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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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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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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

张 孚

记忆中的她,仿佛是夜色中的一枝花,看不清颜色和轮廓,只能嗅到一缕幽幽的香气。

我俩认识很偶然。那年深秋,公社组织60人为建设中的大安山煤矿开山修路。我和她是来自不同村子的民工,临出发,去公社听书记做动员。

公社机关大院原是一座古庙,佛像请走了,正殿、配殿、僧房,都改成了办公室。那天,书记站在正殿的台阶上讲话。台阶下,是几十位揣着手,眯着眼,站着听动员的民工。

院子的东南角有一株古槐,枝干横斜,绿荫遮了多半个院子。此刻,碾石粗的老槐树倚着两个人——我在东,她在西。女孩十八九岁,穿一身几乎洗白的军装,颈上系条红纱巾,柳腰高胸,没施粉的脸蛋罩着一层红晕。

我佯装看风景,一眼一眼地向她窥视,内心产生一种搭讪的欲望,于是便悄悄地向西边移动了两步。此刻,逆光中的她,头微昂,嘴微张,扬起的右手垫在颈下,头枕着皮纹皴裂的古树,好像睡着了。

这时,一只穿着翠绿纱裙的尺蠖,口衔细丝,从高空悠然荡下,险些落进女孩半张着的嘴里。我看得真切,赶紧伸手去捉,无意间触碰了女孩的眼角,引爆一声锐叫。

公社书记停止了演讲,惊问:

“发生了什么事情?”

“您讲您的,”我说,“刚才树上掉落一只虫子。”

“这也值得大呼小叫?”

我撒了个谎,急忙解释道:“虫子恰好落进我嘴里,以为是肉,上下牙一使劲,咬了舌头。”

“想肉想疯了!馋鬼!”有人可劲起哄敲锣边儿。

书记和在场的民工都笑了。女孩看着我笑得花枝乱颤,她的笑声是甜的,眼神是燙的。

当时,我只知道她是我们这支民工队伍中的会计,负责发提成,换饭票。抵达工地的当天傍晚,我俩又相遇了。我胳膊夹着新发的大号搪瓷碗在民工食堂排队买饭,一扭身,发现 她坐在靠窗的餐桌前一边吃,一边读一本书。买完饭,我悄默声地走过去,坐到她的对面,诙谐地搭讪道:

“吃饭看书咬舌头!”

她抬起头,发现是我:“是你?馋鬼!”目光极快地一闪。

这称呼让我顿时满脸尴尬。

她赶紧解释:“这么快又见到你,我很激动,上午险些挨了书记批评,是你帮了我。眼下一见面,慌得不知说什么好了。”

我说:“没关系,都是一个公社出来的,见面叫什么都成。”

“找我有事?”她把话题岔了过去。

“是。”

“啥事?”

“我……我想换20元饭票。”我有些口吃地找了个借口。

“行。饭后你跟我一起去会计室。”

会计室在食堂后边,是一排平房紧靠东头的一间,这间房,既办公,又当女孩的宿舍,陈设也简单,一床、一桌、一椅。小屋打扫得很干净,砖墁地好像半小时前洒过洗脸水,已经阴干,空气中飘溢着一股紫罗兰香皂的气息。

换完饭票,我俩又聊起上午听书记做动员时的情景。她告诉我,在她的家乡,尺蠖被称作“咕嘟”,这种昆虫,好像只有槐树上才有。小时候,每天一放学,她和小伙伴们就去村头槐树下昂首寻找尺蠖的行踪。一旦发现一只,立刻赶到近前,亮开嗓门儿朝它一声猛吼:“咕——嘟!”那虫儿当即一惊,嗖地降落下来。伙伴们见了,嗷嗷地喊着,一溜烟跑过来,连蹦带跳地一齐唱起老辈人传下的儿歌:

吐丝尺蠖不是蚕,

槐树枝上打秋千。

一声咕嘟跌落地,

差点屁股摔两半。

故事讲得很幽默,我听了,笑得前仰后合。那天,我们聊得很开心,两个人相对而坐,你一句,我一句。临归,相互都为对方留了姓名和通讯地址。女孩叫温习,是大柳树村的插队知青。

自打从温习的宿舍回来,我一直活在兴奋和痴想中,晚上睡觉,一闭眼就是温习的影子。内心有一种火烧火燎的感觉,躺下也睡不着,来回“折饼”。

我知道很多治疗失眠的土方,如:摩擦涌泉穴、按摩胸口、手敲足三里……这些方法逐一试过,效果不大。第二天大清早,天一亮我就想去见她,却苦于找不出借口。我是这样想的,一个男孩去见一个女孩,总要有一个较比正当的理由。

下午散工,回到工棚换衣服。解扣子的时候,脑子里灵光一闪,暗自偷偷地笑了,赶紧擦把脸,把新换的上衣揪掉一颗纽扣。刚出门,忽然想起点儿什么,二次返回屋,从挎包里找出一包核桃,这才风风火火地去了食堂后面的会计室。

一进门,她正在伏案算账,左手压着翻开的账页,右手的三根纤指,把算盘珠子拨得叮咚脆响。

“忙呐?”我朝她礼貌地点点头。

“是你?刚下班吧?”她轻声细语地说,“请稍等,我5分钟就完事。”

我坐在床沿上无所事事,顺手拿起枕边的一本书,是小说,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代表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你喜欢看书?”

“没事随便翻翻。”

少顷,她放下手里的算盘,提起暖瓶给我倒了杯水,随口问:

“前两天换的饭票,这么快就用完啦?”

我说:“今天不换饭票。我这次来是因为上衣的扣子掉了一颗。”

“自己不会缀?”

“不会。”我补充道,“一来心粗手笨,二来没有针线,所以特意来求你。”

“举手之劳,何必说求?”她找出针线,绣花一样地忙碌起来。

我也没闲着,蹲在地上,用一把小锤子给她砸核桃吃。她一边缀扣子,一边吃我砸的核桃。夕阳透过玻璃窗,把最后一缕霞光投射到她花瓣一样美丽的脸上。我看见她的两个酒窝里储满了甜甜的微笑,霞光映照下的一根根刘海,已经遮不住满脸的幸福。真想凑上前摸一下她的手,但我不敢;真想对她说一句:“我爱你!”但我没有这个勇气。

我这个人一向特别木,虽然认识了温习,喜欢上她,却不知道如何向她表达感情,只想能够天天见到她,两个人在一起坐一会儿,聊聊天儿,哪怕只有几分钟。

恋爱中的男女,智商最低。拿我来说,以缀扣子为由接近温习,这个办法我用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为什么你三天两头总掉扣子呢?是我帮你缀得不结实还是另有原因?”

我顿时慌乱起来,站在地上无言以对。温习看到我无地自容的傻样,伸出一根手指点着我的鼻尖,笑道:“开句玩笑,看把你吓的!”

真的,我心里真有点儿怕。怕人家看不上我,怕自己是剃头挑子—— 一头热。这之后,我连续一周没敢去会计室。

忽一日,和我睡同一条大通铺的赵四从会计室换饭票回来,一进工棚就冲我嚷:“眼镜,温会计让你去一趟,说是前两天你领提成忘了盖章。”

我听了,暗自惊喜,心里清楚,忘记盖章的事情是没有的,对方是用暗语呼我前往约会。我兴奋起来,一颗心在偷偷地呐喊:你不是单恋,温习是爱你的!可女人在热恋中的智商也不高,让我盖章赴约的暗语,她也用了多次,以致引起了工友们的狐疑。

那日熄灯前,赵四躺在被窝里问我:

“那个相貌惹眼的女会计叫你盖章你去了?”

“去了。”

“去过几次?”

“三次。”

“白天去的?晚上去的?”

“晚上。”

“是用嘴往脸上盖章吧?!”赵四霹雳一声大叫,工棚里立刻沸腾起来,三四个精壮的汉子把我从被窝里拽出,赤条条地接受他们的审问:

“说!那女的是不是你新找的‘蜜’?”

“说!你为啥三天两头地揪扣子?”

“说!‘盖章’是不是你俩接头的暗语?”

“呸!我连人家的手都没碰过。”

“你敢对天发誓?”

“我对天发誓:有流氓行为的人,必遭判刑!”

“说准了,谁遭判刑?”

“当然是你们几个!”

“弄他臭小子!让他吃压饸饹!”几个人蜂拥而上,喘着粗气把我压倒在大通铺上……

不久,我和温习都有了外号,我的外号叫“扣子”;她的外号叫“盖章”。温习是个胆小害羞的女孩,无意间碰一下她的手,她都跟过了电似的。如今她有了“盖章”的外号,再不敢以“盖章”为借口与我约会。幸亏工地每月都要演一两次电影,放映场地就在大王庄社场。大王庄离工地不远,走着去也就10多分钟。

那个时代,看电影是青年男女约会最好的地方。特别是在农村,娱乐场所少,于是电影放映场地的一部分,就被男女青年开辟成“恋爱角。”

恋爱是一种秘密的行动,胆小的温习,就最讲保密。每次我俩去看电影,她总是去得很晚,一直磨蹭到工地上大拨人都走了她才肯出发。而且,她不许牵着手一起走,我俩通常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相隔四五米。沿途谁也不说话,就像不认识一样。直到黑影下来了,她才允许并肩而行。

夜晚走在山路上,四肢显得特别僵硬,身体总是摇摇晃晃的,谁都怕一脚蹬空,因此,迈步就有些踟蹰。那天正行间,温习一声惊呼,我立刻停住脚步。上前一看,原来是她的裤腿被路边的酸枣刺挂住,不留神跌了一跤。

“没摔坏吧?”我赶紧向她伸出一只手。她借着我用力拽的力量,一下子扑进我的怀抱。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脸,但能听到她的心脏在咚咚地大跳,浑身的血脉好像在燃烧。那夜,一只大手握着一只小手,再也没有分开。

电影散场后,我牵着她的手一直把她送到会计室的门口。她非要我进屋坐坐,我说,太晚了,明天吧。她说她想跟我说一句重要的话。我赶紧凑上前,做出附耳谛听的姿势。她用极细小的声音说了四个字:“牵手真好!”

第二天,我又去了会计室,借口是想看看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那本代表作。温习说:“我还没看完,等等吧,过两天我一定借给你。”三天后,我去取书,回到工棚,发现书里夹着一页稿纸,上面是首无题诗,署名温习。写的是:

刚刚握紧的手

又悄悄松开

羞于出口的一句话

暂且储存在

心的站台

红月亮吻过的小路

失约在

泪雨的黄昏

你是我心中

一辆晚点的列车

等你

我是一块

永不晚点的站牌

温习写的这首小诗,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捧着她的诗稿,我爱不释手。这是上世纪70年代初期的事情,那时我刚刚练习创作民歌体新诗,温习写的抒情诗,其水平已经远远胜过于我。从此,我俩约会,再也不借口“缀扣子”和“盖章”了,只是大大方方的一句话:“最近我写了一首诗,你帮我看看。”

每天日暮,散了工,吃罢晚饭,我俩都要一起去散步,也没有固定的目标,只是相互牵着手,沿宿舍后山脚下的一条蜿蜒的小路向前走。眼前山峰高低不同,光照有异,周边景物,或明或暗,时黛时翠。山坡上那些抱团取暖的野花,都咧着嘴,面朝紫色的天空幸福地笑着。依照温习的说法就是——笑成一坡锦绣。

“你幸福吗?”我俩走着走着,她突然停下脚步,晃着我的手问。

“这正是我想问你的话。你先说吧。”

“你先说!你先说!你先说!”

我不再还嘴,几步冲到她的背后,搂紧一把攥的细腰,把她拎得提溜转。美丽的裙子飘起来,咯咯的笑声飘起来……

“哥,不行啦!我真的不行啦!”

“我问你幸福不幸福?”

“我服了!我已经幸福得天旋地转啦!”

“幸福,是一种灵魂的香味。”可惜,对我来说,这种香味并不持久。

1973年,温习被公社推荐当了工农兵学员去读北大中文系。我去煤矿当了一名矿工。地位变了,但我俩感情依旧,每月都有书信往来。毕业后,她分配到出版社做编辑。这真是天大的喜讯!暗想,今后我若出书,不知要省多大的事呢。

一个周六的下午,温习突然来矿。她脸色惨白,眼窝红肿,一见面就扑进我的怀里放声大哭,劝也劝不住,过了很长时间,她才战战兢兢地吐出一句话:“爸妈……不同意……我俩……交往。”我听了如同万箭穿胸,在极端痛苦中,仍然故作镇静地开导她,想开一点,千万不可难为自己。当时,温习嘴唇发黑,全身颤抖,几乎崩溃。

黄昏,我把她送到返城的车站,牵着她的手轻轻地说了声:“再见!”面对我,她凝眉的眼神颤动了两回,睫毛上挂的全是泪珠。当汽车载着那个娉婷的身影飞驰而去,我拼命挥舞着双手,用一串撕肝裂肺的呼唤为我的初恋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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