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华林
寒蝉鸣窗,秋意渐浓了。闲来无事的时候,读床头从当当网新邮购的几本书,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好多年前就买了,喜欢他那篇《礼拜二午睡时刻》,提起这位魔幻文学大师,许多人都会提到他《百年孤独》的超越时空的开头,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他写的中短篇小说,这次又买一本《梦中的欢快葬礼和十二个异乡故事》,虽然与那本书有重复的篇章,但译者不是一个人,也可以当两种语言风格对照读,我有时候就把同一个作家,两个译者的小说对比读,觉得好像不是一个人写的,看来读翻译作品也只是读个皮毛。作家会外文能翻译作品的人必然是少数,读过草婴翻译肖洛霍夫《新垦地》(被开垦的处女地),翻译得极好,语言特别美,因为读了这个翻译作品而喜欢上肖洛霍夫的,但随后买了他其他作品,包括《静静的顿河》,都没有草婴译的好,但是作家和诗人翻译的作品现在太少了。读郑振铎翻译的泰戈尔《飞鸟集》读起来就美的没谁了,据说冰心也翻译过这个诗集,但没有见到过,估计也错不了。
这次购买的小说集还有阿摩司.奥兹短篇小说集《乡村生活图景》、弗洛雷斯短篇小说集《最后期限》,还有卡佛的短篇小说集,这些都是自己没有读过的国外新小说,不知这股清风会吹来什么样的阅读感觉。其实,小说也好,散文也好,叙事文学最难的就是如何去叙事,平铺直叙肯定不吸引人,早已经落入窠臼,艺术一旦落入俗套,就失去艺术的真正魅力。新的叙事视角和语言如何进入小说或散文中,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同时还不能篇篇重复运用同一个叙事手法,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样就更难,不重复别人,也不重复自己。实际最难的不是写什么?什么都可以写,看怎样写?所以怎样写最难。好的小说,开头就会吸引人读下去,无非是视角新,语言新。汉字诞生以来,经过这么漫长时间的进化、变异,尤其是在唐宋已经达到高峰。后来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文,把古文全部否定,实际中国文字骨子里还是唐宋的诗文,那时的诗词、散文现在仍然是文学的经典,里面需要吸收的营养很多。现在有的人喜欢唐宋诗词,原封照搬,有的人早已抛弃,实际都过于偏激。那东西再好,已经是古人的东西了,何况现在已经没有四声,有的读音都变了,你非整平水韵套牢自己。笔随时代,时代那么多丰富生动的语言你不用,包括那些鲜活的网络语言,非得“用典”搬那些生疏的词汇糊弄读者。还有那些口水诗,分行就叫诗,那古人的诗词怎么去读。剑走偏锋,好像现在时兴整个新鲜玩意儿。但文学不是,文学是一种沉淀和积累,从哪里沉淀呢,应该从《诗经》和唐宋诗词开始沉淀吧,没有这些祖先的诗文积累和熏陶,怎能写出富有文采的文字呢?
我不觉得古代有文学家,好像说他们是文人更合适。仕途上受挫、被贬发配到荒蛮之地,人生看不到希望,他们就想到了文学,写文赋诗,寄托心中的苦闷和思乡之情,于是就有了一篇篇传世之作,李白、苏轼好像都是这样的人生经历吧,最早都是在仕途做官,当然做官时他们就满腹经纶,才高八斗,等官做不顺了,拿起那只笔,把人生曲折的经历和感伤写到诗文里,就显得那样忧思深远,饱经人生挫折后,再写出的文字,就不是年轻气盛时“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牵强和做作了。所以我现在读东西愿意读五十岁以上人写的文章,没有浮浅的躁气,多了许多深沉的思考。
窗外蝉鸣声越来越近,好像要贴窗进屋。我希望它们能进来,因为现在与大自然和小动物接触太少了,人好像变得特别孤单了。静静地听听蝉鸣,好像变成一个人很奢侈的享受。竹子上落的小麻雀也长大了,现在它再也不用鸟妈妈嘴对嘴喂它米粒了,已经会独立觅食了,羽翅丰满起来,小鸟长大了,去天空远飞吧。我把卡佛小说集的书页合上,他被称为美国海明威以后最有成就的短篇小说家,以简约派著称。我在想他那篇《你干吗不跳个舞》,他的小说风格与海明威还真不一样,海明威“电报式”的语言风格就够简约的了,他难道更简约。海明威小说吸引我的原因,是他小说像中国水墨画,白描手法的留白,有弦外之音。我读他那本短篇小说集翻译得也好,语言太干净了,一句废话也没有,简洁干净是我读到最喜欢的小说。我有时候想,如果海明威生在中国,会汉语,他的小说语言魅力会比他用英语写作不知好多少倍,看看曹雪芹《红楼梦》的语言,丰富又生动,含蓄又婉约,处处潜藏旁敲侧击的画外音。小说人物名都用谐音法,赋予新意和阅读趣味。我多年前读过一篇文章,说作家李准访问美国,美国垮掉一代诗人领袖金斯伯格让李准朗诵一首唐诗,李就随口朗诵一首贾岛的《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翻译用英文把这首五言诗翻译成英文,金斯伯格感动得泪花闪闪,说:那云也太深了。还有美国意象派诗人庞德受我国汉武帝诗影响,翻译刘彻《落叶哀蝉曲》 而写的著名诗句:
这几张脸在人群中幻景般闪现;
湿漉漉的黑树枝上花瓣数点。
可见,中国古典诗词对美国著名诗人在语言上对他们的影响之深。金斯伯格的诗我没读过几首,没留下什么印象。庞德的诗我特别喜欢,这首《在地铁站内》我查百度有三十多种翻译,但我感觉他继承中国古典诗词的含蓄和婉约,又有现代意象诗的审美,读来回味无穷。好的文章或诗,或小说都应该是读后有余味,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在里面,让人去回味那个余音。好像作者没有说尽,读者呢,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了,就是说不出来,这种感觉才好。文学的魅力其实也许就在这里,有话不说尽留三分余地,凭读者悟性去感觉,才能找到高山流水遇知音的难觅。比如《红楼梦》秦可卿这个人物,曹雪芹就有意不把她写尽,留许多猜想给读者,作者越不想说,读者越想知道,所以留下许多书背后的故事。如果作者把这个人物都描写得一清二楚,读者也就不去猜想她身后之谜了,也许作者有许多难言之隐,不便说清楚,但就是这种不说清楚的含蓄让读者入迷。
窗外的蝉声凄切婉转,每次听来感受都不一样,它的叫声给了我许多想象和联想,有时想到求偶与爱情,有时又想到阅读与文学,或人生与禅意什么的,我从这伤感多情的鸣叫中,获得许许多多言之未尽的回味,让我喜欢静静地聆听和在冥冥中去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