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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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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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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的疼痛

是大约半年前的事情。那天上午九点多,我从大丰回苏州,车子刚开上苏通大桥,突然,我的车屁股后,咚、咚咚,接连发出沉重的撞击声。被追尾了!

下车。我的车在被撞后又朝前开了一点。后面的三辆车,一辆顶着一辆,最后一辆的车屁股被撞得像半张的翅膀,向外飞出,而撞它的车,已逃之夭夭。该车驾驶员老刘被吓蒙了头,都没有来得及拍下逃掉车辆的牌号。

交警来了。拍照,拦住另外两个车道的车子,让事故车辆移位到右侧的应急车道。交警收走了我们的行驶证和驾驶证,让把车开到南通高速交警四大队。我们几个开着受伤的车,继续向南,从大桥南面的常熟开发区出口,下来,经收费站绕了个圈,向北,把车子开到了位于南通开发区出口附近的目的地。这一圈,走了大约50公里。

到交警大队,主要是确定事故责任。由于最后一辆车的逃逸,给事故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从第三辆车的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出,逃逸车辆是一两白色的、车身略大于一般车辆的轿车,但却无法看清车牌号。交警说,由于当时车流量大,即便他们调出监控录像,逃逸车辆的车牌号也不一定能看清。交警让我们协商解决,只要大家意见一致,他们便给出责任认定。然后,各自修车,由担责方的保险公司支付修车费用。如果协商不成,车子丢着,等过了国庆长假,约好了前来处理。“如果”变为现实,协商无果。12点,交警大队下班,在大厅等待处理事故的人,全部被请出大厅,大门关起。不管多忙的人,到了这里,谁都急不起来。

交警大队院子外的一片空地上,停满被拖来或和我们一样自己开来等待处理事故的车辆。它们百孔千疮,除了几辆黄色的身高体大的救援车,没有一辆完好。一辆被撞坏的宝马旁边,一对夫妇向站在一旁的一位男士讲述他们的惊魂一刻。他们由南向北,太太开车,先生坐在后排小憩。突然,一声巨响,他们的车被甩了个九十度,车头撞在大桥外侧的栏杆上。太太不知怎么把车开在了慢车道上,一辆被他们占道的大卡车,越过他们超车,弯子转得太急,卡车右后侧撞到了他们车的前左侧。女的说,她当时想到的是一定要掉到江里了,男的惊醒后,想到的是今天完了。然而万幸,他们的车子在撞上栏杆后被刹住了,化险为夷。

这里离市区较远,饭店难寻。有随身带着的茶水,我将早饭吃剩带着的几只包子,和家属分而食之,好歹对付了一下。我们最焦急的是车子后备箱里,塞着一堆属于鲜货的土特产,如果下午还不到家,它们都会变成垃圾而发臭。

我们几个协商的困难,在于四人中最后一辆车的老刘不肯承担全部责任。他不无道理。但对于我们前面几个,责任确实在他。只要找不到逃逸的那辆车,他无法推卸责任。但万一侥幸找到,他就和我们一样无须担责。而其实,承担责任的后果,就是下年购买保险时,因为享受不到保险公司的优惠,会增加一些费用,也就是几百或千把元钱的事情。

距离下午两点交警大队上班,还有一段时间。我找到了中间两辆车的老吴和老杨,和他们商量,给老刘补贴一点,分担一下他的损失,算是给他个替逃逸车辆背锅的心理安慰;他承担责任了,交警十分钟就能为我们办好事故责任认定手续,我们就能各自把车子开走;如果节后再来,未必能找到逃逸者,到时还要协商解决,费心费力费工夫。我的建议,得到了老吴和老杨的响应。老刘开始不愿意,后来也终于接受。协商成功,我们三个,当即给老刘发了红包。

交警根据我们协商的情况填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分别在上面签字后,复印,盖上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专用印章,我们各执一份,各登路程。下午四点半,我总算到了家里。

相逢何必曾相识,都在旅途同奔波。我们四辆车,老吴和老刘,都是南通通州的,但亦素不相识,他们都是去上海办事。老杨在上海工作,假期和太太一起回海安探望老人,返沪。我节前回老家大丰,乘着假期中间路上相对车流量不大时,返回苏州。如果不是事故,我们彼此谁也不会认识。事故结缘,陌路竟成相识。至于那辆逃逸的车,车屁股完好,车头一定自伤很重。虽然交警和我们宽容——其实是姑息了车主,但我相信,他的心里,一定没有我们几个安宁。他会反思吗?

从南通回到家里,我拿出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写下我在路上想好的一首小绝:后车追尾前车苦,留滞通州天过午。筋骨皮囊欣未伤,续行一路秋风抚。这是调侃,其实余悸犹在。写下这次亲历,算是给自己、也是给朋友留个警醒:“追尾”很疼痛,出行须小心。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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