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中国之外的另一个人口超级大国,假如按照现在的增长速度,若干年后,印度的人口会超过中国。印度除了人口,在很多方面跟中国有相似性,包括历史、文化、经济、自然环境、宗教等。
虽然相似性很高,但是我们对这个邻居了解的不多。建国后,中印发生过边界争端,中国人很快就将印军击退了。此后,我们就好像没有太多交集。细想起来,我其实不了解印度的,感觉它就是一个脏乱差的国家。假如我将世界上所有国家进行旅游期望排名,印度一定是靠后的。
到目前为止,要说能接受印度的东西,那就是电影。80年代,中国开始引进印度的电影,记得看过的第一部印度电影是《流浪者》,后来还有一部《大篷车》。再就是近几年引进的《摔跤吧,爸爸》之类的,就我看过的不多的印度电影,差不多每部都是精品。
印度仿照美国的好莱坞建了一个宝莱坞,据说,他们也已经实现了电影的大工业化,每年制造的电影数量也是非常惊人的。跟好莱坞的大片不同,我看到的印度电影制作成本都不是很高。他们的电影特色还是在坚持情节、演技和悬念。情节上是跌宕起伏的,有完整故事,但是为了避免观众的未卜先知,他们最后都会设计个带悬念的结尾,给予观众以充分的想象空间,故事不是通过特技、效果、音响来实现,而是通过演员的演技来实现。
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叫《午餐盒》,这是非常小众的一部片子,因为演员出色的演技,我连着看了两遍。我之所以喜欢这样的电影,也许是因为中国的导演都不屑于拍这样的片子了,演员也演不出这么细腻的内心变化。
近期,我又看了一部印度电影叫《调音师》。故事梗概是这样的:
年轻的钢琴师阿卡什伪装盲人以寻求艺术上的灵感,过程中他确实收获了很多意外,包括与年轻女孩苏菲的爱情,以及赢得曾经的著名男演员的信任。在女孩爸爸餐厅里,男演员邀请阿卡什在他结婚纪念日当天去家里给他们祝贺,男演员想给年轻的娇妻西米一个“意外惊喜”,可他对妻子说,他当天要出差回不来。
当阿卡什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男演员家里的时候,西米给了男演员一个“意外”。男演员带着鲜花和香槟回家,正撞见妻子与当地警察局的警长热火朝天地“办事”。警长开枪打死了男演员,这时候,钢琴师走到了屋里,他虽然戴着墨镜,但是他真切地看到了一切,并目睹了西米和警长处理尸体的全过程,钢琴师阿卡什若无其事地一曲又一曲地演奏,好像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在返回的路上,阿卡什到警局报警,这时他看见接待他的警长就是谋害男演员的凶手时,瞬间改变了自己的主意,警长察觉出了阿卡什的变化,他将阿卡什扭送回家,并检验阿卡什是否真的看不见。阿卡什顺利地通过了“检测”。
在男演员的葬礼上,西米假装着伤痛欲绝,她请阿卡什在葬礼上弹奏男演员喜爱的曲子。阿卡什的弹奏技术吸引了男演员的女儿,她请阿卡什教她钢琴。葬礼快结束的时候,男演员家对门的邻居老太太向警察汇报了一个重要消息,那天有三个男人进了男演员的家,她没有看到男演员离开家,一个长得非常结实的男人拖着一个沉重的皮箱离开了,老太太说出这个情报,主要是针对新闻上说的,男演员携千万现金离开家后遇害。
消息很快报告给了警长。就在阿卡什前往男演员家教他女儿钢琴的时候,他看见了西米将老太太推下楼摔死。阿卡什真的害怕了,他给女友打电话,让女友尽快到自己的住处。
西米先到了阿卡什的家,她往阿卡什的杯子里倒入药水,阿卡什假装着打翻了杯子,西米掏出了手枪,阿卡什只好举手投降。就在阿卡什准备反抗的时候,他身上毒性发作,因为他吃了西米进门时给他从教堂带来的圣餐。
就在阿卡什昏迷的时候,女友苏菲如约前来,西米假装着跟阿卡什在屋里厮混,苏菲怒不可遏地离开了阿卡什的家,通过阿卡什的邻居小孩,她和西米都知道了,阿卡什以前是假装盲人。
阿卡什被西米真的弄成了瞎子。即便如此,警长还是非常不满意,因为他害怕阿卡什乱说。
于是,他决定亲自登门结果掉阿卡什。阿卡什很侥幸,意外地逃脱了,并撞昏在大街上。他被他经常约的突突车司机和他卖彩票的老婆救了,阿卡什求他们找医生给他治眼睛,他们给他找来了倒卖人体器官的医生。就在医生准别取走他的双肾的时候,他说可以给这些人弄到1000万意外之财,且以女人手臂上湿婆神的名义起誓。这几个人信了,因为他们一直以为阿卡什是真瞎子,阿卡什不会知道这个卖彩票的女子手臂上刻着湿婆神。
阿卡什跟这几个人合谋,准备好好地敲诈警长和西米。
他们绑架了西米,并以告发警长相要挟,逼迫警长带1000万来赎回西米。
警长来之前,他们击昏了阿卡什,并将阿卡什与西米绑到一起。突突车司机引诱警长交出了钱包,警长射杀了司机,司机老婆将警长困在电梯里,当她将司机送到医院的时候,司机由于失血过多死了,包的钱都是假的。
阿卡什与西米合作逃跑,当阿卡什解掉西米头上的眼罩,西米自己挣脱掉捆绑的绳索时,西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结果阿卡什的性命,就在这个时候,医生到了,他与阿卡什一起将西米绑到了车子的后备箱里。路上,医生对阿卡什说,西米是熊猫血,有个酋长女儿等着肝移植,她的血型正好跟西米相配,西米的肝值6000万,假如西米能跟阿卡什血型相配,移植完肝的西米,还可以给阿卡什捐献角膜。
故事说到这儿,也就算是说完了。
两年后,欧洲某国。苏菲跟一个男孩子吻别后,看见了一张阿卡什演奏的海报,她看到了阿卡什演奏,结束后,苏菲去跟阿卡什握手,阿卡什一下子就叫出了苏菲的名字,他们相约喝咖啡。
阿卡什跟苏菲说了自己的故事,他说跟医生在车里,听见了后备箱有响声,医生拿着麻醉剂下车去开后备箱,没想到,医生遭到了西米反杀。西米开着车往前走,阿卡什一个劲地求着“医生”,求他放过西米。开车的西米一言不发,也许是她被阿卡什感动了,她让阿卡什下车。
车子开出去一段,西米突然掉头加速冲向阿卡什,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受伤的野兔撞到了挡风玻璃上,车子飞出去,西米车毁人亡,在朋友的帮助下,阿卡什离开了印度来到欧洲。
苏菲离开阿卡什走了,阿卡什拄着拐杖,在转角处,他狠狠地极大了一下地上的一只易拉罐。电影结束了,导演故意给大家留下了一个大大的悬念。
从我的情节介绍可以看出,电影的故事情节编写的非常复杂,环环相扣、一个情节连着一个情节,这样繁缛的故事,很多中国导演都是不愿意做的了。尤其比较难得的是,故事从开头就设置了悬念,电影大幕拉开,在一片卷心菜的地里,很多菜心都被咬掉了,一个年轻人拿着一杆枪在追一只瞎眼的兔子,兔子在菜地里蹦着,枪管一直在瞄准。兔子跑到了路边,枪声响了,兔子跳了起来。
电影结束的时候,阿卡什说,西米开车冲向他的时候,一只兔子蹦到了挡风玻璃上,兔子救了他一命。这只兔子从电影开头一只蹦到电影的结尾,兔子落下了,电影好像是交代清楚了故事情节。其实不然,故事根本没有说清楚,当阿卡什狠狠地击打地上的易拉罐,说明阿卡什的眼睛已经复明了,他是如何治好自己的眼睛的?他一直没有朋友,谁会在他那么艰难的时候帮助他?
答案无形之中还是挑明了,阿卡什说谎了。他与医生合谋,将西米的肝脏卖给了酋长的女儿得了一笔巨款,他也治好了眼睛。谋害了西米之后,阿卡什也许是自觉罪孽深重,他不敢与苏菲联系,只身逃到了欧洲。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是因为片中有很多暗示,可以给人想象。阿卡什说的医生被西米反杀,以及西米要开车撞死他的事,他都应该是看不到的,他更看不到有只兔子撞到了挡风玻璃上。有个比较有意思的镜头是,那个片头提着枪射击兔子的人,其实就是阿卡什的样子,也就是说,猎人和兔子其实都是阿卡什杜撰出来的。
《调音师》几乎没有什么制作成本,这与好莱坞惯用的大制作、大手笔不同,电影很好看,我觉得主要原因是,它回归了电影的传统,以故事吸引人,以演技打动人,这是日益浮躁的电影市场难以驾驭的元素。现在中国的电影差不多也是以制作来产生效果,几乎没有一个导演愿意费心思,从开头到结尾还在给你制造一根引线,或者是再给你留下一个悬念,他们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怎么让观众留下银子。
这部印度电影,我真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