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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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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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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嗅蔷薇

这几年工作不太好找,我在外面打工的日子说实话,也是不是很好干,今年刚好是在外的第五个年头,一晃大学毕业也七八年了,还真有点想家了。

今年正逢端午,树叶悄悄生长着,花儿争相茂盛的开着,我习惯于沿着海子河的河边散步,忽然头顶一阵小风吹来,浑身不觉得一紧,甚是凉爽,果然,还是吹着家乡的河风比住在大城市里吹海风要强。

因为辞掉了大城市里的工作,回到了家里,反正也没什么事,既没有老板的“催命符”,也不急着回家吃饭,于是我就这样沿着河边不紧不慢地走着,沿着河边,径直穿过两个街口,横跨两座海子河西大桥,再往前走一会儿,就能看到志和县唯一的小广场。我原本不打算打篮球的,今天也没穿运动鞋,但对于我这样一个“好战”分子,到了球场又不打球,恐怕是有点做不到。

听到有人喊:“这边正好缺一个人,谁来补一个?”我们这边流行4V4,打半场,我听到喊声,急忙应了一声:加我一个。

上午的篮球场,来玩的多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和一群半大的孩子,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的球场多了一个有些特别的身影,每当别人把球传给他的时候,他都会猛劲地去抬起他那双有点黑黢黢的胳膊,赤身上体,要是离远处看的话,不仔细瞅,还以为是熊瞎子!他用力去挥舞着他那双有力的大手,那样子像是能撬起地球,并使出浑身力量猛地朝篮板砸去,我心想这哪是打篮球啊,分明是要打仗!

后来听打球的老人给我讲述,这人名叫思哲,名字都是父母给起的,大概是生他的时候想让他有智慧吧,不过一切都只是我们的猜想,思哲和我年纪大约相仿,也同样是独生子女,不同的是,他刚生下来的时候是好好的,后来小的时候因为生了一场病,等他病好之后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说话的时候舌头捋不直,拿东西的时候右手有些颤抖,并且腿脚也不太行,走路有些一瘸一拐的。不过他的个子确实很高,大概能有一米八五左右,身体呢,长得也很结实,粗壮有力。

老人讲这些话的时候,我似乎能感受得到,他们对他是出于怜悯的。其实连我也会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活着对他来说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所以,每次去球场打篮球,我都会多少让着他点儿。

就这样,在没工作的那段时间里,我经常动不动就往球场跑,因为我之前的身体实在是太虚了,所以急需一项体育活动帮我重拾“多巴胺”和“内啡肽”,事实证明,那段时间我的体质虚弱的状况确实有所缓解,舒活筋骨,强身健体还是必要的。

一来二去的,我便结识了思哲,之后的日子不仅是在球场上,只要是在小广场周围方圆几里的地方,只要我想找到,就都能找到他。他之所以能跟我混得熟络,是因为他有求于我:他想让我教他咏春拳。

有几天,他天天早上打电话问我:喂,甘——新,你怎么——还不来?我都——到了,我想跟你学咏春。每次就最后一句说得也最流利。我就搪塞的说道:老兄,不是我不教你,是我即使教你,你又学不会,是不是?

等到了小广场,他都会跟在后面,像个影子一样,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

思哲嘴里最常重复的一句话就是:你怎么知道——我学不会。

球场上还有一号大家口里的人物,她不像思哲那样的通常显得引人注目,她已经算是把球场当作是她的第二个家了,而她家住哪,叫什么名字我却不知道,在我的心里她就是个热爱打篮球的一个有些疯癫的老太太。

再说思哲,他之所以要跟我学咏春拳,虽然他自己说不明白,但是我知道,他是想变强!

就是这样一个经常不被待见的人,也会与人发生争吵。

我记得那是一个炙热的晌午,这天,我正头顶烈日和几个闲散大爷有一搭没一搭地投着篮球,我那天手感欠佳,是左投一个,不进,右投一个,还是不进,投了半晌,我感到有些沮丧了,想起我现在的处境,工作没了,只身回到家里,在这样一个小县城,又没有哪个个人开的单位会要一个快三十的,还是学服装设计的从大城市里回来的,除非,我去当服务员,想着想着,就觉得自己俨然成了一个弱者,再看看眼下,连打个篮球都不中用,想到这,有些不想玩了,正想离开的时候,看到了眼前的一幕:思哲正张着大嘴大喊大叫,光着膀子,穿过体育器材,去追那个总在球场打球的有些疯癫的老太太,思哲冲她嚷道:

“你他妈的,别——墨迹——了。”

听别人说,那个老太太平时就喜欢在广场上自言自语,而且是边走路边说话,连打篮球的时候也都在自言自语。

老太太看到这个庞然大物,也是心存畏惧的,一边走出广场,一边自言自语道:“我打不过你,惹不起你,我躲得起。”而我心里知道,像思哲这种人,也不过是只纸老虎,便瞬间像是充满了正义感,上前一步,拦住思哲的去路,对他说道:

“嘴里放干净点。”

他似乎也像没听到我的话一样,依旧去追那个老太太,我看他没反应,急中生智的喊了一声:

“你还想不想学咏春拳了?”

他一听这话,马上来了劲,顿时停住了脚步,我一看不好,这是真要学的架势啊,便起身想要离开。其实,不是我不愿意教他,我是怕他练会了日后再跟人打架。

为了避开思哲,我急忙回到了家,我也不清楚自己是在躲什么,究竟仅仅是因为不想教拳,还是压根就是想躲着思哲,其实我的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坐在沙发上,我翻开一本诗集,其中写道:

于我,过去、现在和未来

商讨聚会各执一词 纷扰不息。

林林总总的欲望,掠取着我的现在

把“理性”扼杀于它的宝座

我的爱越过未来的藩篱

梦想解放出它们的双脚,舞蹈不停。

于我,穴居人攫取了先知

佩戴花环的阿波罗神

向亚伯拉罕的聋耳唱叹歌吟。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我嘟囔着出了声:“细嗅蔷薇!”

思哲这个人白天混迹于小广场南侧的早市一条街,那些买菜的,卖水果的,擦鞋的,还有卖杂货的无一不认识他,大家不言语,但也都心领神会一般,知道他多少脑袋有点毛病,这也正是我躲着他的原因之一,因为我的内心也想成为一个强者!

我看思哲从那边过来了,赶紧走向一边,并不想让他注意到我,我不想因为我的无聊而被大家误认为我和他天天混在一起,因为我知道,强者之所以是强者,是因为他本就慕强。

我看到他没看到我,便松了一口气,看到他走到不远处的一个摊位跟前,停下来,“大哥,给我擦擦鞋。”我看那位摊主(擦鞋大哥)正在用他那双敏捷的双手借以一块白色的抹布迅速的给一位大爷在擦鞋,中间换了一次抹布,他的右手拿着一个想杀虫剂一样罐装的清洁剂,其间几次在那大爷的鞋子上喷了又喷,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抹了一下,紧接着涂匀整个鞋面,再换回另一只抹布,360度擦干,打亮,齐活,在场的大爷们都很惊奇的围成一圈在瞧着,这波操作也把我看呆了,这也算得上是手艺活了吧,我想。这时,只听那大哥插了一句:“去,先上一边玩去啊,没看我这儿忙着呢,等一会儿没人了,再给你擦噢。”我一听这话,看来这小子还是个常客,真是个“大混子”,哪都有他。

旁边的其中一位卖水果的阿姨,出于好心,给了思哲一个大大的苹果,油光锃亮的,是为了哄他走,当然,也是看他可怜。

思哲手拿苹果,说了声谢谢之后,便知趣的离开了。

晚上我再去球场打球的时候,没看到思哲,我问周围的人,他们说他让一个酒鬼给揍了,我说打得严不严重,有一个人说道,“那还能不严重?都和酒鬼打一块去了。”

第二天晌午,我去球场竟然看到他了,满面浮肿,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头发也没洗,一头脏乱的小黄毛,活脱脱一个小鬼模样,我问他跟人打架了?他笑笑后回答我说:“我昨天给一个酒鬼揍了。”脸上显然有些许自豪之情,我问他因为什么,因为我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他说道:“我昨天从厕所出来,就撞见了他,然后是他先动的手。”

我正思忖着,球场那边传来招呼声,“你俩,来啊,干两局。”我们应声作罢,还是4V4,打半场,听他们说小广场最近来了个大叔,投的很准,动作也灵活,就是球品不太好,凡是他打球是分分必争,好像有点输不起似的,听他们的一番描述之后,我大概锁定了“嫌疑人”,他是我家亲戚,大名叫范至善,在公安系统工作,平时休息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是个典型的“球坯子”,不过他并不是最近才来,是球场的老人了,只是今年很少来而已。

“来,思哲,给我发个球。”范至善把球传给思哲。

思哲笨手笨脚的把球发到了范至善的脚上,范至善脸色一沉,“哪有这么发球的!会不会玩球?不会玩下去!”又把球传给我,说道:“甘新,你给我发一个。”

我想重新再发一下,可是只见思哲一跃而起,将范至善扑倒在地,范至善那也不是善茬,好歹也是公安系统的,扭身手一掰,脚一蹬将思哲反压身下,思哲被压在底下,嘴里还叫唤着:“你休想欺负我,我总有一天会打败你。”范至善嘴里也喘着粗气,“小样儿,我看,你就是个可怜虫。”谁料思哲突然冒出一句让我思考了许久的一句话:“我不可怜,可怜的是你。”

自从那天之后,我就再没见到思哲在球场上打过球,我每每经过那个小广场,都会看到手里攥着一堆彩色拉花气球的他,胸前挂着一个二维码,我想大概是想挣点小孩的钱,卖气球罢了。

而球场上的范至善依然如初,身灵活现,只是和他打过球的人都评价过他:太要强,输不起。

看到孩子们手里拿着的五颜六色的气球,想起了那句“可怜”的话,又似乎有点明白了什么:当你去慕强的时候,可怜也将伴随着你?到底是变强了?还是变弱了?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我想不出,若有所思,细嗅蔷薇,究竟是思哲病了?还是范至善病了?亦或许,病的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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