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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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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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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闰之

 刘艳茹

1

她隐身在苏轼那篇著名的《后赤壁赋》里,多年之前被我捕捉到,从此,斧斫刀刻般,她的形象开始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须。”

只是一句家常的对话,却让我的心颤了一下,这个女人是谁?何以如此懂得苏轼!

她不是王弗。王弗是苏轼的结发妻子。王弗有才气,是大家闺秀,与苏轼伉俪情深。苏轼和王弗之间有“唤鱼联姻”的千古佳话。有“隔屏听语”的旖旎故事。苏轼的一篇《江城子﹒记梦》,就是为王弗写的,被后人称为“千古第一悼亡词”。

她是王朝云吗?像是。王朝云最懂苏轼。王朝云和苏轼之间最著名的典故就是“学士一肚皮不合时宜”,这个回答曾让东坡捧腹大笑。

然而不是。

我在查了一些资料后得知,女人是王闰之,苏轼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在民间的八卦逸闻中从不显山露水的人物。

于是,一个女人从历史的深处走了出来。她荆钗布裙,乌黑的头发用手帕包着。她一定不美艳,但一定端庄。她站在那里,站在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秋天的某一个暮色苍茫里,此时,她的手里可能还拿着一个笸箩,里面是秕谷糟糠,脚下有一群鸡或鸭欢快地围着她。临皋亭在她的背后,江风从三面吹过,溶溶月色下,她的目光移向南面的那条黄泥之路。官人的身影出现在路之尽头,后面跟着两位朋友,杖履闲步,走到她身边,问她可有酒?她安静地说出了那句话。此时,她看官人的目光是温柔的,甚至有些宠溺。她知道,官人才华横溢、冠盖满京华。她也知道,官人正落魄,乌台诗案后,被贬黄州,从知州贬为团练副使,从“从五品”降为“从八品”,每月的薪俸仅4500文。她同样知道,现在她要让自己成为一帖良药,一帖慰藉官人的良药。官人拿着那斗酒开心地离开,她亦转身一步步走向临皋亭,身后是一群吵吵嚷嚷的鸡或鸭。临皋亭内灯火盏盏,灯光下,是一家大大小小二十几口人的温润和谐。

包容、懂得、永远藏在幕后,这大抵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低调的深情告白。

2

闰之是王弗的堂妹。据说,闰之和苏轼之间的红线,还是王弗牵的。王弗为闰之和苏轼牵好红线后不久,自己就去世了。又不久,苏轼的父亲又去世。苏轼为父守孝三年后,1068年,闰之嫁给苏轼。

嫁给苏轼那一年,闰之21岁,苏轼32岁,两人之间相差11岁。彼时的苏轼,运命正好,有功名,被文坛领袖欧阳修看重,名播盛世,一脚已踏进仕途,未来前程一片大好。王闰之呢?嗣执罍筐,一个地地道道擅长炊茶采桑的村姑。一个旷世奇才,一个乡里村姑,又有11岁的年龄差,就这样走进了婚姻。这怎么看都像是一段不相宜的婚姻,无法预料到未来走向,然而事实证明,从1068年闰之嫁给苏轼,到1093年闰之去世,这段相处了25年的婚姻,甜蜜和谐,稳稳当当。

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闰之,这个在历史上不声不响的女人,到底有什么独有的魅力,让她与苏轼这段婚姻可以走得如此低调但又实实在在呢?

几千年之后,我看着闰之不多的资料,千头万绪之余,最终抻出了一个字,一个“爱”字。是的,一段和谐融洽的婚姻,总是有一个“爱”字为基础的。

那么,闰之爱苏轼吗?可以肯定地说:爱!而且据说这份爱还始于很早很早,那时,闰之还是个小乡妹,在家乡眉州青县,人称“二十七娘”。史料记载,1056年,21岁的苏轼参加科举考试后得中魁元,也是在这一年,苏轼的母亲过世,苏轼回乡奔丧,在家守丧的这段时间里,苏轼常到青神县妻子王弗家中。同住青神县的闰之,在这个时间段,见到这个名动京师的青年才俊,并被他的才华吸引,情动于心,是非常有可能的。

因此我猜测,闰之对苏轼的爱,始于崇拜,很朦胧,类似于追星。但自1068年闰之嫁给苏轼后,从历史遗留下的点点笔墨看,闰之是迅疾将这种少女对偶像的崇拜之爱,转化为夫妻之间绵绵密密的家常之爱。从此,一份浮于云端之上的爱,稳稳地落于地面,被人间的烟火熏染出最可靠的底色。

3

也许,苏轼娶闰之,最开始并没抱着太多的奢望。一个村女,未嫁之前采桑炊茶,无十分的颜色,亦无十分的才情。而苏轼这个大才子,平时诗酒唱和,少不了倚翠偎红,眼中所见女子或浓艳或清雅或多情或有才,相比较之下,闰之,也许更像是寡淡的一片白月光。

只是,让苏轼没想到的是,婚后的闰之,恰如一枚含情的花苞,其沉静、温婉、贤惠、大气等等美德如一片片让人熨帖的花瓣,一片片徐徐展开,最终,在苏轼心中开出了一朵美丽的花。

闰之比苏轼小11岁,但她并没有像很多小妻子一样,喜欢在丈夫面前撒娇卖萌,一味索取呵护与专宠。她21岁嫁给苏轼,以当家主母身份处理后院一应事务,杀伐决断也好,宽容大度也罢,总之,她是能将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打理得井井有条、妥妥当当。

有例为证。

1071年,苏轼因上述谈论新法的弊病,触怒王安石,自求外放,任杭州通判。这一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苏轼携一门老少抵达杭州。要注意的是,苏轼此时的一门老少人可不少。先是1070年,闰之嫁给苏轼第三年,生下了她和苏轼的第一个儿子苏迨,这一年,苏轼和王弗的孩子苏迈已经十岁,这期间,苏轼大伯父苏澹的长孙病故于京城,侄子的遗孀及两个侄孙也被苏轼接来抚养,算下来,一家大小有十几口人。这样一大家子人初到杭州,整理安顿,人情打点,怎么想都会繁琐如麻。然而第三天,也就是十二月一日,苏轼便去西湖寻访恩师欧阳修所介绍的朋友,即孤山诗僧惠思和惠勤。在《腊月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这首诗里,他非常洒脱地写到:“天欲雪,云满湖,楼台明灭山有无。水清出石鱼可数,林深无人鸟相互。腊月不归对妻孥,名寻道人实自娱。” 在宋朝, 腊日是公休日,皇帝这一天要赐给官员医药,贫民百姓在这一天也要互相拜访。按理说,刚到杭州,诸事尚未安顿好,又到腊日,街坊邻居要走动,同级官员要联络,上级官员要拜访,苏轼能甩开这一切,潇洒地“名寻道人实自娱”,只能说明一件事,他知道,闰之能将这一切打理得妥妥帖帖,而且闰之办事,他很放心。

闰之温柔贤惠。

1074年,杭州三年后,苏轼调往密州任知州。苏轼这个密州太守做得很累。首先很穷。在密州时,苏轼曾做过一篇《后杞菊赋》,中曰:“而予仕宦十有九年,家日益贫。衣食之奉,殆不如昔者。及移守胶西,意且一饱。而斋厨索然,不堪其忧。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一个密州太守,地方一把手,穷到得靠杞菊饱腹,也是千古难寻了。不但穷,公务还很繁多,正值大旱,蝗灾四起,百姓饥馑,苏轼要处理的事情就很多,有时就很烦。这很正常,苏轼毕竟只是个凡人,又不是神。一天,他刚刚回到家,小苏过看到爸爸回来,很开心,揪着他的衣裳缠着问这问那,求苏轼抱抱,苏轼累了一天了,没有心思,不耐烦地推开苏过,让他一边玩去。这真不像苏轼,然而这就是苏轼,是真实的苏轼。闰之当时怎样做的呢?苏轼有一首《小儿》的诗写到了,诗曰:“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看着这首诗,我的眼前就好像出现了几千多年前的那幅画面:苏轼推了一把小苏过,闰之刚巧在一旁,她没有嗔怪苏轼,也没有责怪孩子,她走到苏轼面前,帮他脱去外面的长衣,然后把他按在凳子上,笑着说:“你先坐下,我去给你弄点酒菜来。”一会儿,闰之端上苏轼爱吃的眉山菜,还煮好了姜茶,又有刚刚烫好的酒。闰之让苏轼边吃边喝,并抱起小苏过坐在一旁陪着话家常,这是多么温馨安宁的一幅家庭画面,再烦闷的男人,在这样的画面中,都会变得心平气和起来。

闰之虽是村庄女儿,但她有一种罕见的大家之气,这可以从两件事来证明。

一是“三子如一”。

继1070年,苏轼和闰之有了第一个孩子苏迨后,1072年,在杭州,苏轼和闰之有了第二个孩子苏过,现在,加上苏轼和王弗的孩子苏迈,他们膝下有三个孩子。古往今来,一个继母能平等对待亲子继子的,少之又少。古往今来,一个丈夫娶了继妻后,会常常为继母不能平等对待前妻的孩子而挠头烦心。闰之呢,却能做到“三子如一”。这个评价,在苏轼的两处文字中可以看到。一是闰之一次过生日,苏轼放生鱼为她祈福,并作《蝶恋花》纪事,其中有一句“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这里的“三个明珠”,就是指苏迈、苏迨、苏过。二是闰之去世后,苏轼给王闰之写了一篇祭文,即《祭亡妻同安郡君文》,其中有一句“三子如一,爱出于天”。这里的三子,同样指的是苏迈、苏迨、苏过。可见,平日里,闰之对待三个孩子,亲子继子,皆同己出,不分彼此,不分厚薄。

二是接纳侍妾。

这里的侍妾,指的是王朝云。据史料记载,1074年九月初,苏轼接到“移知密州”的诰命,离杭前“王朝云来归”。归,归附也。据说,那一年,王朝云只有十二、三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依附苏轼,最开始必定是跟着主母闰之。朝云美丽,聪颖,善舞,懂音律,黄州后被纳为侍妾伺候苏轼,颇得苏轼欢心。作为主母的闰之,如果心里有一点点狭隘,一定看不得一个美丽的女子和自己的官人朝夕相处,甜甜蜜蜜,看不得自然会大发醋意,看不得自然会处处针对,拿枪使棒,让日子频起波澜。但从朝云的发展来看,闰之对朝云,一定是宽厚有加的。

4

苏轼称闰之为老妻。

有诗曰:“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这是1079年,苏轼在狱中所写的诗。从这句诗可以看出,处于生死未卜中的苏轼,当时最挂念着两个人,一个是弟弟苏辙,一个是老妻闰之。

乌台诗案,历经102天,下狱待审,生命飘摇,这是苏轼一生跌入谷底的经历。苏轼后来在一些文字中追述了当时的几个场景。

在《 题杨朴妻诗》中,苏轼写到:“余在湖州, 坐作诗追赴诏狱, 妻子送余出门,皆哭。无以语之,顾老妻日:‘子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诗送我乎?’妻不觉失笑,予乃出。”

在《黄州上文潞公书》中,苏轼写到:“至宿,御史符下,就家取文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船搜取,老幼几怖死。既去,妇女恚骂曰:‘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烧之。”

大难来临之际,闰之或哭或失笑或怖或恚骂或取书烧之,这些出于夫妻情感的自然流露,走过千年,仍然让人感动。

乌台诗案的结果是苏轼被贬黄州。

元丰三年二月一日,苏轼在长子迈的陪同下到了黄州,借住定慧院。三月后,苏辙陪着闰之带着一家老小来到黄州,苏轼带领全家迁往长江边上的临皋亭。

政治上的敌人仍然在远方对着苏轼蠢蠢欲动,物质贫穷到月薪只有4500文,住处也是借的,这日子太苦了吧?然而作为一家主母的闰之,对此却“贫富戚忻,观者尽惊。嫂居其问,不改色声。”这是黄州四年,苏辙对闰之最生动的描述。一般说,女人更有韧性,一个家落魄了,当家的主母如果能安贫乐道,这个家的日子一定是其乐融融的。

想象中的闰之,操持黄州的一应家务事,是笃定而沉稳的。钱少,就有计划地花。据说,苏轼的4500文薪俸一发下来,闰之就将之分成30串收起,每天取一串用来家用。如有结余,就放在大竹筒里,用以买酒招待苏轼的客人。苏轼在黄州时经常和朋友往来唱和。一个叫季常的,七次到黄州造访苏轼,一个叫参寥子的,更是不远千里从杭州到黄州来探望苏轼,而且一住就是“期年”。招待客人的酒,闰之就是这样紧出来的。

元丰四年,太守徐君猷把黄州城东缓坡上一块营防废地划给了苏轼。真是一块废地,清除瓦砾,刈割荆棘,一家男女老少齐上阵,最后整理出五十亩田地来。苏轼和闰之商量,购买了一头耕牛,冬种麦,夏种稻,还种了蔬菜瓜果。这段时间,苏轼和闰之就像一对普通的田家夫妇。苏轼带着斗笠、挥着锄头在田间耕种,闰之包着头巾、提着瓦罐给苏轼送饭。一日,那头牛病了,请来牛医也不知道怎么治,苏轼很着急,闰之只看了一眼,就不慌不忙地说:“没事,我来治。”牛治好了,苏轼得意地将这件事写信告诉了好友。他写道:“……昨日一牛病几死。牛医不识其状,而老妻识之,曰:‘此牛发豆斑疮也,法当以青蒿粥啖之。’用其言而效。”

在黄州,因为有了闰之,苏轼的落魄中就带出一种润泽,带出一种温馨,带出一种过日子的底气。

在我看来,历史上有两个人,因为被贬,成就了文学的高峰,同样让一方地域,永载史册。一个是苏轼被贬黄州,一个是柳宗元被贬永州。

柳宗元被贬永州,十年时间里,写下了著名的《永州八记》,以及《柳河东全集》540余篇诗文中的317篇。

苏轼被贬黄州,据统计,在四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共作诗220余首,词66首,赋三篇,文约169篇,书信288封,共计740余篇。连苏辙都说:“苏轼谪居于黄,杜门深居,驰骋翰墨,其文一变,如川之方至,而辙瞠然不能及也。”

然而,品读柳宗元的《永州八记》以及在永州写的一些诗文,总能品出一种孤寂悲凉的情绪。但苏轼在黄州写的文章,尤其是后期的诗文,豪放洒脱,萧然出尘,著名的《前赤壁赋》、《后赤壁赋》和千古绝唱《念奴娇·赤壁怀古》都是在黄州写的,以至于他被称为豪放派的代表词人。

之所以有如此区别,我认为,跟背后的女人有很大关系。

柳宗元被贬永州,与之同去的,有他67岁的老母、堂弟柳宗直、表弟卢遵。到永州不到半年,柳宗元的老母卢氏就离开了人世。

而苏轼被贬黄州,却一直有闰之的陪伴。尤其黄州的后期,苏轼就像一个乐呵呵的老汉,因为有了闰之的操持,可以了无挂碍地出去交友、玩耍。

5

闰之是在1093年去世的。

闰之去世后,苏轼为她写了祭文《祭亡妻同安郡君文》。

苏辙为闰之写了两篇祭文:《祭亡嫂王氏文》《 再祭亡嫂王氏文》。《祭亡嫂王氏文》 最能代表苏轼家族对王闰之的评价:“兄坐语言,收畀丛棘。窜逐邾城,无以自食。赐环而来,岁未及期。飞集西垣,遂人北扉。贫富戚忻,观者尽惊。嫂居其问,不改色声。冠服肴蔬,率从其先。性固有之,非学而然。”

公元1101年七月十八日,病重的苏轼躺在床上,他把三个儿子叫到床前安排后事,嘱咐死后与妻子王闰之合葬。苏轼去世后,苏辙将苏轼与王闰之合葬于子由家附近的嵩山山麓,完成了苏轼“惟有同穴,尚蹈此言”的遗愿。

6

闰之,站在历史的风烟里,不显山露水,却自带着一种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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