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芳华》一书中,对何小曼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浓墨重彩,那个头发浓密,爱装发烧,拆掉母亲红线绒毛衣,极度渴望父母亲疼爱而不得的“拖油瓶”,被赋予关于善良的思考,也是对每个时代善良的人的冷静描述,不说赞美呐喊,是夹杂了悲凉无奈的味道。
说到善良,首推书中的雷又峰—刘峰,一个大家口中的“好人”:他用那结实灵巧的双手,为队员抄过跟头、修过地板、掏过下水道、补过军装,更憨憨省下钱来地为心上人做芝麻甜饼……于是刘峰被各种表彰大会无情地虚拟化和高尚化,在众人心中他已然是一种精神,不能夹带一丝丝的烟火气,以至于后来平常人看来的真情流露—一次拥抱,却被所有人口诛笔伐,认为他是怪诞的,怎么会是他。他被下放伐木连,参加越南战争,失去右臂,后来辗转海南,北京谋生,没有波澜壮阔的过完了平凡的一生。我不禁想起三国枭雄曹操的那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让善良的吕伯奢枉死刀下;又或是农夫与蛇的故事,农夫温暖了冻僵的蛇,蛇却咬了农夫中毒身亡;还有曾在网上热度不减的为朋友仗义出头被害的江歌。一直以来,善良都在拷问着人们的内心,该不该善良,如何善良,但还是有那么多人相信善良,乐于善良。
善良,带点锋芒,就是一种明辨是非的品格,是懂得张弛有度,进退自如,甄别善恶的能力。正如书中的萧穗子,虽然有那个时代女孩子的小毛病,但她没有在刘峰落难时踩一脚,后来在她的回忆中,她是不情愿去“讲坏话”的,因为刘峰帮助过她,又或者她当时尴尬的身份。众人心中的刘峰是善良的,却只有她懂的是与非,懂得善良的人不应遭此不公,她遵从了自己的内心,也尊重了善良。
善良最终会回来的,正印证了人之初,性本善。似乎之前不是没有善良,而是被封印在内心某个看不见的角落,等着眼界开阔了,阅历丰富了,历经了生活的酸甜苦辣,不经意就冒出来了,回想过往,幼稚无知,空欢喜,内心莫名觉得善良的人那么可贵,莫名想把之前缺乏善良的日子恶补回来,莫名想让自己善良起来。书中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这群天南海北的人们坐在一起谈天说地,最终都会回到那个善良的刘峰身上。她们千方百计的寻找刘峰,说是八卦他的生活,其实是想弥补当年的不善之举,它让人如鲠在喉,让人辗转难眠,让人内心不安,而最后,发现善良可贵的人一样拥有善良。
那些年成都红楼里的文艺兵,一幕幕纷扰过往,褪尽芳华,唯有善良千回百转。人们追求善良,致敬善良,最终成就一代代善良的芬芳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