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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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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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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以粥为先

好吃街,拥有太多的号称为酒家、餐馆、饭店之类的食府,名小吃招牌更是目不暇接。众多店铺中,一家门面装桓普通、地处并不起眼的小店,却生意红火,门庭若市。最吸引眼球的是那幅门楹了:民以食为天,食以粥为先。横批:泉粥馆。

明净于表,内秀其中。走进店堂,你才能真正体味到为之豁然,感觉铺子非同凡响:女服务生身着朱红色对襟衫,阔叶绿短裙,头发浅浅地盘入镶嵌鹅黄沿线的朱红平顶圆帽,穿平底鞋、素色袜;男服务生着烛光蓝襟衫,以阔叶绿长裤相衬托,鞋帽搭配入调。所有服务生笑容可掬,并以“奴仆”之礼仪面迎顾客,给来店就餐者一种尊贵及敬重之感。餐桌、座椅、器具、柜台等体现“麦当劳”西餐厅样式,只是去掉了浓彩,色调变得淡雅一些了。

厅堂的吊顶装饰和墙壁上贴挂的全是相关“粥”的宣传画,更是显示出悠然自得和宁静温情,与“粥”相贴切。恰如厅内那幅字挂所书:“莫言淡薄少滋味,淡薄之中滋味长”---出自明代诗人张方贤的《煮粥诗》。

困难时期在东北上学那会,南方人受到照顾,每月36斤口粮中给2斤大米,而且是东北米。我则将那2斤大米餐券用来喝粥,每碗粥收1两粮票,多数早餐则是花半两粮票喝半碗粥,再加一个1两半的玉米窝头,二两粮食一顿早餐。俗话说“小锅菜,大锅粥”,用东北大米煮出来的大锅粥,表面油沁沁的,清香诱人。但那个时候选了喝粥不选米饭,主要是为了节省粮票,也可谓“食以粥为先”吧。

有幸在黑龙江省边陲农村劳动,打住一个多月,见识了东北汉子喝粥。他们喝的是自产的小米粥,那才叫够味。四月天,一个汉子上身赤膊,一只大手的五个手指头把只粥碗顶着,将碗贴在嘴边,只见那只碗在他手里左转90度,右转90度,左转右转没几次,一大碗粥下肚了。而后用手掌往嘴角一抹,一个爽。东北汉子喝粥那股痛快淋漓、粗犷豪放的劲儿,真有点英雄模样。

闽南人爱喝粥,喜好清粥,地瓜粥。闽南地瓜粥也改造了我的习惯,吃公司食堂的早餐,也是冲着地瓜粥而去,要是见锅里的地瓜被别人捞干净了,就会跟炊事员急。当地人说,“地瓜即是土人参”,我权当地瓜粥为“人参粥”来喝。据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逃至加拿大后,感到的最大困惑是没了地瓜粥。也难怪,流亡于异国他乡究竟不是好滋味。

粥,又是咱中华民族所特有,中国人喝粥可上朔到四千多年前。周书记载:黄帝始烹谷为粥。《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有西汉名医淳于意用“火齐粥”治齐王病。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粥的踪影伴随始终。

七十年代,国家为配合阶级斗争运动,实施全民忆苦思甜教育。吃忆苦饭就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受教育方式,而吃忆苦饭也是以粥为先。我所在的国企有数千名职工,忆苦饭是用带苦性野菜熬制的米粥。开饭时,书记、厂长在前,各个部门领导无一列外,带领本部门员工排队就餐,每人自带器皿,由炊事员定量给每人盛两瓢粥,绝对不会有多吃多占或浪费现象。当时吃忆苦饭并非形式或作秀,我所在车间一位粤北藉大学生,在车间职工大会上作报告,回忆起过去家况,痛哭流泪,泣不成声,真正触及到灵魂,非常感人。

早些前,温州有个老板行善事,在华盖山山脚摆了个免费粥摊,当地的穷人不用掏钱就可以喝到粥,还配以小碟榨菜、黄豆。结果每天前往喝粥的人络绎不绝。由此可见,即便是温州这块中国的极富之地,也还是存在众多祈望施舍的“粥民”。在这些粥民心里,那时最会意的恐怕就是“食以粥为先”了。

泉粥馆的粥,是二十一世纪的粥。如今的粥不仅用来充饥填肚,还有美容减肥的功效。如今,人们要在粥里喝出健康,喝出文化。

粥席间,一位好粥者曰:舌头作用有三,即谈话、品粥、接吻。一碗好粥,胜过一千个热吻。此人把喝粥推到了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将接吻与品粥相媲美,不愧为高手。另一位好粥者曰:中国的粥文化已被全世界广泛接纳。汉城的松竹粥铺无人不晓,一碗鲍鱼粥售价1.2万韩元,合60元人民币。

泉粥馆的鲍鱼粥一碗才20元,就喝鲍鱼粥了。

喝着喝着,我似乎还在寻味那参有东北大米、老家苦菜、西北小米、闽南地瓜、温州海味之“五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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