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据小道消息,一开始秋游是有三个地方可以选择游玩的,一是花卉园,二是划船湖,三是博物馆。

因为秋天不会纷飞落叶,也不会有百花开放,所以花卉园落选;划船的通常成双成对,老师们不想让我们受到影响,所以也落选;最后只好去所有学校没地方去时才会想起的博物馆。

大概其他学校也是这种想法,所以在博物馆,冰块和小安相遇了。她的学校刚好也出来放松,于是学校说好的放松成了这两个人的紧张。

博物馆,顾名思义,博物。里面展览一些有名字或暂不知名字的东西,有名字的不出名,没名字就更无法评价。我觉得这个博物的馆除了浪费土地便一无是处,拆掉盖个垃圾场都比它实用。果然有人也和我一样的看法,一年后博物馆拆迁了,但代替它的不是垃圾场,是一个叫天上人间的洗浴中心。这里也由原来的冷清凄凉变成每晚门庭若市,成了真正的天上人间。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们学校初三有十个班,其他学校估计也差不多,而一个班至少也有四五十个人,两个学校估摸着也有一千左右的人。在这个博物馆,一千左右的人中,两个不同学校的熟人相遇的概率绝对不会比实际算出的值偏差多少,可就这极小的概率,这两人还是相遇了。如果那时知道彩票的话,我一定让冰块买上些。

不期而遇总会有它的深意,而这深意就是两人面对而过,毫无表情。

博物馆有一个很大的模型场,一个足球场那么大,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动物摆出千姿百态的动作一动不动。一棵巨大的假树上,很多奇形怪状的鸟窝,树枝上有一些叫得上名和不知道名的鸟。后面人较多的区域是恐龙区。

第一次观看绝对会被震惊,虽是模型,却很逼真,尤其是恐龙。虽然没人见过实物。冰块说从二楼往下看更有感觉,于是被拒绝一同去二楼的我独自一人前往,俯视一遍后觉得真的很有感觉,一种俯视众生、一览众山下的感觉。

二楼接近靠近巨树,树上的鸟看得更清楚,感觉所有种类的鸟都在上面。于是我很认真地找了一遍,还是没有发现鸵鸟和企鹅的踪迹。

观察中,我寻到了一只奇异的鸟。

它有一对长有羽毛的翅膀,中央有利爪,尖喙张开,一口锯齿牙,下肢一双利爪牢牢抓住枝干,模样恐怖中带威武,邪异中带霸气。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它,皱起眉头搜索大脑中符合形象的名字。

 

“这叫始祖鸟,和恐龙同一时代,是鸟的祖先。”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回头看,是小安。

没搭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这样一直沉默无言,直至她背影消失。

这是她在没有冰块的情况下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可我没回复。

我把相遇的事跟冰块说了,他得知我没搭理小安后,死死握住我的手。

冰块说虽然结束了一年之久的异校爱情,但还有友情。

此话使我心甚是温暖。

 

 

记得上一个秋天,我们没有寻找到秋天的萤火虫。错过的注定要错过,多美好的幻想也只不过是减淡一笔悲剧的色彩。焦仲卿的鸳鸯、梁山伯的蝴蝶以及冰块的萤火虫都是这样。

夏季,一个正常炎热的周末下午,闲来无事的我们又来到郊区河边小树林。说是郊区,其实也不过是这片区域人口密度小而已,再加上周围茂林修竹、河流农田,所以才被称为郊区。因为环境好,傍晚这片区域的萤火虫特别多。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但没人会愿意放下周末傍晚休息的时间来这里观看一群会发光的虫子乱飞,除了我俩。

夜幕降临,那些发光的小精灵,出现在草丛、树枝和空中,一霎间的横空出现,美得不像是任何城市的任何一角,不似人间。

我俩看着这群自由飞舞的萤火虫,感觉它们肯定向往束缚,就如同束缚久了向往自由一样。为了“帮助”它们,我俩用一个大塑料袋大肆捕捉,装满整个袋子的萤火虫。我们没有继续幻想浪漫色彩的秋之夏虫。

这个夏天,我似乎明白上个秋天萤火虫为什么毫无踪影,可能是被上上个夏天幡然醒悟的家伙捉完了。

次日,我俩捉到的萤火虫死了,尸体堆砌在塑料袋里。可能是在昨天那个欢笑的夜晚,也可能是黎明的前一秒,总之死了,全部。这个夏天,欢笑声和罪孽一样大,仿佛自己化身的魔鬼在嘲笑自己。

几年后,这里高楼频出,河流也变得浑浊。那不似人间的人间,最终消失于人间。

 


第十五章 流浪才是猫的世界

 

送别会是在早上,操场举行的。高中的师兄师姐们迎来人生最瞩目的时刻。他们比我们先走进战场,但多数是战场上的炮灰。

J市极好的中学没有初中部,重点中学只有高中。因此本校的老师经常很辛苦,一边希望我们中考拿高分,一边又希望我们能留在本校。相对而言我们就轻松许多,高分想走就走,低分想留门槛也低。

操场上的送别仪式,全校合唱李叔同的《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斛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

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煽情的场面容易使人落泪,也容易传染,一曲唱罢,哀嚎遍野。想到马上就轮到我们,我的眼泪开始在眼睛里打转。

我调整情绪,望向周围。操场上学生们都在哭,有自己哭的、组队哭、拥抱老师哭。有甚者看见旁边有人在拍照,立即摆个“V”字手势,拍完后继续哭。

我发现那些泪水溢出眼眶的都是学生和年龄较小的老师,年纪稍大的老师都是一副欲哭无泪的忧郁模样。

三年的时间,就算是家里养的小猫小狗、小花小草也都会对它有感情,更何况人呢。即将分别,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不舍一起度过的时光,悲伤也是在所难免。

起初这种不舍之情就仿佛一个叫父亲的男人养了多年的女儿即将变成另外一个臭小子的新娘,眼泪如破堤洪水,哭得一塌糊涂;三年之后又三年,女儿再嫁,泪水不及三年前放肆,忧极紧皱眉,几行离别泪;之后再三年,经历过多的老教师们就只有几滴不知何时才能挤出的泪珠。时间越久,越是麻木,最终眼泪再也挤不出来,只得用一副欲哭无泪的模样,积极配合周围的悲伤。

回到教室,班主任抱怨浪费一早的时间,叫我们复习。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书,心早已跑到九霄云外。这个夏天,我产生了忧虑这种情绪。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自从上次喝了啤酒,几乎每周周末我和冰块都会到广场小酌,而周围总是不缺成双成对的情侣与我俩做伴。

 

我问冰块:“你说这些情侣手牵手就这么开心?”

 

他说:“不是情侣,是兄妹。”

我很想问他当初是不是也这样开心,不过听到他语冒酸气便止住想法。看着这些个洋溢灿烂笑容的“兄妹”,不知道日后会不会也像冰块这般无法释怀。

假如一开始就知道结局是悲伤的,如漆似胶时还会付出真心吗?也许想互相了解,所以走到一起,又因为太过了解,所以选择分手。

广场附近有所高中,传说中的重点高中,这也解释了周围为什么总是不缺成双成对的身影。有些事还是很难杜绝的,这与高中重点不重点没有关系。

广场小摊小贩特别多,尤其卖棉花糖的,因为棉花糖是情侣们最爱的食物,每对必备。看着他们入口后一脸满足的笑容,我决定买点试试。味道很甜,对于不喜欢甜食的我来说,甜得腻味。但想到他们日后若与冰块同遭遇,这份甜腻也并不是没有意义,至少能缓解点心头的苦涩。

 

 

中考如期而至,老师千嘱万咐不要紧张,正常发挥就行。中考模式和高考差不多,所有学校打乱重组,位置靠考试证号为准。

谁知我在这竟遇到熟人,不仅和我同一考场,而且还坐在我前面。

中考和高考相比,最大不同是没那么严格。小安坐我前面,做完题试卷恰巧超出身体挡住的位置,而我这双体检让同学们羡慕的视力的眼睛恰巧全都看得仔细。两个恰巧组合,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如所有的苦难,能来也会走。中考结束。

有的人结束一时的痛苦,有的人结束一生的痛苦。不知为何,走出考场时莫名烦心,茫茫人海无处可去,周围全是笑着向考生挥手的父母。

我耳旁回荡他们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闲言碎语:

 

考得怎么样?

 

考得怎么样?

 

考得怎么样?

 

我喃喃自语,怎么样?嗯,还不错。

闲来无事,我绕了很大一圈来到广场,躺在草地上休息。一个人的世界还真是舒坦,风吹树叶发出“刷刷”的声音,加之鸟语虫鸣,谱写出一首来自大自然的安眠曲。我合上眼睛,享受这属于我的片刻惬意。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爸爸把很小的我搭在肩上,妈妈在旁边温柔地看着肩上满脸笑容的我,树叶伴奏,鸟儿落在我肩上唱歌,尽管我大声叫道:我最幸福!鸟儿依旧未舍我离去,蝉则是在树枝上附和我,知了。

一阵风倏地吹来,画面消失不见。我睁开眼睛,打了个哆嗦,发现身上披着一件熟悉的蓝色校服。站起来,环顾四周,却没看到任何一个身影,任何一个期待的身影。

黄昏,晚霞成片。回到家,用钥匙开了门,虽说肚子饿,但看到桌上放着提前炒好已冰冷的饭菜,我真想再一次掀翻它。跳上床躺成个“大”字。侧个脸,桌上还放着那本看完了的《草房子》。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实在无聊。我本以为放假很快乐,因为可以不用再去上学,可时间久了也并没想象中的那么好,更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开始想念教室里的那些同学。

好在家里有台座机,平时靠它来消遣无聊的时间。具体就是编个一开头的十一位数号码打过去,但多数都是空号,偶尔能打通,但人家一接我就挂断。乐此不疲。

今天我依旧在打发时间,但运气不佳,一直都是空号,致使我没了兴致。放下电话没多久,电话铃响了。

 

“喂。”

 

“喂,李平凡?”

一个女声,挺熟悉的。

 

“我是,你是哪位?”

 

“石老师。”

难怪觉得耳熟,原来是老石。

 

“石老师呀,有什么事吗?”

 

“你家电话还真难打通,”老石抱怨道,然后她又接着说:“今天来学校填下志愿。”

 

“成绩出来了?”

 

“嗯,记得来学校,我要打下一家的了,再见。”

 

“石老师再……

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挂了。

放下电话,锁好门动身去学校。

到了学校,人很多,还有几个熟悉的身影,我找了一圈,没发现冰块。绕过那几个同班同学,我来到办公室,门开着,老石还在打电话。她看见我,指了指桌上的表,我走过去拿起来看,从上往下数,第三个发现我的名字。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一下再看,真是第三个,全班第三名。在看了眼一旁的志愿表,分数达到重点高中的标准。

填好志愿后心情很好,告别仍在打电话的老石。出了办公室,我决定在校园里逛逛,人越来越多,而我也在不知不觉中逛完校园的每个熟悉的角落。

突然心情莫名压抑。我决定去街上散心。

漫无目的不知走了多久,回过神已转道家的方向。

家的路口,我发现那个堆满垃圾的墙角,某个东西在蠕动,随着类似猫的哀嚎声传入耳朵。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走近墙角,拾起根坏掉的衣架扒开垃圾。一只棕色的小猫无精打采地趴在一个小纸箱里。

应该是饿了吧。考虑了一下我决定把它抱回家。没有喂猫经验的我不知道该喂它什么,想了想把炒好的肉拌饭喂它。谁知道这小家伙准确地把我搅拌均匀的肉拌饭里的肉全都挑出来吃掉。

难怪这么瘦。挑食。

就这样,小猫进入了我的世界。我把破旧的衣服给它做了个窝,安放在书柜里。我们一起吃完睡、睡完吃,一起堕落在如旧社会的新时代。它的出现充实了我无聊的假期。本想给它取个名字,最终还是放弃了,我害怕有一天它会离我而去,因为我妈很讨厌动物,尤其带毛的。

一旦留下深刻的记忆,离别后它会变成入骨的伤口,时间虽会抚平,但疤痕却会永远狰狞在皮肤上。对此我深有体会。

果然,在我们一起生活两个星期的快乐时光后,它不见了。

昨晚,我妈收拾书柜时,感受到一股堕落的味道。深究下,找到源头,书上有一坨不属于人类的排泄物。再深究下,另一个源头,一只猫熟睡在一个不属于流浪猫该待的书的世界。

在我熟睡的情况下,我妈让它回归流浪。

第二天我妈告诉我她把那只脏猫扔了,还富有哲理地说:人有人的世界,猫有猫的世界。我觉得再加上一句人和猫是不可以相爱的就更完美了。

猫是一种高傲的生物,如被遗弃,绝不会摇头摆尾再一次出现在你的面前。那是一种就算称为高等生物的人也难以具备的骄傲。

我再次光临那个它饿趴下的堆满垃圾的墙角,在过往行人异样的目光下,我扒开所有的垃圾,仍未见任何踪影。这时我才发现,它在我心里已有了名字,它就是“它”。

“它”肯定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与一起流浪的猫兄弟们在一起,叙说着自己半夜被扔掉的糗事、自己以为被需要的天真、自己两个星期的快活、自己……

最后流浪猫们告诉“它”:流浪才是你的世界。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变成被遗弃的“它”,走在烟雨笼罩的迷茫的城市角落,与流浪猫们为伍。

而它们也对我说了同样的话:流浪才是你的世界。

 


第十六章 猫的梦与现实

 

焦急的等待,录取通知书终于来了,市一中,重点高中。父母很高兴,决定放下赚钱这等大事,周末带我出去好好庆祝庆祝。

J市的夏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春季之花未谢,夏季之花犹开。而邻县一个较大的特色植物园此时便成为游玩的最佳选择之一。

买好门票,我们进入园内,走过一条绿色环绕的路。在路的尽头,一条宽阔的大江阻挡去路。这条江是长江的支流,完全继承了它母亲宽阔汹涌的优良基因。波涛汹涌的江流把植物园团团围住,唯一能过去的就是我面前的这架大吊桥。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过吊桥,走在上面,一种随时可能掉下去的恐惧感充斥大脑,再往下看,湍急的江水形如万马奔腾,使得我的恐惧感愈加剧烈。

寸步难行之际,前方已有段距离的父母还在不断催促,无奈下我只好一点点向前方磨动。桥在晃动,心也跟着晃动,再听到桥下不时传来水与水之间的强烈撞击声,我的心一下就提到嗓子眼。

当我在桥中央进退两难时,一个男性老外骑着单车从我身后悠哉游哉而来,我俩擦身而过之时,他看了我一眼,随后突然加速,紧接着吊桥随着他的加速剧烈摇晃。我提到嗓子眼的心脏没差点从嘴里跳出来。我赶忙抓住绳索。

老外离去的背影仿佛在嘲笑我的懦弱,这下我的民族自尊心完全被他给激发出来。我疯狂地往前飞奔,忘记恐惧,心中只有一个念想,追上老外。不觉我便越过吊桥到达彼岸。

人果然需要目标才会有前行的动力。遗憾的是那老外在我到达彼岸时已消失踪影。

我很感谢这位国际友人对我的激励,很想对他说一句我在电视上学会的英语,一句问候他家人的礼貌用语:F U C K!

环顾四周,仍未发现老外的踪影,于是我只好放下展现语言天赋的念头,上前追上父母。

岸的这头有个站口,面前停满旅游观光车,父母纠结要不要乘坐。我认为这种坐上去只会错过美好风景的东西,除了浪费钱,剩下的价值就是让我们早点回家。夏风得意车轮疾,片刻观完园中花。我提议不坐为好。

听从我的建议,父母决定步行前进。

我们走入一条观光车进不来的竹林小道,远处的蝉鸣传入幽静的小道。我突然想出一副上联:一条道路两旁竹林三口之家过望四处无人五指相扣。至于六、七、八、九、十,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加不进去。

无志同道合之人,卖弄学问也就毫无意义。想想还是没向父母求下联,因为我爸只知道春联,而我妈只会贴春联,说了徒增尴尬。要是爷爷也在这里就好了。

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出竹林,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菠萝林。这是我第一次知晓原来菠萝是长在树顶,一直以为它和西瓜是一样的生存模式。今天真是不虚此行,我的几个第一次都献给了这里。

穿过菠萝林,我们来到一个荷塘。与其说是荷塘,不如说是人工湖。面积比一个足球场还大。如果这都叫荷塘的话,那白象湖就只能叫小水沟了。但风景介绍牌上写的是荷塘,我也只好委屈它了。

长长的木走廊环绕架在荷塘上,中间三个凉亭把走廊分为四段,走廊下是碧绿的水,水面飘有荷叶莲花。水映蓝天,莲叶何田田,鱼嬉莲叶东西南北间。整个画面犹如一幅神笔描绘的靓丽风景画,游于画中,好不惬意。

如此钟灵毓秀之地,我怀疑有妖怪,至少塘里的鲤鱼是成精了,不然在我用面包屑勾引它来时,眼看伸手即要抓到,它却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玩得不亦乐乎,转眼已中午时分。刚进植物园时保安人手发一本《游园指南》的小册子,现在它有用武之地了。我迅速浏览一遍,发现上面显示离我们不远处有个商场,册子下方打了个‘应有尽有、一应俱全’的口号。于是我们决定先去商场填饱肚子。

本以为古色古香的荷塘修建得那般华丽,商场应该也差不到哪去。可到了以后我大失所望。商场没见着,小店铺倒是不少。什么应有尽有,什么一应俱全。几张塑料小板凳,一个圆桌,不说我还以为来到深夜的撸串一条街呢。我也不以偏概全,像样的店还是有的,至少装潢看上去顺眼。但这些店都是卖手工艺术品的,我随意参观了一下,一条普通手链就是几十块,稍微精致的就上三位数了。我觉得我要喝口水压压惊,于是向店家买瓶矿泉水。

 

“老板,买瓶矿泉水。多少钱?”

一般买东西价钱就随口问问,一块钱我已捏在手上。

 

“五块钱。”

 

“什么?”

 

“五块钱。”

我还以为刚才听错了。

 

“那个,老板,我要的是矿泉水。”

应该是他听错了吧,这次我说仔细了。

 

“对,矿泉水,五块钱。”

我去,市面上一块钱一瓶的普通矿泉水,他竟然要五块。

“还买不买,不买一边去,别妨碍我做生意。”

 

“不买了。”

太气人了。我放下矿泉水转身就走。要不是老板人高马大,我真想指着他鼻子说我马上打电话给物价局投诉。火车站都不敢这样收费。

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来J市我们坐的就是火车。火车站东西也贵,但也只是翻一倍价钱。这里倒好,翻五倍。我都怀疑商场是不是物价局开的,不然这家伙这么嚣张,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回到撸串一条街,父母已经点好东西。我好奇地拿起菜单看。现在我确定这商场一定是物价局开的了。

吃完人生第一次吃得最贵也是最糟糕的一顿饭,我们立即离开。

我片刻都不想在这里待。

走了一会,一个穿着民族服装的女导游带领一群游客去往我们正打算去的目标地。于是我们理所当然加入队伍。

一路上,欢声笑语的游客们你一句我一句的交谈着,无人答理正机械地介绍周围景物的女导游,她也不觉得尴尬,仍自顾自地继续自己那听上去像是在背书的工作。走了好一会儿,也忍受了女导游好一会儿孜孜不倦的机械演讲,终于,我们到了。

植物园有个大噱头,也是这里的主打特色,一种神奇的植物,会“跳舞”的树。植物园门口外有一个宣传的大牌子,便是特地为介绍这位“舞者”而立。听说这种树只要听到歌声就会“跳舞”,很显然我们面前的其他几个旅游团也是慕名而来的。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我倒要看看它有多能跳。

经女导游,我们来到这株神奇的植物面前。它模样看上去像是一株路上随处可见的极其普通的树,既不雄伟壮观,也不娇小迷人,就一株树,一株满是绿叶的树。不过以貌取树的话,也太对不起外面那块浮夸的大招牌了。看众人一脸失望的神情,女导游立即说让我们增涨见识,提醒我们仔细观察树叶后唱起一首具有民族特色的歌。

我怀着对宇宙未知事物探索的认真态度极仔细观察,于是我发现,女导游的歌声不错,很好听。

女导游边唱边指其中一片叶子,大家都屏住呼吸仔细观看,仿佛呼吸会影响视觉一般。经过大家的仔细观察,终于看见那些普通树叶里,一片极小的叶子在微微颤动……

原来这就是会跳舞的植物。

我以为这群游客会发飙,谁知他们都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就跟看见UFO一样。我怀疑他们要是见到含羞草,会不会跪在地上喊神迹。相比下我觉得能一马当先地准确指出那片小叶子位置的女导游更让人惊讶。连视力逆天的我都没能发现,一般人更不消说。果然干导游这个行业的都不是一般人。

在大家确认树“跳舞”了后,导游才不情愿地停住歌声,开始为我们介绍这种树:传说这种树是天上的仙物,不慎坠落凡间……

我觉得它的传说与白象湖的形成有异曲同工之妙。

人群中一位眼镜大叔跟旁人说他漂泊祖国多个旅游胜地,凡当地介绍一些有特色的东西,皆是坠落凡间的仙物。

原来如此。神仙们也真是够粗心大意的。

导游介绍完后通知去下一个景点,我们本想继续跟随,但见她带着游客向商场方向走后就改道了。

此处已无留下来的意义,我提议回家,父母也同意了。

就这样,我们结束了一天的行程。景物在和重要的人一起观赏时最美,一路上鸟语花香,心情也不错。

期间我与父母没太多的交流,想说点什么也不知能说点什么,而说了点什么也不知接点什么,索性闭口不言。

 

路上,妈突然问我:“你有没有谈恋爱?”

 

这声突如其来的寻问瞬间打破沉默。前方的爸明显放慢脚步,从大步流星到磨磨蹭蹭,还时不时把脑袋向后靠。而此时我却在想,前面那张总是严肃的脸此刻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挺好奇的。

 

没有。”我回答。

 

“嗯,你现在还小,要好好学习,不要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嗯”了一下,世界便又安静下来。周围不时传来熟悉的鸟叫蝉鸣,我们则是往回踏上来时的路。

我低着头,脑海仍在回想刚才的事,妈怎么会认为我谈恋爱了。想着、想着,周围突然暗了下来,我抬头一望,眼前一座凉亭挡住了阳光,我正处于它的阴影中。栉比鳞次的瓦片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喔,是那幅画。

疲倦迫使我入画亭休息。

坐在冰凉的石椅上,我单手支撑歪斜的头盯着湖里欢快的鱼儿发呆。

 

“这鱼儿真是欢快。”我不禁感叹。

 

“你又不是它,怎么知道它现在欢快。”背后倏地有人接过我的话。

回头一望,一只猫在我身后凝视着我。

 

“因为我希望它是欢快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冷静地回答一只会说人话的棕色猫而不是选择拔腿就跑。

 

“这样呀。”

话音刚落,棕猫走到我前面,在水面一挥爪子,荡出一片水花,一条鱼倏现它爪子上摇摆不定,随后它张口活吞几秒前还活蹦乱跳的鱼儿。

盯着开心咀嚼金鱼的它,我笑了。

 

“你说,之前想给我取个什么名字。”猫说。

 

“火腿肠。”

 

“我又不喜欢吃。”

 

“我喜欢吃。”

 

“……”

 

“理解不了也没关系。取名是人的自由。”

 

“只有人赋予情感交流的动物才具有被赐予名字的资格,是吧?”

 

“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好吧。跟我来,带你去见识下咱猫类的本事。”

一人一猫来到了一片树林。

刚进树林,一片蝉声迎面扑来。

 

“蝉声真好听。”

 

“那是食物的悲鸣。”猫说。

 

“……”

 

猫翘起屁股,摇晃几下尾巴,后脚一蹬,前爪抓住树干,待后爪也抓住树干后一步一步慢慢地往上爬,如幽灵般悄无声息。不一会儿猫就摸到离蝉两三米的位置。等待时机冷静观察,确定出手时机后猫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前猛扑。于是可怜的小家伙就进了猫的口中。

猫以王者之姿下了树,一脸天下唯我独尊的嘴脸让我着实想打它一顿。猫走到我面前,倏然张口一吐,随后用尖爪把蝉翼划破,满是口水的可怜的蝉悲惨地在我面前振翅。

 

“可怜它?”猫问。

 

“对弱小的悲惨报以怜悯是人类自古以来的通病。”我回道。

 

“你会觉得盘里的烤鸭可怜吗?”

 

“不会。”

 

“它对我来说和盘里的烤鸭一样。”

猫用爪子拨弄还在振翅的蝉,玩厌后一口吞下。为了不再看猫的虐待,我提议回去继续看金鱼,毕竟池里的鱼游远的话可没蝉那样好抓。

回到亭子,不由感叹,还是这里凉快。

我看向池边,猫在左右扭着屁股双眼紧盯池里游动的鱼。

 

“掉水里我可不救你。”看着猫那一脸我要跳进水里的样子,我立马说道。

 

“咳咳,今天也吃饱了。”

猫用方圆几里都能听到的声音假装自言自语。

 

你说,我现在是做梦吗?

猫没有马上回答我,只是低头舔池塘里的水。

 

猫把头转向我,说:“什么是梦?什么是现实?梦是闭上眼睛身处于自己想象的世界吗?现实呢,每天睁眼忙着各自的忙的世界?

 

你看得见我,我能和你说话,一起听蝉叫、抓鱼,难道这不是真实?梦,你认为它不真实,毫不在意,即便是刚发生你也不会记得它;而现实,有时比梦还要虚假,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当然也有纯真的情谊,而这些,十年后、二十年后,慢慢淡忘,最终变成一场梦,你不再记得具体的细节,像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撞了一下你的肩膀,说声抱歉,然后各不相干,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

 

梦里的世界,如果愿意,它会比现实还要真实。我以前做梦,梦里吃喝玩乐,好不快乐。如果可以,我想一直沉浸其中。但现实是肚子‘咕咕’声不断。现实与肉体紧密联系在一起,梦与精神也有斩断不了的关系。如果有一天,我不会因肚饿这个现实而遭罪,那我的现实一定是我不曾经历过的美梦。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告诉你,梦时好时坏,现实对于我则是场噩梦,但,梦毕竟是梦,它不会在你饿的时候凭空出现食物。不要躲避,只要心存希望,现实也可以像梦一般美好。

听了猫的话,我完全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它似乎看出我的困惑。

 

“看看你身后。”

 

我回过头,看见依偎在一起的父母,似乎有些明白猫所说的现实与梦。

 

猫伸了个懒腰,说:“吃饱喝足就容易犯困。你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我问猫:“以后还能再见吗?”

 

猫说这次见面就是为了说声再见,以后再没有见面的理由。

 

我站起来,走到爸妈的面前,说:“老爸老妈,别秀恩爱了,再不回去天就黑了。”

爸妈诧异了一会,随后笑着大声喊:“回家咯

我也笑了。

临走时回头环顾亭子四周,猫已不见踪影。

 


第十七章 早恋是一场游戏

 

无聊的时间只是因为自身的无聊而定义时间无聊,其实无聊的并不是时间,是自身太闲。这时,你只需要忘记时间的东西,阅读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前提是你能找到一本全程毫无尿点的书。于是,我遇到一个叫韩寒的作家。

无意中发现他的书,觉得相当有意思,为了表示尊重,我跑到附近一家黑网吧,用五十块从同学那里淘来的名为诺奇亚的二手山寨手机下载了大量他的作品,然而我却没意识到自己正走上一条愤世嫉俗的不归路。

是日,我正如往常拜读三重门》时听到敲门声,回想有人找的话,除了走错门就只有冰块了。开门一看,果不其然。

 

“在家抱着个手机看你不无聊吗?”

这是冰块进门的第一句话。

 

“不无聊就不会抱着手机看了。”我回他。

开门到他进来倒水喝,我一直低头看手机。

 

“要不要来一罐。”

我抬头,只见他打开读书三年来一直未换过的褐色书包,从里面取出两罐啤酒。

我放下手机,接过啤酒,打算帅气单手开罐,发现手指过短便放弃了。

我喝完半罐时,冰块开口说话了。

 

“我明天就要走了。新学校,提前去准备。”

 

“不去跟小安告别吗?”

 

“不去了,你替我说声就行。”

我没有接下去,只是闷声喝啤酒。

记得第一次喝还不习惯这种涩而刺喉的感觉。

何时能大口狂饮的呢?想不起来了。

习惯真是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一旦习惯,便割舍不断。看着也在畅饮的冰块,我想割舍不断怕不是习惯,而是一起痛饮的人。

一个人呆在家也没事干,我便听从冰块的建议和他出去走走。

我们走在街上,也没个目的地,靠漫无目的闲逛来打发时间。

兜兜转转我们到了他家。冰块停下脚步。

 

你家里那件校服是小安的吧。

 

蓝色那件?

 

嗯。

 

也许是吧。

 

这样。你回去吧,我上去了。

冰块没有问我她的校服为什么在我家,而我也没有说这衣服怎么来的。

我应声好,便转身走了。

我没有回家,而是继续在街上漫无目的闲逛。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突然一种莫名的窒息感压住心脏,仿佛我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一条上岸的鱼。虽然同这路上的行人是如此的相像,都有一样的感官、一样手脚、一样的语言。但我们还是有不同:他们看不出我的异样,我也感受不到他们的想法。

不知不觉我便来到天城卖场。

记得一楼卖儿童用品、二楼卖服装,且还有一个不太大的书店和CD店、三楼从未涉足。

以前和冰块经常来。那时光良的《童话》在学生之间极为流行,而手机和MP3对学生来说又是奢侈品,除了电视点播台,也就只有CD店能听到。这里不仅能单曲循环,而且免费。因此每天放学有大量的学生往这儿赶。

CD店只有四台播放机,一台有三个耳机。也就是说,一天只有十二个幸运儿。那时我便体会到竞争的残酷。

冰块总是在放学的时候飞快跑出教室,而我总是帮他收拾书包。在一遍又一遍的努力下,他终于把听到的歌词慢慢拼凑出来。

我问他,他写的歌词‘我元便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屎’里,便与屎有什么区别。冰块瞪我一眼,三天没和我说话,之后他告诉我生气的原因,因为我嘲笑他的偶像。

我告诉他,我是在嘲笑他后,我俩才和好。

通常把书包还给他,我就会去隔壁的书店。

书店多是漫画和各类辅导书。漫画被封存,只能买。而辅导书,虽能翻阅,可我毫无翻阅的欲望。因此我只能随意翻动那些没有插图的无聊书籍打发时间。无意中我翻到一本名为《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是一个叫马克吐温的美国作家写的。拜读其作品最主要的原因是书里每个章节结束都有一幅插图。

书就像毒品,越深入越不可自拔。于是慢慢地我迷上了这本书。

记得书中有那么一段:汤姆吻了蓓姬,在蓓姬伤心后跑去当海盗。

我很是崇拜汤姆那种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勇气。于是在冰块逐渐对《童话》淡去狂热后,我放学后仍到天城,直到看完整部书

 

 

我犹豫了会,最终还是选择上去。到了里面,我发现原先只卖儿童用品的一楼,竟然在销售烟酒;再上二楼,CD店还在,播放机也还在,只是人少得可怜,耳机也破旧不堪。我来到播放机前,戴上耳机,按播放键,一首熟悉的旋律飘进耳朵。一首英文歌,《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我心永恒My Heart Will Go On)。

没错过这部精彩的电影还是托冰块的福。冰块父母不许他看电视,说影响成绩,于是他经常从影带店租碟来我家看,我也是在那时看了这部电影、听了这首歌。也不知道循环多少遍,直到腿站酸了我才离开。接着我又去书店,随意转一圈,不少父母带着孩子在选辅导书,没多大兴趣我便离开,去往负一楼。

负一楼不是地下室,在地面。天城有四个楼层,上了阶梯进入商城内才开始划分。真正的一楼是进商城前储放东西的地方,也就是说被称为一楼的实际是二楼。也许是商城的失误,也许是客人的失误,反正大家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如同熊猫一开始的猫熊一样,约定俗成,现在也就没改的必要。

人类就是如此,当所有人都认为你错的时候,不管如何你都是错,待他们反省的时候,曾带给那个毫无过错的人的伤害却已无法挽回。之于哥白尼、布鲁诺之辈,才华葬于此,着实惋惜。话说远了。

要离开商城,需要去负一楼。因为去一楼的阶梯只进不出。负一楼除储存顾客的东西,还有其他娱乐设施,比如网吧、电玩室、玩具店等极受青少年追捧的设施都有。

我随意张望,却无意发现游电玩室里有一个熟悉的人。一开始我还不敢确认,毕竟在老师家长眼里,一个乖巧听话且成绩优秀的孩子,是绝不会出现在他们看来形同垃圾场的电玩室,而且还正无比开心地打着游戏。只差没把眼珠揉掉地上我才确认真是她。

小安!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在一群古惑仔打扮的少年中正熟练的用春丽痛打本田的小安,流畅的连招即使冰块也望尘莫及。

多数人都具有对未知窥视反应的本能。如你在街上行走,某处有人窥视你,而你会本能的查感视线所在位置。基于这种能力,我被她发现了。

小安向我招手。为了不让彼此尴尬,我走向她。

 

“身上有钱吗?”小安问。

 

“五块。”

 

“弄两个币来。”

 

“……”

等我从老板那拿两个币回来时,看见刚才和她对打的古惑仔少年中的黄毛正苦恼地蹲在地上。老板也过来,在黑板写了三个字。

冠军,伍安。

 

老板宣布:“冠军可在本电玩室免费玩一个星期。”

老板宣布完后,我瞬间感觉到前方黄毛的杀气。

小安不慌不忙,叫我投币和她来一局。结局是我完败。

从头到尾我后背都凉飕飕的,我知道现在背后一群古惑仔正凶神恶煞地盯着我们。

小安察觉到我的异样。

 

她靠近我耳朵小声告诉我:“不用怕,老板是我爸。”

这下我感受到的杀气变成两股了。我余光看向老板,发现他正上下打量我。

我汗毛竖起,如坐针毡。不一会在一股不明力量下,刚才还聚集的不良少年们已散去不少,留下来的都在忙着打游戏。

 

“我觉得叔叔比那些古惑仔还恐怖。”

 

“你说我爸?他以前可是我们这一带的帮派老大。”小安说,“现在从良,不过也晚了。”

 

“什么晚了?”

 

“没什么,要走赶快,等会怕你想走都难。”

对于早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的我,这句话简直是福音。

说声再见我立马离开。

这次偶遇让我的某些观念彻底打破,电玩室的小安给我一种不合时宜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绅士与一群人撸着烤串、大声谈论荤段子。但好像也没人规定优等生就不能去电玩室,绅士就不能撸串讲荤段子。

正当我还在这种差异感里想得出神时,一只大手倏地搭在我肩上,吓得我一个哆嗦。

 

“小哥走得挺快的嘛。”

我回头一顾。

小安她爸!

这下我才理解小安说的晚了是什么意思。

 

“叔叔。那个,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就回家写作业了,再见。”

然而我却寸步未动,不是不想走,而是那只大手把我按在原地动弹不得。这一刻我终于懂得孙猴子五行山下的五百年是多么的艰辛与痛苦。

 

“咳咳,叔叔,你还有事?”

 

“你和小安是同学?”

 

“不是,只是认识。”

 

“喔,听说她初中交了个外校的男朋友,是你吧。”

这几乎从牙齿里咬切出来的话里,我有一种回答稍有不慎就粉身碎骨的感觉。

 

“叔叔你误会了,我们只是认识,老师说早恋是不好的。”我尽可能用符合家长的纯洁学生模样无辜说道。

 

“你们怎么认识的。”

小安她爸语气缓和多了,大概他相信我是真的无辜。

 

“这就说来话长了。”

我打算慢慢编,不然说漏嘴就保不住冰块。出卖挚友这种事我做不到。

 

“长话短说,捡重点讲。”

 

“小安和一个我不太熟的同学经常一起来我们学校玩,次数多就认识了。”

 

“哈哈,吓到你了吧,既然是小安的朋友,下次来叔叔请客。”他说,“你说的那个同学叫什么名字?”

 

“其他班的,不知道名字。”

 

“这样呀,你不是还要回去写作业么,快回去吧。”

 

“好的,叔叔再见。”

 

“嗯,再见。”

 

虚惊一场。下次请客,打死也不会有下次了。

如果仔细推敲我刚才说的话,里面漏洞百出。和不熟的同学一起来学校玩认识的,就算经常,不熟的人的朋友依旧不熟,更别说有什么联系。更何况我这种连同班同学也有一句话也没说过的人。想想也是挺悲哀的。

性格孤僻的人,如果你不闯入他的世界打开一扇门,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他心中的客人。

校园的友谊很纯洁,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彼此就能成为朋友。往后的时间加深彼此的羁绊,就算有一天离别,多年以后相遇,彼此也不会沉默地擦肩而过,而是说一句:好久不见,傻X。

还好小安她爸不了解我,不然……想想就毛骨悚然。那只山一般的大手冰块那小身板一定受不了。

确定他真的走后,我立马拔腿就跑,蹿进人群。

 


第十八章 春天来了

 

入学如期而至。

阴沉沉的天空下,新生站满整个操场。领奖台上站着五位领导,他们居高临下俯视我们。

先开口是个高个,很瘦,像根长竹竿。他先介绍自己,姓蔡,我们教导主任。竹竿对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说没两句又让大家热烈欢迎校长。校长接过话筒表示简单说两句,然后一个半小时过去了,要不是天空飘起毛毛细雨,我估计时间还得延长。

领奖台上的领导们后退到屋檐下,另一个领导接过话筒,他开口便说这场雨是对操场上站立的新生们一场不错的考验。至于考验什么我就不得而知。接着这位领导开始了自己的演讲。听了一会儿我就发现,这位领导的演讲排比句比上一位用的还要多,看来他对于排比句的运用已然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

 

 

新生中有两类人,一类怨恨老天不该下雨;另一类则是感谢雨不大。但对于台上肚皮很大的还不知道是什么职位的领导却是很一致认为,聒噪。

说起大肚皮,我倒是想起儿时的噩梦。几岁记不得了,事件主人公的脸也模糊不清,唯一有印象是肚皮很大,不啻孕妇。

那时的乡下,计划生育堪比猛虎,其中情况也只有经历过的人知道。

政策这东西,不论好坏,颁布过后执行人总是受益方。当然凡事有利有弊。我的出生属于超生,其中代价早已付出。付出的时候我也在场。

大肚皮是计划生育执行人,工作内容类似土匪下山、鬼子进村。

记得当时他在内的七八个人在门口同爷爷争吵,于是我出门围观,出来后发现跟我一样想法的人很多。争吵的内容围绕我这个超生的。大肚皮说我家计划生育不过关,要拆房牵牲畜。我想之所以拆房牵牲畜,大概是这两件事比较容易办到。基于爷爷只养了几只难抓的家禽,所以他们叫嚣要拆房。在此之前,隔两三家的房子已经被拆,不时还传来妇人的哭泣声。这哭声让本来就杂乱的争吵显得更乱。

大肚皮一伙人手拿钢撬、铁锤,模样凶神恶煞极了。爷爷站于他们面前丝毫不畏惧,大义凛然说我们家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也许太过于镇静,也许他们也和我一样没懂什么是遵纪守法,大肚皮一伙人被爷爷一脸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模样给镇住了,然后悻悻呢喃几句就转战其他家。当然其他人家就没爷爷这种气魄,没多久,那群人牵着牛羊一脸胜利者的样子哼着小曲离开村子,只留下更多的哭声。

后来听爷爷说那些被拆房牵牛羊的人家都没接待过这伙人。原来这伙人几天前就有来拜访过,许多人家杀鸡宰羊接待,而那些没为畜生杀牲畜的人家便发生上面的悲剧。

噩梦还不止这一个。

那时孩童乐趣之一便是爬山钻洞。山上有许多的天然洞穴,人类对未知事物的探索从孩童时代便体现出来。我们经常寻找未被发现的洞穴,然后征服它,这样会有莫名的成就感。

一如往常。在山上我们发现一个未拜访过的小山洞,洞口漆黑且细窄,成年人勉强能挤进去。大家集聚在洞口正打算进去时,里面倏地传出婴儿哭泣声,两三声后又离奇消失。与其说消失,不如讲变小,就像是被人给捂住嘴。这种声音比前者更恐怖,吓得我们头皮都快炸了,一群人一哄而散。

回家后我把这事讲给爷爷听,半晌爷爷才感叹道:造孽。

后来在大人们的交谈中我才知道,那是为躲计划生育的某某家的媳妇,在那狭窄的幽暗山洞躲了已一年之久。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善恶到头终有报。在我淋雨的现在,大肚皮应该躺在某个地方生活不能自理。

拆房事件次年,大肚皮在上茅厕的时候被一群蒙面人砍伤,手臂砍掉一只,脚筋也被砍断。消息一出可谓轰动一时,上面派人调查,但他积怨太深,仇家遍布,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村里人都觉得大快人心,有甚者还放鞭炮庆祝。我反对这种违法的以暴制暴的行为,要是人人都这样,社会早乱套了。但想想活成他那样人见人恨也真的是够悲哀的。当然现在我也很悲哀,因为雨越下越大了,而台上的大肚皮二号仍在用他的排比句孜孜不倦的教诲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国旗飘扬,没人在意风动还是旗动,但二号心动了。颇为安全的屋檐因为风的缘故雨也开始侵占。最后散会在他的排比句只说了前两段的情况下草草收场。

分班开始。

我分到三班,和小安一个班。不过她在班名册排第一,我排倒数第一。一、二、三班是重点班,在二楼。而其他班级在一楼。

我们跟随班主任上二楼时才知道我们班刚好在校长办公室的旁边,路过门开着的校长办公室,二号正在一幅很大的山水画下擦头发。原来他也是校长。

开学第一天,座位随意坐。于是我找了个靠窗的位子。没多久小安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接下来是班主任的一段很长的演讲时间。身上湿淋淋的,很难受,更难受的是还要忍受班主任排比句不过关的演讲。为了分散注意力,我开始胡思乱想,不知怎么地就想到了刚从校长办公室瞥了一眼的山水画。可能是那幅画的气势磅礴给我留下很深的影响。找个时间偷偷溜进去好好仔细观赏一番。

以何种方式溜进去呢。

正想得入神时,旁边倏尔发出一声不太和谐的响声唤醒了我。

 

“卟!”

 

初中老师告诉我们,人之所以先看见闪电再听到雷声,是因为光传播的速度比声音快,但他没说过声音和气味的传播速度哪个快。

 

现在我可以很明确地说:声音快。

 

因为在“卟”声过后一股不和谐的味道才随之而来。

我侧过脸,看见半边脸通红的小安低着头,双手使劲揉扯衣角。我想要是校长那幅画在眼前的话,她会毫不犹豫跳进去。

我站了起来。

 

“对不起大家,今天豆子吃太多,老师你继续。”

 

“这位同学表现不错,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那就从你开始先自我介绍吧。”

……

我不太懂放屁算哪门子的错误,最多只是对别人造成困扰,如果老师说是敢做敢当我就毫无怨言。

难道去厕所拉屎你还要先道歉:对不起,我要放屁了。

 

“我叫李平凡,兴趣无,爱好无。家住X街X路X号。”

 

“掌声鼓励,其实李同学有兴趣爱好的,爱放屁。”

班主任说完后哄堂大笑,我也随着干笑几声。

其实我心里却没把她问候过遍。我去,没完没了,你不会放屁吗。自诩伤害别人是幽默,殊不知只是嘴欠。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愤怒,直到看见老师越调侃头越往下低、都快要贴桌面的小安眼角的泪花。

 

“老师,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我觉得其他同学也想展现自己。”

 

“好好,第一排左边同学开始依次自我介绍。”

 

“我叫曾贾,喜欢踢球,我家在X路彩票中心,我爸妈是卖彩票的。”他说完后很奇怪地看了班主任一眼。

 

“咳咳。”班主任干咳几声。

 

……

 

就这样,自我介绍结束后班主任让大家赶快回家换衣服。

我一马当先跑出教室,雨不知何时停了。

回家的路上,我在前,小安在后,我走她走,我停她停。彼此隔三四米的距离。

我回过头。

 

“有事?”

 

“今天,谢谢你。”

 

“感谢有用的话,要礼物干嘛。”

 

“来一局?我请。”

 

“嗯,还是觉得你的口头感谢比礼物更有用。没事我回家了,锅上还炖着火。”

 

小安笑了。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言情小说都是在瞎扯淡,现在我才明白,原来世上还是有让六月骄阳失色的笑容。

 

“你家的锅真厉害。”

正打算接她话茬,后面有人喊她名字。

 

“小安,你跑这么快干嘛,都不等我一下。”

来人叫曾贾。那个家里卖彩票那位。

 

“咦,这不是屁兄吗。”

 

刚才六月骄阳瞬间转阴。果然六月的天,娃娃的脸。

 

“喔,彩票弟呀。”

 

“你和小安认识?”

 

“刚认识。”

 

“你俩呢?”

 

“青梅竹马,寻思一起回去,等转个背人就不见……”

还没等曾贾说完,小安铁青着脸一个大步流星往前走,曾贾立马追上去,刚并排小安就加速,再次并排她又减速。

两人就这样喜感地一前一后慢慢在众多学生注视下消失身影。而我,在他们消失后去了旁边的小卖部。

 

“老板,来罐啤酒。”

老板诧异地看我一眼,但也没说什么。毕竟谁会和钱过不去,更别说穿着校服买散烟的人还在着急地催他快些。退完钱我往公园走去。

今天的公园人不多,小摊小贩也少,大概是不久前的雨打扰了大家的兴致。

这也不错,一个人,挺好。

草地是湿的,树叶上水珠不断往下滴,走在草上传来“吱咯吱咯”声,同踩在雪地上一样会发出声响。打算仔细对比之间的差异,我却发现已经回想不起踩雪的声音,只知道踩在上面也会发出声响,但具体的是怎样的声响却毫无印象。

记得有一天冰块兴高采烈地来我家,那时我便同说了雪的趣事。他羡慕不已,决定有朝一日的冬天一定要随我回家乡看看。

打雪仗、堆雪人,玩累了睡在雪地上痛快地打滚,想想挺激动人心的。但现在这有朝一日却变得遥遥无期。

那天是二月十五。它的前一天是情人节,所以冰块才兴致勃勃地来找我,就是为了让我听他炫耀。

那天我也出去了,一个人。

冰块取出两罐啤酒,把书包放在桌上。我等半天不见他过来,回头一看,他正拿着一张纸在那看。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大声念:

二月十四

如期而至

亦如平常的日子

玫瑰花也会消逝

街上行人路过

观察片刻

女孩手里的巧克力

刻有爱字

 

二月十四

情人节日

圣瓦伦丁没死前

情人今天是怎么过

也许逛街,也许停歇

但黄昏的晚霞下

买玫瑰花的钱

不是十倍的价

 

二月十四

对镜装饰

女孩羞赧红脸

男孩蜜语甜言

彼此手牵手散步在

广场的小径

待我遇到她时

亦在此牵手约会

 

二月十四

冷风瑟瑟

孤单的人不会光临

全是情侣的街道

那便可不用看没完没了的情侣

在街上没完没了的笑

也不会遇到卖花的姑娘尴尬地问

买朵花送给女朋友吧。

念完后他认真注视我的双眼。从他眼睛里,我看到怜悯。

我低下头,感觉脸在发烫。周围的空气像是凝住了,静得可怕。我想要是一根针掉地上大概也能听到响声吧。

我建议出去走走。一路沉默,直到冰块看见路边一棵抽新芽的树方打破寂静。

 

他讲了句:春天来了。

 


第十九章 诗与远方

 

军训,每个脱离少先队以后继续上学的新生必须面对的事。辛苦在所难免,更辛苦的是还要面对时常出口成脏的教官。军训第一天,学校举行开幕大会,会上校长说这是我们脱胎换骨的机会,通过军训我们将学到很多的东西,果不其然,每个人骂娘的词汇都得到提升。

每天正步、踏步、碎步……但不管怎么走,教官总是不满意,他的表情就像是在说:我没有针对谁,军训的各位都是垃圾。大家对他这种视众生为垃圾的优越感感到气愤,但又无可奈何。同样是军训,隔壁班级笑脸盈盈的教官就让我们羡慕嫉妒恨。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不同于初中,高中的军训要一个月,在这三十天的时间里,彼此互不认识的大家经过层层筛选,最终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例如明着和教官作对的成了朋友,背后骂教官的成了朋友。不管是那种友谊,都有些许共患难的意思,所以两个阵营的人经常形影不离,而且日子越久,越像是非洲部落,因为大家晒得越来越黑,个别的都快成碳了。偶尔部落间会发生点小矛盾,但通常一句“要不我们骂会教官?”就能解决。其实教官的严厉,只是提前让我们了解社会的残酷,而在家里众星捧月的我们,还没准备好了解这个社会。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个月就到了,三十天的辛苦,只为检阅的这一天。没想到的是我们班竟然评为优秀部队。全校九个班,我们班第二。事实证明,‘严师出高徒’这句话一点没错。

每个班都在与自己的教官挥泪告别,我们班也不例外,尽管之前大家对他还恨得牙痒痒。人是感性的,这方面女性尤为突出,班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同学哭得那是一个梨花带雨、死去活来,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

有人一定好奇我为什么说百分之九十九的女生,因为小安是那百分之一。

小安不仅没哭,她还问我为什么这些女生哭得这么厉害,而我则想问她是不是女生。

我表达自己的观点:每个人都会用泪水证明自己的付出是有价值的,他们都不认为自己花一个月的时间变成黑人是件毫无意义的事。那些流过的汗水,挨过的骂,是值得的,是有价值。等到最后一天,不管结局如何,情绪爆发,拼命的哭泣就是为了证明,证明自己都不理解的军训付出的辛苦,是值得的。当然也可能是舍不得陪伴自己有三十天的教官,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养三天的狗死了也会舍不得。而且眼泪这东西,能流还是尽量的流,毕竟新陈代谢也挺重要的。

小安听完我的观点,说我思想猥琐还把别人都想得不堪。她认为军训让大家学会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等等。

我没反驳她,每个人对事都有自己的见解。我不是那些自以为是认定自己无所不知、同自己看法不一都是傻冒的人。那种人喜欢夸夸其谈、大放厥词、废话连篇,否定他人的观点是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我呢,话不投机半句多,你爱咋说就咋说。

告别完教官,学习生活就此开始。

青春期的学校随处飘散着名为荷尔蒙的花的气息,它在一群情窦初开的高中少男少女里绽放。尽管学校为早恋已做了很多准备,但由于叛逆和逆反心理的祟,效果微乎其微。其中也有老师们自己的因素,他们对于早恋的态度与学生双方成绩总和成正比,总和越高,态度越好。

高中,女生不再跳皮绳,男生也不再去捣乱,虽说弥漫恋爱气息,但男女间却又保持一定的距离。

女生们开始化妆,讨论偶像剧某个很帅的男明星,抽屉里总是摆放老师没收不完的千篇一律的言情小说;男生则是极其钟爱球类运动,足球、篮球、乒乓球……反正是跟球杠上了。

这间,我遇见了她,且无可救药地爱上。她的优雅、她的简洁、水莲花般的娇羞,直击我的心脏。

我们第一次邂逅是在语文课。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这是徐志摩写给母校的现代诗,但字里行间无限的温柔,却像是对心仪的女孩表达爱意。如同女生对偶像剧的痴迷,我陷入这能用单调的文字排列出打动人心的柔情句子的现代诗不可自拔。

初中我就喜欢上现代诗,尤其余光中的那首《乡愁》。

如今的《再别康桥》让我更痴迷。我找了很多类似的爱情诗,一一摘抄到笔记本里,乐此不疲,恍若疯魔。

因为现代诗,我认识了两位诗人,海子与顾城。遇到喜欢的诗,特别想看看能写出打动人心诗句的诗人是什么样子,看完诗人简介后特意查找更多信息。于是一个词让我陷入迷茫。自杀。

死亡无处不在,每个人都会死,但它却被人们所避讳。海子与顾城却主宰死亡,不是等死,而是选择主动求死。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傻子才会自杀,可这样的傻子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面对众人惟恐不及的死亡。佛家的高僧悟了,便会坐化肉身去往西方极乐世界。死后的世界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样,人死后是有所归?还是化为尘埃?但西方极乐一定存在,只有精神与思想达到一定境界,便能见其门坎,而最终踏入还是回头,选择在你。

 

“喂!”

在我沉思时,身后突如其来的吼声把我整个人都吓傻了。笔记本掉落在地。我满脸怒气正打算回头爆发,却看见低头捡笔记本的小安。

 

“我发现你很喜欢突然发出声响。”

 

小安站起来,脸很红。

我大概知道她的脸为什么变红,正常情况下脸突然变红就只可能是害羞、羞愧、羞赧……反正与羞有关。

 

“你脸红得跟岛崎藤村的苹果差不多。”

我赶紧换个话题。

 

“岛崎藤村的苹果?什么鬼东西。”

 

“请把笔记本翻到第六页。”

小安把翻了六次的笔记本拿在手里看了起来。

看了好一会儿又继续翻动。

 

“你恋爱了?”

红色褪去,严肃上脸。

 

“没,喜欢才抄的。”

 

“喔,这样,苹果给我了,你重抄。”

说完她撕掉那一页纸转身离开,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此时我心中犹如千军万马奔过。

自作孽,不可活。

 

 

学生时代的大家,上学期盼放学,周一期盼周五,长大后也一样,只是上学换成了上班。这是人类的通病。

期盼已久的放学铃声终于敲响。我决定去天城书店逛逛,看看能否获至宝。

随着时间的流逝,许许多多的人和事都发生了改变,二楼之前还叫天城书店,不知何时换上一块西西弗的牌子。店内明显装修过,虽说与之前无太大改变。走进去,我发现高初小的学生辅导书,全搬到一个新搭建的房间,剩下的各类书籍,与学校无关。

这时,西西弗书店里,我看到一个女孩。

她站于现代诗歌分类处,纤细的手指紧握手中的书,仿佛爱护什么宝贝一样,左手大拇指与食指间轻轻夹着已阅览的部分,低头全神贯注地阅读。也许过于专注,不堪寂寞的一缕头发调皮地散落在额头遮挡住她的眼睛。她时而翻动书籍的右手停了下来,小拇指微微翘起,中指稍弯,捏出的兰花指于额头顺着鬓角把散乱的黑发划一个弧撩在耳后,动作一气呵成,怦然心动。

我痴迷地望着她,陷入某种恍惚且难言的无法自拔的情感。我想如果时间能定格在此刻,哪怕付出多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看够了没?”

 

“没。”

我不自觉就顺口回答。

回过神看见小安红着脸怒视我。

我怀疑她不姓伍,姓关。

 

“你什么时候也喜欢现代诗了?”我问。

 

“你管我。”

我看了眼书摊开的那页。

 

“你一会看云,一会看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

 

“那你觉得我刚才是远还是近?”

 

“近。”

我没有看小安的表情,而是在架上随便拿一本书胡乱翻动,以掩饰我内心的慌张。

 

“你说,怎么看这诗就很简单,可读起来又觉得悦耳动听呢。”

 

“我和你读诗的方式并不一样,你着迷的是它的悦耳动听,而我是想从中找到人生的真谛。”

说完感觉连自己都恶心到了。

 

“算了,当我没问。”小安一脸看智障的模样,摇摇头说。

 

仔细回想,我和她认真聊天从没超过几句。不知怎么的,明明只是聊聊而已,但心中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卡在那,总是没讲几句就把话说死,然后就,没有然后。

说实话,每次见到她都很高兴,从初次见面就高兴。看着她和冰块在一起,郎貌女也貌,在怎么心悦也压抑着不表现出来,冰块说分手的时候我心里甚至还无耻窃喜过,这不是一个朋友该有的情绪,有且还是唯一的朋友。

因为手指的关系,自到这座城市以来我一直怀有一种莫名的自卑,可能因为是外乡人,也可能是因为残疾,也许都有。我一度很嫉妒冰块,明明也残缺,却活得比什么都要美好。感叹命运真是不公。没遇见他之前,我总是一个人形单影只,人前一直握紧拳头,尽管手心握到出汗也不曾张开。夜晚睡在床上一个人会看着手指发呆,想到那孤单在光村的半截指头,不觉泪水就顺着眼角流淌,湿润耳朵。有一段时间我脾气极为不好,动不动发怒,甚至把桌子掀翻,碗盘碎片和饭菜撒得满地,因此惹怒我妈。挨打时,我竟然跑到外面,抱起石头砸向自己,产生寻死的念头。虽说自从抱石头砸自己后,我妈未再打过我,可心仍有一个巨大的黑洞,吞噬我所有的感官。这时,冰块走进我的世界,带着耀眼的光芒,找到迷失在黑暗角落的我。他那照亮我的世界的光,比阳光还耀眼。

为了冰块,也为了自己,我决心摊开一切。

 

看向正看书的安,我问她:“我想问你个事?”

 

“干嘛?”安侧眼看我,很不耐烦。

待我们眼神对在一起后,也许她察觉到我脸上的严肃,正过脸面对我。

 

“什么事。”

她的声音缓和了许多。

 

“中考那天是你把衣服盖在我身上?公园草地那里。”

小安没想到我会问她这个问题,一时愣住了。

 

“考完反正都要扔的,扔哪不都一样。”小安低下头,不在意地说。

 

“你,为什么和冰块分手。”我接着问她。

 

“分手?什么鬼东西。”

 

“你不是和冰块谈恋爱吗?”

 我一下摸不着头脑了。

 

“谁跟你说我和他谈恋爱了。”

 

“冰块说你们分手了,所以我才想问你,是不是因为……”

 

没等我讲完,小安立马打断:“他死要面子,他追我,我拒绝。分手,分他个大头鬼。”

听完小安的话,我的心一阵释然。不是因为我。真是羞耻,还好没讲出来,不然无地自容了。

人呀,果然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

 

“你说是不是因为什么?”

 

“噢,没什么。”

 

“这样,要问什么赶紧问,问完我好看书。”

 

“你看吧,问完了。”

小安一脸同情看向我,仿佛我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一样,也可能是为了我有一个虚荣心爆棚的朋友而感到同情。

我们没有再说一句话,各自看各自的书,想各自的事。

我来书店不是为了看诗,是偷诗。找到比较喜欢的诗,趁周围人不注意,用手机偷偷拍下来。一本书里不是所有的诗我都喜欢,不想为其他不喜欢的诗买单,因而出此下策。

作完案。把书放回去打算离开。

 

“真难看。”小安说。

 

“啊?”

 

她看向我,说:“我说书,没说你。”

 

“喔。”

 

“我要走了,你继续。”说完她把书放回架上就走了。

我在她走没多久后离开作案地点。

走着走着,不知怎么的很想去二楼的CD店。

来到播放机前,找了首《童话》听。

冰块走后,我有时会写信寄去他的学校,写些关于我在学校的事,但他从没回过。这种石沉大海的感觉就像努力付出了很多却未收获一丝的回报,很是悲凉。

直到昨天,他终于回信,我高兴地拆开信封,信纸上就一句简洁的话:有种东西叫手机,我电话号码138XXXXXXXX。

自从有了他的手机号,我没给他写过一封信,偶尔发短信交谈,但彼此聊到一半就毫无兴致,找个借口结束闲聊,慢慢地变得不再联系。

相比短信我更喜欢写信,那笔与纸接触勾划发出的“唰唰”声很动听,虽说等信的时间很长,但静待却别有一番滋味。书写的信件,字里行间是无限的温暖与情感。

之后我便开始写日记,记录每天平凡且无聊的日子。

 

“你知道吗,其实我希望每篇日记,都有你。”

关上音乐,回家。



第二十章 初恋

 

经过上次书店偶遇,我和小安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转变,交流不再困难,下课她总找我打闹,放学又时常一起回家,渐渐地班上传出我俩已好上的传闻。

一些无聊的人总想找点事来打发无聊的时间,而同学间的桃色八卦绯闻私事最合适不过。昨天还在说谁谁谁对某某某告白、今天就说某某某喜欢上谁谁谁,每天乐此不疲。我对此嗤之以鼻,不屑搭理。可不知我俩的事怎么就传到班主任那里,虽说并没有什么事,但因为这没有的事被班主任叫去谈话让我很是不愉快。

班主任姓余,三四十岁的妇女,平时最爱做的事就是嘲讽班上的女生,尤其是爱打扮的女生。前段时间班上一个胖胖的女生因为涂了睫毛膏就被她批评了,说人家什么丑人多作怪,小胖子哭得那叫一个悲伤欲绝。我怀疑老余读书时代也受到她班主任这样的待遇,媳妇熬成婆,现在来报复社会了。

面对老余的冷嘲热讽,我想现在这个时候小安会不会正在办公室哭呢。

没多久我就彻底改变女生皆柔弱的看法。

 

大约五六分钟,小安从办公室出来,嬉皮笑脸过来跟我说:“班主任有请。”

看来我高估了老余,也低估了小安。

敲门。

 

“请进。”

里面发出声音的人,不是老余。

我走进去,看见班主任同其他老师正聊得火热。

 

既然有聊的伴,还叫我干嘛。心这么想,说出来的却是:“余老师,您叫我有什么事?”

 

“喔,来了,去帮我在一楼扛桶水上来。”

 

“……”

把水扛进办公室后早已上气不接下气,没能喝上一口水老余就把我撵回教室。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立即头也不回迈步离开。

玩笑以上,体罚未满。

不过对于体罚,我却深有体会,从小没少被打。对此爷爷的态度是,棍棒出孝子。

小时候家里总是放着两种竹条:一种宽,一种细。每次犯错爷爷都会问:要吃宽刀面还是细刀面。老爸也对老师讲,犯错就使劲打,不用客气。

教育里的师生关系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多数家长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是打一顿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打两顿。我也不觉得打人没有什么问题,对于个别学生,只要使劲打一顿,保证以后乖得跟自家养的宠物一样。但前提是打人的人必须拥有职业道德,一个毫无品行的教师以暴力为趣随意践踏学生的尊严,就不配称为教育工作者。师者,创道授业解惑,教育为主,动手为辅。

但体罚相比晚自习就显得小巫见大巫。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堪比传销宣传的口号在教育界广为传颂。每个地方都是一个德性,什么有益就宣传什么。胯下之辱的韩信是能屈能伸的气度;为国捐躯的文天祥是士可杀不可辱的气节。若两人交换气度与气节,又会是怎样的结局?能想象如果有一天老师不再对你说‘唯有读书高’,而是‘行行出状元’的时候,真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呢?但晚自习是真的让我哭笑不得。它让我想起满清十大酷刑,应试教育则是牢房。应试教育的最大悲哀,是让部分畜生拥有知识,却做些人神共愤的事。

小悦悦还有多少人记得?我认为思想品德完全可以像数学英语那样成为在校学生的必修课。我一直很相信一个成语,潜移默化。一个书香门第长大的孩子与每天看父母麻将度日的孩子之间,谁更容易成才?如果所有人都觉得见死不救很正常,冰河世纪将再次来临,世间再无温暖。

现在的社会,老人倒地讹人、司机肇事逃逸、无业游民碰瓷……雷锋在世,也无法拯救这垢病的社会。如若从小教育思想品德,潜移默化下,再不济也不至罪大恶极。谁都愿世间多品行端正的君子,也不想增学识渊博的畜生。人之初,性本善吗?人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教育则是为其绘出无限的可能,好的教育能让人活成一幅价值连城的墨宝,反之则是乱七八糟的涂鸦。教育不仅仅只是为了考试而已。

可想再多,现实烦恼仍像今夜的繁星,越数越多。 

 

“听隔壁班讲今晚他们有老班的课。”旁边的小安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那又如何?”

 

“也没什么,就是受不了她在窗口偷看,大晚上怪吓人。”

貌似天下的班主任都有这个癖好。

今晚是历史课,我最不喜欢的课。其实我很喜欢历史,但讨厌历史课,之所以会厌恶,完全出于历史老师上课的方式。一旦不喜欢一个老师,连着其所教的课也一并不喜欢。他上课很简单,照着书念,实力演示什么叫照本宣科。这种课让我百无聊赖,自己看书都比听他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强。但大多数同学与我相反,都非常喜欢上他的课,因为他的课可以做其他事,比如睡觉、聊天、画画……基本与课堂无关的都做。如果担心有什么不懂,私下翻阅课本即可,真正担心的就是窗外随时鬼鬼祟祟出现的老余。这时窗边的我就发挥出巨大的价值,只要稍有不对劲,我立马拉响警报(咳嗽)提醒。

熬到放学,正收拾回家,我突然被班主任叫住。

 

“李平凡,跟我来趟办公室。”

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你嗓子是不是不舒服?”

果然。

 

“有点感冒。”说完,历史老师走进办公室。

我心想完了。

 

他一脸戏谑地看着我,然后说:“哟,你这感冒还能认人,你们班主任到窗子边才咳。”

没想到平时看他那样死板,说话挺幽默的嘛。但我只是苦笑,低头等待暴风雨。

 

“下次别犯老毛病。晚了,早点回家。”没迎来想象中的一顿臭骂让我有点诧异,“怎么,还有事?”

 

“没事、没事,老师再见。”我赶忙道别,到门外如释重负。

周围已无人影,没走几步,听到身后有脚步声。

我回头一看,是历史老师。

 

“现在的学生呀,一放学就不见人影,想当年我们放学了还自觉留下来复习看书。”

我不知道他在和谁说话,这四下无人的,除我外,就只可能是自言自语了。我想他肯定是在自言自语,所以没搭腔。

我俩一前一后,气氛诡异中带尴尬,这种尴尬就像学校里的群蹲式厕所,忘带手纸向隔壁要,发现蹲坑的是校长。

我第一次觉得学校的大门真远,一秒真长。终于出校门,我打算喘口气先,发现后面的脚步声已成并排,到嘴边的气,我又活生生给咽下去。

 

“李同学,提到奥尔良你想到什么?”旁边倏忽发问。

 

“啊,嗯……圣女贞德吗?老师。”我想了半天后回答。

 

“圣女贞德?”

听出语气里的疑问,我看向历史老师,发现他的视线定格在不远处。我寻着他的视线望去,看到前方有个摊子,奥尔良烤翅。

谢绝历史老师请吃烤翅的好意,一个人走在空旷的路上,月光下的身影有些暗淡。抬头仰望,星星多得差强人意。它让我想起光村,那里的星空世间仅有。天为盘,星辰作子,爷爷说满天星斗,是玉帝和王母对弈的棋子。而这两位大仙下的珍珑棋局,谁输谁赢,在我心里一直是个谜。隔开牛郎织女的银河,真的,很想再看一次。

 

 

转眼高一学期将要结束,学校再次分班,这次是分文理科的班。原本分科是自己的事,可爸妈为此却争吵不休,看似简单的分科在他们看来已和我的未来划上等号。老妈认为,就职业而言,理科的医生不错;老爸则觉得文科的教师更好。感觉他们已经不是在讨论分科,而是分工作。我不想打扰他们满脸幸福的争吵,所以没提醒他们还有一个该死的高考。

小安认为分科的话,我一定选文科,而我也是这样认为。

分科的前一天。

晚饭过后老妈约我出去散步,边走边谈心。

老妈说我有个哥哥,亲哥哥。

哥哥比姐姐还要大两岁。那时爸妈还在光村,一岁左右的哥哥忽得热伤风,爷爷尝试很多办法皆不见效,最终束手无策。半路出家的医生还是有局限性。爸妈带哥哥去县城求医,医院不敢接收,说已病入膏肓。经介绍拜访城里一个擅长儿科的医生,他看过以后说有办法,但得签生死状,如果出事故与他无关。没办法爸妈只好答应,之后连续打了几天针,病情出现好转。

某天,爸妈如期而至,医生说有事要外出,两针作一针打。他们也问过医生会不会有问题,但医生说没大碍。最后,哥哥夭折了。爸妈没告医生,老妈说签了字,生死由命。

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心情极其压抑。

哥哥,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称呼,一个我素未谋面的,亲人。

 

 

今天老余阴着一张和外面天气一样乌云密布的脸,手里握着几张裹在一起的白纸站在讲台上。前几天填分科志向的时候,她给我们开了堂班会,讲许多关于选理科的好处。不过以她现在的脸色,看来结果与其料想的有些偏差。

 

“我手里的名单是你们分科的志向,谁还有问题?有就赶快讲,等会我就要交到上面去,别到时候才给我说有问题。”

大家很默契地保持沉默,看无人回答,老余没再说话就出去了。

大家的默契让我想起了老余的第一次公开课。校长亲自来听课,手里拿个笔记本坐在后门附近,不时还在上面写写。课是前几天讲过的,本来气氛不错,但不知怎么老余突然提问,问题是陌生的,之前还热闹的场面一下冷到极点。老余环顾四周,众人低头不语。

本来打算等几分钟的,没办法我只好举手。

 

看到举手的我,老余仿佛是在无垠沙漠里寻到一片绿洲,脸色瞬间阴转晴,她笑着说:“我就说这个问题也没多难嘛,那个,李平凡,你回答。”

 

“余老师,我想请假解手。”我弱弱地说道。

说完老余愣住了,全班也拼命忍住不笑出声。要是在平时,她一定大喊,憋着。但我和大家一样,都快憋不住了。

老余看了一眼后门的校长,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带寒意的字,“去。”

得令后我立即往后门跑,路过校长,余光在他笔记本上瞟了一眼,上面几棵横七竖八的树告诉我,原来他不是在写写,而是画画。

这次事件后老余总找我的茬,抬水搬桌换板凳,办公室差不多成了我第二个家,以至于里面东西忘放哪的老师都来问我有没有见到。

 

“想什么呢?”

小安用笔捅了一下我的腰,把我拉回现实。

 

“没什么,老余怕是气得不行。”

 

“我想也是,嘻嘻,我也选了文科。”小安似乎想从我这里看到什么,但我的反应让她失望了,“过几天就要考试,明天周六,要不要去天城放松放松。”

 

“好呀。”

其实我并不想去,因为每一天我都觉得挺放松的。但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我答应她去天城。

有点像,负罪感?

 

曾贾突然把脸靠近我说:“带我一个。”

 

“有你什么事,自己没长脚吗,要人带。”没等我回答小安就一顿臭骂。

曾贾一脸郁闷地走开。

 

“我说你干嘛发这么大脾气,他要去就一起呗。”

 

“不喜欢。”

 

 

周六的空气弥漫懒散的味道,让人慵懒得想在被窝里度过一天,前提是没事的话。我拖拖拉拉出了门,到天城的时候小安已经在了。我问她等了多久,她说没多久,也就昨天晚上到的。我以为她在开玩笑,无意中却发现她爸在不远处正看着我们。我瞬间冷汗直下。

她看出我的不自然,向身后望去。

 

“昨晚我跟我妈说在我爸这里睡,不回家。”

她话里话。

 

“你爸这里不是家?”

 

“我爸妈离婚了,我跟了我妈。”

原来如此。

 

“对不起。不知道你……”

 

“没事,他们的事与我无关,走,我们去里面逛逛,CD店换了新的设备,去看看。”

于是我们在小安爸爸恐怖的目送下进了卖场。

第一次逛一个地方会感到新鲜好奇,太多次则会产生审美疲劳。但如果和喜欢的人一起,不管多少次都是第一次。

蹦蹦跳跳的小安像一个小孩子,在娃娃机无收获后,沮丧地说要化悲愤为食欲后跑到食品店展出免费食物旁边吃边兴奋谈论她喜欢的周杰伦出了新专辑。食物未填满的嘴仍一直喋喋不休,在店家想杀人的目光下忘了刚才娃娃机旁垂头丧气的小安,别说,还挺可爱的。

 

“喂!终于找到你们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在后面响起,“叔没骗我,你们真在这。”

貌似小看这位曾同学的脸皮了。

 

“有事?”

小安不见刚才的活泼,一脸冷漠。

 

“周杰伦出新专辑了,你看。”他挥动手里粉色的包装纸精美包装好的专辑,“送你的,生日快乐。”

原来今天是小安的生日。

 

“不用,我不喜欢周杰伦,唱歌跟念经一样,你自己留着。”

女人心,海底针,说得一点没错。我想脸皮再厚,被这样拒绝也该有所感悟吧。

 

“你们俩真好上了?”

本着一颗看热闹的心吃着小安刚才塞过来的试吃食物,没想差点被曾贾一句话给噎死。

 

“呃,我说你……”

 

我话还没讲完,小安一把抱住我胳膊,打断道:“你觉得呢,”然后在我耳朵小声讲,“配合下。”

我看了下她,又看了下曾贾。无奈闭上嘴。

曾贾咬咬牙,脸部肌肉突出,包含深意地看了我一眼便带着礼物离开。来匆匆,去也匆匆。

 

“走远了,还舍不得放。”

 

“呸,你当我乐意。”

小安红着脸放开我的手,恢复之前的活泼。

 

我问她:“今天你生日?”

也是想不到该说什么,我才会问出这么蠢的问题。

 

“嗯。”

 

心突然一横,说:“要不我们假戏真做,约会试试。”

说完被自己吓一跳。

我不敢看她,这一刻,空气静得害怕,呼吸声占据脑海,压住周围一切的声响。

 

“好呀。”小安笑着说。

 

我许久才反应过来。

 

“你说什么?”

还是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好。”

我看向她,她仍笑着,笑容使我思念许久未见的阳光。

 


第二十一章 再见

 

约会去广场,在学生之间如同中秋吃月饼一样已成传统。周末的广场飘着毛毛细雨,不知小安有意还是无意,只拿了一把伞。雨虽小,可积多了也会湿透,况且也不知还要在此停留多久,有胜于无。

我们两人一把伞,看上去靠得很近,实则彼此之间留有难以逾越的空隙,与周围真正的情侣相比,过于紧张且不自在。

 

“男生是不是都喜欢那样?”

小安指着不远处一对情侣,女生正抱住男生的手臂摇晃撒娇。

 

“好像是吧。”

 

话音刚落,她立马抱住我的手,撒娇说:“我也想吃棉花糖。”

我抑制住想犯罪的冲动,狼狈跑去小孩与情侣最喜欢光顾的卖棉花糖的小摊,留她在原地不顾形象地大笑。难怪有人会说恋爱中的人像孩子,果不其然,口味与恶作剧就很好证实这一点。

约会没有想象中的浪漫,果然言情小说都是在扯犊子。我们绕广场走了十几圈后决定还是回家为好,因为雨愈下愈大。

送小安回家时是下午三四点。因为阴雨,天空灰得如同傍晚入夜前。打着她强行塞给我的雨伞,一路哼着小曲。至归家必经之路的天城附近时,一群古惑仔少年挡住我的去路,他们皆是一副八旗子弟上街遛鸟的做派,鼻孔正对我。而其中由发色造成的反差,使得混迹于青赤黄白绿中的曾贾十分注目。难道言情小说的那一套要在我这里证明其存在的价值?我现在有点后悔鄙视它了。

本打算绕道而行,不想一个黄毛挡住我的去路,呃,仔细一看,还是个熟人,是上次那个被小安的春丽揍得无还手之力的古惑仔,还真不是冤家不聚头。

慌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没办法,我只好镇定下来。

 

“有事?”我问道。

 

“听说你抢了我哥们的女人,有这回事?”黄毛说。

 

“没有。”我回答。

 

“TM还不老实,看你是要哥几个给你松松骨头。”说完他身后的几个人配合向前迈了一步。

 

我突然指向他们侧面大喊:“有条子!”看他们一脸迷茫,我立即改口喊,“有警察!”

道上黑话都不懂还好意思出来违法犯罪,想来他们在家看古惑仔电影时肯定一路快进,只看打架,没认真听角色间对话。

这回他们终于懂我喊什么了,全部一脸慌乱侧过脸望向我手指的方向,发现什么都没有后回头打算找我麻烦,而这时我已经拔腿跑了几米开外。

 

“丫的敢骗老子……”

气急败坏的黄毛在我后面大骂,词汇不堪入耳,不说也罢。

他们一群人向我追赶。

我跑在前,一群人在后面追,一时间街道的人被这场面吓得纷纷让路躲避,也为我腾出条道儿来。

看来只能跑进天城卖场里面了。决定好后我加快速度使劲跑,要是被抓到就完了。终于跑到天城,我发现以前悠哉走两步就到的地方,这次竟差点累死。看到近在眼前通向卖场的石梯,没空多想我就往上爬。

 

待我爬到中间位置时,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大喊:“站住!”

 

好奇心驱使我往后看,发现是黄毛,离我也就五六米远。他不参加奥运跑步比赛真是埋没了人才。这智商也只能参加比赛方有出路吧,我想。警匪片常有的剧情,追赶匪徒的警察通常都会喊,站住。而看着匪徒逐渐消失身影的我,一直没领悟这其中有什么深刻的人生哲理,或是作用。当然黄毛的站住也不会有什么作用,我转头继续爬石梯。

谁知我这一举动激怒了黄毛,没上几格梯子我就感觉到几米开外的他破风而来。真是阴魂不散。

感觉他快接近时,我也怒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

怒气使我倒抓雨伞使劲往后挥。

“嘣!”,金属伞把撞击头骨发出特有的敲击声过后,伴随而来的是杀猪般的惨叫与肉体滚石梯碰撞出的“咚咚咚……”的响声。

随后赶来的青赤白绿像我一样,被眼前这幕惊呆了。谁也没想到刚才还喊打喊杀的人,现如今满脸血迹躺在地上鬼哭狼嚎。而被这幕惊呆的,还有手挽手从卖场出来的老余与校长。

黄毛被送进医院,早些时候我希望出现的警察也在这时出现了,他们赶到时,青赤白绿早已不见踪影,被带走的,只有我。

派出所里,我再次看到熟悉的红色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为”字依旧因为掉色而显得有些黯淡。

记得第一次来这还是因为冰块。

初三下半个学期学校开始上晚自习,放学回家的路上,同班的一个未有过交集的同学跑到冰块面前,扇了他几巴掌,冰块还没反应过来,他已拿出一把生锈的长刀给冰块的胳膊来了三刀,然后就跑了。整个过程没给人一点反应的时间,想来是排练已久。

第二天冰块爸妈来学校后我们才知道发生这事,不过那同学没来上课。从老师那得知地址的冰块爸妈去往他家,见到的只有一个破旧的房子和一位老人。老人是他奶奶,老师说他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便与奶奶相依为命。从他奶奶那里得知他人从昨晚就没回家后,冰块爸妈没告诉老人关于他孙子做的事便走了。放学后我与冰块同他爸妈到派出所报警,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

听完冰块的述说,称为人民公仆的民警同志讲,让我们抓到人再来报案。

如今久别重逢,不胜感慨。民警同志很不识趣打扰我的感慨,询问我打架的原因。我交代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追我,失手把其中一个打进医院。他听完后很生气,问我怎么不失手把人打死,然后不停贬低说我们现在的学生一天不好好学习,只知道打架、斗殴,简直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搜刮脑海里尽可能想到的带贬义的成语翻来覆去演讲,停顿处还不时看向一旁的校长,得到赞许的眼神后又继续翻来覆去,直到我爸妈赶来他方意犹未尽停下来喝水。

此间,我一直沉默未语。

我不是一个以德抱怨的人,相反有仇必报。但我始终没把关于曾贾的事讲出来,之所以不说,是不想把小安也牵扯进来。在这个舆论能压死人的社会,传出男人为女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的消息时,公众只会评价一个无辜的女人红颜祸水、人尽可夫,这种病态的思维,已持续千年之久的根深蒂固,非一时能清除。我不想小安在学校遭受同学的冷眼相对与流言蜚语。这与她,毫无关系。

回到家,免不了一顿打,这种大人们独特的教育方式,也是根深蒂固的,无法改变,只得接受。离开派出所时,校长叫爸妈周一随我一同去学校,大概也能猜到是什么事了。当晚爸妈买了礼物去校长家,回来时依旧提着。

 

 

周一的清晨,晶莹的露珠闪耀着迷人的光芒,阳光透过婆娑的树阴斑驳于水泥地。久违的阳光使人心情愉悦,行人的聒噪与飞鸟的乱叫也在表达此刻这种享受雨过天晴的温暖的感受。

一个不错的周一清晨开始糟糕的一天也挺不错的。

校长办公室,爸妈低声下气为我求情,校长再次问我原因。同在派出所一样,我除了不知道与失手伤人外,钳口不言。面对校长提出的为什么那些社会渣滓不去追别人而是追我的疑问,我除了不理解,还有几分想打人的冲动。这与提出为什么同学只欺负你不欺负其他人的老余一样智障。我对校长露出了关爱智障且无奈的眼神。

校领导们一致认为我不知悔改。全校通报批评在所难免,一想到因为我的关系破坏即将开始的庄严而神圣的升旗仪式,我就感到深深罪恶,实在对不起为我们现在的幸福而失去宝贵生命的革命前辈们。

 

 

“今日通报,本校高一(3)班李平凡同学,于前日在校外与社会闲杂人打架斗殴,伤人住院,情节严重。经研究,学校对李平凡同学予以开除学籍、劝其退学处分,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

话筒传出的声音,飘荡至远方,在我心里久久未散。没在乎后续如何的我,先行离开。

漫无目的闲逛,不知不觉便来到巷口边的米线店。

看来饥饿也会左右人的思维。

 

“奶奶,来碗米线。”考虑一会,“加辣椒。”

 

“小平来了,等会马上就好。”

 

今天人依旧挺少。

米线店是位老奶奶和老爷爷开的,店看上去只能用破旧两个字来形容,因此客人很少。

记得初到此地,对于陌生的食物,我极为抗拒,一种出于对陌生事物抗拒的本能。尽管抗拒,到了陌生的城市必定会吃到陌生的食物。

有一次,我对爸妈提前炒好在桌上的冰冷的饭菜感到厌恶,一气之下掀翻,之后一个人外出闲逛,这时我便遇到这家米线店。因为肚子饿得咕咕叫,我只好进去吃东西。我讨厌人多的地方,客人少也是我选择这里的原因之一。

米线上来后我先是尝一口,之后便风卷残云,没差点把舌头也吞到肚子里。

美味极了。

这时我才知道我抗拒的并不是陌生的食物,而是这陌生的出生地。

以后,我几乎天天光顾,如此便混熟了。

 

“等着急了吧。”

奶奶把米线端出来。

 

“没有,爷爷呢?”

我望向四周,未发现任何身影。

 

“他呀,去医院了。”

 

“生病了!”我很着急,赶忙问,“什么病,严不严重?”

 

“看把你急的,没事,降血压的药快吃完了,他今天去医院开点。”

 

“没事就好。”

放心后,我拿筷子吃了起来。

 

“小平呀,没发生啥事吧?今早我看你爸妈随你去学校了。”看没把辣椒挑出去而是大口咽下的我,奶奶有些担心问。

 

“没事,奶奶。”我尽力想表现得更自然,“今天的米线煮得很好吃。”

 

“小平这么乖,就算天塌下来,也还有高个的顶着。”

看来奶奶还是不放心,想安慰我。

车到山前必有路的乐观,会不会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我消遣?

奶奶的安慰关心,父母的低声下气,我想着、想着,眼泪就流淌出来。

 

“怎么哭了,跟奶奶讲,出啥事了?”

 

“嗯,奶奶,太辣。”我哽咽道。

 

“你这孩子,吃不了还让我放,我去给你倒碗汤。”说完奶奶往厨房走去。

看着奶奶佝偻的背影,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淌。

奶奶有个儿子和孙子,都在外地,一年最多也就见上一次面。每次看见两位老人,我都会想起在光村的爷爷奶奶。

此时此刻,我很想大声痛哭。但我还是选择使劲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哭出声。

我知道,我与奶奶的这种情感,只是相互慰藉而已。我失去来自自己真正奶奶的关爱,她没有来自自己真正孙子的敬爱,刚好彼此能给予对方所需。这不是血浓于水的情亲,不是。

我把钱放在桌上,没等奶奶回来就离开了。

我把身上仅有的钱买了罐啤酒。来到公园的草地,把书包扔一旁,躺在上面。阳光袭来,照射草地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草香。我把双手交叉于后脑勺,翘起二郎腿,静静望着天空。

太阳什么时候跑到正中央的我记不得了,但小安是这时来的。

 

“为什么被开除了?”

她很生气。

 

“没听校长说吗,打架斗殴,伤人住院。”

 

“为什么打架?”

 

“呃,你哪来这么多为什么。”

 

“我问你话!为什么打架?”

 

“可能长太帅招嫉妒。”我嬉笑道。

 

“你为什么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你知不知道这样很恶心。”

 

“抱歉恶心到你了。”

我闭上眼,决定不再回答她任何问题。

小安也没有再问我任何问题,也无法问。因为她哭了。

 

“你干嘛,我都没哭你哭什么,喂!你别哭了,周围全是人。”我越是叫她别哭,她越哭得大声,弄得周围的人纷纷看向这边,指指点点,“你别哭了,哭得我心都碎了。”

貌似我后面一句话起了作用,她哭声变小许多。

 

“你别哭,我告诉你为什么打架。”

 

小安的哭泣声停了下来。她哽咽地问:“真,真的?”

 

“真的。你看周围的人。”听了我的话,她看向周围,人山人海一片都是吃饱饭没事干的围观群众,“换个地方说。”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摆脱这些人,看着一个个年轻男生凶神恶煞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的样子,要不是因为身上的校服,我想将会再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者说是单方面被殴打事件。

这件事告诉我,千万不要弄哭一个漂亮女生,特别周围有一群年轻男生的情况下。

 

“好了,没人了,你说为什么打架。”

 

“送你回家,完事路上遇到一群小混混,发生点矛盾,他们追我的时候不小心拿你给我的伞把其中一个人的脑袋打破,刚好让校长撞见,就这样。”

我把曾贾的事给省略了,以小安的脾气,让她知道是曾贾叫的人鬼晓得会发生什么。

 

“就这样?”

 

“就这样。”

 

“那校长凭什么开除你。是那些混混的错。”

 

“警察来的时候人都跑完了,唯一能问的也都被我打进医院,虽然是失手,但那人确实伤得很严重,我没被关进少管所就已经很幸运了。”

 

“那,那我怎么办……”

小安说到“我”的时候声音变为呢喃,但仍被我听到。

 

“我还能怎么办,就这样呗。” 我装傻让她以为我听到的是问我怎么办,“喔,对了,那天你生日,礼物现在补上。”

我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取出一本粉色的印有可爱卡通人物的笔记本。

 

“送你的,里面有我以前抄过的所有诗。”

安打开笔记本,翻开第一张,看完后红着脸继续翻阅。

过了一会她问我:

 

“第一篇你写的?”

 

“嗯。”

 

她小声地念起来:

静漫在广场的小径

天空微飘毛毛细雨

双手紧拥我的右臂

撒娇想要绵绵的云

 

雨中的棉花糖小摊

伞下美若天仙的你

轻咬棉花糖的俏皮

乃美不胜收的风景

 

责备半身伞外的我

轻拭那湿润的袖衣

生气翘起可爱嘴唇

斟满心中柔情蜜意

 

又咬半剩绵绵的云

羞赧的脸与地相对

你含糊不清地问我

是谁最先在此约会

 

“如何”我问她。

 

“比岛崎藤村的差远了,不过以你的水平嘛,还行。”

 

“就知道你会这样讲。”

 

“你,开除了,打算,到,哪个,学校去。”小安一字一顿地问。

 

“没想好,反正学校那么多,随便找一所离家近的。该回家了,出来一早上,怕我爸妈担心,你也早点回家。”我把书包背好,“再见。”

小安没说话,只是站在原地看着我离开。

昨晚爸妈已商量好,如果被开除,就把我送去省城的封闭式学校,因为有个亲戚在那教书。事实证明,未雨绸缪总是好的。回到家,爸妈已经准备好行李。

次日,车站。我坐上开往陌生城市的大巴,妈妈在车窗外哽咽地嘱咐我要听老师的话,不要再调皮,那边天冷要多穿衣服……她的声音,有些沙哑。

伴随“轰隆”的排气管声,车站渐行渐远。

告别总是使人肝肠寸断。我倏地想起送小安的笔记本最后一页写的梁实秋先生的一句话: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的风雨我都要去接你。

头紧靠玻璃,我自言自语地问车窗外匆匆而过的行道树:

 

“你们说,小安会看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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