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汪曾祺年轻时因找不到工作,曾一度悲观到想自杀,他的老师沈从文知道后,写信鼓励他说:“你手中有一枝笔,怕什么?”沈从文的话何其自信,因为他就是用手中之笔撬开文坛之门,走向大世界的,沈从文手中之笔何其有力。
我们手中也有一枝笔,它有多大力量,能产生多大价值呢?其实,笔本身没有多大价值,即使是一只世界名牌的“派克” 牌钢笔,也不过几百元钱。笔杆只有数寸长短,被人称为“寸管”,用来打狗不如一根木棒,笔的价值在于它的使用价值,笔的力量在于使用它的人。
笔在有的人手里被用成了刀枪,最长此道者首推清代官场的“绍兴师爷”,他们被称为“刀笔吏”,当官的要想在尔虞我诈的官场应对自如,最重要的就是要聘请到一位好的师爷,他们可以摇动如椽大笔,值你的对手于死地,笔在他们的手里可以杀人,也可以活命。曾国藩在湖南同太平军交战,累战累败,在给朝廷的奏章中他如实写道:“臣累战累败……”他的师爷看后建议他改为“臣累败累战……”一字之改两重天,曾国藩不但没有受到朝廷的责罚,而且还受到嘉奖。
毛泽东曾在一首词里写道:“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他作为人民军队的统帅,从秋收起义的枪声到三大战役的硝烟,经历过无数的枪林弹雨。他虽然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论断,但一生从不配枪,相反他一生没有离开笔杆子,在戎马倥偬之间,战场硝烟之余,他手不停挥,笔惊风雨,横扫千军如卷席。在文化上,以一首独步千古的“沁园春·雪”就让将介石及其御用文人尽折腰。在军事上,他用笔杆子草拟作战命令,在西北坡的小山村里指挥了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谈笑间就使数百万国军灰飞烟灭了。
有一个作家曾写过一篇文章名叫“以笔为旗”,这谈何容易,作家或者说文化人都有一枝笔,要将一枝笔挥舞得呼啦啦作响,如一面艳红的旗帜迎风招展,吸引过往的行人以为同志,这不是一般作家所能为之。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只有两个文化人能以笔为旗,一个是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他标榜“文以载道”,举起如椽大笔,一扫当时文坛上的绮丽柔靡之风,以清新的文风别开生面。另一个应该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陈独秀,尽管毛泽东曾将旗手的封号给了鲁迅,事实上,真正的旗手应该是陈独秀,想当年风华正茂的陈独秀以《新青年》为阵地,以“文学革命论”为宣言,高张“推翻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翻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立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三大主义为旗帜,拉开了新文化运动的序幕,掀起了狂飙突进似的文学改良运动。除此二人之外,我没有想到还有谁能以笔为旗了,如果有谁认为自己手中的笔是一面呼拉拉作响的大旗,那是多么的狂妄和不自量力啊。
笔作为一种书写的工具,和农民手中的犁,工匠手中的锤一样。我早年就同文字结缘,大半生靠笔杆子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很长一段时间,笔就成了我的衣食父母了。我喜欢听笔尖在纸面上划动的“沙沙”声,很多个夜晚,万籁俱静,妻儿也睡熟了,我“夜深独对一灯红”,对着洁白的稿纸,写下一行行诗歌,这时候笔下的“沙沙”声,就成了最动听的音乐,我乐于享受这样的夜晚。当然,为了饭碗,我要写许多我不情愿写,又不得不写的文字,这样的文字,让我感到别扭和痛苦,恨不得把手中的笔一折两断,不再写这些让我痛苦的劳什子了。但是文人积习,往往好了伤疤忘了痛,一天不摸笔杆,就好像缺了什么东西似的、魂不守舍。
有人说:文学是愚人的事业,聪明人是干不了这种心力和体力双倍付出的苦差事的。我自己既没有韩愈的才气,也没有陈独秀的霸气,绝不敢标榜以笔为旗,更不敢谋虎皮为大旗,吓唬别人。我情愿像农人在土地上耕作一样,把我手中的笔当作农人手中的犁,蘸着自己的心血老老实实的书写文字。我不期望自己能成为诗界的李白杜甫,不期望自己能成为鲁迅第二、莫言第二,但我愿意像路遥学习,“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种子播种了,汗水流下了,也许能开出一朵小小的花,结出一个小小的果。
倘能这样,此心足矣!