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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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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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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首饰

都说女人天生喜爱珠宝首饰,我看这话一点不假。首饰对于女人,若是长得俊俏靓丽的,配上它就是锦上添花。若是生的平淡无奇的,它则能够衬托有度,画龙点睛。

小的时候家里穷,不要说买珠宝首饰了,就是见也没见过。稍大些后,听说青年男女在订婚的时候,女方可跟男方家索要聘礼,还可以要求买若干些珠宝首饰,比如几金几银的东西。想那明晃晃的金戒指戴在手上,明晃晃的金项链挂在脖前,卟呤卟呤,金光闪闪,那一定很气派。

好容易盼到自个成人了,有了心仪的结婚对象,就想着也能在订婚仪式上,收男方家一大堆钱,还要买珠宝首饰。别的不说,金戒指得有一枚吧,金项链得有一条吧,可能的话再要个金手镯。听说那东西很贵的,若是空心的还好,若是实心的,价格确实不菲呢!继而再想,贵就贵吧,一个女人一辈子,也就结这一次婚,总不能委屈了自己。再者让亲戚朋友看了也觉寒酸,会让人瞧不起。

不成想自己是个穷鬼,找了个先生比我还穷,一点家底都没有。因为穷的缘故,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聘礼,更别提什么几金几银了,所以这订婚仪式直接就给省略了。那么结婚仪式上,会不会出现意外和惊喜呢?谁料更是空欢喜一场!我这已经把条件放得挺宽了,没有金手镯和金项链,最起码给买个金戒指吧!只这一项,想必不会太为难了他家。于是就和先生商量,想讨要一个金戒指,不用很贵,那种细细的就好。先生撇撇嘴说:你这个条件太大,我家满足不了,搞不好我的父母亲有一个会为此去上吊的!这么夸张?弄得我当即吓出了一身冷汗,赶紧死了这条心。罢罢罢,可别东西没要上,末了还要搭一条人命,背一个不孝儿女的罪名,岂不要让人唾骂一辈子?所以退而求其次,买了价格不高的手表作为结婚礼物。庆幸的是,手表还能买得起。

但内心总是存着一个疙瘩,想着等今后有了钱,日子好过一些,一定要买几样像样的首饰,好好弥补一下自己。好像从三十五岁的时候,开始有了我人生第一件金首饰,那是一个金戒指,我梦寐以求了多少年。一直到现在陆陆续续地买了几样,统计一下,大大小小不超过十件,花的银子也不过万把出头,可能都不及人家一个的价值。就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内心欢喜得不行。这种事情要学会对比,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不与那些有钱的比,想想还有条件尚不如我的女子,可能身上连一件首饰都没有。这样一想,我就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富翁了。

这次退休的时候,本来打算去金店再买回一只戒指做个纪念。看着自己手上已经戴着的,旧是旧了,重新擦拭出来,依旧是金光闪闪,就犹豫了好半天,还是忍住没买。后面想起来,又生出些悔意,就对先生说起这件事。先生说:家里的钱都在你那里,你尽管买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什么时候反对过!

这话说得倒没错。俗话说,男人是搂钱的耙子,女人是管钱的匣子。在这个家里我一直是财政部长,手握经济大权,只要经济许可的范围之内,真的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先生不说二话,从来都是举双手赞成的。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女人一生能得一个如此爱自己的先生,有没有什么金银首饰又如何呢?

我最贵的首饰,就是一条粗一点的金项链了。我一共有两条金项链,一条链子粗些,一条链子细些。那个粗的,是有一年先生给我买的生日礼物,粗粗的链子,下面一个碧玉吊坠,吊坠上又镶了金,青中有黄,黄中泛青,很是别致。关键是它拎到手里有些沉,显得份量很重。连小孩都知道,这金银首饰的价值,就体现在它的份量上。想这分量多与少,还真是对做先生的一种考验呢!

不过刚开始,我还真有点不习惯,感觉戴上后总有一股俗气在内。但又不能驳了先生的面子,害怕伤了他的心,以后不再有此类的礼物进账,那岂不是要亏大发了?就勉强戴上。岂料戴上第一天,就有单位女同事探过来,凑了脸,一脸羡慕的样子,对这东西是摸上半天,再问上半天,再羡慕上半天。不仅是一个女同事,大家伙都这样看,这样摸,这样问,这样的羡慕。就觉得自己先前的想法,实在是很不对头,这分明是个好东西,哪里带有一丁点的俗气?若是俗气,又怎会惹得他人羡慕半天?这样想着就习惯了,感觉自己俗得很有底气。

还有一条金项链,链子细些,却是无意间买下的。因着外甥女在银行工作,那一年她们银行发售了一款贵金属产品,一个苹果的金吊坠,倒也是有几分新颖别致。外甥女有销售任务,我就赞助了一下,所幸这东西还不算贵,没有伤我太多元气。

我虽然很穷,但生就了一双纤纤玉手,这样的手,特别适合戴戒指。虽然我的个子不高,但我的十指修长,且光滑细腻,没有任何的粗糙感,和同龄人想比,我的手指保养的那是相当不错了。想想吧,那样的青葱玉指,不戴首饰都如此的养眼,若是戴了,必定是锦上添花呀!这得要好好感谢我的先生,他一向勤快,舍不得我做家务,家里的洗洗涮涮但凡沾水的家务活,我都干的很少。所以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能嫁个好先生,该有多么地幸运!

我这个人虽然首饰不多,但还是相当地爱惜。出远门的时候,基本上都要把它们取下来,什么戒指呀,手镯呀,项链呀,耳环呀等等,一应规整规整,放在首饰盒里,等回来再戴。听人说出远门还是不要招摇的好,外边什么样的人都有,碰到那见财起意的,被抢了夺去,总不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轻则损失财物,重则性命堪忧。尤其是像我这样,典型属于大妈一类的,打也打不过人家,跑也跑不过人家,是被抢劫的首要对象。又听说某个大妈的耳环,被人生生地从耳朵上硬抢下来,又是伤肉又是见血的,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我就在心里面一遍遍骂那可恶的掠夺者,该天杀也!若是我能把他们抓了,必得剁去他们的双手,让他们从此抢夺无门,方才解恨。当然了,这种情况即便有,那都已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是法治时代,社会治安这么好,抢偷的情况已经很少发生了。

想那有钱的,首饰太多,出门就要考虑搭配的事情。比如哪个首饰要配哪款服装,要搭哪双鞋,要挎哪个包,都有讲究。看似有钱,实则破烦得很。想我这种首饰少的,也有它的好处,出个门既可以少费心思,又可以提高出门效率。若是出去做个客,可以不必久等,必讨客人们喜欢。鲁迅先生不是说过一句话么:时间是以生命为单位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当然,我也有俗不可耐的时候。最夸张的一次,我的两只手戴了两个戒指,三个手镯,这还不算耳朵上的耳环和脖子上的项链。叮铃当啷之际,还不忘把手拿到先生面前,晃得他的眼发花。他就说:你这也太俗气了吧?你可是个读书人,读书人,不是应该清新脱俗的么?

我白了他一眼,说:瞧我这双手,长得多齐整!多排场!若是有十个戒指,我得把它们都戴上。我就是个俗人,你管得着么?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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