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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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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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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

秋季的天空阳光明媚,此时的阳光已无夏日时的炙热,淡蓝色的天空下还飘着几片卷云,月亮也挂在那里,还能清晰的看到新月那弯曲的轮廓,几只水鸟落在了垂柳的树梢上,对着湖面鸣叫。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这里约会时候的情景吗?”女人问道。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男人问,“我只记得我们可不曾一次的来过这里。”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轻不是吗?这里的一切也都没有被改造过,我仍然可以记得当年这里的一切。”女人说道。

“是的,那时这里遍地都是淡粉色的波斯菊,公园的中央还有一个大喷泉,我真是爱死那个喷泉了!可我从未想过改造后的这里会这么糟糕,把这里的一切都毁掉了。”男人望着眼前的湖水,湖水是那么的平静。

“那个喷泉确实美极了,是这里景色的一部分,我不知道政府为什么拆掉那个喷泉,也许是因为节约管理成本吧。”

“这几年公园的管理越来越差,公园里杂草丛生,好些松树也因缺水而旱死了,更别提那处喷泉了。”男人说道,“后来政府补贴进行了改造,可我从未想过所谓的改造只是拆掉喷泉,铺成了水泥地。”

“我仍然对曾经的这里存有怀念。”

“我又何曾不是呢?二十年前我们曾对未来抱有美好的幻想,可我从未想过未来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不是吗?”男人说道。

那年正处九月初,公园里遍地都是鲜花,矮一点的是石竹花,它们有的洁白如雪一般,有的则呈现出独特的瑰红色,高一些的是波斯菊,它那叶片跟萝卜缨似的,它们大多数是粉红色的,也有一些还长着一层白边看起来十分与众不同,一些金黄色的小雏菊夹杂在它们之间,个头虽小了很多,但那耀眼的金黄色花瓣却在绿色的大背景下显而易见,各色的花儿沿着曲径的小道一直绽放到公园的尽头。花儿那怡人心脾的香味吸引来很多嗡嗡的蜜蜂,以及那色彩斑斓的蝴蝶。

公园的中心有一处大型喷泉,他们初次约会便是在这里,那时的他只不过二十出头,一件格子衫一条牛仔裤,再加上一双上了油的黑色皮鞋,在那个年代格外的潮流。他体格瘦高,皮肤白里透红,简约的小寸头下挂着副眼镜,看起来颇有文化感,实则他只不过是初中文化,略识几个大字,在他初中毕业后就进了当地一家化工厂做起了工人。自改革开放以来,自由恋爱逐渐成了时代的主流,人们可以自由组建家庭,他们也是这个时代的受益者。

他们是在中学时期就相识了,她个头不高却温柔可人,还写的一手好字,深受大家的喜爱,她的追求者更是络绎不绝,经常会有小伙子约她出去玩耍,她都拒绝了,她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喜欢呆在家看上一整天的书都不会觉得厌烦,而对他的邀约却是个例外,她喜欢和他一起出去玩,去河里抓过鱼,甚至一同去小卖铺偷过雪糕,和他相处的时候总能十分开心。说起第一次约会的场景,他总是记忆犹新,虽然他不记得时间,但那浪漫的情节又仿佛历历在目。由于是第一次约会,她很早的就在那处喷泉下等他了,一身碎花的连衣裙显得身姿格外婀娜,喷泉飞溅的水花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他站在不远处注视着她,此刻的她宛若他那黑洞般瞳孔里的星河。她小时候就很漂亮,而他却更喜欢现在的她,喜欢她青涩的面容下又有几分成熟。他左顾右盼的看了看周围没有路人,这才安心的走了过去,并向她打了个招呼,现在虽说改革开放了,但他任保留了旧时的保守。起初他总是腆着个脸不敢直视她的眼睛,直到她用双手捧起他的脸,他才看清她今天的妆扮,她那清澈的眸子下是一张桃粉色的唇,她的嘴唇一定很柔软,或许就像此刻放在他脸颊上的手心一样,他很期待与她亲吻,但又担心此刻接吻会被周围的人笑话,虽然现在没有任何人。他幻想着她会踮起脚去吻他,而她却只是想和他一起在公园里走走,他点点头并没有说话。他知道自己以前还是很爱说话的,和她在河里抓鱼总是说说笑笑,现在的他却显得拘谨了很多,即便现在和她近在咫尺,他却犹豫不决的不敢去牵她的手,或许这就是所谓成长,而他不喜欢成长,成长会让她变得苍老,会让记忆变得淡薄,对于他来说,当下便是永恒。她总会在他犹豫不决时帮他一把,这一次也不例外,她还是主动抓住了他的手,被时间磨损了的手。他的脸颊上浮起了红晕,真没想到她会这么主动,而且她人不仅漂亮又体贴入微,她将来一定是一个好媳妇,他这样想。见他唯唯诺诺不可开口,她就找一些话题跟他对白,问他喜欢什么样的运动或者喜欢什么食物。他喜欢篮球,一说起篮球他总是非常激动,不禁讲起那次十投九中的经历,他个头高又投的准,也算是学校里的一把手,还拿过好几次学校篮球赛的冠军。她喜欢看他玩篮球时候的洒脱,甚至还有不少姑娘为他而尖叫,后来他手臂在参加工作后受了伤,这才终止了他的篮球梦。说了自己的喜好,他才下意识转过身来询问她喜欢什么,她思索了片刻,她说喜欢天空,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春夏秋冬,天空永远都会陪伴在自己的身边,它虽然遥不可及,但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它的心情,有晴有阴有昼有夜,它的心情无时不在变化。他望了望天空又看了看她,他感到很好奇。想知道为什么吗?她让他闭上眼睛就告诉他,他想知道她心里的答案,便轻轻的闭上双眼。她将嘴唇贴在了他的耳边,“因为每当我仰望天空便能想起你。”他为此非常感动,他至今都不曾忘记这句话。

“看来你还记得这些事情。”女人说。

“大部分都记得,那时的我还很年轻,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白痴一样。”男人说。

“别那么说,当时我们都只不过二十出头,你当时还是一个年轻的俊小伙,那个年代还都比较封建,你还记得我们总会大晚上悄悄跑到这里来见面吗?”

“是的,为了见你我都是从家翻墙偷跑出来,一路跟随着月光来到这里,那时的月亮又圆又亮,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真恨不得一弹弓给它打下来。”男人说。

他是厂子里弹弓打的最好的那一个,他自打初中毕业后就进了当地的化工厂,平时工作后的闲暇之余,年轻的小伙子们总会上山抓抓松鼠幼崽,要么带着弹弓去林子里打鸟,他也喜欢玩这个。为了制作一个不错的弹弓,他常常会在林子里打转,找寻一个粗细均匀的树杈,把它撇下来截成合适的大小,用石块磨去表层树皮,在树杈两端绑上皮筋用铁丝缠绕几圈加以固定,皮筋另一端绑一块皮革做间接,并绕几圈铁丝便可制成,他的弹弓做的好,很多小孩子都会请他帮忙制作弹弓,他也很愿意帮助这些孩子们。

他喜欢一个人漫步在山脚下的那片林子里,林子离家差不多有六里地左右,他经常会徒步到此练习打弹弓,打到太阳将近落山才回家。这片林子里没有什么人,只能听到被风吹的沙沙作响的树叶声,还有那树枝上鸟儿的鸣叫,在这里练习不用担心打到人,他可以安心的去打。还记得有一年夏天,几只麻雀落在了那枝繁叶茂的树梢上,树荫遮挡住了麻雀那娇小的身子,他只能偶尔看到麻雀在树枝间迅速跳动的身影以及麻雀鸣叫发出的声音,他装上石子蓄好了力,耐心的等待着时机,在麻雀稍一露头的瞬间便被他一弹弓打了下来,就因为这个事情他经常在厂里的小伙面前吹牛。后来他也为此事感到十分后悔,后悔他并不该伤害那无辜的生灵,当初没有打那只鸟该多好。

听他在厂里吹牛,厂里自然有年轻气盛的小伙不服气,二牛子就是其中之一,他体格壮实,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干活的时候有的是力气,又因他在家里排行老二,大家也都喜欢这么叫他。在那天收工后,二牛子便和几个年轻工友拦下了他,二牛子嗓门大底气粗,并带着满是挑衅的口吻对他嚷嚷着,起初大家都以为他们要打架便聚了过来,直到二牛子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把弹弓,原来是想和他比试比试。大家也都知道他总是为打麻雀的事情吹牛,自然有人看不惯他,盼着看他输给二牛子解气。而当时她也正巧路过,听他们一群人在那里嚷嚷,就抱着好奇心凑了过来。去哪比试,得找一个大场地才行,于是在众人商议下到厂子后面那条小河边,那里空旷少有路人正是比试弹弓的好地方。要比试那就来,十来个小伙姑娘们便说说笑笑的来到了河边,小河将近十五米宽,黄昏的余晖照的河水泛着金色的光芒,只见一个小伙脱了鞋袜免起了裤腿,踩着河道里铺好的石头便跑到了河的对岸,在河岸边的石头上竖起了一个玻璃瓶,规则便是他们两个人将轮着打一次瓶子,谁要是先打碎了瓶子谁就获胜。

他们用猜拳的方式决出了二牛子先手,先手优势大,若能一发命中便能直接宣告胜利,虽然他是后手,但他也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说比就比,二牛子先是瘪了他一眼,随后将弹弓对准了瓶身并蓄了个满力,看到皮筋拉到濒临崩断的地步这才松了手,啪——石子打在了底下石头上,众人发出了“唉……”的叹息声,这里大部分人都支持二牛子,只有寥寥无几的人支持他,而她也是其中一个。现在轮到他了,旁边有人挖苦他,他不做理会,而是不紧不慢的装上了石子将弹弓对准了瓶身,看到皮筋拉到几乎极限这才松了手,嗖——石子飞到了远处,背后嘘声一片。看到他失手,二牛子便嘲笑他,说他也不过如此,此时二牛子再次对准瓶身就是一发,石子擦着瓶颈便飞了出去,瓶子并没有被打碎,只是在稍微震颤后恢复了原有的平静,大家都觉得这次很可惜。他并没有因此产生压力,而是更有信心觉得自己可以获胜,他装上了石子并稍微调试了一下位置后将弹弓拉满,他并没有急着出手,而是透过弹弓的准心注视着远处的瓶子,随着指尖轻轻松动,石子沿着轨道狠狠的砸在了瓶子上,瓶子在“嘭”的一声后被打的支离破碎,他赢了,二牛子虽然心有不甘,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获胜的事实,这件事或许又值得他把牛继续吹下去了。

比试结束后,众人便在议论纷纷中分道扬镳各自回了家,而她却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想陪他一起走走,此时的夕阳已经不见了踪影,只在天际边留下了一抹淡淡的红晕。她向他表示了祝贺,并邀请他到街边的小卖铺里喝一杯啤酒,那家的啤酒是当地酒厂自酿的,在当地也很有名气。他们依靠着坐在小卖铺门口的台阶上,看着酒杯里升腾的泡泡都觉得格外惬意,这是他们两个人相恋后第一次坐在一起喝酒,她说她喜欢这个味道,就像酒里加了糖一样,他不知道她说的那是什么味道,至今都不曾知道。

“你的弹弓确实打的好,是咱们厂里打的最好的了。”女人说道。

“可你不是说我是一个只会打弹弓的废物吗!”男人凝视着女人的眼睛说道。

“对不起,当时我确实不该这么说你。”女人低着头满是惭愧。

此时男人看着她的脸“你打心底就没看起过我!还记得二牛子被提拔当了科长,你嘲笑我没本事,厂子里分红,我分的最少你又数落我拿不回钱来,这不都是你么!。”

“我也都是为了这个家着想,想要更好的去生活啊!”女人解释道。

“为了生活好一点,我在咱们院子里种点菜养点鸡也是幸幸苦苦的,你又看二牛子媳妇用上了彩屏手机,心爱吼喊我没本事连个手机也弄不回来。”

“可你不是给我买了吗?”

“是的,可没想到这破玩意更新换代那么快,隔了些日子二牛子媳妇又换了大屏智能手机,你又是羡慕的不行,你们女人可真是难伺候。”

“我给你剥一个橘子吧,今天刚好带了些来。”说着女人从包里取出了一个橘子。

“还是你自己留着吃吧,现在的橘子可真难吃,一点也不如小时候的甜了。”

“你以前最爱吃橘子了,一吃就吃一小筐,吃的脸都变成了橘子色。”

“没错,那次吃坏了肚,难受了好些日子,要不是你去县城里给我买了药,我估计早就难受死了,刚结婚时候的你还真是温柔。”男人说。

他们婚后的生活起初还是非常和谐的,随着时间推移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他们买了彩电和冰箱,渐渐的他们意识到家庭支出变得越来越多,这也意味着他们需要更多的钱来维持生活。他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了,或许是从那次厂里提拔人才开始。他为人踏实可靠,平日里工作也是勤勤恳恳的,还喜欢帮助别人解决工作上的问题,厂里的老干部也十分器重他,并觉得他是当科长的最佳人选。而事出有因,在那次厂里会议最终决定下,他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提拔,而是提拔了二牛子来担当科长。这个决定大家都对此议论纷纷,无论是能力还是干劲他都是最好的人选,可偏偏最后选了二牛子,这也是难以置信的。二牛子这个人平时好吃懒做常常旷工,光有一副好嘴皮子喜欢巴结领导,再加上他的父辈在县城里担任书记,正所谓“朝里有人好做官”,大伙虽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他并没有为此事而失去工作的积极性,而是和往常一样做好每一天的事情,可她却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一方面是记恨上级领导选人的不公,一方面是厌恶他那窝囊的样子。自打这件事之后,她常常会因他的不上进而对他冷嘲热讽,家里一些琐事也都堆给了他,他起初并没有在意,生活总要持续下去,他选择抵住压力,他总会在工作结束后匆匆忙忙赶回家来搭理自家的菜园子,养鸡放羊也成了他的生活日常,很多时候都是忙到月亮亮起来才回去。还记得有一次厂里年底分红,他分的最少,虽然他表现的和往常一样镇定,但他回到家之后,却被她数落了一番,数落他没本事还不求上进,在厂里也是有十几年工龄的老员工,干最多的活拿最少的钱,别人都知道怎么往家里拿钱,而偏偏他是越忙越穷。他听后也很无奈,他并没有反驳她,而是躲在一旁默默的搭理起了鸡窝。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二牛子在年底给他媳妇买了一部彩屏手机,当时的彩屏手机正是市面上的主流,她见了满是羡慕,她便回家告诉他也想要一部彩色屏幕的手机,他正给菜园子浇着水没有说话,她便又唠叨了他一番。他并没有拒绝她的意思,他只是知道以现在他的工资至少也需要三个月才能买的起那部手机,他也知道她的生日也快到了,他想到时候给她一个惊喜。没买手机的这几个月里,他没少被她数落,他从来都是骂不还口的样子, 他没有责怪她,而生活不就是酸甜苦辣吗?最终他用了三个月时间凑齐了买那手机的钱,他高兴的从同事家借了辆自行车,一早匆匆忙忙的跑到县城里给她买了一部手机,那正巧又是个寒冬,一路上刮着白毛风,冻的他脸色青紫,回到家时他已经冻的没有了知觉,眉毛上也粘着一层厚厚的银霜,他将那份礼物递给了她,他还记得她当时的表情,她当时也是对他又爱又恨。可她没高兴几天,二牛子又给他媳妇换了一部触摸屏的智能手机,二牛子媳妇这人喜欢显摆,没事总是喜欢向厂里的女人们炫耀,女人们很是讨厌她那副得意忘形的样子,她也很是生气,看不惯二牛子媳妇又拿她没办法,便只好一回家就把他数落了一顿,拿他解了气。无奈之下他便赶着羊群跑到了山上,坐在山上的石头上,望着山下的灯火阑珊,他不知道是自己变了还是她变了,或许都变了,也可能都没变只是时间变了。他多么怀念曾经的日子,他守望着天上的星辰,他第一次感到空虚。

“那些日子我真的活的很累,有时候放羊累了躺在草地上看星星都觉得很亲切。”男人说道。

“女人都向往美好和浪漫不是吗?”

“是啊,你还记得你为什么喜欢天空吗?”

“因为看到天空便会想起你。”女人不假思索的说道。

“看来你还记得,但你真的会那些苦日子想起我吗?”男人问道。“你向往的所谓美好和浪漫,却要我以性命去换取,甚至都没留个好。”

“如果我们能有一个孩子就好了。”

“我又何曾不喜欢孩子呢,你总是用孩子的事来打压我。”

“没有孩子的日子真的很孤独,我们能有一个孩子该多好,主要也是我太想要一个孩子了,孩子对一个女人来说格外重要,真的。”

“别提孩子了行吗?我知道是我自己不行,你以为我不心痛吗?你为此一而再再而三的辱骂我,我都忍受了一次又一次。”男人大声的说。

孩子象征着希望,无论在什么地方,若是能随处见到奔跑嬉闹的孩子,那么这片土地一定充满了生机和希望。他也十分喜欢孩子,每当站在大街上看到嬉笑玩耍的孩子他都觉得非常开心。婚后的生活也许充满了艰辛,但只要能有孩子降临,那么这个家庭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他始终这么认为。然而他们结婚已经快十个年头了,孩子依旧未能如愿降临在他的小院里,他们为此去过很多家医院,镇子里的卫生所医疗设备落后,他们便前往县城里的大型医院,希望那里的技术设备能帮助他们发现问题,在医生的嘱托下他们也为此吃了各种各样的中药以及偏方,但依然未能见到效果,他们甚至还请过所谓的风水大师,也是劳民伤财花了不少钱也没有个结果。这个期间他们付出了很多努力,他们的父母也为此想尽了办法,他也常常搂着她的肩膀安慰她,一些都会好起来的,她已经听腻了这样的话,她只想要一个孩子,尤其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女人,孩子真的非常重要。直到两年后,他们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家专治不孕不育的专科医院,这才让他们再次看到了希望,于是在简单的收拾行李后,他们便乘坐火车前往那座希望之城。那是一家非常大的专科医院,里面有很多进口的设备,专家也非常有资质,他安慰她孩子一定会有的。在经过一系列的专业检测后,他们坐在医院的长廊里焦虑的等待着结果,他抓着她的手,眼睛凝视着窗外,直到医生将报告单递给了他并无奈的摇了摇头。此时的他是绝望的,原来他患有先天性染色体异常,这个病目前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而她也因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当场晕厥在了医院的走廊里。

自打那天起他们就没有说话,返程的路上谁也没有理会谁,她侧着脸看着窗外的林海,林海一直蔓延到远方的山脚下,而他看着她的脸颊,她的脸色显得很憔悴,已没有了以往的红润光泽,他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希望这只是一场梦。

此后的生活她更是看不起他,甚至变本加厉的责骂他,而他也别提有多么难过,他总会赶着羊群来到山上,一个人躺在山顶的石头上自言自语,有时候还会和旁边的几只羊说话,甚至还羡慕它们繁衍生息,不像自己现在这样不人不鬼的,孩子生不了还一天到晚被自己女人责骂,老天是多么的无情,为什么总是这么对一个人。他绝望的看着远方的星际,曾经美好的誓言仍在他的脑海里回荡,他早已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他多么想穿越时间的迷雾回到从前,回到从前一起捉鱼一起偷雪糕的美妙时光,而时光正如一粒种子,为了生长而深入土壤,而人们也为了成长戴起了面具。

“好吧,我们不要为此争吵了,我们坐在这里是为了和解不是吗?况且孩子没有就没有吧,毕竟现在很多家庭都不要孩子的。”女人说道。

“你当时要是这么认为就不会走到这个地步了,我也提过可以领养一个孩子,你当时是拒绝的。”

“现在领养也不晚,只要你愿意,我们就可以去领养。”

“不必了,我已经习惯现在的生活了,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此时男人走到了湖边,看着湖水里的自己都感觉很陌生。

“可你也应该为我想一想,我一个孤寡女人自己在家很没安全感,你还是回来一起住吧。”女人说道。

“现在你才想起我来了,当初不也是你把我赶出去的吗?那些天我糟了很多罪,不过我因祸得福,这才拥有了现在的一切。”男人对女人说。

那天他颓废的躺在公园里的长椅上,眼睛里没有任何光泽,他凝视着天空,层叠的云朵遮掩住了阳光,放眼望去只能看到太阳那淡淡的光晕,偶尔会有一只鸟儿飞驰而过,让他不禁的回想起年轻时的美好时光,他依然后悔不该那么做,不该打那树上的鸟儿,现在的他非常喜欢动物,尤其是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鸟儿,他甚至会把自己当做鸟儿,现在的长椅便是他暂时的栖木。他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他被她赶出了家门,他散乱的头发夹杂着枯草,浓密的胡子倒挂在脸上,这几天来他不是睡草地就是露宿街头,带着的钱也都被他买了酒,他感觉自己已经和流浪汉没什么区别了,他从裤兜里摸出了半包烟,烟盒已经被他压的变了形,烟也没有几根了,他还是不急不慢的点了一根,一边抽着烟一边还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周围的路人都认为他已经疯了并没有过多理睬他。偶尔听到他时不时被呛的剧烈咳嗽,公园里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才好心劝他几句,他也会和他们聊上几句。现在什么时候了?环卫工告诉他已经快下午四点了,午时的温度怡人,没想到他已经呆这么久了,也是时候去彩票店再投上几注了。他踉踉跄跄的来到了附近的一家彩票店,从裤兜里掏出了仅剩的几块钱投了进去,并核对了一下上期的中奖信息,三、五、十二、十七……,这号码有点眼熟,他又掏出了之前买的那一张,三、五、十二、十七……他又重复核对了一次,他中了本期的头奖,他确实中了,他自己也难以置信,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疯笑个不停,店主也不想理会他,他疯疯癫癫的从彩店跑了出去,一路小跑回了家。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他兴致冲冲的推开了房门,想把这件好事告诉她,却发现此时她并不在家。他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冲进了鸡窝把一只老母鸡从鸡窝里揪了出来,老母鸡煽动着翅膀发出咯咯咯……的叫声,他拧断了它的脖子后丢到了一旁,母鸡便扑哧几下后便断了气,也是时候炖一只鸡好好庆祝一下了,他从未想过幸运会降临在他身上。而此时的她正提着菜篮子回了家,看到眼前的这一幕,还没等他开口便把他责骂了一番,他的好心情顿时被浇上了一盆冷水,看着她如同泼妇一般的嘴脸,他不想再与她争吵,而是提着咽了气的鸡摔门而去。

他一路上哭着来到了静谧的小河边,或许缓缓流淌的河水会带走他无尽的悲伤,曾经温柔可爱的她早已从不复存在,或许也只存在于他美好的回忆里。他一边抽泣着一边从林子里拾了些柴火和干草,他擦拭着眼泪把鸡烤了。不知什么时候几只野狗嗅到了味道从林子里窜了出来,它们围在他的身边,看着他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大口撕咬着烤熟的鸡肉,野狗在的身边不停地打转着,还时不时凑到他身边摇晃着尾巴,他冲着身边的野狗怒斥了一番,他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只能靠骂几条野狗来撒气,野狗并没有离去而是依旧注视着他,不过回头想一想,现在的他又剩下什么呢?陪伴他的也只不过几条野狗罢了,也罢也罢,他还是把残余丢给了它们。在河边睡了一夜后,他便拿着剩余的钱乘车去彩票中心兑了彩,兑彩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那时的兴奋,而是一如既往的那副死人脸。他再也不想回那个家了,而是在县城里买了套房和一辆不错的车,他以前并不喜欢汽车,但他现在改变了,他只是想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而且他也爱上了一家洗浴店,只要你愿意花钱,那里的小姐便会热情似火的为你提供服务,但他并不觉得这值得开心,当一个人走在满是行人的街道也会感到空虚,因为街上所有人都戴着面具。

“真的很抱歉,当时我也是气昏了头,我也是想让这个家生活的更好一些。”女人说。

 “够了,你瞧我现在活的很好不是么?”男人说“我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也买了辆汽车,我喜欢房间里那柔软的大床,喜欢开车出去兜风,也喜欢城里的女人。”男人点起了一根香烟。

“你一定还是在怪我。”

“我早就受够那个家了!而且我甚至连吃一只鸡的主都做不了!”

“你也是知道咱们家贫,养鸡也是为了给你吃鸡蛋不是吗?”

“谁爱吃那玩意!自打结婚以后,你从没有正眼看过我不是吗?”男人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对女人说道。

“我只是觉得咱们多付出一些就能过上好日子。”女人说。

“你是嫌我死的不够早吧!”

“你怎么能这么说。”

“你就是这么想的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那些事情。”

“我又做了什么?”

“你早就和巷子里的老樊勾搭上了不是么?”男人说道。

“他只是愿意帮我一些,那也是因为你不在家没人帮我啊。”

“是的,我不在家或许你更自在一些吧!”

“你真是太过分了!我都没有怪你在城里找女人。”

“没错!城里的女人真是太棒了,我喜欢她们的肤白貌美,更喜欢她们的温柔可人。”男人说道。

他喜欢那个地方的女人,喜欢那里柔和的灯光,也喜欢那里安逸的氛围,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来了。自从离开家以后,他经常开着车去那里消遣,在浴池里泡上半个钟头,温暖的水流让他身心放松,浴池里放着柔和的轻音乐很是陶醉人心,有时还会情不自禁的跟随音乐节奏哼起小调。泡好了澡,裹着一层浴巾进了楼上的客房,躺在那舒服的大床上,此刻的他心无杂念,安心等待着随后的服务。在这里服务的大都是一些三十左右的年轻女性,她们穿着十分暴露,低胸包臀裙子似乎是这里的标配,还有那细跟的高跟鞋,他清楚的记得这里女人走路所发出的声音,硬质的鞋跟摩擦着地板嗒嗒作响,待的久了,他甚至可以通过不同的声音节奏来判断是哪个女人。这里的女人喷着各种的香水,虽然他并不懂这些,但是罗勒柑橘的清香是那么的熟悉,于是他总会找那个喷着柑橘香水的女人来为他服务,他喜欢这种味道,这总会让他回忆起儿时在故乡橘子树下吃橘子的事情,也会想起曾经她剥橘子喂自己的场景,但现在他却不想再吃橘子了,现在的橘子酸酸的,他总是这么说。女人的按摩手法非常熟练,他也十分享受于这个过程,在这里你只要愿意花钱,便能享受到各种的服务。他喜欢这里女人白皙稚嫩的皮肤,和年轻时她一样水光溜滑, 他也喜欢和女人聊天,他经常说起二十年前的往事,这里的女人也十分贴切的愿意聆听,有时候说的说的就将头埋在女人怀里哭了起来,女人轻抚着他的后颈安慰他,直到他停止了抽泣,他已经睡着了,就像一个哭闹累了后的巨婴。

他有时候还会把女人带回新买的房子里,房子大了一个人住就会觉得孤独,即便房子里挂满了照片,他年轻时的照片,还有一些和她的合照。女人也会问起关于她的事情,他却似乎不想提及,“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他对女人这么说。

“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你曾经是个非常体贴的男人。”

“谢谢你这么说,人总是要成长的不是吗?而不是一辈子都当蠢货。”

“我们真的就这样结束了么?我们可以回去一起好好过日子。”女人问道。

男人丢掉了手中的烟头, “这对于我们来说,不也是新的开始吗?”

所有人都曾纯真善良,而成长终有代价,直到人们为了成长而戴上面具,而面具的背后却是无尽孤独。

随着地上的烟头渐渐燃尽,他还是离开了曾经回忆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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