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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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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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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城市许多年

误入城市许多年

1.

汽油味是很好闻的,柔和,悠远。远远近近地飘来,一闻就有想吃的冲动。

在乡下,喝酒不叫喝酒,叫“吃酒”,“吃老酒”。如果有汽油可以喝,也可以叫“吃汽油”。可沙地还没那么奢侈。那时,连闻汽油味也是一种奢侈。八十年代初,乐园乡长红桥头只有一辆公交,每日进城一趟,早出,晚回,若赶上了,可以闻一回汽油味。可没什么大事,进城干嘛?如果有亲人要进城,送一回,骑五里地的脚踏车,也可以好好闻一回。可亲人都是农民,进城干嘛?我不过一学生,在乐园乡初级中学念书,也没有进城的理由。偶尔路过长红桥,刚好遇见公交车回来,远远地闻到一阵汽油味,柔和的香味,让人陶醉。若车刚开,我抓紧跑几步,跟在车屁股后面,可以多闻几口汽油味。然后,在没有汽车,没有汽油味的日子里,长长久久地回味。

广播说:有人怪癖,喜欢吃泥土,装在口袋里,一小摄一小摄偷偷地吃。有人怪癖,喜欢嚼玻璃,把玻璃灯炮咔咔地咬碎,咽下。有人怪癖,喜欢吃虫子,蟑螂、蚂蚁、蝎子,炒着吃生着咬。这些我都无法理解。有人怪癖,喜欢吃汽油,把一根橡皮管伸进汽油桶,像吃老酒一样,每天嘬几口。这个我理解,如果有汽油,我也想吃。那时的汽油桶,是一个圆而粗的大铁桶,看上去,能装几百斤。如果让我吃,够吃一辈子了吧。我是想闻汽油味而不得,人家却有一大铁桶汽油可以吃。想想,真是不公平。

不过,也就那么想想,因为够不着。够不着的,老师说,叫“梦想”。够得着的,叫“理想”。所以,我的理想是坐一回公交车,闻一路汽油味。我的梦想是有一大桶汽油,可以吃一辈子汽油。当然,梦想可以先放一边。为了理想,我努力学习。老师说只有学好了,考上了城里的学校,你才能去城里,才能坐公交车。

到九三年,我考上师范。骑脚踏车五里,背着被包,踏上去城里的路。一路摇摇晃晃,闻着汽油的香味,进了城。

学校在人民路。许多回放学后,我一个人坐在人民路的石头砌成的马路牙子上,数汽车,等汽车开过来,闻一口汽油味。等汽车开过去,再闻一口汽油味。那时汽车还不多,晚自习下课到去寝室,坐个十几分钟,也就过路一辆两辆。不过,每天都能闻那么一回两回,足够。实现理想的感觉很好。

有一同学,不喜欢汽油味。每次外出春游秋游,都不敢去,因为要坐车。上车,车还没开,一闻汽油味,就头晕,就呕吐,就软得站不住脚。他每回来上学,都不坐车,三十多里地,一路骑脚踏车。我笑他:农民!

农民的根太深,就享不城市的福。农民就应该种在乡下,田间,像棵水稻、玉米。人民路的柏油上,不适合种植庄稼。

我坐在马路牙子,看着汽车一天天多,汽油味一天天浓。终于,整个城市被汽车包围,被汽油味淹没。终于有一天,我一闻到汽油味就想吐,就碎得稀哩哗啦,整个身体开始一片一片地坍塌。

我开始想念那些没有汽油味的日子。那些想闻汽油味而不得的日子。至少,那些日子里,我还有理想。甚至还有梦想。

事实,当所有的理想都实现,所有的梦想都开花,心情,也没想象中那么美。

2.

地铁很好。从人民路A口下去,穿越整个城市的幽暗,至钱江路C口出,就到了另一座城。坐在地铁上,闭眼,想象自己以60码的速度在地下穿行。60码是每小时60千米,一分钟1000米,一秒钟16米多。“嘀嗒”一下,16米,需要拉长腿走20步。时间如沟壑,一秒即悬崖。若自由落体,从时间的悬崖起跳,第一秒5米,之后每一秒,加速10米。时间累积,不断加速。在层层叠叠的时间底部,狠狠地撞击在虚无之上。于是,万物静默,轮回转动。

地铁没有加速度,匀速前进。没有晃动,没有汽油味,只轻微的“隆隆”,寂静的声响,安静得想要入睡。

闭上双眼,拉暗灯光,不刷手机,穿行在无边的黑暗中,我想起《封神演义》里的土行孙,那个充满想象力的矮个子,从土地这头钻入,过几秒,又从那头冒头。钻土而行,一日千里。这本事,曾让我万分羡慕。经常梦到自己学了土行术,一沾泥土,便如鱼入大海。大海真是宽广,一如大地之下的黑暗,无边无际。现在,不必做梦,刷市民卡,坐地铁,就能土行。在黑暗中穿行,我不断地想象我们的先人真是无所不能,几百上千年之前,就能想象到几百上千年之后的神话。坐地铁在地下穿行或坐飞机在天上经过白云时,这个时代的人都能想到。若放到商周,放到春秋,放到唐宋,真的就是神话。

对我来说,即便只早三十年,也是神话。自九三年进城,我一遍一遍进城,一遍一遍把自己从乡下搬进城里,又尽量把自己安稳地放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让自己看上去显得安稳。

坐完公交,坐招手车。招手车算是公交车的替身。缺少公交的年代,招手车开得生猛。一蹿一蹿:“到萧山两块,到萧山两块,马上就有位置。”到站刹车,下客。见人刹车,上客。售票的女人下车,一手拉着门把,一手把我往里推。人太挤,一刹车就倒一大片。司机还是不断地刹车,售票那女人不断地把人往里推。招手车像一件塞不满的容器。

不清楚为什么。等我进城时,进城的人突然多了起来。

看日本,城市地下铁有一种职业,叫“推手”,专门把想上又上不了地铁的人推进车门。用手推,用背顶,终于推进,“哐”一下,车门关上,仿若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很有成就感。这个职业据传有60多年了,年薪二十多万。我想我们也可以有这样一个职业。在坐招手车进城的日子里,想上又上不去时,就想有个推手在后面推一把。想进城又进不了城的人,估计也想要个推手,在背上推一把。

事实,误入城市多年,很多时候,我都想要一个推手,在背后推我一把。想而不得,只能自己反过手,加把劲,自己推着自己往前走。

3.

在人民路,住了三年。在义前路,住过五年。在钱塘江边,之江路旁,六号大街北,住了四年。在学林街上,住过三年。现在,住凤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这些年,因工作因学习因儿子,我一次一次把自己连根拔起,把生活的学习的工作的物件打包,把儿子和妻子打包,把自己打包,从这里,搬到那里。从那里,搬到更那里。在城市的楼宇和马路间游走,居有定所,心无定处。像坐地铁,一会儿地上,一会地下。坐飞机,一会儿地下,一会儿天上。一颗心跟随肉体,上上下下。每一次搬动,都会想象:这是最后一次。

于是,又多了一个理想:把一幢房子住老。

在我们沙地,一幢房子是要住一辈子,或者几辈子的。房子叫“老房子”,回家叫“回老家”,一听就是上了年纪的。房子是老的好。一幢住了几辈子人的房子,里面的每一道墙每一扇门每一条缝隙每一块苔痕每一丝光亮都会刻入记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出门小便,不必开灯,哪里有个凳子,哪里有张桌子,从哪里转弯,从多高处拉栓,身体里,记忆生根发芽,明亮得跟白昼一样,清清楚楚,不会出错。一幢住旧的房子,像一件穿旧的衣服一样妥贴,贴身,贴心。住新房,很多不适应,下个床,膝盖会磕到床脚,疼痛弥漫全身。事实,也算不上住新房,只是换一个地方,别人住旧了的房子,我们一家人再把它住一遍,旧一遍。新的房子和人,需要磨合期。总要住上两年三年,房子的角角落落,才会重又妥贴起来。

妻说我是一个念旧的人。谁又不是?

每一次搬动自己的时候,我想把自己的根连着泥,一起打包挖走。房子搬不了,桌子凳子电视,锅碗瓢盆,盖的穿的,吃的用的,一捆捆的书,挂在墙上的画,大包小包,全部搬走。到新的房子,哪里放哪张桌子,哪里放哪张凳子,挂还要挂在哪个位置。虽不完全相同,但假装它们都还停留原处,假装自己还住原处。不过,只是假装,总不是原处,也总有些旧物,会在一次一次的搬运中散落,物也不总是原物。只有书不少。不但不少,还一天天多起来。书架像个神器,总会满出来,满出来。像水满溢缸,淌得满地都是。

妻说:这个可以扔了。那个不要带了。这个送人吧。球拍,木椅,旧书,都是身外之物。极简主义说:只留下生活必需的。

我不知道哪些才是生活必需的。我需要的其实不多,吃饱,穿暖,一处住旧的房子,最好还有一本读得下去又读不完的书。够了。现实是,身外之物在一次次的搬运中丢失又重来,愈加膨胀。多少物件,被反复地购买又丢失,失去又购回。这些年,我起码买过不下十口的钞锅,睡过十张以上不同的床,流浪过十个以上不同大小的书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不是一个极简主义者。虽然我很想做一个极简主义者。我羡慕一棵铜钱草,只需水和空气和阳光,就能很好地活着。在城里,我却总想植入泥土,总想把根伸得深些,再深些。最好深到自己再搬不动自己。但不能,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得不搬动的理由。搬动自己的时候,总有些根会断裂,会疼痛,会发出轻而脆的叹息之声。一次次告诫自己,简单些,再简单些。但每一次搬动过后,又蠢蠢欲动,脚下的根须,开始漫无边际地伸展。

城市不适合种植庄稼,但适合种植楼宇、种植人类。钱钟书先生说: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这些年,我抬头仰望那些高高在上的楼宇和人群,发现冲进来的多,逃出去的少。城市一再地膨胀,始终没有胀破。我一再地搬动,没有搬出这个城市的掌心。

我认命。走在新华路上,经过一棵一棵柳树,我拍拍这棵,拍拍那棵。这树,在乡下长得很壮实,在城里虽不壮实,但长得和乡下一个模样。我认得它们,知道它们也来自乡下。看见它们,就像看见了亲人,很亲切。看来,误入城市,也不止我一个。

深夜,从梦中惊醒。听见窗外蟋蟀声声,鹧鸪咕咕,也很亲切。这虫、这鸟,也来自乡下,和乡下叫得一个模样。看来,在这个城市,睡不着觉的,也不止我一个。

只是不清楚他或它,搬动了几回,还要搬几回。

4.

公元2021年8月20日,傍晚。

说实话,这一日,与另一日,并无区别。这一日的夕阳,与别一日的夕阳,亦无区别。我骑脚踏车,经过六号大街。我骑脚踏车的姿势,六号大街的路面,路边的柳树,与往日亦无多大区别。经过江与海小区,这个小区的房子与别的小区,亦无多大区别。但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我停下,站立,凝眸,从一楼往上,数五个数,一、二、三、四、五。五楼,中间,准确的说是一幢二单元502。我想象它的客厅、厨房、主卧,还有主卧和次卧中间的洗手间。我知道洗手间上那个节能灯罩,来自广州,一打开,白光四射,逼得人睁不开眼。

主卧前的阳台很大,从东往西,七步,从南往北,四步。上面一张防腐木打的书桌,一条长凳。桌子上有八毫米厚的刚化玻璃,玻璃上有一块拳头大的火山岩。火山岩通体黝黑,满身蜂窝,热浪奔涌。这块石头来自海南,三亚,在那面写满星辰的海滩上,我一脚踢到了这块石头。我把它背回江与海,放书桌,用来压一本书。这块有着万年亿年年纪的石头,趴在新鲜的书页上,更像一本深邃的书。我在读一本新鲜的书的时候,也顺便读一读这本古老的书。

还有,那张我不断地梦见又不断丢失的床垫,那面我不断发现自己又不断迷失自己的镜子,那个我坐下又起立的马桶……这个傍晚,都安静地呆立原地。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夜、四万三千多个小时,被不断地反复地困在一处房子上打磨,闪闪发亮,又迅速隐退。那些被反复用旧的日子和书桌、马桶、床垫、书本、火山岩一起,都一一隐退。

儿子小学毕业,我熟悉的客厅、厨房、阳台,一起毕业。

然后,搬动自己。再搬动自己。

此刻,我呆立路边。

妻说得没错,我是一个念旧的人。江与海,一幢二单元502。这一刻,我与它相对而视,像遇见一个久别重逢的亲人,眼底,竟有不自觉的酸涩,有抱着它痛哭一场的冲动。许多年来,一遍一遍地搬动,并没有治愈我这念旧的病。

只是,房子不会念旧。房子不会痛哭。502,已与我无关。同在这个城市,相距不过十数里,不过,已是两个平行的世界。里面住了什么人,用什么床垫,打什么书桌,用什么马桶,同样的日子或不同的日子,一遍一遍反复上演,已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呆立人行道上,我看我的,它看它的。空洞而悠远。我想我的,它想它的。没有交叉点。

公元2021年8月20日,傍晚,路过502。502里面,有人吃饭、有人读书、有人坐马桶、有人做梦,那不是我。我怀念在这里反复用旧的五年时光。也只是怀念,和这个独立的黄昏一样。对时间,对房子,对一块石头,我只是路过。我这辈子,已经路过好多的房子,好多的时间,好多的人,好多的事。也还将路过好多房子,好多的时间,好多的人,好多的事。包括我的肉体,也不过一处暂居的房子。

路过,只是时间的问题。时间会治愈一切,路过一切。终有一日,我在路过自己的墓地。路过时,也会像此刻一样念旧:“这个住在里面的人,终于不必再搬动自己。”

不过,那已经不是我。

5.

我承认,我喜欢喝酒。

对我来说:喝酒是一种极限运动。精神和灵魂的蹦极。

终于像挤招手车般挤进城市,突然发现路走到了尽头。脚下没有路,回也没有路,左边没有路,右边也没有路,置顶悬崖,四顾茫然。喝下一碗老酒,一些清晰的东西便模糊了。眼前,就是路。目光所及,全都是路。每一道目光,都是一条路。

从黑暗中一跃而下。下面,是悬崖。没有底部的悬崖。不断地坠落,坠落。说实话,坠落的感觉很好,很轻松,很享受,有一种展翅飞翔的感觉。不像上升那么累。不像挤招手车那么难。很多次坐飞机,从窗口望着那些厚厚的软糯的白云,我都有一种想跳出去的感觉。虚幻如此真实!所以,我承认喜欢喝酒,我喜欢喝到把眼前一切都模糊掉的感觉,喜欢模糊的事物又一点点聚焦清晰起来的感觉。喜欢把这个城市一遍遍模糊又一遍遍清晰,恍若重生。

我喜欢喝酒,但我不会喝酒。喜欢和会,是两个并不相关的概念。我不清楚这个城市有多少像我这样喜欢喝酒却不会喝酒的男人在一次一次地举起酒杯。我喝酒,自城市开始,自碑酒开始。开始时,一瓶西湖啤酒,可以让这个城市模糊一回。一年后,两瓶。再一年,三瓶。后来,我开始喝老酒,“老酒”是乡下的喊法,正规的叫法,是“黄酒”。黄酒比啤酒更像酒,更容易让这个城市模糊下下去。如果会喝酒的,喜欢白酒。白酒比黄酒更像酒。但我不会喝酒。白酒,在乡下称“烧酒”,太烧心,喝不下。我现在喝老酒。开始半碗,半碗老酒能让所有的人和事和城市模糊一遍,现在,喝两碗。当喝下两碗还不够模糊一回时,妻说:“不要再喝了!”

“我知道你在逃避什么。你就是个懦夫,胆小鬼,逃避者。你喝下的酒放在一起,足以把你淹死!”妻端起碗把两碗老酒都喝了,没有醉。

我一惊,恍如梦醒,背上一片冷汗。

妻不喜欢喝酒,但会喝酒。这是天赋。天赋是上天赋予,无法培养。我不会喝酒,这也是天赋。我说,我喝的不是酒,是药,是麻醉药。我只是想藏进一滴酒精里面躲一躲这个城市的纷繁与复杂。现在,我又多了一个理想:做一名隐者!在一滴酒精里隐居。暂时地隐居。

强调我是一个隐者,而不是一个饮者。因为李太白说:“唯有饮者留其名”。我没有名,不会留名,也不想留名。我只是城市的一个过客。我没有去喝汽油,因为我不喜汽油味已有多年。

对我来说,时间可以分成两种:喝酒的时间和不唱酒的时间。妻说得对,我就是一个懦夫,一个胆小鬼,一个逃避者。美其名曰:隐者!好在,这个城市足够深,足够装下我的所有的忧伤和快乐。在采访住地下室的老李时,他说:月工资二千四。不过,住的地下室是物业的,不花钱。早上两个馒头,一块钱。中午加个菜。四块五块。晚上简单点。一天总要吃去十几块。一个月还能剩下一千多。

酒?不喝。不会喝,也喝不起。

于是,我又趁机胆小一次,懦弱一回。我请他喝酒,喝老酒,让这个清晰的城市慢慢又模糊回去。有些东西模糊回去的时候,有些东西在变得更加清晰,遥远的可以吃的汽油香味,摇摆的公交,辽阔的麦田,如在眼前。我走在新华路上,踩着白云一样柔软马路,感觉美好:进城多年,至少,喝得起酒,吃得起肉。

路过一棵一棵柳树,感觉更好。

这柳树,跟我老家门前那棵一样,歪着脖子长,像是要它顶着整片天的模样。“你也进了城!”我拍了拍它粗糙的胸膛,问候一声:

“兄弟,在城里,要挺直了长!”

那是我最后一回喝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戒酒。很多事情,都没有为什么。就像我至今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进城!

半文2021.12.29

刊于《都市》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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