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的三月,虽是桃红柳绿时,但寒意总还是有的。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正呆坐在桌前望着窗外含苞待放的桃花神游的她,突然被骤响的电话铃声给吓得跳了起来。拿起一看,是本地的座机,接通后听到声音,她本能地张着嘴巴瞪大了眼睛,最后只是象征性地点头“嗯”了一声。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已在销声匿迹了二十年后接到的第一个电话居然是那个把她当风景在高中欣赏了三年的高个大眼瘦弱的男孩,犹如他二十年前的消失一样突然,让她有些缓不过神来。不过,还好,他居然活着!
二十年前与他最后的记忆,便是一周内(周二、周五)突然收到的两封来信。一说他要考军校,届时将拍张英俊的照片送她。另说由于香港回归在即,他们在山中到处拉练,大概以后会很少联系。看完后她有些怅然若失。本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人,怎么知道可能会不联系时心中却又空落落的。
她依然记得当年冬月的一个午后,他倚栏告别时的羞涩。东拉西扯地好半天才吞吞吐吐地道出要去参军的主题——自己太瘦弱,到部队好去锻炼身体。听这话时她打心眼里瞧不上他——不就是有个同学死在了他眼前,也是睡在他下铺的兄弟,可人是癫痫发作过去的,他就吓得不敢上学了,还参军呢?就这点出息,可别丢人了!
三天后的晚自习,她发现自己的桌上多了方印有梅花的白手帕,她拿起掂来倒去地看,想寻些好事者的蛛丝马迹。她实在想不出像她这样又丑又蠢的女孩还有谁会送礼物,而且还是这种容易让人误会的传统定情物!当时的男同桌不屑地撇嘴:“不就是方手帕吗?谁没有啊?L本是只送你的,后怕人说闲话,就又买了六十块来堵大家的嘴。不用担心,每人都有。”她不由自主地向后望去,L正在原来的位子上对她傻笑,她使劲地瞪了他一眼,便若无其事地将手帕收起。
L离校的第二天上午的课间,他的那位女画家同桌送来了一摞A4纸,每一张都大大小小地写满了她的名字。画家说这是L最后几天的杰作。她不可思议地看了一眼,还是尴尬地收下了。说实在,这名字写得比她的可漂亮多了。她不知道他吃饱了撑得慌为嘛写自己的名字,但她知道他似乎病得还不轻。
他参军后的第一封信,是开诚布公地感谢她这三年来如一道风景般的存在,绚烂了他孤寂的高中生活。希望日后能够走近风景,去守护她一生的美丽。她觉得太夸张了吧,自己也就高三和他同班时才认识,便义正辞严地回复:“看风景要站在远处,距离才能产生美。”就这一句话半张纸,夹在同学的回信中带去了。
后来无论有没她的回信,他都按时来信,一如在汇报工作。她嘴上虽然没说,但等待他的来信似乎已默认为生活的一部分。现在突然地接不到信,她急了。再等等吧!她时常安慰自己。一个月又一个月,一年又一年......她沿着貌似他回家的那条路走了一遍又一遍,像寻找丢失的宝贝。她甚至后悔自己当初为啥没问过他的地儿,不然,现在可直接去他家问问。那些年,那条一眼就望到头的水泥路上她来来去去地不知走了多少遍!春去春又来,她所期待的那个身影再也没有出现过。
28岁那年,三妹说有她这辆老爷车在前面堵着,自己是辆跑车也白瞎——人的婆家关于娶亲的事已经商量好几次了,父母说老二已经先她嫁了,老三再不能甩过她了。最终,她知趣地赶在三妹前面把自已找了个好人给嫁了。所谓的好人,就是没有彩礼无房无车无祝福的那种,纯粹的只剩所谓的感情。从此,那条通往他家的路,她再无走过,只是在心里常常祈求他能平安。
爱上一个人不容易,忘记一个人同样也很难。
虽然他仍时不时地走入她的梦中,但自从知道他过得很好后,绷着的心就一下子放松了。
这天又接到他的电话,问她啥时闲,在京都的同学他安排聚聚。她说看看其他人的时间吧!他说主要看她,那些人都好说。她突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讲考上军校后曾返乡找过她,还托了好几个人,打听了好几年都没结果,也是记错了村庄的名字。直到零三年,才遇上了现在的妻,看人还不错,就那么结了婚……他还在电话那端絮絮叨叨地讲着,她在这端早已哽咽。
约定的周末。一大早她就梳洗好,换上了那件洗得发白的中学时代就穿的格子衬衫,带着10来岁的儿子,下了公交转地铁,几经周折,终于在中午11点时赶到了地儿。她左看右看,都不见那个他。正要打电话时却听到熟悉的声音在喊:“别着急,我在这儿呢!”抬头看到远处一个健壮的中年男人在向她招手走来,不由地,她放慢了脚步——记忆中又高又瘦的大眼男孩怎么也无法和眼前的这位大叔关联......
“怎么?不认识了?”他笑呵呵地,“没见过这么胖的我吧?不跟你说了要有心理准备嘛!”说着他伸出了手,两只手还没来得及握住,儿子喊着舅舅便跑了过来。他打开身后的副驾车门,孩子刚要冲上去,便被他一把拉住“坐后边去!”她迟疑着不肯上车——至今她还记得他曾说过能坐他自行车后座或车副驾的,那一定是他爱人。当年的自行车后座她不敢坐,觉得自己不配,今天的副驾更不能坐了。
他推了她一把,“进去吧!这座一直空着呢!老婆孩子都坐后边。”
她的心跳有点急,副驾坐着还真不好受,空气有点紧张。她试探着邀他家人一起吃饭,他说爱人在开会,可以回家去叫孩子来和小朋友一起玩。他把车停在了小区门口,离开时把钥匙塞她手里,还莫名地朝她笑了笑。她觉得这人娇情,那么大的地方,一串钥匙放哪儿不好,非要塞到她手里。突然她感到了钥匙的份量,重!
孩子没来,他提了两瓶红酒和白酒。车子在穿过大街小巷后,停靠在一家安静的“人民公社”前。
入座,只有他们仨人,似一家子。她有些不自在,“不是说有五六个人吗?”她天真地问。
“嗯,就到了!”他笑嘻嘻地望着她。
终于到了,是她的女同桌一家三口。
久未联系的同桌不解地看了看她,“还以为谁呢?神神秘秘的L,我们这会儿正忙呢,非要来吃饭……”
她飞快地给同桌陪笑脸,“这不想你了么?二十年多了吧......”
人齐了,他张罗着点菜了,拉上她的手起身就走。
儿子着急地拉住他,“舅舅,我陪你去吧!”
“小屁孩,一边玩去!”他笑着推开了孩子。
“你别拉我了,手弄疼了。”他赶紧松开看了看,便拥着她向前走。她深身的不舒服,无视他的好意推荐,红着脸直截了当地说,“你点啥我都爱吃。”说完她就后悔了,他笑得像得了奖的孩子。吃饭时,他愣是将有意夹坐在俩人中间的孩子给请到里边,弄得对面的三口看得一愣一愣的。他不停地给她夹菜,凑在她耳边说话,生怕别人听见似的。他给她讲她所不知道的他的过往,讲到动情处还不自禁地去拉她的手,她顺势向里挪了挪,他也跟着挤了挤,她再挪,他再挤。孩子起身出去,她也站起,朝他后背拍了一掌,对同桌说:“他喝多了,交给你们我先走了。”
他也站了起来,“不行!你还没告诉我你当年的腮红是自带的还是抹上的呢?”
“你见过哪个连饭都吃不上的女孩还搽脂抹粉啊?”她白了一眼那张已经潮红的脸。
“那你现在的腮红咋就不见了呢?”他似乎不相信。
“你醒醒吧!我都四十了好不!”她提醒着。
“四十也是一朵花,风景就是风景,谁都比不过,谁都比不过……”他比划着,碰落了盛着红酒的杯子。
她牵着儿子离开的时候,他还在后面摇摇晃晃地追着喊:“你别走恁快呀,我得开车送你呢!你坐副驾,副驾……”
从此,他们再没见过。虽然有时也通话,但谁都好像在轻描淡写地点到为止,生怕触碰某根敏感的神经。偶尔她仍会想起午后那个倚栏的羞涩少年。也许,他也一样,永远空着的副驾上等待的可能还是那个有着腮红的青春女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