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八岁,正值花样年华的她,遇到一个情窦初开的白衣少年,对她一往情深。但她虽年纪不大,却很清醒,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
一
那年的她,如同尚未成熟的青苹果,涩涩酸酸,让爱慕她的人,欲罢不能。她不太懂该如何对待自己不喜欢、然却喜欢她的人,只是一味凭着自己的性子,直来直去,并不懂要顾及别人的感受。
那是在北方老家,有一个邻居兼后来的同事,长得有点像演员陈道明老师。陈老师以前演过一个末代皇帝溥仪的角色,那个邻居,就跟陈老师演得溥仪的感觉很像。就是从那时候起,她才注意到,原来他长得跟陈老师很相像。不过在那多年以后,她还又听别人提起过,说他长得也像井柏然,潘玮柏等当时的新生代演员,好像他都能沾上点边。总之,他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范儿正的帅哥。
那男孩眉目清秀,鼻子高直,脸庞消瘦,棱角分明,一头浓密的短发,乌黑亮泽,额头上散落几绺发丝。那年他十七岁,总爱穿一身白衫白裤,是一个正值青春的白衣少年。那时候,每当她看到他,就想起陈老师演的溥仪皇帝。
然各人的审美观不同,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美没有绝对标准。她对他却无感,相比之下,她更欣赏男演员王志文那样的男子。最主要她觉得王的声音特别好听,磁性,王的长相虽算不上特别出众,但他的气质独特,年龄越大还越有味道,有他出演的影视剧,她都愿意看。除了好听的声音,还有风趣的谈吐,可爱的笑容,说话老道却又不乏真诚,双商很高,让人如沐春风,感觉舒服。让人舒服其实是一种能力,也说明其自身涵养好,双商高。
而溥仪的末代皇帝形象,加上溥仪的身份背景,历史原因,众所周知,傀儡皇帝,并不光彩。也许有一部分这些人设原因受牵连,这个邻居又偏迂腐没个性,完全没有真人版陈老师那样霸气威严,不怒自威的独特魅力。虽然他确实是帅哥,但她却对他并不太感兴趣,一直也没把他太当回事。
他的脾性实在懦弱,对人好像都有点胆怯似的,超乎寻常的客气有加,太过讲礼。他这样的性格,很容易让人轻视,或者让人觉得他气场太弱,看起来很好欺负,都有点小瞧他,也就往往不被人尊重。
曾经就有一个讨厌的矮个子男孩,就敢多次招惹个高的他,两人悬殊实在太大。出于正义感,公平感,有一次,她实在看不下去了,仗义执言,挺身而出,指责了那个男孩。她可不怕那个小个子男孩,反而是小个子见了她极尽讨好。因此她对那个男孩说话毫不客气,制止他过分戏谑别人的行为。
等回过头来,她就说了那邻居:“你这么大个子,怎么会怕这样的小个子?”邻家男孩唯唯诺诺的,让她感觉他明显底气不足:“呵呵呵呵,没事的,都是闹着玩。”她替他生气,气得似乎有点恨铁不成钢。太过分的行为,就不是单纯闹着玩了,人都有自尊心,哪能随便让人动手动脚,那是根本不尊重人的行为。
他身上没有那种,令她欣赏的、男性该有的霸气,缺乏硬朗的男子汉个性,男人至少该是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才对。遇到别人过分的行为,该还击就还击,哪怕翻脸,甚至打架。即使最后自己打输了,至少也要让人知道,你不好惹,不好欺负,以后才没人敢看不起你,不尊重你,气势上先就不能输。女孩子要是跟这样的男孩子在一起,根本就没有安全感。所以即使他长得高大帅气,外表出众,她还是看不上他。毕竟,长相只是一方面,有没有个人独特的魅力,才最重要。
他就是那个,一直喜欢她的邻家男孩。
二
从他十七岁那年,就喜欢她,一直持续了很多年。而那次的她替他出头,他就变得更依赖她,似乎有点怕她,可又老是喜欢找她,腻腻歪歪,有事没事总爱围着她转。
最初,他们是一栋楼的邻居,但不住一个单元,由于两人常在公家的锅炉房打开水,才逐渐熟悉起来的,他先是暗恋她,不敢说。再后来她和他做同事时,爱好文学的他,曾经写过赞美她的诗,同事们都知道。在公共场合,他从不掩饰对她的偏爱喜欢,连他的家人也知道,还有她的家人,唯有她就装着不知道。她知道他有点怕自己,就不想给他任何机会,不太搭理他。
而他,为了她费尽心思,曾经故意找了个漂亮女孩作伴,利用女孩对他的喜欢,来刺激她,看她反应,可她完全无视他们。结果后来,没刺激到她,反倒气坏了他,演不下去,就“原形暴露”,“气急败坏”的直接把她硬拽到学校,给她表白。坦言这一切都是他的小心思,他一直都喜欢她,从未喜欢过别人。
她依然不为所动,任他怎么折腾,她都无法喜欢上他。许久以后,他又找机会,坚决的给她再次表白,可那时,她已经决定离开老家,一切手续都已经悄没声息的办好,余生将一去几千里,再也不打算回来。
他得知她的一切情况后懵了,整个人受到不小的打击。她走后,他也垂头丧气,办理了停薪留职,离开老家,去了深圳他舅那里帮忙。后来在深圳认识了一个南方女孩,结了婚,最后又回到北方来,复职继续在当地工作。好像他家人有病也需要他照顾,她记得以前也曾听他说过:“父母在,不远游”之类的话。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只有一个妹妹,其实他人品还不错,挺孝顺。
她以为他们俩个人就这样,从此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各自安好。但她毕竟每隔几年,都要回趟老家探亲,她的妈妈还生活在北方,那里还有她众多的亲戚朋友老乡。每次她回老家,只要时间一长,总能碰见他,终究和他共住在一个小区内,还是一栋楼里。每次回去,只要他知道她回来了,总要到她家里来坐一坐,看望一下她。跟她聊聊天,叙叙过去的同事之情,而她总是对他淡淡的,并不热情。
有一年她又回老家,在路上偶然碰见了他,他后来就到她家去看她。赶上那天她出门许久未回,他就一直在她家里等到她回来。见到她后,赶紧从沙发上站起来,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很拘谨紧张,满脸笑意,笑呵呵的用有点发颤的声音给她打招呼。多年来,他一直在她面前唯唯诺诺,多少次她都不怎么搭理他,是不想给他任何希望。可他的举动又总是让她无可奈何,对他又好气又好笑,甚至有点可怜他,这是何苦呢?对她来说,他就是旧同事和老邻居而已。
她不会给他谈别的,有些话也不接他的话茬,几乎都是敷衍。她对他一向如此,不想跟他显得太熟络,总是跟他保持着距离,也有点拒人于千里之外,一切就这样过去了。
三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转眼间,时间来到了二〇〇八年。那一年,她所在的省份发生了大地震,波及她定居的城市,她赶紧送妈妈回北方。
震前,妈妈已经跟她住了一段日子,是她邀请妈妈过去玩的,本想尽孝陪妈妈游览玩耍,没想到会碰上强震,吓坏了老妈以及那些远在北方的家人们。她送妈妈回到老家后,家里人都让她在家多呆一段时间,震区那边余震断断续续,一直未了,她就继续呆在妈妈家,过了好久。
在家没事,她时常出门跟着她姐逛街,几乎吃遍当地好吃的餐馆,百无聊赖。有一天在城里,不经意间,她与一个人几乎擦肩而过,面对着面,彼此不由得互相打量了一下,看着面熟。再定晴一看,原来是他,他先认出了她,看见她非常惊讶的样子。
他的脸瞬间变得绯红,表情突变,然后声音颇为紧张或者是激动,用很明显的、发着颤音的语气和她打招呼:“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多久了?”然后不等回复,马上又结结巴巴的、急不可待的给她要手机号,急急地说,哪天一定要尽尽地主之谊,得请她吃饭。
她比以前成熟了,特别是亲历地震之后,跟很多经历过地震的人一样,已经有所醒悟和改变,想开了许多,看淡了许多,明白了许多,改变了许多,宽容了许多。也知道珍惜了,珍视一些人、一些事。何况不管是谁,多年以后,虽然谈不上“他乡遇故知”,但如此巧合,碰见故人,总还是有缘。她有点小意外,心情还算不错。
于是她就嘻嘻哈哈的给他打招呼,大大咧咧的比较随和,倒不似以前那般对他冷冷淡淡的了。她不记得在老家新换的手机卡号码,也没把他当外人,干脆直接把手机递给他。他的手似乎在发抖,费劲的摆弄着,才把她的号码输进他的手机。
没想到,当晚他就打来电话,谈及意外相遇,语气依然处在激动兴奋之中。他邀请她第二天,去一个什么野外山村,农家特色山庄吃野味,说是必须要尽地主之谊,为她接风洗尘。她犹豫了一下,但他执意要求,语气恳切,感染了她,一时难以拒绝。她那时已经在家呆了好长一段时间,可能确实是无聊至极吧?以前对他一向无所谓、不感兴趣的她,居然破例答应了他的再三邀请。
第二天一大早,他便开车来接她。带她出了城,来到了一个空气清新的农家山庄,那里很有特色。从山坡低处到高处,建造了一间间独立的餐厅包间,每间餐厅间隔有点远,里面摆放着圆桌,椅子,餐具,装饰简洁明快。包间依次逐级递增,随不高的山坡往上延伸。窗外就是田园山景,置身于山坡上就餐,四下特别清静,无人打扰,看起来很特别。
他先给主人家打好了招呼,订好了饭菜。主人需要现杀土鸡剖鱼,做各种准备工作,离吃午饭时间还早的很,他们俩便先去就近爬山。
四
那是一个不太高的小山坡,北方的山上,山石是那种光秃秃圆滚滚的大光梁。石头缝边,长着一些低矮的灌木丛和杂草,还有一丛丛的,结有好多小红果果,星星点点,火红一片,那是野生的小酸枣。
北方的山跟南方的山很不一样,看着有点荒凉,虽然说不上寸草不生,但整体来看,绿色植被少,都是那种坚硬的,灰白色的沙石。和南方那种满山的湿润青翠,郁郁葱葱,绿色覆盖整座山体的情形,完全不同,差异较大。
爬到一处缓坡,她有些累了,便坐下来喝口矿泉水,休息一会歇歇脚。山风阵阵吹来,凉风习习,扬起她的长发,颇为凉爽惬意,眺望远方,山下地里庄稼长的正好,凡目之所及,四下皆为一片碧绿。有密不透风的玉米叶子,沙土地里好像是红薯秧子,花生秧子,还有她也说不上来的农作物。挨着田间地头,还有断断续续的枣树,板栗树,山楂树,都是一些适合山地丘陵、沙土土质生长的庄稼和经济作物。好一派北方景致,和她所在的南方,截然不同的田园风光。
聊着聊着,趁空,他终于鼓足勇气,抓住机会,吭哧吭哧的,脸红脖子粗,给她挑明了。他只想把所有的心里话都告诉她,在看到她的那一刻起,他就决心,一定要给她说清楚,全都说明白。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年,他们都不再是以前的少男少女,可他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她,他说他看见她的那刻,心里无比激动。正如她所看到的那样,他的声音是发颤的,输电话号码的手也是颤抖的。在听说她所在的地区发生地震时,他为她担心着,牵挂着她,却苦于不知道她的电话,没法联系上她。
他甚至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她了,如果不是这次偶然相遇,他就真的再也见不到她了。因为他已经不住在和她一起的那栋楼,那是他父母的房子,他早就搬走多年,他的父母也很少回来,空着,一直跟着儿子一起同住。
她有些感动,很难相信,都过去了二十年,他还对她如此念念不忘。其实又不难相信,因为她每次回家探亲,他只要知道她回来,都来过她家里坐一坐,专门来看望她,是她对他不在意罢了。他还告诉她,曾经问过她家里人,要过她的联系方式,可能是出于某些原因,她家人拒绝给他。家人们都了解他对她的那种情怀,大概是为了她生活的平静,不被打扰。
如今的他可比年少时成熟多了,他一直没断写作,多年来在刊物上发表了上百万的作品。她原先没走之前,就看到过他发表在刊物上的作品,他曾经拿给她看过多次。其实她年轻时候,和他同事,因受他影响,也尝试过写作,还在杂志上发表了人生中的第一篇作品,说起来,他也算是她的引路人。
可她对他的作品却不以为然,她好像不太喜欢他作品的风格,就像不太喜欢他那个人一样。都说字如其人,其实文也如其人,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也说不清具体的,就是一种感觉,是无可奈何的事……
五
他人是帅的,虽然他长的有点像陈道明老师,但其实他挺秀气帅气,一看就是文人书生的特有气质。身高没有一米八,但很接近,得有一米七八左右,身材高挑匀称,人到中年的他,并不发福也不油腻,是那种易瘦体质。他爱好运动,热爱跑步,多年来一直坚持不懈,从未中断。那头精神的短发还是那么浓密,除了个别牙齿不太整齐以外,她再也挑不出他有别的瑕疵。
看着这样一个看起来不错的男人,她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她对他总是不上心呢?那么多年,一直都没喜欢上他呢?他也问过她,为什么她不喜欢他。
她想了想,大概年少时不喜欢奶油小生型的吧?她更喜欢比她年长一些,颇有男人气概的成熟男人,她喜欢的人,首先得让她崇拜。而他比她年龄还略小一点,像弟弟,性格文弱。他那时被男孩纠缠,她都还替他出过头、维护过他。他让女人缺乏安全感,女人天生需要男人保护,即便男人身体不高不壮,也应该要有男子汉气概、气势、气度。所以她一直对他没感觉,没动过心。
虽然他对她二十年不变的痴情,让她有些震惊和感动,但感动不是爱情。美好的爱情是相互的,两情相悦才是真正的爱情,很明显,他们不对等。何况早已时过境迁,过去多年,他能把他多年的心事秘密告诉她,这就够了。至于这份深情,她也只能是感谢厚爱,除此之外,也没别的。
其实,已经过去那么多年,都不能放下心里的痴念,曾经的白衣飘飘潇洒少年,过几年也要接近不惑之年,他都还弄不明白,即便再漫长的等待,也不过是蹉跎岁月,终将只是一场错付,空悲切,错、错、错而已,不如从此放下执念,活在当下。
她依然把他当作旧相识,旧同事,老邻居。年少时都没能喜欢上他,现在和以后也不会。人和人之间,是需要讲缘分的,认识的再早,离的再近,也可能是有缘无份。“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人各有宿命,感情这种事,勉强不得。过去的就都让它过去,未来才真正可期。别了,曾经青涩的白衣少年,愿你去珍惜和保护好,目前你所拥有的幸福;但她也会在心里留下美好的印记,曾经执着的你,为她付出过那么久的纯真爱意。只能轻轻地给你挥一挥手,告别过往,道声珍重,说声抱歉,感谢错爱……
过些日子她就要回到南方去,她喜欢那座美丽的城市,那里早已成为她生活多年的第二故乡。虽然地震,可依然魅力不减,并不影响世人的钟爱。何况,那里还有她挚爱的人,也是最爱她的人,对她朝朝暮暮,牵肠挂肚,等着她回去。
天选之地,劫后余生,凤凰涅槃,重获新生。相信明天,繁华依然,相信未来,辉煌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