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楼的老杨,和我由散步的“行友”而“微友”,彼此交流中颇多投机与“共识”。那天,他上门进行60岁以上居民登记,说是社区要安排体检。我以为刚办了退休手续的他又在社区服务中心找了工作,一问,说是在做“志愿者”。我问他社区有没有人做这项工作,他说:有的,但自己闲在家里也没事,那次去了社区服务中心,主动要求帮助做点事儿。
我对于做“志愿者”,一贯坚持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不要扔下自己的“孩子”,去做别人家的“奶妈”,二是不要越俎代庖,去做那些有专门职司负责的事儿。于是,我对他说:你去那里做志愿者,能否关心关心小区里的公共卫生,比如带上工具,在小区里四处走走,有垃圾捡起,对乱抛乱扔者做一些爱护环境的宣传。他说,好啊,你先做,我把手上这事儿做完了,和你一起做。
本是随便说说,并没有形成付诸实施的具体计划与安排。但那天,阴差阳错,我作为“志愿者”,在小区一处捡拾垃圾的照片,竟真的被发到了有两百多人的业主微信群里。前几天的一个下午,我要到小区外的超市买点东西,下楼时顺便把家里一只多余的塑料桶带上,准备作为垃圾扔掉。才到楼下,见前面花圃边的一张条椅上,坐着两个人,旁边还站着几位,在兴致勃勃地聊天。一个面孔比较熟的男士,吸进一口烟,手一扬,把一个烟蒂扔在脚下的地上。
我突然来了灵感,提着本准备丢在垃圾桶边的塑料桶走过去,捡起刚被扔到地上的烟蒂,放到里面,然后又顺手捡起不远处未必是他们扔下的一张纸片。为了免除尴尬,我对他们说,物业多放一些垃圾桶,就好了。想不到的是,就在我俯身捡地上纸片时,老杨正好从另一面走来,“咔嚓”一下,他定格了我做“志愿者”的“光彩”瞬间。拍下也就罢了,他竟然擅自将照片编辑“发表”,并在照片后附上了一段文字,说某某利用闲暇,在小区里做环保自愿者——图为他正在小区内捡拾被随手扔在路边的垃圾。
对于各种各样的作秀,我一贯心存反感。可是,现在“作秀”的,却成了我自己。尤其是因为我常在朋友圈或偶尔在报纸上发表一些“顺口溜”,老杨还在“某某”前面,赠我一顶“诗人”的桂冠,这更让我感到惶恐。我找到老杨门上,对他的做法表示不满,并叫他赶快将所发内容删掉。老杨指指沙发,请我入座后,递过一杯茶,朝我笑笑,说:照片所拍内容,没有伪造现场、弄虚作假;你写诗是事实,我突出一下你是个诗人,是为了增加点对大家的影响力,这也不为过;最主要的,靠几个清洁工,靠你我一个两个人,就能维护好小区环境?只有发挥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起全体业主的积极性,小区才能有整洁卫生、舒畅宜人的环境。你说,还要不要我删?
我无言以对,无奈地叹息一声,以“豁出去”的心态,说一句“下不为例”,默认了老杨对我的侵权。我想,如果能因为我的“作秀”,唤醒一些人的爱护环境的意识,促其养成讲究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违心”一回,也罢。
20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