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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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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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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翅膀带着我梦回故乡

文学翅膀带着我梦回故乡

周末闲来无事,认真看了《文学的故乡》纪录片。

以前看了很多纪录片,关于作家系列的,央视可能是第一次拍,或者说,第一次这么成系统地拍。

纪录片拍了六个人的:贾平凹、阿来、迟子建、刘震云、毕飞宇、莫言。这六名作家中,我应该算非常熟悉莫言、贾平凹、刘震云、阿来四个人,迟子建的作品我没有读过,但是我能说出几部作品名称,毕飞宇的作品我没有读过,但是看过电影《青衣》。

先说莫言吧,我读大学的时候,在大学图书馆里借的第一本小说就是他的《红高粱家族》,因为刚看过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红高粱》,大学毕业后在地摊上,看到有《红高粱家族》的旧书,我就买回来了,一直珍藏至今。

在中国当世作家中,莫言的作品我读的最多,他曾经出版的22部作品,我都读过。能如此系统地读莫言作品,从文学角度来说,我认为他的小说是写得最好的。莫言在文学方面的创造性几乎体现在每一部作品中,以文学实力来说,他最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是名至实归的。

莫言让我喜欢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四部:《丰乳肥臀》《蛙》《檀香刑》《生死疲劳》。《丰乳肥臀》看得非常早,那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当时在书店里站在书架边,趁人不注意便偷偷从书架上取下来,然后盖住封皮快速地阅读,因为叫这样名字的书,实在不好意思买了并放到宿舍里的书架上。这部作品莫言说是纪念他的母亲的,在母亲去世后只用了83天便写出这样的大部头,对于一个非常杰出的专业作家来说,我信莫言的创作经历。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震撼的,这部书是我认为的中国作家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不过以我当时的文学功底,我实在无法说出它究竟好在哪儿?后来我知道莫言是模仿马尔克斯的,尤其是读了《百年孤独》之后,我才知道了其中的技法和手法,也许这也是后来人称呼莫言为魔幻主义手法的主要原因。

让我推荐莫言的作品,我一般对人说他的《蛙》,这是一部构思奇特的小说,主人公是姑姑,蛙在中国的民间有多子多福的意思,作者取这个名字,估计也有这个用意。姑姑是农村的赤脚医生,在落后的乡村,姑姑被人供为“观音菩萨”,因为她以妙手让很多个遭遇苦难的家庭延续了生命和香火。这些被姑姑带到世上的孩子长大成人后,姑姑的身份在变化,她变成了村里的妇女主任,于是,姑姑又变成了“杀手”,她强制很多女人去做了计划生育手术,由此也制造了很多人间悲剧。这是一个我们这代人亲眼所见、亲生经历的事件,在莫言的笔下,它变成了小说。小说的故事要件之一是冲突,这是多么好的冲突啊,信手拈来,手到擒来,仅凭这一部著作,莫言就可以称为大师。

《檀香刑》几乎集合了莫言创作的全部的“恶”,这是一部非常重口味的书,假如不是因为文学,我真的读不下去,假如站在文学角度去解构它,它又是非常精彩的一部小说。我认为他是仿照元曲《窦娥冤》的模式编写的,不过,故事比《窦娥冤》复杂,历史背景当然也比《窦娥冤》大。《生死疲劳》创造上也非常有特点,他写的是从解放到改革开放这几十年的历史,而主角是“六道轮回”中的六个畜生,通过畜生的眼看出社会、世道、人心、人性的变化。这个创造的角度我非常敬佩。

我有点不太记得,看到的第一部贾平凹的作品是哪个?但是,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废都》,那也是我认为非常好的一部小说,小说似乎模仿中国古代的“淫书”创作风格,写了一个男人的风流事。顺带说一句,在80年代-90年代,很多人的小说以淫秽故事为卖点,作品中要是没有一些露骨的男欢女爱好像都没有看点。《废都》无疑是最文学、最艺术的,我喜欢《废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对中国古典小说有着非常好的继承,作者的思考和创作力是特立独行的,如很多地方出现“此处省去多少字”的行文风格,这应该可以算是一种创造吧?

90年代前后,西部作家给人的印象大多是带颜色的,贾平凹算是将颜色滤化了一些,像所有西部作家一样,他的作品中人物、故事都有着浓郁的地方特色。我后来看过他的《白夜》《土门》《高老庄》《秦岭》《极花》。

当代河南作家的作品我读的比较多,阎连科、刘震云、二月河、李佩甫等。以河南方言的特点,及河南人的丰富阅历,河南人不当作家都可惜了。这是我读过这几个名家的感受。

刘震云的作品我看过《一地鸡毛》《我不是潘金莲》《我叫刘跃进》《温故一九四二》等,与一般作家喜欢以时代为烘托背景的创作思路不同,刘震云的作品中除了《温故一九四二》外,大多没有时代背景,刘震云聚焦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不管人物的大小,他都能将光线聚焦到他一个人身上,让他来说自己的故事。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我不是潘金莲》,这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人物,刘震云不仅让主人公跟牛对上话,甚至让读者听到了牛说话。

刘震云的作品我个人认为有三大特点:一是非常幽默和生动的语言,这是河南人天生的语言禀赋,刘震云充分发挥出来了;二是他善于应用多方面的对比,让人在对比中感觉故事的生动,比如《我叫刘跃进》中,刘跃进打小就看不上的同学出息了,他竟然睡了刘跃进的老婆,当刘跃进现场捉奸的时候,他们大打出手,穿衣服的刘跃进没有打过光屁股的那个暴发户同学。这样的类比似的叙述还有很多,有兴趣的可以去翻翻刘震云的作品;三是取材于生活中的真实,他将真实事件中的人逐个地放到作家的笔下,让他们自己解读行动和思考,或者说让读者跟着角色去思考。

记得《文学的故乡》中有位德国汉学家,他评价刘震云的作品就非常生动形象,他说刘震云的作品仿佛是运转的机器中扔进了一粒石子,石子在机器的各个部位阻碍着机器的运转,机器无疑要将石子尽快挤出去,可这个石子就是非常顽固地在机器里抗争着。这位汉学家非常专业,有他这个解释,我相信大家都懂得了刘震云。

很多人估计跟我一样,第一次知道阿来这个名字是通过《尘埃落定》这部小说。那是一部感觉像梦幻一样的小说,它的梦幻还是来自于同一蓝天下不同风情的文字。阿来笔下的人物是那么的率性和质朴,小说讲的故事是那么神奇和陌生。虽然小说中土司家的碉楼描写的非常具象,可我依然想象不出它的富丽堂皇,那种登高临远又庭院深深的情境,读小说的时候,我感觉小说的深度和厚重不是文字带来的,而是那座碉楼堆砌的。

文学即人学,《尘埃落定》中的人是那么的鲜活,个性是那么的鲜明,读着文字,宛如看到了角色就站在你的边上。这部小说拍成了电视连续剧,电视好像非常直观地将小说表现出来了,这是非常好的一种阅读体验。

前年,阿来的短篇小说《蘑菇圈》获得了鲁奖,我几乎是第一时间读了。虽然也有时代背景,但是没有了地域和文化背景,感觉就是一个汉族作家在藏区写的故事,在心里上的那种冲击跟《尘埃落定》不可同日而语。其实吧,一个作家能写出一部《尘埃落定》,这辈子也就够了。

《文学的故乡》中,迟子建和毕飞宇的部分我都看了。将北极村选择为迟子建的故乡,应该是非常好的,就那厚厚的积雪,原本就该压着深重的文字。毕飞宇的作品没有读过,但是,他的集子做的比较生动,也许我们在江边生活的人家就该是那么漂浮着的,活泼有余,而沉稳不足。说心里话,活到50岁,还能看到毕飞宇一脸阳光,这是非常不易的,假如有机缘,我会找毕飞宇的集子读一读。因为,我跟他有着一样的生活环境,几乎是喝着一条江里面的水过活的。我跟他一起摸过南京古城墙的砖,我跟他一样走过那种不宽的老街,我们都是生活在水边,都是吃着油菜籽油长大的,都能吐得出那种金黄的气味。

这次系列记录节目介绍的六位作家,他们差不多都是50-60年代生人,他们成年的时候,很快就结束了文革,他们都系统地接受了院校的写作教育,就是说,他们都是科班出身的作家,且大多是专业作家。莫言是当兵进的解放军艺术学院,刘震云部队退伍后考进了北大,贾平凹工农兵学员,阿来、迟子建和毕飞宇都考取了师范学院。

在片子中,阿来说了自己当年考大学的趣事,他在一个工地上听说了考大学的事,他借了一辆自行车骑了一夜赶到报名点,那里的人告诉他,报名结束已经2、3天了,得知他骑了一夜的车,连忙有人帮腔说,都不知道是否能考得取,你就给他一张表填一下,就是考次试而已。管报名的同志真的对他网开一面了,于是,他又骑了一个通宵赶到考场参加考试,那年他考取了师范。

因为受教育的关系,他们崇洋不媚外,深扎又有创新。说他们写出了中国特色的文学作品,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比起老一代作家,他们的作品更加具有文学属性,是可以很容易融入世界文学大家庭的,也许因为有了世界范围内的交流,所以他们的作品无论是技法上,还是内在的修炼上,更加地通达。

当然,他们也得感谢这个时代,时代给了他们接受系统的中文写作的教育和培育机会,也给了他们一个可以自由发表文学作品的机遇。现在他们的师弟师妹,基本不可能在年纪轻轻地可以在中国一流文学期刊上发表文学作品,甚至连这些地方的门都摸不到。

假如当年我大学报的是文学专业,我几乎跟这六位作家是一个时代的人,他们谈及文学、谈及故乡、谈及亲情,总是让我一边观看、一边流泪。因为,作家们明明在说各自的故事,可我感同身受。看着作家年轻时的照片,以及现在身影的强大反差,我打心里感叹岁月不饶人,哪怕是整天写岁月的作家。

看完这部纪录片,我还是有以下感触:

一是故乡是作家逃离不掉的情怀。纪录片介绍的作家,大多是年轻时恨不得快点离开故乡,且离开的越远越好。最典型的就是阿来,他当年报考大学志愿的时候,填的都是地质类院校,他觉得地质类的工作应该都是远离故乡的。在年轻的阿来看来,天下之坏,还有比故乡更坏的吗?可最终,他还是把视角拉回到故乡,他开始寻访土司的碉楼,他开始收集四川藏区的资料,他开始攀爬高原、查看县志,终于一气呵成了《尘埃落定》。贾平凹也是这样,虽然到西安去读了大学,可那个圈子始终觉得他是“异类”,他只好回归到故乡商洛,去故乡祈求心灵的帮助。纪录片里看不出莫言是否离开故乡,但是,他一辈子都在写高密东北乡的故事。

二是故乡的神圣,那是因为故乡还有一个别称“血土”。当年母亲生我们时流下的鲜血滴落在故乡的土地上,那滴血,将我、母亲和故乡永远地凝结在了一起。血里有什么,没有几个人说得清,作为作家,我们知道,那滴血里有我们的魂。假如记不起那滴血,我们就是行尸走肉;假如写不出那滴血的样子,我们永远是只游荡的孤魂。毕飞宇说他没有故乡,我被他的阐释惊呆了,后来得知,他的父亲是个遗弃儿,他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血地在哪儿,甚至他们的姓,都是新社会的政府“赐予”的。听这个阳光的作家说到自己的身世,我流泪了。我知道,故乡在他的心目中比我们更多了一层意思。

三是他们与故乡相互成就。在莫言之前,没有人知道地图上还有叫高密东北乡的地方,在贾平凹之前,我们对商洛也是那么的陌生,很多人还不知道河南的延津,也不知道阿来的嘉绒藏区,好在扬州天下闻名。毕飞宇最后客居的兴化县,很多人还是不知道,可这个地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了“人到兴化不想家”,这辈子有机会,我一定要去一次兴化,也许不是去扬州的烟花三月,兴化应该有四时风景。

文学的故乡,好像离我那么遥远。在观看的过程中,我一直拿我的磨盘州跟著名作家的故乡做着类比,我就想着,假如记者去拍我的故乡,他们会选择什么角度呢?他们是拍廖缩的秋江水,还是拍春天的油菜花,这都是我想象不到的答案。

对了,我想多了。当下,我还是好好写作吧,不然,文学哪有我故乡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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