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离乡的第十个年头,一开始有假期还会想着回家看看,现在工作越来越忙,留给我想家的时间就越来越少。
以前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同事喝酒,他说:想家这事儿很奇怪,刚离家并不会想,过段时间就会很想,再熬过一段日子便又变的不想了。
我当时没有反驳他,但心里是不信的。我觉得人都会想家,怎么会到最后就不想了呢?
现在,我已经过了很想的那段日子,也逐渐理解了同事当初的话——并不是不想了,而是不敢想,什么都会触景生情。
就如此时打在玻璃上的雨,尽管它表现的再温柔,都不如故乡的雨。
我生在大西北,一年中雨水量并不是很多,所以我很珍惜每一场雨,也很喜欢雨。我喜欢它的轻柔;它的不羁;它的自由。离家后我不喜欢了,因为它过于无情;过于无奈;过于匆忙。
现在的我在异乡,鲜有时间去赏雨,而这里的雨也和故乡的雨不同。它来势汹汹,更像是高高在上且傲慢的公主,每每降临,都要万众瞩目,似乎只有沉闷的空气,才配得上它的每一滴雨露。
但人们却对它嗤之以鼻,更多的是去躲避,没人愿意去感受雨水浸透皮肤这片土壤的感觉,而土壤不被滋润,心底自然也开不出向阳的花,更不会渴望雨露。不过我也懊悔过,觉得自己不应该忙碌到错过一些细雨,应该像在故乡一样,收起行囊出发,去附近走走,记录下那些花花草草被滋润过后幸福的模样。
在这里,唯一让我欣慰的,是雨后的泥土都是一样清香。可能,因为我是北方人,所以比起花香我更偏爱雨后泥土的清香。每当这种清香闯进我的鼻腔,我都会下意识的拱着鼻子去嗅,如果身边没人的话,还会张开双臂,使劲吸上那么一口,让那股清香从鼻腔直通大脑,然后再沉沉的吐出,似乎心情都会愉悦不少。
当然,在故乡我也有不喜欢的雨,它倾泻而下,虽然没淋在我身上,但却浇透了我的心。现在想起来,我依旧不是很喜欢那场雨,更不喜欢打着伞的自己。
那时候我还小,母亲在几栋楼房之间开着一个小商店,类似于现在小区里的小超市。商店不大,但附近来买东西的人很多,而我放学后也常在店里,所以和附近的很多小朋友都熟识。在众多小朋友里,我喜欢和一个小姑娘玩,她很漂亮,扎着两根麻花辫,衣着总是干干净净的,笑起来我也会不自觉的跟着笑。她很要强,还学过跆拳道,算得上是女孩子中的“大姐头”了,她对其他小朋友都很凶,但对我很温柔。
后来上了小学,我和她去了不同的学校。但我们时常也会坐在一起分享学校里的奇闻异事,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只是坐着聊聊天,却有溢于言表的快乐。
再长大一些,见到的人多了,也有了新的朋友,彼此似乎都把对方放进了心里一个不怎么轻易打开的房间。有机会时,我们还是会在一起聊聊天,但次数一次比一次少,话题也一次比一次枯燥。
不知何时,我许久没有和她说过话了,就算是她来我家店里买东西,我们也是笑一笑作罢,好像我们之间出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总之它让我们越来越远。随着学业加重,我再没见过她的笑,听说她学习很好,估计压力挺大吧。
青春期时,我会想起她,觉得我们之间的隔阂也许叫成长。现在我再回想,只觉得可笑,我们之间的隔阂,明明叫勇气。
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我看到她低着头站在院子里,她奶奶出来拉她进屋,她倔强的不愿挪动半步。
她就孤单的站着,在淋雨。我想给她打伞,却不知该怎么开口:第一句话是叫她名字?还是直接问她怎么了?这个问题还没结论,我又担心被别人看到后会想什么?我打着伞在远处看着她,尽管心急地在乱跳,但大脑依旧犹豫个不停,双腿如灌铅般一步都不愿上前,而拿着伞的手更是没有把伞丢了一起淋雨的勇气。
我就这样看着,她最后被她父亲强拉硬拽回家。
我心尖上的石头落了地,大脑出奇的安静,腿开始往店的方向走,拿着雨伞的手也不再担心会丢掉伞。但我却变成了电影里、学校中、自己最厌恶的那个人。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问过她为什么会淋雨。
我还遇见过一场雨,不过它来的毫无预兆,走的也很干脆。
那时,我刚因为一些原因辞职,又不敢和家里说,所以每天就背着书包去郊区的公园看书,也算是充实自己了。
偶然有一天,我听见有人在吹奏什么乐器,虽然是在练习,但还算悦耳,我便伴着曲子继续看书。等我觉得风有些大时,再抬头看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些风已经把云堆积在了一起,但却忘了遮住太阳。
我心里还在嘀咕:应该不会下雨吧?想法还没匿迹,豆大般的雨点便倾泻而下,我赶忙把书放进书包,拿出雨伞。我看着突如其来的太阳雨,听着雨滴敲打雨伞的声响,觉得这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这时候我才发现刚才的乐声没了,像是被这突然探头的雨惊到一般,藏的毫无踪迹。
好巧不巧,我一抬头,看到一个扎着两根麻花辫,穿着短裤和短袖的姑娘。她手挡在头顶,快步往能避雨的地方走,眼尖的我还发现她拎着一个袋子,上面写着埙。
我看着她从我面前经过,犹豫了一下后,鼓起勇气打着伞向那个姑娘追去。但快接近时,我又在想:万一被拒绝了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自作多情了?
她走快些,我便跟快些,如此走了一小段路,最终我心一横,想着丢人就丢人吧,随即快步上前。
“你好,要打伞吗?”
那个姑娘明显被我吓了一跳:“啊!?哦哦,好。”
她和我一同在伞下,走的也不是那么慌张了。我们一同往湖边的亭子走,但我不知道说什么,她也没有率先开口。此时雨说停就停,刚还倾盆,现在只见乌云不见雨。
我憋了半天,说:“雨又停了啊。”随即收了伞。
她也干笑了一下,说:“你刚真把我吓着了,一直跟着我。”
我说:“不好意思啊,我只是想给你打个伞。”
只要打开了话匣子,后面的话就顺理成章了,我们相互聊了工作、理想还有生活,但我没有要她微信,她也没有提及。最后她说她要走了,问我等会儿去哪?需不需要她带我过去,我说我去图书馆还书。
她骑着电动车载着我,不多时就从郊区的公园到了图书馆,至此我们互相道了别。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再去过那个公园,会不会记起有人尾随很久,只是想帮她遮雨。我并不为没有要她的微信而后悔,反而觉得这段缘分恰如其分,可以装在记忆的角落,但又不怕蒙上灰尘。
现在我再看见雨,还是会想起当年的那些事儿,它们与我的生活交织,像潺潺的溪水,流淌在我记忆长河中,尽管时间久远,湍急的河水不断冲刷着很多往事,但有些事儿,总能乘水而行,历历在目。
现在窗外的雨还在下,迎接它的也不再是干涸的戈壁,而是冰凉的钢铁丛林。我坐在窗边看雨,看得出它们想进来,拼命的击打着我的窗棂、玻璃,想浸透我的心,但我不愿意,因为那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了。
曾经有那么一场雨,填满了我的心坎,现在每每想起,它都如奔腾的江河,决了我情绪的堤坝,倾泻而出,又在我的脑海中迸发而起,漾出的水花滋润着我的每一根神经,从根茎到末梢,这场雨叫幸福。
从此,我不再期待,也不再怀念,更不再淋其他雨。
因为她成了专属于我的雨。
那是我想了很久的决定,也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去陌生的城市。上车前,我怕我没有勇气,怕我又会犹豫,所以我不打算跟自己讲道理,借着酒气直接上了火车。
坐了两天的硬座,下车后却毫无疲惫感,我既慌张又兴奋,刚有点打了胜仗的感觉,马上就被陌生的风围的水泄不通。
我发现这边找工作并不容易,而且语言沟通也不是很轻松,年轻人还好,如果是遇到老人,基本沟通无望。
我找的工作也不能太累,得多点时间,毕竟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陪我女朋友上大学。这是她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学期,所以我辞掉了故乡的工作,鼓起勇气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我记得最穷的时候,一周的饭钱只有十几块,如果哪天嘴馋了想喝可乐,心里还需要纠结一下,毕竟这一瓶就是两三天的饭钱。有时候没饭吃,还得靠女朋友接济,她总是把舍友给的零食省下,拿出来和我一起吃。而我为了省钱,每天都要步行近7公里去她学校,只为她下课后能有时间一起在校园里四处逛逛。
听她说在校园里喂过一只流浪猫叫布丁;听她说有学生在小溪边钓小龙虾;还听她说最喜欢水果店里的冰镇西瓜还有小卖部的绿豆沙冰。
后来我工作稳定了,刚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我便去超市扫荡了一些打折的饮料、打折的肉,还买了一些她喜欢吃的菜,打算在出租屋的露天阳台上用她给我买的黄色小电饭煲煮火锅。
我记得当时就是下着毛毛细雨,我很享受夏日里的这一抹清凉,等我收拾好,已是傍晚。虽然吃了一半,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还有雨水吹进阳台,但我们很开心,没有网就看手机里她下好的电影,电影看完了,两个人就听歌,跟着去唱,似乎雨声成了伴奏,风也跟着伴舞。
前几天,我偶然间翻出当时吃火锅拍的照片,我们又忆起了很多事儿,两人有说有笑的,就像是回到了那时候一样。我看着她笑的样子,不禁觉得和当年一样好看。须臾间,我才发现,我们都装着有对方的记忆,这些记忆是最独特的故乡,而眼角笑出的泪,便是故乡的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